爱情史(十月 4)-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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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台上一蹾,说:“当就当,谁怕个狗日的,大不了掉个头。”
第15章
夏天的锦官城在清晨里依然特别清爽,只是空气里少了些庄稼的味道。没了庄稼和那些无边无际蔓延的野草覆盖着土地,空气就是赤裸裸的空气了,里面彻底失去了庄稼、草木和百花糅合在一起的那种温润和香甜。现在的空气里,荡漾着的是一种让人无法说清楚的味道,干燥,枯涩,仿佛充满了火焰和煤气。这样的空气,已经不是锦官城的空气了。
若是在几年前,在这样的季节里,锦官城的空气里早就飘满了庄稼、青草和树木的气息。田野里那些飘浮起来的水汽,它们在滋润着庄稼、草木和百花的同时,就把庄稼、草木和百花的气息一丝丝地携带了出来,糅进了锦官城的夜晚和清晨里。特别是黎明时分,天上的星星挂在高大的树枝上,犹如一盏一盏点燃起来的水晶灯笼,在锦官城的上空,为那些清香的气息照耀着飞扬的通途。天亮的时候,那些庄稼、草木和百花的香味,就挂在了树的枝叶上,村街边的石头上,小河里的流水上,挂在了每家每户的房檐下,窗棂边和院子里的每一件家什上。锦官城的人从睡梦里醒来,鼻子里嗅到的就是庄稼、草木和百花散发出来的清爽味道。现在,虽然清晨的空气依然是清爽的,但这种清爽里再也没有了庄稼、草木和百花混合在一起的诱人的清香。
蔡雯骑在摩托车上,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心不在焉地往前赶着路。她觉得人长大后,就变得像现在的锦官城了,虽然每一处肌体里都在涌动着某种看不见的活力,但失去了庄稼作铺垫和底色的锦官城,给人的感觉却是灰暗和单调的。又犹如那些缺乏色彩的水泥马路,表面上车水马龙,内心里却是无限的寂寞。
刚拐过路口,蔡雯就从摩托车的后视镜里,看见了开车尾随在她后面的尚连民和李蔓。蔡雯把摩托车靠在路边停下来,跨下摩托车,站在一棵树下等着他们的车靠近。这条路是去年新修的,路边栽的行道树,树身子细细的,蔡雯伸出手腕比了比,还没有她的手腕子粗。倒是树冠上那些新鲜的枝叶,沐浴在清晨明亮的光辉里,通体都在散发着蓬勃的生机。似乎那种生命的力量,没有任何一种外力可以击垮它们。
尚连民的车还没停稳,李蔓就已经落下了车窗。她打量了一眼蔡雯,又回头看了一眼尚连民,然后趴在窗子上喜笑颜开地说:“蔡雯今天打扮得可真够时尚的。”
蔡雯拢了拢头发,笑着回敬道:“再时尚,也比不上你这个城里来的老板娘呀,是不是民哥?嫂子是城里人,就爱笑话咱们乡下人的穿衣打扮。”
李蔓扭回身子拍着尚连民的肩膀,说连民你看,蔡雯的嘴有多刁。我什么时候笑话过你们?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是越来越觉得,你们锦官城的人,简直个个都是麦芒子,我一不小心,就会被你们扎一下子。
尚连民说不得了了,跟着我捆过一次麦子,就找到形容词了?你要是捆两次麦子,保不准就能变成一个麦子体诗人,还能在网络上迅速蹿红。现在你把我们锦官城人形容成麦芒子,那你还不是城里来的针!
李蔓夸张着眼神看着蔡雯说:“蔡雯你听,你哥还装作懂诗呢,人家诗人可都是最能怜香惜玉的,他却净欺负老婆。我跟着他到锦官城这么久了,你听听,他竟然一直都在拿着我当外人看待。”
尚连民说:“我们没拿你当外人,是你本身不拿锦官城当自己的家,老以城里人自居,严重地伤害了我们锦官城土著人的自尊心。你看咱们丹青婶子,都和咱二叔离婚了,还每个星期都来看咱爷爷。他们离婚的事,爷爷至今还蒙在鼓里。这一点,你得向咱丹青婶子好好学学,自己就把自己当成锦官城的一个分子,和锦官城耗上了,谁还敢拿你当外人。”
“好呀。”李蔓说,“什么时候我们也离婚了,我就以丹青婶子当榜样,你放心了吧?”
尚连民的手在方向盘上滑了一下,说:“李蔓同志请放心,我们努力不学二叔他们。就是三叔,我们也努力不学。以后,我还想找个机会到澳大利亚去读读书,让你借着陪读的机会,多给尚家生出几个小怪物来呢。”
蔡雯在车外看着他们两口子没完没了地闹腾,就故作生气地说:“我还想和你们说个正经事呢,你们两口子到底有完没完,不怕我这只闪光的电灯泡照得你们眼睛疼?”
李蔓笑着说:“羡慕我们了?那还不抓紧解决问题。我们停下来,也是有正经事要和你说。我们要说的是武明,你说的不会也是他吧?”
“原来你们都在算计我了。”蔡雯假装不满地说,“你们俩不会也赞成我和武明好吧?”
尚连民说:“和武明好有什么不好,他不就是在形势上结了一次婚,又离了一次婚吗?你还是锦官城的精英呢,精英就这种思想水平?”
看见蔡雯站在那里笑,尚连民又说,“你看城里那些同居的人,同居够了,说分开就分开,本质上和离婚有什么区别?就是少了一个结婚离婚的本本而已。或者说,他们的行为,还不如武明这样离婚的人纯粹,有责任心。武明离婚又不是武明的错,是他老婆出了国,喜欢上了人家外国的男人。不过话说回来,他老婆也没有错,一个人追求不同了,眼界不同了,能量不同了,磁场不同了,选择生活的空间就一定会跟着变化。谁都想过比眼下更好的生活。”
蔡雯觉得尚连民的口气里突然有了些尚进东那种不容置疑的味道。她不喜欢这样的说话方式。蔡雯就看着路对面的树和路上的车辆,行人,说道:“我就是不愿意被别人安排生活,尤其是婚姻。在锦官城,武明是很优秀,也给公司立下了汗马功劳。假如是我自己先喜欢他,那可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这样就太霸道了!”尚连民说,“凭什么非得你先喜欢别人才行?你这纯粹是霸王条款。我赞成你和武明好,不是看见他给你们大东公司出了多少力,做了多大的贡献。我看中的是他的人品。当初你们公司里奖给他一百万,他一分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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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把手里的土地浪费没了,急着往城镇化过度,并没有意识到在城镇化之后,锦官城的老百姓要凭着什么资本,才能生活得像城里人一样。潘红莲知道了小顺回锦官城的目的和他这些洋相百出的想法后,冷笑着对大材说:“狂妄,这个小顺简直是得了狂妄症,在城里被疯狗咬了。”
几个看见范扬扬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在路上遇见了潘红莲,说你家小顺是有能耐,现在又弄来个城里的女人,染的那一头黄头发,像麦穗子。潘红莲说城里的女人好啊,人在哪里摔倒的,早晚还得从哪里爬起来。
小顺先是请范扬扬到锦官城最时尚的海鲜城吃了饭,然后又到旁边的一个茶馆里坐着喝茶。吃饭和喝茶的时候,小顺一直没问范扬扬来锦官城干什么。小顺不问,范扬扬也不说,只是悄悄地揣摩着小顺。接触了小顺两次,范扬扬就觉得小顺这个人非常有意思,你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一点儿也不张牙舞爪了,倒更像一头暴怒后安静下来的狮子,眼神温润地看着你,会一直看得你心里对他充满了爱意和温存,而他眼神里的那种温润,绝对是从心底里映照出来的。范扬扬从来没遇见过一个行为反差如此大的人,她觉得小顺的内心和他的表面,绝对是一个物体的两极。或者说小顺就是一块巨大的磁铁,他外表对人有多大的排斥力,内心就拥有多大的吸引力。
喝完茶,小顺问范扬扬想不想看看锦官城的最后一片麦子,想看的话,就跟着他到河边去。范扬扬惊喜地说:“锦官城现在还有种的麦子?那我真要去看看,我从小最喜欢看的就是麦子。我奶奶去世后,我已经多少年没到过农村,多少年没看过麦子了。”
小顺说:“我是觉得锦官城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可以给你看,才想起带你去看麦子,没想到你对麦子还很有感情。”
“当然,”范扬扬说,“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时候,每到割麦子的日子,我就会跟在爷爷奶奶的后边,在麦子地里捡他们割掉下的麦穗。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特别地怀念那些拾麦穗的日子。所以,我头一次来锦官城,把锦官城说成是乡下,你反驳我错了的时候,就把我瓷在那里,不知所措了。其实,我特别喜欢乡下这个词。觉得它特别的亲切,像麦子一样,透着太阳的光。”
“看来是我错怪你了。我从内心里讨厌城里人的那种居高临下。”小顺抬头看了看天空和太阳,认真地说,“一会儿到了河边那片麦子地里,我去揪上一把麦穗子,你带回城里去,放在家里,就可以天天看见麦穗子上的太阳光了。”
范扬扬笑了起来,说你的这些话,都比那些自命不凡的诗人写的诗更有诗的味道了。
小顺不屑地说:“你不是说武清那样的半瓶子醋吧?什么诗人,屎壳郎还差不多。”
到了河边,小顺刚要指着河底里的麦子让范扬扬看,突然发现河道里已经没有麦子的踪影了。他两天没来看,麦子就已经被尚连民一家割走了。他失望地看了看范扬扬,不好意思地咧了咧嘴,说道:“你看,你的运气真是不好,锦官城又让你失望了,地里的麦子已经被人割走了。”
范扬扬说那有什么关系,麦子没了,种过麦子的地不是还在这里吗,你陪着我下去捡几穗麦子去,麦茬里肯定会有落下的麦穗子。我们能在里头捡几个麦穗子,就足够了。
小顺说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但愿那里还有落下的麦穗子。
去年尚连民种这片麦子的时候,小顺溜达过来看见了,就从河岸上跑下去,帮着尚连民忙活了一个下午。把户口买到城里,然后又在城里结了婚之后,小顺就很少回锦官城的家里帮着种地了。等他在城里离了婚,把户口又从城里折腾回锦官城来,锦官城人都已经没有地种了。这样一算,小顺就已经好多年没种过麦子了。那天,帮着尚连民弄好了地,他抓起一把麦子往地里撒的一瞬间。忽然就觉得自己飘着的身子又像手里的麦子一样,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他甚至听见了自己麦子一样在地里鼓芽扎根的声音。但是,只一小会儿,他又在那种鼓芽扎根的声音里迷失了方向一样混乱起来,他弄不清楚,他的身体是落回了锦官城的土地里,可是已经被水泥禁锢起来的锦官城,还能不能让他真正找到扎根的地方呢?
小顺是锦官城第一个花了三千块钱,把户口买到城里去的人。小顺买户口的钱,是他爷爷从台湾回来看他奶奶时,留给他奶奶的。去买户口的那天,他奶奶把三千块钱从枕头里取出来递给小顺,小顺眼里的泪哗啦就淌出来了。他奶奶则笑着抬手抹了一把他脸上的泪水,一只没哭瞎的眼睛里放着亮亮的光说:“顺子,不哭,都是城里人了,哪能还哭。到时候在城里谋了差事,拿了工资,再给我领个城里的媳妇回来,咱们家就体面了。你爷爷再从台湾回来看见了,心里也一准高兴。”
在锦官城,小顺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鸟人于树平,一个就是他奶奶。
开始,小顺只是佩服鸟人嘴上的工夫,因为鸟人的嘴一动,什么样的鸟鸣声都能从他的嘴里飞出来,他一个人,就能摆出一个百鸟朝凤的大场面。小顺十来岁的时候,迷上了鸟人嘴里的各种鸟鸣,为了听鸟人嘴里的鸟叫声,他三天两头地逃学,鸟人在家里,他就围着鸟人的那间破屋子转悠,鸟人出门,他就尾随在鸟人的后头,跟着鸟人进树林子,进墓地。
头一回尾随着鸟人进墓地时,看着一个一个长满杂草的土堆,小顺恐惧得心都卡在了嗓子眼里,他弄不明白鸟人为什么要到墓地里来。这个鸟人,他就不害怕那些死人会从坟墓里跑出来,把他抓进去?小顺趴在一棵大树后头,抱着一棵树,看着鸟人往里走。鸟人走到一座坟墓前,先是绕着坟墓走了一圈,然后就盘腿坐在坟墓前,开始嘟嘟噜噜地说话。小顺跟着他爹到墓地里给他爷爷上过坟,给他爷爷上坟之前,他爹就是这样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小顺以为鸟人在那里嘟嘟噜噜地和坟墓说话,也是去给那座坟墓上坟的,觉得很没意思,就松开了手里抱着的树,准备到墓地的口上等着鸟人,等他从墓地里出来的时候再跟上他,看他能不能到树林子里去,逗着树上的那些鸟和他一起叫上一阵子。
小顺转身正要走,就听见了一阵婉转的鸟鸣从墓地的杂草丛里飞了出来。小顺听得出来,那是从鸟人的嘴里跑出来的,墓地的树林子里,绝对没有这样甜美的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