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杜拉斯-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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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座神奇的屋子已经不能用了。它胜似博物馆,胜似作家的住所,玛格丽特已把它变成了静寂森林中的美人城堡。人们进入其中,将倒退无数个世纪,或者来到一个迷人、没有参照物、像她一样传奇的世界。乌塔在里面听莫扎特的音乐时,又在其他东西之后加了一棵仙人掌。
扬潇洒地消失了。我希望他在修道院或妓院里,但我相信他躲在别处。他在写一本我希望见到的书,而不是绝望地以酒浇愁。
当这个故事差不多结束时,我感到一阵悲伤。好像要跟玛格丽特最终告别似的。于是,我在我们共同的道路上又耽搁了一会。由于疏忽,一部分手稿被人偷了,我只得重写。我寻思怎么会这样,也许是她不愿意我写,但我像在《是的,也许》最后的对话中一样回答自己:
“为了以后的孩子们。”
1996年于诺弗勒城堡
译后记(1)
译完《女友杜拉斯》的第二天,我便匆匆飞往巴黎。这次赴法时间虽长,但主要与出版社谈业务,不准备采访太多的作家,但米榭勒·芒梭是一定要见的。
之所以要见芒梭,不仅因为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一些人名、物名、地名和书名需要咨询,一些特殊的背景需要了解,更因为芒梭和杜拉斯亲如姐妹数十年,可以说是最了解杜拉斯的人之一。我译过杜拉斯的小说,写过不少关于她、关于她的书、关于她的电影的文章,编过亨利·莱里的《杜拉斯传——羽毛之重》,手头又刚好有一本在法国刚出几天、闹得沸沸扬扬、厚达600多页的《玛格丽特·杜拉斯》(劳尔·阿德勒着)。凡此种种,都促使我去见芒梭。
然而,阴差阳错,一系列的不巧使我们在一个月后才好不容易联系上。那天一早,我还没起床,她便打电话来,说:“终于找到您了。我下午两点的飞机去美国,两个月后才回巴黎。”她要我立即去她家。我那天上下午都有约会,晚上又要去德国,但还是抽中午的时间赶到她家。当时,她已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
芒梭并不像我原先以为的那样,靠杜拉斯的荫庇成为作家。她出身名门,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60年代就开始出版小说。她曾在电视台当记者,写了大量的纪实作品,萨特还给她的书写过序呢!她的文字相当洗炼、流畅,语言平易而富有磁力,特别容易动感情,这些在本书中都表现得很充分。我很纳闷,这么一位出色的作家,怎么能忍受杜拉斯的反复无常,甘心陪伴杜拉斯数十年,随杜拉斯搬家,跟杜拉斯一同喜怒哀乐,让自己淹没在杜拉斯耀眼的光环之中呢?芒梭回答说:“我脾气好。”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她很孤独。”的确,杜拉斯相当孤独,尽管她周围常常有崇拜者,但她的内心永远只对她自己开放,她的过去、她的爱情只属于她自己。“我总想保留一个地方,让我独自呆在那儿,让我可以在那里爱。”她声称所有写出来的东西都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真实的。这种生活和创作的错位,使人很难进入她的内心世界,很难真正了解她,即便是与她情同手足、几乎朝夕相处的芒梭也不例外。芒梭说:“我并不比她的读者更清楚她写的东西是完全真实、有点真实还是完全虚构。在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些年头,玛格丽特没有明确向我讲明任何事实。或者说法不一。甚至地名、她母亲隐居的村庄和她父亲的出生地,她也含糊其辞。所以,为了保证书的真实性,我只写我亲眼见到、亲身经历的事,而不是根据材料或听她自己说。”
事实证明芒梭这样做是对的,因为有的传记尽管作者申明有关内容是杜拉斯亲口对她说的,但仍被发现与事实不符,受到公众的质疑,引起批评。杜拉斯是一个极为复杂和矛盾的作家,其感情之丰富之微妙,性格之怪异之敏感,往往让人难以捉摸,难以适从。要真正了解她,最好与她保持适当的距离,理智地观察她,客观地分析她,而不是盲目地崇拜和听信。芒梭说,《女友杜拉斯》不是评传,也不是传记,而是一部回忆录。她在书中写的都是琐事,家庭琐事、生活琐事、感情琐事。她力求还杜拉斯以普通人的面目。她不是把杜拉斯当做一个大作家来写的,而是当做一个朋友,一个伴侣,一个姐妹。杜拉斯有她可爱的一面,也有她可憎、可恨、可笑甚至可气的一面。她富有个性,才华出众,也有不少毛病甚至恶习。“她是人,不是圣人。不是吗?”芒梭问。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有七情六欲,有时要发点脾气,有时要摆摆架子。她喜欢发号施令,指挥别人,控制别人,也需要得到别人的安慰、关怀和簇拥。她有时直率得让人受不了,当面指责朋友阴险毒辣;有时又顽皮得像个孩子,带着一群未被邀请的朋友,提着在大街上买的大包小包东西去见法国驻罗马的大使。她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说不会爱上黑人,不愿意怀上黑人的孩子。她在夜晚的聚会上口无遮拦地大讲笑话。她很吝啬,也很节俭。到别人家里吃饭从来不带礼物,见别人带礼物却喜形于色。她买廉价的零头布在厨房里自己做衣服。
同时,她也很专横,很霸道,经常有意无意地伤害别人,抛弃朋友。她曾因成功而得意忘形,也因手稿被退而可怜巴巴。当外界对她的作品保持沉默时,她那种哀伤、痛苦、沉沦和眼泪不能不使人对她深表同情。在书中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杜拉斯。
译后记(2)
我很想知道杜拉斯为什么会跟与她朝夕相处的芒梭闹翻。“闹翻?”芒梭说:“我们并没有闹翻,而是她单方面疏远我、提防我,最后不理睬我。”芒梭相信她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杜拉斯的事情。杜拉斯之所以如此绝情地结束长达30年的友谊,是因为芒梭太了解她,太接近她了。当她意识到内心的巨大秘密要被人发现,她本能地做出自卫。她认为自己的秘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是自己写作的宝藏,她不允许别人写她的经历,写她的故事,否则就是“偷盗她的生命”,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而芒梭在这一点上犯了错误。但使芒梭感到百思不解的是,她所说的是路人皆知的秘密啊!比如说年龄,这在任何文学词典和教科书上都能找得到。芒梭说,其实她很注意维护杜拉斯的形象,决不会冒失地透露她的隐私,更不会拿她的隐私去为自己捞资本。杜拉斯晚年与扬的恋情,她是最直接的证人之一,但她一直缄口不谈,直到扬自己写了《玛·杜》,披露了那些隐情之后,她才在这本书里加以描述。
任性而固执,这是许多名人的通病,而杜拉斯难相处又是出了名的。我对芒梭说:“您能伴她30多年,这太不容易了。”“是的,”芒梭说,“而且最终的结果是我没有料到的。但我不怪她,也不恨她。相反,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活得很真实,敢爱敢恨。”我提起最近法国的报章杂志对杜拉斯谈得很多,有的说法耸人听闻,让人不敢相信。芒梭说:“杜拉斯永远是个谜。是个谜就会引起各种各样的猜测,其中不乏不负责任、不怀好意的诽谤、造谣和诬陷。”她走到传真机旁,抓起一叠传真件,说:“您看,每天都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往我家里发传真,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好的,也有请我裁决的。我这里都快成了论争的中心了。”
我告诉芒梭,中国读者很熟悉也很喜欢杜拉斯的作品。她的《情人》在中国有十多个汉译本。芒梭说,这不奇怪,她本来就是中国的“情人”。谈起这个话题,又有说不完的话,可惜时间不允许了。我们相约下次一定再找时间好好谈一谈,谈一谈杜拉斯的“痛苦”,她的“爱情”,她的“情人”。
胡小跃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