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那些回忆,或许搞笑,或许悲伤-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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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啊八卦,服务员们两眼放射出说睦豆猓墼谝黄鸨嘀胖种趾颂诺囊パ浴0臣方ヌ嘶幔隽艘簧淼睦浜埂4乓唬汉帐Ω档那槿耸强夤芾习⒁蹋习⒁痰诙旱搅耍纪胬寺恕幌氲娇夤芾习⒁逃酶杀竦拇接「鲅藓斓拇接。揖突肷砼缋浜梗淮哦汉帐Ω档那槿耸蔷淼那楦荆赜卸局蛉栈苹莱频腪,太岁头上动美女啊,更何况Z那种暴力的母人……;传闻三:赫师傅的情人是三清华之一的清华姐,那姑娘二十五六,身材火暴,但刚来时身材瘦弱,只一年时间就有这么大变化,可疑,可疑,更为主要的是,她还没男朋友,一定是赫师傅不辞劳苦,天天为她丰胸……
服务员们越说越兴奋,清华姐已经站在她们身后都不知道,俺看到清华姐浑身上下溢出可怕的杀气,立即就退场了。俺是清白的,溅上一身血就不好了嘛。
后来赫师傅回来了,焦点立即扑了上去,赫师傅给吓着了,脸色苍白。而做为事件起因的那张餐巾纸,居然不见了。
第二天一早,俺提前半小时到了酒店,还没开门,等了十几分钟宋姐和几个服务员才来。一开门俺和几个服务员还有兔子就直扑赫师傅的办公桌,挤在了门口,诡异的相视一笑,鱼跃而入。
赫师傅的桌子上果然有一袋牛奶,那张带唇印的餐巾纸也在,证据啊!赫师傅居然让情人夜宿酒店!兔子立即查看桌椅,俺还没明白咋回事,服务员们立即扑了过去,个个惊声怪叫,昨天擦干净的桌椅又脏了。俺还没明白,兔子就拉俺到角落里红了脸讲解,真淫荡啊!
赫师傅回来后被经理传讯了,出来时一脸委屈,他搞乱了酒店的纯洁性还觉得冤,真不像话!赫师傅的老婆也跟着起哄,就差打滚了。
同学们,你要问俺这世上啥事最快乐,八卦呗!当然,不要八自己……
又过了一天,那袋牛奶又出现了,但赫师傅送老婆回乡下去了,他不在酒店。服务员们脸色都变了,兔子小声告诉俺,昨晚最后一个走的是经理,他把门窗都关好了,酒店里没有人,也没有那袋牛奶。
牛奶和唇印餐巾纸又出现了几回后,就消失了。服务员们也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甚至根本不提有这件事。我困惑了很久,她们像是集体失忆了,总让我觉得诡异莫名。
后来有一回问兔子,兔子闪烁其词,提到了赫师傅和他老婆还有他们的儿子,左躲右闪,最后问得没话说了,才说出真相。貌似是最后一次出现时,鹦鹉在餐巾纸的背面看到三个字,赠**。就是说,那些牛奶是赠给我的。还好,那些牛奶都让我喝了,也算没浪费社会主义墙角。
可会是谁送我牛奶呢?而且还印个唇印出来,暗恋我就说嘛,搞的神神秘秘的就不好了……
一袋牛奶可以引发许多事件,赫师傅奇迹般的和他老婆和好了;经理的三个情人碰面,打得花儿凋零;清华姐一怒公布了自己的情人,居然是二公司某处长;库管老阿姨坐在酒店门口大哭,结果哭倒了自己的贞节牌坊。
最后,这些都淹没在了平淡的日子里,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我还记得,并在回忆是谁送我那一袋丰富了精神生活的牛奶。
三十一:长路
在酒店工作三年期间,每晚九点前能回到家里简直不可思议,而且只在冬天最冷的几天会有这种机会,平常总会在十点以后。家离酒店不算很远,走路要四十几分钟,骑自行车较快,我最快的一次纪录是七分三十八秒,这还是要过最少两个红灯。
大家都知道,聊聊是一个守法且有爱心的人,不闯红灯,那会给交警同志增加工作负担,而且飞速彪自行车闯红灯会惊吓到正常行驶的人们,我这么一个满胸腔爱心的人,不会做那种事的。
当然,有时候,红灯亮起前,也会闯闯黄灯……
但自从那件事后,我不再彪车了。
那件事已经过去近十年时间了,可以每次想起仍旧一身冷汗。我记得那是秋天的一个夜晚,十点半下班后送兔子回了宿舍,又一个人到海边吹风。
大家不要相信什么秋天的海边多浪漫,那都是写小说的瞎扯,秋天的海风其实是很冷的,我这么不怕冷的人被小风抚摸了十几分钟后,都骨头发凉,不得不回家,更不用说老海员个个都有严重的关节炎。
好像又走题了……牵回来牵回来。
通常来说,十点半下班算是早的,所以回家的路上去了夜市,从夜市回来又去了通往公园的环山路。当然,绕个大圈子回家并不是个人爱好,只是那时处在令人烦恼年少时光,不懂得体谅父母的苦,一味叛逆。
十几年前,我们那里路灯还不像现在这样明亮,很多路段一入夜便是漆黑一片,我很喜欢那种突出黑暗闯入光明的感觉,也喜欢脱离光明进入黑暗,仿佛是在做一个又一个大胆的冒险——事实上就是冒险,那会井盖丢失严重,而我喜欢彪自行车,没摔死已经是奇迹。
那晚也是一样,我冲上坡路,又从山顶全速冲下来,在黑暗与光明间穿梭。就在那时,身边突然多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速度和我一样的快,甚至几次超过我。对于这种挑衅行为,当然要予以反击。我不停加速,那人也疯狂蹬车子,两个人在那条渐渐陷入黑暗的长路上追逐。
当时已经看不清前边的路,只感觉车子还在向坡下冲,似乎没有尽头。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们两个人还在向坡下骑。我隐约感到一丝不安,甚至恐惧,因为我记得这条路其实并不长。我和那个陌生人追逐的时间至少在半小时以上,因为是下坡,全速行进把握车把和保持平衡更为费力,我的手和腿已经感到酸麻无力了。
扭头看去,对手只盯着前方,脸上明明是兴奋的表情,但眼睛却像死人,那种诡异的模样让我一下子踩了刹车。
高速行驶中,突然刹车的结果只能是当飞人。当我从绿化带爬出来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坡顶的路灯下,只是下坡的方向有一个黑影迅速远去了。我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已经不敢走那条路,于是从来路又绕了个大圈回了家。
到家时已经接近一点半,那晚还没有月亮,家附近几百米内看不到一点光,那真是摸回家,全凭感觉啊!
那晚躺在床上,我脑海中全是那张兴奋与死亡相结合的年轻面孔,一直到早上四点多才睡着,醒来时满脸的泪痕,我总觉得自己是认识那个人的,可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是谁。可我又隐隐有些明白了,没谁比他人更特殊,没谁能让自己的青春长久的停留在极端处,人总要长大,总要学会面对现实适应平淡,或者生存,或者死亡被人遗忘。
那条莫名的长路上,那个彼岸的年轻人,他一句话也不曾说过,却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我一直想对他说声谢谢,但……还是不要相见的好……
三十二:小于
小于是条狗,不是一个人。
酒店三年里,见过许多奇怪的动物,它们都死在了我的手里,每杀一生便在心中念一句:往生极乐,早脱轮回。但事实上,俺是信奉道家地……
那时候的我杀气很重,曾有一回到一家小酒馆看当厨子的朋友,那小酒馆旁边的美发店养了条大狼狗,朋友每次出门都狂吠,甚至扑过来咬人。那天我去时那条狗又冲了出来,吡牙扑过来,美发店里两具小流氓叼着烟看热闹。老子是谁?杀生无数的魔头也,当即大吼一声:坐下!那条大狼狗在扑到我面前的一瞬间生生止住了身形,趴在我脚前一动不动,那两具小流氓跑出来喊它回去理都不理,直到我说滚吧,它才夹着尾巴溜了。
还有一回杀蛇,买回来时都是活的,但等我动手时,杀一条剥皮一瞅,蛇胆破了,再杀一条,蛇胆还是破的,全部杀完也没找到一条没破的。刘师傅说:小王啊,你该去庙里修修福了。
老子是谁?BH的新时代开山怪,修啥子个福!
后来经理突然心理变态,想养狗,而且还说干就干,弄了条退役的军犬,就是小于。
小于是条非常漂亮的狼狗,但刚到酒店时神情萎靡,一副要死不活的样。经理说小于退役前执行任务时跟一条母狗开了小差,让逃犯溜了,再加上年龄大了,就给退了。军犬都是有极强荣誉感的,而且对主人非常忠心,主人把它抛弃了,对一条军犬来说就是判它死刑。
经理把小于安排在洗碗间,每天都亲自喂它,但过了一段时间就懒得去了。副经理接过重担,每天都来喂,但同样过了一段时间就没影了。那时洗碗工是单姐,单姐不喜欢狗,但还是把剩菜里的鱼和肉给小于拣出来,小于也从没向单姐吼过。只是小于的眼睛充满了悲伤,和深深的绝望。
我经常去洗碗间,自然就和小于熟了。从一开始喂它时还护食,到最后把肉放在手里喂它吃,这期间小于开朗的许多,虽然整天都被锁着,但经常摇尾巴,或是欢快在我面前打滚。酒店的司机也是好狗的人,偶尔也会放开小于,被它牵着在码头上溜人。司机说小于跟某人似的,喜欢坐岸边看海中的鱼,还喜欢盯着港内的那些野猫,猫从面前走过都不扑,真不是正常的狗类。
我喜欢刚从外面回来的小于,那种有表情的面孔和欢快的眼神,很单纯。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酒店里的服务员都不喜欢。我记得司机有时会恶做剧的放开小于,让它在酒店的后院里乱跑,把那些下菜单的服务员吓得一片尖叫,花枝乱颤,波涛汹涌。
做为还没长大的男人,俺那会不理解这有什么乐趣,现在明白了,嗯嗯,很刺激……
不喜欢狗的人还有防疫站的人,如果不是经理塞了银子,小于大概呆不了几天。尽管经理还在塞银子,但一年一度的全港卫生大检查还是到来了,小于呆不下去了。
那天的事我至今未忘,经理开了车到酒店前边,司机进后院牵小于出来,准备把小于送到乡下去。大概是意识到又要被抛弃了,就在出门那一刻,小于突然疯了似的挣脱开跑回了洗碗间,躲在单姐的腿边呜呜的哭,大滴的眼泪溢出眼角,让几个服务员都难过起来。
最后,小于还是被送到了乡下。
几个月后,酒店里有客人想吃狗肉,一个厨子说小于在就好了,卸条腿就够了,再给小于装一木腿,简直帅呆了。于是大家说起小于,并派我去打探小于现在的情况。我到前台问宋姐,宋姐说问司机去,我跑去问司机,司机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说小于死了。
人命如草芥,狗命似尘埃。但是小于的命重于泰山,司机说它是为救在马路上玩耍的儿童被车撞死的,没有当场死,受了重伤却没呻吟,只是流泪,直到经理连夜赶去,它才闭了眼。
虽然经理很少看它,但或许在小于的心里,经理才是它的主人吧!
在得知小于死讯的那一刻,我突然间觉得心里什么东西碎了,苦修而来的杀气散了,再也凝聚不成了。
道谓生死互为始也,不过似蓬草一枯一荣。
有时我会想,小于大概已经轮回去了,也许会变成一只猫,或许海中那些自由自在的鱼,再也不会用那种悲伤的眼神看人了。
三十三:刹那芳华
酒店曾有过一个很单纯的服务员,小胡,是库管老阿姨的表妹的侄女的表姐,到酒店那年刚十七岁,很可爱。经理怕她吃亏,就说跟着小王干,有什么不懂问他就好了,谁要欺负你了也告诉小王。
不过经理所不知道的是,最爱欺负小胡的人正是小王,而这个小王,就是俺。
俺为什么会欺负人家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因为她比我小半岁,而且单纯的像白纸。终于有人比俺还小了,不欺负一下怎么对得起良心啊!其实说到欺负,也就是掰手腕时不放水,让她两只手再加上已经发育的惊心动魂的胸压上来,而已,而已……
港外的酒店多数都很复杂,但我们这里很简单,没有那些肮脏事,大家的关系也非常和睦,时常一起唱歌喝酒,再或者成群结队的去看海。
小胡是内地人,从没见过海,所以第一次看到海时整个人呆住了,她抓着我的手叫了半天,直到嗓子都哑了。我记得兔子吃醋的说:哎呀,都抓出印了。小胡才放开手,眼睛里有刹那暗淡。
那时我还小,不懂情爱,只觉得兔子和我在一起笑容特别美,而小胡也差不多,每次我出现她的眼睛都会一亮。真的是一亮,那种感觉让我心底有种冲动。
那时赵本山还没说过冲动是魔鬼,但老子觉悟高,早就体会到冲动是魔鬼的真谛,所以小心翼翼的绕开危险地区。但小胡经常跑来找我掰手腕,对于这种飘上门的那啥,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