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中的玫瑰 作者:闾丘露薇-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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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好朋友已经在门口等我,看到我之后,首先给了我一个拥抱。她的这个拥抱给了我一整天的好心情,我知道她看到我真的非常的高兴,而快乐,原来是可以传染的。
2001年11月,因为我的职业,我到了阿富汗,第一次看到了战乱当中的人们。对于大部分阿富汗人来说,他们不希望看到战争,但是却必须面对。在那里,我亲眼看到战争对人类带来的伤害,看到生活在不知道未来的日子里面是多么的可怕。我甚至不敢设想,如果是我,在这个地方,我怎样生存下去。
在我去之前,我想象我遇到的每一个阿富汗人,都会用忧郁而绝望的眼神看着我,但是结果我完完全全错了。
我的司机,一个因为战争磨练,看上去好象要六十岁,但其实只有四十岁的游击队员,开车的时候,总是能够听到他快乐的歌声。虽然我不知道他唱什么,但我听得出来,那些应该是快乐的歌。我还记得他的眼睛,眼神清澈而坚定,从来看不到对生活的埋怨。
我还记得午后的喀布尔,一无所有的穷人们唯一的享受,就是蹲在被炸得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的土墙下,在阳光下取暖,因为在冬季的喀布尔,这是穷人们一天最暖和的时候。老人们身上保暖的,只有一条又可以当被子,又可以当大外套的薄薄的毛毯,和土墙差不多的颜色,于是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手里面那朵紫红色的玫瑰。老人们拿着玫瑰,在手里面悠闲地转啊转,不时地把玫瑰送到自己的鼻前,深深地闻一闻玫瑰的香气。
在我第三次到阿富汗的时候,我们的车队在一次长途行程当中拋锚了,我们坐在车里面心急如焚,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等到救援的车。就在等待的时候,保护我们的几个阿富汗士兵,就在马路上边唱边跳起来,他们的歌声和舞姿也感染了我们,等候一下子变得不重要的,最后已经被我们忘记了。
2003年,到了伊拉克,这一次看到了真正的战争,看到了炮火下的巴格达。但是我看到的,依然是认真生活着的人们。让我到现在还不能忘记的,是我的翻译在枪声当中,花了半个小时,亲手调配的那杯cappuccino。
我还记得,落日下,那几个美国小兵,在高高的碉堡上面,放下沉重的枪枝,一遍又一遍看着家乡亲人的来信,用有点亢奋的语调,和我讲着家乡的女朋友的故事。
虽然我没有到过波斯尼亚,但是我看过这样的纪录片。那里的人们,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情,是相互亲吻,祝贺大家在今天还活着。而那里的大学生们,每天到了学校,就会一起喝咖啡庆祝,又可以度过一天。那里的女人,大部分的时间是在美容院里面,她们唱歌跳舞,因为她们希望,即使生命短暂的,但是她们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
面对这样的人,我时常感到惭愧。
和他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虽然我们要面对其它不同的压力,经受其它的挫折,于是很多人觉得,快乐变得越来越奢侈了,越来越难找到。但是还有什么困难能够和随时失去生命相提并论呢。
这些普通人,这些在我们的眼中悲惨地生活的人们,教会我学会珍惜,教会我认真地生活,自尊地生活。快乐地生活
关于学习
我记得在上海的家里面,在阁楼的床底下,有一个破破烂烂的皮箱,那是我小时候上学前最宝贵的财产,里面全部都是连环画。
那个时候的连环画和现在的漫画书很不一样,第一非常的小,适合小朋友看,第二文字多,图画更多的成为了陪衬。
因为我从小是由奶奶带大,所以不符合父母必须是双职工才能够上幼儿园的要求,因此,小学之前,我最羡慕的,就是那些能够每天准时到幼儿园上课的同龄小朋友。很多时候,听他们说着每天中午如何在集体午饭之后,一起在地上午睡的经历,让小小年纪的我,很快懂得了什么叫做遗憾。
不用上幼儿园,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这些连环画上面。以前的连环画大部分是由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古典名著改编的,所以很小,我已经知道了《三国演义》。
终于有一天,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原因,让我有机会到幼儿园呆了一天。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的我是大出风头的,因为老师要求小朋友们从一数到一百,结果每个人都结结巴巴,最后轮到我,毫不费力地把一百个数字背了一遍,让老师对于我这个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非正规军刮目相看。
这样的事情在我读书的时候经常发生,还记得好象是小学两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大家总结一篇课文的中心思想,好象是关于纪念周恩来总理的,结果我的同学一个一个被叫起来,却没有人说得上来,班主任的脸越拉越长,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学生居然被这样的问题难到了。最后她叫到了我,她的眼光是带着期望的,凭着她一直以来对于我的信赖,而我也真的没有让她失望。结果是,我获得了一顿大大的表扬,我的同学们则不需要因为没有回答出问题而继续站在课桌前面。
小学的时候,读书对于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难的事情,小学的五年,我的学费都因为我总是能够得到第一第二名而被学校减免,为我的爸爸省了不少的钱,也为他争了不少的面子。我记得年级里面可以和我竞争的,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子。每个学期,我们两个人总是在争夺着第一和第二。不过我们两个人的分别也非常的明显,虽然从分数上看我们之前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是一个非常有数学天份的人,经常参加数学竞赛,而我的专长则是在语文上面,作文比赛就少不了我。我想,这一定和我从小看太多的连环画有关系。
进了小学,已经不看连环画了,那个时候开始看很多的少儿读物,像《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选》、《安徒生童话选》,还有《红楼梦》,虽然大部分看不懂,尤其是那些诗词。
其实小学的时候,从看这些书所花的时间,就可以看出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安徒生的童话对于我来说,即使是美人鱼的故事,都没有让我有童话的感觉,他的故事我是到了大的时候,才真正地完整地看下来。我喜欢格林童话,因为我相信,公主和王子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进了中学,因为是住读的关系,每天中午午休和晚自习的时间,我都会在图书馆或者是阅览室度过,因为也没有其它的选择。中学的六年时间,我看完了所有的世界名著,当然,我又把红楼梦看了一边,这个时候,懂的东西多了一点点。而在学校的阅览室里面,我养成了看八卦杂志的习惯,那个时候的八卦杂志不多,最多是一些电影方面和类似故事会的东西,看那些东西一点都不累,还给了我很多和别人聊天的话题。
看八卦杂志的习惯保留到现在,除了是自己减轻压力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自己快速让自己不和这个社会脱节的一个方法。每次出差回到香港,我总是会买一大堆周刊,最先看的肯定是娱乐版,充实自己茶余饭后的话题,也让自己不和潮流脱节。接下来就是政经版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报导,让自己知道,不在香港的时候,哪些事情我错过了,来龙去脉是怎样的,免得跑新闻的时候,自己首先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
中学的时候,读书没有小学那样不费劲了,因为我的这些同学,在小学里面全部和我一样,成绩从来都是名列前茅。没有比较,还以为自己不错,但是来到这里,才发现,厉害的人太多了。
我不是一个非常在乎成绩的人,我的父亲也不是,也许他觉得,能够进这个中学,等于半只脚已经跨进了大学,所以从此放心起来。再说,只要说自己是在那所中学,已经让所有的人觉得这个孩子读书真了不起,到底在里面读得怎样,也就没有人关心了。
没有了来自家庭的压力,加上学校的老师喜不喜欢一个学生,也不单单看考试成绩。于是中学六年,我学了很多课本以外的东西。
刚刚流行计算器,我报名参加了兴趣班,并且饶有兴趣地编写起我的健康食谱程序起来。现在想起来,我真的从小就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居然编程序也要和自己的生活编在一起。我还记得,我输入了人一天需要摄入的热量和其它的营养标准,然后开始输入每种食物的营养含量,我的目标是,能够让计算机来编制每天的营养餐单。那段日子,我会每天趁着中午午饭时间,到计算机室去霸计算机。就这样整整一个月,突然有一天,我在宿舍照镜子,发现自己头顶有一大块的白头发。还好,这片白头发,在我终止了对于计算机编程的狂热之后,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到现在我还是这样的习惯,如果要做一件事情,就会拼命去做,但是突然有一天,我会觉得,这件事情对我来说不重要了,于是这件事情就会在我的生活当中消失了。
对于计算机的热衷持续了一年的时间,那个时候,我还报名参加校外科技站的培训班,每个星期要坐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到很远的地方去上课。虽然最终再也没有和计算机打交道,但是好歹有了一点基本功,所以之后工作,不管是怎样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操作,对我来说,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来学习,从来没有感觉非常的困难。
中学的时候,我是学校的宣传部部长。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组织每学期一次的全校的文
艺汇演。每一年我都是参加演出的成员之一,有一年,我们决定表演探戈舞,而那些舞衣,是我单枪匹马到文化宫向那些不认识的叔叔阿姨借的,不花钱。相信现在要找到免费的表演服装,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慢慢的,我们学校的文艺汇演越办越顺手,于是我们决定到其它的和我们同级别的中学去搞串联,然后搞一场中学生联合汇演。那个时候通讯非常的不方便,于是我们会用晚自习的时间到其它的学校去找学生会的干部商量,就这样一间学校一间学校走下来,也就是一个月的功夫,我们的联合汇演搞成了,而我还结识了很多其它学校的同龄人
因为喜欢写东西,中学的时候,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不过说来惭愧,虽然自认为写的东西算是不错,但是和文学社里面的才子才女们一比较,很快我就不写东西了,承担起编辑的角色。那个时候没有现在这样方便,我们的社刊,是我们用钢板和钢笔一个字一个字抄写下来,然后用油墨印刷出来。到现在,我还能够清晰地回想起,那股油墨的香气。
虽然在文学社里面,我发现自己的文学创作天才有限,但是很快我发现了一个我比较擅长的地方,那就是写报导。初三的时候,上海的《青年报》决定组成中学生记者团,于是我报名了。读书的时候,我是一个胆子比较大,或者应该说特别自信的一个人,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会去尝试。如果有一件没有成功,我就会马上开始去尝试另外一件。那个时候,选择太多了,所以从来没有时间来埋怨自己,埋怨别人。结果我被录用了,我想很大的原因是我来自名牌中学,而那个时候,来报名的人并不是太多。
当记者是我从小的理想,没有想到,到了中学实现了,虽然只是一个学生记者。那个时候,学生记者也非常的忙,每个星期,除了自己学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我们还要到不同的学校去采访,然后每个周末,到青年报社的那栋老式洋房里面,听那些正式的记者和编辑给我们传授经验。寒暑假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到报社去,看他们挑稿子,改稿子,还有排版。
很多年以后,我打开别人帮我收藏了很久很久的一张《青年报》,那是我们第一批的学生记者的一张大合影。不是站着的那种传统的合影,而是大家一边走一边聊天,被摄影师抓拍的那种。看看里面的人,大部分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但是里面也有不少和我一样,离开校园之后,进入了新闻行业。
我的第一次公开演讲是在中学,而且是用英文的。那是参加学校的英文演讲比赛,结果我获得的是三等奖。因为是在上海的关系,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学习英文。到了中学,因为是全国重点,所以我们一开始就没有使用教育部的统一教材,从初一开始,学校就开始使用新概念英文。
新概念英文,除了教会我们英文单词之外,课文的内容和对白,还让我们了解很多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文化背景以及人与人交往的方式。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册的第一课,一对情侣在电影院卿卿我我,结果被别人指责的时候,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