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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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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我用字简洁有力。

  「哇~~~~~」  是的,小妹又哭了起来。  「在台湾,我们用铁链将一个人圈住,绑紧,然后将他投进水里,当饵。水鬼一看到他就会游过来、抓住他的脚,让他没办法踢水、游泳,而其它人一看到饵快溺死了,就知道水鬼上钩啦!」我绘声绘影、比手画脚:「这时大家就拼命把他拉上岸,运气好就可以钓到水鬼!」

  「不可能!不可能!」Jim慌忙摇摇头。

  「是真的。」我笃定不已:「我跟我朋友就钓到过一只,呜呜呜呜呜呜~~~~」

  「水鬼不会逃走吗?怎么可能被钓上岸?」Jim开始抵抗了,他知道如果身为老板的我硬要钓水鬼,当饵的决不会是我自己。  而是他。  「这就要靠当饵的人的勇气了。」我语重心长地拍拍Jim的肩膀,说:「上次我们下水当饵的人,拿了一把刀子插进水鬼的脖子,硬是把水鬼拖上岸。」

  「这。。。。。。」Jim的眼睛已经失了焦。

  「如果当饵的人不幸溺死了,其它人也可以等待,等到溺死的人直接变成水鬼后,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直接用铁链将水鬼拖上岸,大功告成!」我面露喜色。  Jim看起来很苦恼,将脸埋进双手里。  「我不想钓。」Jim摇摇头,不敢看着我。

  「可以看见水鬼耶!」我蹲下,摸摸凝视水面的香吉士。

  「看到水鬼没什么好。。。。。。实在是没什么好。。。。。。」Jim痛苦地说,双手捧面。

  「卖给你们村里的巫师,可以卖不少钱吧?到时候我们两个对分,怎么样?」

  我嘿嘿嘿。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今天一定得钓吗?」Jim颓丧。

  「明天我就要回台湾了,今天不钓,要什么时候钓?」我的手撩拨着水面,说:「黄昏时钓水鬼再好不过,既有即将入夜的阴冷,视线却没有入夜的差,一见到饵呼救,就可以第一时间将水鬼钓起来。」做了一个钓起水鬼的沉重手势。  Jim无言,小妹到后来已经没有哥哥的第二层翻译,眼中只剩下茫然,但即使天真如她也预见大事不妙。  看来我的计谋已经得逞。

  既然有吓到,我也不必逼人太甚。  「Jim你会不会游泳?」我问。

  「会一点点。」Jim抬起头来,瞳孔已经完全散乱。明明昨天问Jim,他说他是水中蛟龙,还兴冲冲说他知道哪个海边常有观光客在那边玩浮潜,想开一整的天带我去。  如果有什么字刻在他的脸上,我想,那一定是个「死」字。  「跟你说一个故事。」我笑笑,又蹲了下来。
  从小我最讨厌做劳作。

  美术课可以干很多事情,老师若要全班画画,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每个成长阶段、每个班级,我都是班上画图最行的那一个,兴致一来还会帮其它同学构图打草稿,大家都排队等我帮他们画,我画完了,他们光着色就行。

  后来我国中考上了美术班,还跟哈棒老大同一所学校。
  不过我最痛恨美术课上劳作,还不如拿去考试,或整节课老师都拿来打手心都好些。

  那是一种憎恨!我一直认为劳作课会折煞英才。如果要我写一篇关于劳作的长篇小说,我可以洋洋洒洒写下十五万字,每一个字都是「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什么纸黏土、什么灯笼、什么剪纸、版画甚至用吸管盖房子,我通通做不好,也完全没心思做,常常胡乱造个东西就交差了事,分数低我也不在乎。  我国小五年级时,有一堂美术课又给我上劳作,而且还是高难度的造风筝。  「风筝?懂吗?」我问,指着天空。

  「嗯,我看外交官的小朋友放过。」Jim说,脸色依旧凄苦。
  造风筝?造你娘个大鸡笆。

  我用竹子瞎凑了个不规则四方形,纸糊一糊就交给老师,速度全班第一,只花了十分钟不到。  但老师这次不买帐,说不能飞上去的东西别拿去给她打分数,浪费彼此生命。  我怒极,立刻搜集全班用剩的竹子,趴在教室后面的地板上疯狂拼凑,还用上铁锤跟强力胶,最后我将贴在教室后面的墙报扯下,用订书机一块块钉在竹子骨上,两节课过后,超级豪迈的巨大风筝完成!  一堆小朋友在偌大的操场上等着看我的笑话。  能飞吗?老师说,不能飞就没有分数。

  我吼回去,它不只能飞!还可以载人咧!  老师不信,还给我冷笑,那个冷笑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冷笑之首。  我气不过,立刻叫班长给我过来,我用风筝线仔细绑在他的脖子上,然后要他开始跑,不断地跑,最后稳能飞上去。  「真的假的?这风筝好大!」班长面露鄙夷。

  「林俊宏,想飞就飞!跟我还客气什么!」我说,拍拍班长的屁股。  那时一阵风吹了过来,我玻鹧劬Γ欠绾芎浪埠苣淹!  附峁兀俊笿im听得入神。

  「林俊宏飞走了。」我揉着眼睛。

  「飞走了?被风筝?」Jim瞪大眼睛。

  「风筝真的很可怕,那东西肯定不是人类发明的。世事难料,对人要更好。」

  我鼻酸,说:「后来我上了高中,才从朋友的朋友口中得知,林俊宏在我们国三那年才在意大利南部着陆,身上奇臭无比,毕竟五年多没有洗澡了,真不晓得他在半空中都吃什么、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的语气充满悔恨,Jim则是摇摇欲坠,显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英文听力。  「然后呢?」Jim已经分不出我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后来我发誓,我一定不再犯相同的错误。」我坚决不已。

  「不再放风筝?」Jim愣愣地说。

  「干,不是。」我摇摇头:「我发誓,不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Jim,你放心,就算钓不到水鬼,我也不会用你当饵的。」  Jim惊喜交集,全身都在发抖。  「我们去干几个稻草人,让他们当饵,我施咒,说不定水鬼还以为是真人呢!不过稻草人不能在瞬间抓住水鬼,这点倒是有些遗憾。」我微笑,Jim差点没狂喜得打滚。  后来我们果真去果子园里偷偷干了两头稻草人,我喃喃乱念咒一番,便用麻绳绑好稻草人,我一头,Jim一头,两个人坐在岸边嘻嘻哈哈地钓水鬼,小妹则不知所以然地在一旁遛香吉士,哼着小曲儿,还帮我们烤鱼。  最后,我们当然没有钓到半只水鬼。

  不过那天晚上,香吉士在河边下了我们邂逅以来,第一颗蛋。

  那颗蛋让我想起国小四年级养了一颗蛋的种种,当然,那又是一段啰哩啰唆的故事了。

  
第十八章 再见了,干妹妹!
  隔天就要启程回台湾,Jim陪着我钓水鬼到深夜才驱车离去,情深义重。

  小妹尤其恋恋不舍。  Jim走后,小妹帮我洗完衣服,为我了做了顿豆子渣米饭,然后我们相拥而眠,身上的跳蚤不断地跳来跳去。

  轻轻抱着她,我唱着台湾的流行歌曲,小妹起先很乐,但后来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小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生命发生的趣事特别的多、特别的频繁,我想过没多久小妹就会忘记我这东方面孔的轮廓,我也不觉得渐渐熟睡的她会记住我现在唱的「牵挂」、「无情的情书」、或是「十年」。但记得了几天就是几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美好就是如此简单。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显得颇有个性。牠不发一语,在地上走了大半夜,偶而啄食从床落下的跳蚤。  而水盆里的水蛭挺耐活。牠这几天不吃生牛肉块上的血(因为血已经凝固),也不吃螺,身体一天天缩小,但就是不死,等待着我对牠生命做进一步的安排,或是等待我发现我跟牠之间究竟产生了什么样奇妙的联系。  天一亮,我将原本就很简单的行李收拾好,坐在屋檐下等待杰米森跟老师过来找我。昨晚我太晚回来了,但老师竟然彻夜不归,比我还猛,现在不晓得要睡到几点。  我杵着脸,打了个呵欠。

  香吉士斜躺在地上,用奇怪的姿势睡回笼觉。  身为一只作家的鸡,香吉士还是没有啼,保证是只价值连城、毫无时间观念跟责任感的鸡。  「你好样的,小心别给人家吃了,有危险就逃。」我瞪着香吉士:「逃到台湾,我保你一辈子。」  在我收拾行李的期间,小妹替我做了早饭。

  是昨天香吉士下的那粒蛋,淋上剁碎的生羊肠,然后撒上盐跟胡椒。甘比亚传统饯别食品,骇人听闻。  我们一起吃了,还真是津津有味。  「香吉士就送给妳吧,谢谢妳,干妹妹。」我笑笑,比手划脚。  小妹又惊又喜,抱着香吉士跳来跳去。

  如果她能理解「干妹妹」是什么意思,我想她一定会更高兴的吧。  Jim来了,同样开着那辆破烂汽车。

  我付了他应得的薪资,还多给了三天汽车的租金跟油钱。  「开车载你弟弟妹妹去玩吧,休息几天不工作也是挺好。」我抱着Jim,他哭了。  虽然你比我高两个头,但你终究还是个17岁的孩子啊Jim,别太急着长大,即使你已经吃掉了你爸爸。  我拍拍Jim的背,偷偷擦掉了眼泪。

  杰米森开了厢型车过来,老师已坐在车上。  「九把刀,跟你的朋友们说再见了。」老师疲惫地说,抽着烟。  老师的脸上彩画着蓝色的图腾,一脸睡眼惺忪。

  妳也玩得很起劲嘛!  「嗯,甘比亚再见!甘比亚再见!」我大笑,再次拥抱了Jim跟小妹,然后偷偷踢了香吉士一下。  香吉士啼了。

  车也开了。

  Jim在原地用力挥手、跳跃,而小妹终于号啕大哭。  我打开车窗,拼命深呼吸。

  将甘比亚趣味盎然、活力十足的空气通通吸到身体里,从此不分不离。  「九把刀,我睡一下,到机场时再叫我起来。」老师说,含着烟就这么睡了。  后来上了飞机我才知道,老师昨晚到一个偏远部落,拿起粗制滥造的步枪,跟着当地的民兵组织打了一晚的猎。教我好生羡慕。  老师睡了,杰米森也睡了,只有一个仆役醒着,因为他开车。  我莞尔,拿出预先盛满清水的竹筒,打开,轻轻捏着竹筒里头水蛭那虚弱、缩小的身体,小心翼翼地放在杰米森肥肥的脖子后的衣领里。  水蛭身子一紧,瞬间咬住杰米森的脖子。

  杰米森忙着打呼,浑然不觉。  据说水蛭吸饱了,吸到快爆炸了,就会自动脱落,满肚子的血足以让牠存活十几天。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只水蛭会遇上我、被我抓起来豢养的原因。

  当时不解,只是时机未到。  「加油,你也要好好活下去。」我哼着歌,将头探出车窗。  飞往西雅图的飞机上,老师打开笔记型计算机,聚精会神地记录这趟旅行的一切,也将数字相机里的照片传到计算机里编号存盘,脸上的彩绘也在海关要求下洗掉,恢复专业研究者的架式。  我吃着飞机上久违的冷冻汉堡,在一旁看着老师这些天拍的相片,包括她昨晚猎到的树獭、全村倒立行走一整天的倒立庆典、住在巨大鱼笼里十年的偷窃犯,当然还包括那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忍耐王阿忠。

  琳琅满目,不输给任何一个死日本观光客。  「原来在甘比亚能遇到的新鲜事真多,被错过的趣事也是一样多。」我下了批注,把玩着手上的物事。

  「嗯。」老师点点头,然后看着我,然后疑惑地注视我手中的东西。

  「那是什么?」老师问,本能地皱起眉头。

  「是一块珍藏四十多年的老包皮。」我说,递了过去。  一秒后,飞机上所有正在打盹的人都醒了,空姐全跑过来,我也差点聋了耳朵。        我想,这就是甘比亚的浪漫吧。

        浪漫到,一个根本没有到过甘比亚的我,还能够掰出这么浪漫的游记。

        是该好好解释一番了。


  

终章 G大的浪漫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假的。  坐在计算机前,连上网络,一个人尽管屁股跟椅子黏得牢牢的,还是可以轻易透过Google查到各式各样详尽的数据,了解这个世界正如何运作。

  了解美国有多少大头兵在伊拉克整天瞎忙着虐待囚犯,了解电影蜘蛛人二如何打破北美票房记录,了解总统大选全面验票的最新进度。甚至透过网络信息、旅游杂志、作家游记,做一场感同身受的旅游。

  用「了解」取代了「触摸」,用「彷佛身历其境」取代了「身历其境」。  这是个虚虚实实、幻幻真真的世界。  写下这本书,并不是想来个划时代的唬烂,让网络研究者在书写论文时可以记录下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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