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过山车 作者:斯蒂芬·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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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言以对,舌头粘在了上腭上。
他的手偷偷地伸了出来,皮肤在野马车仪表盘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发黄,指甲缝中黑乎乎的,抓住我握在一起的手,一股力量从他手中传出,我的双手分开了,象个死结在魔术棒的轻触下神奇般自动地打开了。他的皮肤有点冰凉象蛇一样。
〃是吗?〃
〃是的。〃我轻声说,再也无法让自己的声音大起来了。〃当快轮到我们时,我看到它是那么高,那么快,冲到顶上倒了过来,坐在里面的人大声尖叫着,我害怕了。她狠狠地搧我,在回家的路上她气呼呼地不愿理我,所以我还没有坐过。〃是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坐过。
〃兄弟,你应该去坐坐,那东西坐起来非常刺激,至少那儿没有比这更刺激的了。从惊悚园回来,我在州公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些啤酒,准备到我女朋友家去一下,给她一个徽章,逗她乐一乐。〃他轻轻地拍了拍胸前那徽章,摇下车窗,把烟头弹到外面秋风瑟瑟的夜晚中。〃你应该知道随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不正如曾听过的每个鬼故事一样吗?他出了车祸,当警察赶到时发现他仍坐在车的残骸里,身体在驾驶座而脑袋在后座,帽子反戴在头上,眼睛死死地盯着车顶。从那以后在月圆风高之夜,呜…呜……他就出现在历奇路上。现在我明白了过去不明白的事:最糟糕的故事就是那些你一生都在听的,那才是真正的噩梦。
〃没有什么比得上葬礼。〃他笑着说:〃这不是你说的吗?阿兰,你偷偷到过那儿,一定到过,到那儿的时侯被绊了一下摔倒了。〃
〃让我出去,〃我低声说〃求你了。〃
〃哼,〃他转向我,〃我们只好讲正事了。阿兰,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鬼!〃
他不耐烦地哼了一下,借着仪表盘的亮光,我看到他的嘴角向下撇着。〃得了吧,你装鬼会更象。凯斯朋⑥才是鬼。我会停在空中吗?我是透明的吗?〃他抬起一只手在我面前挥动着,我可以清楚地听到他手臂肌腱干涩得吱吱咯咯作响。
我想说话,但又不知道说什么。不过说不出也不要紧,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
〃某种意义上,我是个信使,〃斯托伯说,〃象他妈的从坟墓下面来的联邦快递员,好玩吧?象我这样的人很经常出来,无论时机是否适合,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无论是谁在做事,上帝或人,都喜欢逗乐子。他总想看看你是不是珍惜所拥有的,或者在你无法预知的情况下作出选择。事情就象今晚这样,你自己说出了一切,母亲病了,搭车去……〃
〃如果我愿意坐那老头的车,就没事了,对吧?〃我说。现在我可以明显地闻到他的气味,除了松香空气清新剂的气味,还有隐隐的腐肉的臭味。我怎么不曾嗅出来呢?还是我把它误认为其它气味了呢?
〃很难说,也许你说的那老头也是死人。〃他回答。
我想起了那老头刺耳的嗓音、猛扯疝气带的动作。不,不会是死人。但我因无法忍受他车里的尿骚味而使自己遇到更糟糕的事。
〃总之,我们没有时间谈那么多了,再开五英里我们就可以看到房子了,再开七英里我们就到路易斯顿的地界了,现在你得作出选择。〃
〃选择什么?〃我就想知道这个。
〃谁坐上过山车,谁呆在地上,你还是你母亲?〃他转过来,用他那淫浸着月光的眼看着我,笑意更浓了,我看见他大部分牙齿在车祸中被撞掉了。他轻拍着方向盘说:〃我带你们中的一个走,既然你在这,就由你选吧。选谁?〃〃 开玩笑。〃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说这些已没什么用了。因为他这次是认真的,绝对认真。
第三节
我回忆起我们一起生活的日子,两人相依为命,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当然也有些是痛苦的日子。想起了我裤子上的补丁和沙锅晚饭,很多孩子每周可花两毛五买热腾腾的午餐来吃,我总是带一块花生黄油三明治或一块包着香肠的隔夜面包,象那些穷光蛋到巨富的愚蠢故事中的傻小子。她不知道在多少家餐馆和酒吧里干过活,靠这收入来养家糊口,每个月她都要请一天假,穿上最好的衣服,约见贫苦儿童救济局的工作人员。那工作人员西装笔挺,坐在厨房的摇椅上,膝上放着一块写字板,手上握着一支粗亮的钢笔。她带着机械的微笑回答着他那带着侮辱性的尴尬的问题,却词不达意,甚至象我这样九岁大的孩子回答得都比她好,还要给他准备咖啡。因为只有他作出正确的的调查报告,我们每月才能拿到那屈辱的五十元的补助。工作人员走后,她就倒在床上哭泣,当我走进房间坐在她旁边,她做出了笑脸并说贫苦儿童救济局是两腿间的屎屁。我笑了,她也跟着笑了。在这世上,只有我和我那肥胖嗜烟的母亲相依为命,面对生活的无奈和屈辱我们只能一笑泯之。然而并不只是如此。对我们这种在世间忍辱偷生的人来说,有时取笑那些愚昧的工作人员是我们能做到的报复方式。她干过餐馆酒吧里所有的活而且干活时间过长,这使她的脚踝肿痛,回到家里她一边缠绷带,一边把所得的小费放入标有〃阿兰的大学学费〃的罐子里,这就象从一个穷光蛋到巨富那样的故事般传神,而且还不断地唠叨要我努力学习,别人的孩子有钱,四处玩乐,不务正业,而我却不能。因为她的小费积攒了很长时间还是不够。最后只好申请助学贷款,如果我上大学的话。我只能上大学,这对我和她来讲是唯一的出路。请相信,我在那时候确实努力学习,我并不瞎,我知道她所负的生活的担子是多么沉重,看见她烟抽得很凶(这是她唯一的快乐,唯一的缺点,只有置身处地才以明白这一点),我希望我们的生活总有一天会变好,而我是唯一能照顾她的亲人。如果能有大学学历和一份好的工作,我就能做到。我应该如此,因为我爱她。那天我们等坐过山车,快轮到时我却退缩了,她大发雷霆,面带凶气,这不是唯一的一次,她呵斥我后又狠狠揍我,尽管如此,我还是爱她,甚至有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个。虽然她打我和疼我一样多,我对她的爱依旧,这很难理解,我自己也不明白,不过这没关系,我想没有什么能够总结生活的规律,诠释家庭的关系。我们,她和我,是个家庭,是最小的双人家庭,微小而紧凑,有一份共享的秘密,我愿为她做任何事情,现在,我正被要求作出选择,要求为她去死,顶替她的位子。但既使她能再活四十八岁或更长,而我的生活却几乎没开始。
〃是谁,阿兰。〃乔治·斯托伯问。〃时间不多了。〃
〃我无法决定那样的事。〃我声音沙哑。
月亮在路的上方和我们一起飞驰,月光皎洁明亮。〃这样问我不公平。〃我补充道。
〃我知道,请相信我,事情就这么定的,〃随后他压低声音,〃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我开到第一个有灯光的房子时,你还没有决定下来,那我就只好带你们两个走。〃他皱了皱眉又舒展开来,似乎想起了一些好消息和坏消息。〃如果我把你们俩带走,你们可以坐在后座,说说过去的事,就是这样。〃
〃带到哪里?〃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不知道。
树林变得模糊漆黑,车前灯在黑暗中狂奔,路面不断地翻滚。我只有二十一岁,虽不是处男,但只做过一次爱,那次喝多了,无法记住那么多。很多地方我想去:洛杉矶、塔希提、还有路克班奇、德克萨斯,有很多事我想做。我母亲四十八岁,已老了,麦考蒂夫人没这么说,是因为她自己也老了。说实在的,她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长期辛苦地工作还要照顾我,可我要选择让她活下去吗?而她生下我就要为我活下去吗?她四十八岁了,我只有二十一岁,正如人们所说的,我的人生还没有开始。但又能凭什么来定,如何决定这样的事,如何决定呢?
树林在飞逝,月亮象一只回光返照的眼看着我们。
〃兄弟,最好快点,我们快开出这片荒野了,〃他催促我。我张嘴想说,却说不出话,只有一声干叹。
〃就在这儿出了事。〃他抬起手伸到后面,此时他的T恤被带起,我又看见他的肚皮上也条针缝的黑线(如果出事的话,我可能不会有),内脏还在里面吗?还是经化学处理的填充物?当他的手缩因来时,手里多了一厅啤酒,可能是最后一次开车时在州公路边的小店买的。
〃我了解你此时的处境,你的压力很大,使你口干舌燥,给。〃
他把啤酒递给我,我接过来,扯开拉环,喝了一大口,啤酒从口中泻下,冰冷而苦涩,我以前从未喝过啤酒,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看电视上啤酒的广告。
在秋风飒飒的夜里,一盏桔黄的灯火在我们面前闪烁。
〃快点,阿兰,赶紧决定,那就是第一座房子,就在这小山顶上,如果想对我说什么,最好现在对我说。〃
那盏灯忽隐忽现,现在变成了好几盏灯。它们透过窗户照出来,在房子里面住的是寻常人家,他们做着平常的事,看电视、喂猫、也许在打扫浴室。
我又想起我们母子,珍尼·帕克和阿兰·帕克,一个汗迹湿透了衣服两腋的肥胖妇人和她的小孩,在惊悚园内排队等坐过山车。斯托伯说得对,虽她不想在烈日下排队,可我总是缠着她,闹着要去坐过山车,她还狠狠地揍了我,但却一直陪着我排队,这点斯托伯也说对了。她陪过我排过很多队,还包括对和错的争执,我都能再一一记起,但现在没时间想那么多了。
〃把她带走。〃第一座房子的灯光掠过野马车时,我声嘶力竭脱口喊出:〃把她带走,把我妈带走,别把我带走。〃我把啤酒罐扔到车地板上,双手掩面。他的手伸了过来,触到我胸前,手指四处摸索。我突然灵光迸出,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一场考验,而我却没有通过,他现在象那些阿拉伯神话中可怕的恶魔,准备撕开我的胸膛扯出我狂跳的心。我尖叫起来而他的手指却经过我胸膛,直往车门去,好象最后时刻他改变了主意。此时我的鼻子和肺里都充满了他那腐尸般的气味,使我真的感到自己已经死了。车门〃喀哒〃一声开了,清冷的空气灌了近来,冲去了那腐尸的气味。
〃做个好梦,阿兰。〃他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声,把我一推。我紧闭双眼,双手抱头,身体一缩,滚出了车厢,跌入秋高风急的黑夜。这一摔肯定会粉身碎骨,我可能还惨叫了一声,但我一定不记得了。
我没有粉身碎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意思到自己已经在地上了,感觉到大地就在我身下。我睁开眼马上又闭上,明亮的月光让我目眩。我的脑袋一阵疼痛,那不是眼睛的不适而是在黑暗中受到突然强光刺激的痛感,一直延伸到脖子后面。我感到双腿和臀部又冷又湿,但我不在乎,我所关心的是我已经在地上了。
我抬起胳臂更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我恢复了意识,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一瞥周围就可确定:仰卧在位于历奇路边的小山顶上的一块小墓地里。月亮正几乎垂直地高悬在头上,月光异常明亮,却比前面的小得多。雾霭也更浓了,象一块毯子铺在墓地上。几个较高的墓碑突兀在那里象几个石头岛屿。我试图站起来,我脑后又是一阵疼痛,伸手一摸,感到一个肿块,粘糊糊,湿漉漉的。在月光下,我看到黑乎乎血顺着我的手掌一条条的流下来。
第二次我终于站起来了,在墓碑和齐膝的雾霭中摇摇晃晃地站着。我极力四处张望才看到石墙的缺口、墙外的历奇路。看不到我的背包是因为浓雾盖住了它。如果我从左边的车辙朝历奇路走出去,就能找到它。但我可能很该死又被绊倒。
这就是我所经历的一切,完完整整,清清楚楚:我在这山顶上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走进墓地稍微看看。当我从一个坟墓转身往回走时,乔治·斯托伯绊了我粗大笨重的双脚。我跌倒了,脑袋砸到墓碑上。失去知觉多久了?虽然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根据月亮的位置确定几时几分,但估计至少一个钟头了,这对做个和死人一起乘车的梦来讲是足够了。那死人是谁?当然是乔治·斯托伯。这名字我在一个墓碑上见到,就在进入梦境前,天哪,我做了个多么可怕的梦啊。而且我到了路易斯顿镇发现我妈已经死了,这不正是很典型的结局吗?其实这只是我在黑夜里的一点预感并把它放入梦中而已。这可成为多年后在聚会快结束时候讲的故事,人们会表情庄重,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一些爱卖弄学识的教授则会吟道:天地间之奇事,非吾等可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