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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幻想异闻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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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斯并不会魔法,不过却拥有通晓所有魔法功能的知识。这的确是了不起的技能,可是现在绝对不是可以卖弄这种特技的时候。
  撕风之真空刃再度袭来,这次的命中率大幅提高,修的左臂被划出一道伤口,艾斯的长袍下摆则是出现了一个大缺口。
  “艾斯,都是你不好!快去向他们道歉!叫他们放过我!”
  “你白痴呀!没道义的家伙!”
  对於无利可图的事,修实在是不想去干。
  没事和魔导公会的人扯上关系已经够麻烦了,假如现在再和追兵干起来的话,那么自己也就成了艾斯的共犯(虽然已经是了……)。那么,唯一的方法就只有落跑了……打定了主意的修从旅行袋中拿出了一把漂亮的白银匕首。
  “醒来吧!崩劫!”
  白银匕首的剑身随着修的呼唤化为光芒,接着分成数道的银光窜入了修的身体中。
  “破!”
  修的右手掌抵住阻挡进前的荆棘之壁,银色的光辉以手掌为中心,狂奔流窜於绿色带刺的壁面上,荆棘墙立刻被变成数块的大型植物垃圾崩溃了。
  一出现逃生口,修立刻拖着艾斯落跑,超快的速度扬起了一道沙尘,直达森林的深处。“逃命的速度”和“瞬间的反应”是身为寻宝者最需要的两样武器,此时的修已经将其中一项发挥到了最高的境界……而埋伏在黑暗中施袭的魔法师们,也只有呆呆的看着他们离去的份。
  这群魔法师并不知道,身后的浓密森林里正有无数的红色眼睛在闪动。半兽人的獠牙慢慢的向他们靠近了………… 
 
 
 
  
 风云之卷第九章
 
  火红的夕阳开始沈落於山间,炫丽的晚霞也渐渐变得厚重起来。
  在绿皇森林之中,两条人影正脚步沈重的徘徊在巨大的天然迷宫中。不用说,他们就是修和艾斯。
  继逃出魔法师们的魔掌之后,他们又陷入了迷路於森林之中的困境。而这一切的原因,就是那个一跑起来就不仔细看路的白痴寻宝者──修。坎特。葛罗西亚。
  “……修,我真的会被你害死!”
  艾斯有气无力的说着。他们已经在这座森林中绕了将近十个小时,笨蛋也看得出来他们迷失於这个庞大的天然迷宫了。艾斯开始想到自己搞不好会挂在这个地方……“不要只会发牢骚,想点办法啦。你的‘歌’不是很厉害?快用埃”“……你饿疯了吗?”
  “啊啊,早知道就学一点魔法,来个‘迷宫脱离术’也好。”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身为乐师的艾斯,耳朵的敏锐度超越常人。这时他清楚的听到有阵阵的声音从森林的深处传来。
  “打斗声……?”
  两人循着声音的方向前进,很快的找到了打斗之声的发生源。
  一个发色和服饰均为绿色的男子正和一支半兽人搏斗着。由男子的尖耳和服饰可认出他是妖精族的人,而半兽人则是属於犬族。
  “一对一?那个妖精铁输的嘛。”
  艾斯只瞄了一眼就预见了未来的胜负。事实上也是如此。
  妖精擅长弓箭与魔法。只要拉开了一定的距离,他们可说是最强的敌人。
  而眼前的男子却是拿着一柄短剑在和半兽人打,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修,你去救那个浑身绿色的家伙,然后叫他带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为什么你不自己动手?”
  “我的琴弦只为美女而拨动。”
  “…………”
  要艾斯为了一个男人弹琴,不如叫一支驴子飞起来还比较容易。对於他这种性格没辄的修只好叹了一口气,从背袋中取出一把黑色细长的剑。
  “葛罗西亚家秘传奥义──突然脚!”
  从隐蔽的树丛中突然跳出,修一个飞踢准确的命中了半兽人的头部,把它踹到一边。无声无息的偷袭是修的拿手绝技,喜欢为自己这种一点也不光明正大的招式取些怪名字更是他的兴趣。
  “…你…你是……?”
  被救助者看着眼前这个美貌的救助者,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而他对修的称呼代名词似乎也用错了……“为善不欲人知,救人必收报酬。葛罗西亚登抄…喂喂!那个脸像被开水烫过的半犬类动物,一脚就不行了啊?”
  虽然语言不通,但是半兽人的好战之火是不可能因为一脚而熄灭的。被讥讽为半犬类动物的它立刻朝修扑去。
  “醒来吧!妖縳!”
  黑色长剑随着修的呼唤化为一个黑色的光球,就在半兽人接近修只剩三公尺时,深沉的黑球突然冒出了一颗眼睛!被“妖縳”所幻化的黑暗之眼所盯住的半兽人,身体就像被固定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抱歉,你就暂时被妖力的锁链绑一阵子吧。”
  轻而易举的,修就将妖精的宿敌给制服了。 
 
 
 
  
 风云之卷第十章
 
  菲瑞克斯大陆上的妖精大致可分为三种:艾尔夫、卡耶尔和休格。
  艾尔夫和卡耶尔分别位於大陆的北端与南端,彼此之间很少有来往,至於是为什么则只有妖精们自己知道。休格则是所谓的黑暗妖精,会使用黑暗属性的魔法,居无定所的他们很少让人发现行踪,也可以说是妖精中最神秘的一族。
  妖精并没有在名字前冠上姓氏的习惯,唯一可以冠上的只有“艾尔夫”及“卡耶尔”这两种姓氏,而且通常只有妖精的族长及其直系血亲才可以拥有。最好的例子,就是艾斯口中“浑身绿不啦叽的家伙”,自称为妖精族长之子的诺瓦。艾尔夫。
  “没想到救了一个大人物呐。”
  “动手的是我吧?你只是在一边看好戏而已。”
  “这种小事就不要那么计较了,心胸窄小是一件可悲的事。”
  和“维持社会善良风气”及“热血的青春”这类名词完全无缘的二人组正跟着诺瓦。艾尔夫前往妖精们的村落。这是由於绿皇森林的面积太过广大,就算取直线路径也要花上四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才能穿过,因此因为被修所救而心怀感激的单纯妖精族长之子,提出了想要让两人先住上一晚的建议。不用这两个人绝对是不客气的答应下来了,当然,他们心里也绝对不会存有只是“单纯的”住在那里一晚的主意就对了……穿过层层的树林迷障,他们终於到达了妖精的村落。但出现在眼前,只是一片空地再加上数间木屋的地方。艾斯看了拍拍修的肩膀。
  “看来你的寻宝大计要落空了。”
  “你懂什么?越是破烂的地方越有可能,外行人少插嘴。”
  “不过这种地方……”
  “诺瓦!!!!”
  一个足以震落树上鸟群的吼声传来,打断了修和艾斯的谈话。声音的发出源是一个长相与诺瓦有点类似,同样是绿发的妖精,应该就是诺瓦的父亲了。但是他的表情实在称不上和善,脸部的线条看来与有陵有角的岩石没啥两样,艾斯的形容是:“看得出来是比石头还硬上一百三十二。五倍的超顽固级人物”。
  “诺瓦!你去哪里了!?还有,谁准你带人类来的!?”
  “父亲…他们是救了我的好人,我想招待他们。”
  “救了你?又和半兽人那批家伙打起来了吗?不管我说什么你都没有听进去是吧!”
  被艾斯形容为比石头还硬上一百三十二。五倍的妖精族长,与诺瓦开启了一埸舌战,父子间的争吵引来了其他的妖精,并纷纷开始劝解。完全听不懂妖精语的修只有站在一旁看戏的份,倒是艾斯听的很专心。
  “喂,艾斯,你听得懂妖精语吗?”
  “我可是精通数种语言的天才诗人。”
  “他们说什么?翻译一下。”
  “简单的说,那个青苔人的老爸不欢迎我们就对了啦。”
  艾斯口中的“青苔人”和“青苔人的老爸”似乎达成了某项协议,妖精族长踏着重步离去,脸上的表情当然好看不到那里去,劝架的妖精们也纷纷走开。诺瓦一脸歉意的朝两人走来。
  “真是抱歉,让你们看到了这种情况……”“似乎不欢迎我们的样子?”
  “不…也不是这样…总之,你们可以待到今夜的‘风之祭’之再离开。”
  “哦,风之祭吗!?”
  妖精族一年一度的庆典──风之祭,一向不欢迎外人的加入,能够参加这种少见的活动,对人类而言是相当难得的一件事。
  “不,能够见识着名的风之祭我们就高兴了。修,对吧?”
  “啊啊,没错。”
  “是这样吗?太好了。那我先带你们去休息吧。”
  诺瓦欣慰的走开。假如他这时转身回头的话,可以看见一个双眼闪动着“¥”符号的俊美男子,以及四处打量美丽妖精女子的不良诗人。
  这次的风之祭也不会太平静也不一定…… 
 
 
 
  
 风云之卷第十一章
 
  当暗青之月爬升至天顶,淡蓝色的光芒撒落大地之时,也就是艾尔夫妖精族的祭典──风之祭开始的时刻。
  而在风之祭上出现的妖精,比修和艾斯所想的还要多出十倍不止。两人后来才知道当初诺瓦带他们去的那个村落,是因为妖精人口过多而新辟的地方,所以才那么冷清,但两人又开始为这个消息而烦恼了。修是为了村落太多会对自己的寻宝大计受到阻碍;艾斯赐是为了无法在一个晚上认识全部的美女妖精而忧郁。总而言之,这两个人都不是在烦恼什么正经的事就对了。
  风之祭是在绿皇森林之中的水晶湖畔举行。倒映着柔美月光的大湖上漂着无数照明用的草灯,就像夜空中闪烁的星辰般美丽;在树枝上也挂着会发出微亮金光的特殊丝带,有如流泻於虚空中的黄金之河。在这如梦似幻的湖畔美景中,风之祭正式揭幕了。
  笛子和小提琴、铃鼓与单簧管、琵琶及手风琴在各处不断的响起,混合成一种奇妙的大型混合协奏,但却又出奇的悦耳。利用小法术所施放出来的灿烂花火四处绽放,翩翩起舞的妖精们也到处都是,这是人类平常绝对看不到的奇妙景象。
  集英俊的外表和毒辣的舌头於一身的不良诗人艾斯。奇瓦拉,正悠闲的倚着一块大石,手持盛着深红葡萄酒的木杯,看着来来往往的妖精们。这时的他换上了妖精的衣服并戴了一顶帽子。这是诺瓦的父亲,也就是妖精族长塔利克。
  艾尔夫的命令,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骚动所作的化装。
  “……这里的食物也太差劲了点吧?”
  艾斯看着眼前满满的一盘水果发牢骚。虽然自己并不是什么绝对的肉食主义者,不过整个祭典上可以吃的只有水果和蔬菜也太夸张了吧?他领悟到也许妖精都是只吃这种东西,身材才一直保持的不错。当然,他的领悟只针对女性。
  “修那个家伙还真的去寻宝了吗……”
  打从风之祭一开始就没看见修的踪影,艾斯直觉的联想到修最常做的事。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方传来。
  “很可惜,我在这里。”
  “修吗?你跑去哪里了………呃?呃!?呃!!?”
  出现在艾斯面前的,是一个穿着连身长裙,戴着绿色圆帽的漂亮女子。纤细的容貌、亚麻色的头发,和修长得真像碍…不对!这个美女就是修。坎特。
  葛罗西亚嘛!!
  “…………”
  “艾斯?干嘛?你怎么一脸看到鬼的表情?”
  “……你没事打扮成这个样子干什么?”
  不良的风雅诗人艾斯。奇瓦拉,整整过了十秒钟才将自己的意识拉回现实之中。看到修的女装扮相的他,刹那间感到有点全身无力。
  “诺瓦塞给我穿的…你怎么和我穿的不一样?”
  “…………”
  艾斯觉得无力感瞬间加重,看来那个青苔人还真的把修当成女人了。
  说实话,的确是很适合没错。连自认鉴赏女性眼光有超一流水准的艾斯也承认,修的女装扮相已达完美的境界,要是自己不是已经和他认识有半年的话,搞不好现在会想和他搭讪吧。假如修再化一点妆的话会怎么样……?这种问题艾斯连想都不敢再想了。
  “那个眼睛脱窗的白痴妖精竟敢让我穿女装!”
  终於搞懂情况的修立刻火大起来,左手从胸口掏出“崩劫”准备要去找诺瓦算帐,艾斯连忙制止这个可能会闹出血案的家伙。
  “喂喂!搞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管他是森林还是沼泽,我一定要把那个家伙撕成六块。”
  其实修最讨厌被当成女人。艾斯想起当初和他第一次见面时,也差点因为称呼语弄错而被修用“雷走”轰掉……。
  “想想你伟大的寻宝计划!!!”
  搬出最有效的一句话后,修终於平静下来,不过他的眼神还是很危险。
  “不要辜负这个美丽的夜晚,就让我来献弹一首吧。”
  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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