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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亲爱的等等我+番外 作者:容光(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01完结)-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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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正如我当初好奇的那样,世界上确实不会有这么多的机缘巧合,陆瑾言能够与我有意无意地相遇这么多次,想来不会与管理员大妈全无关系。

    我时常看见她拿着手机去阳台上打电话,却从未怀疑过她是在联系陆瑾言。

    而今灵光乍现,我才看清了这一切。

    陆瑾言为了我这个小姑娘,真真是煞费苦心、不动声色。而我一旦一头扎进他给的蜜糖里,便再也飞不出来,宁愿溺死其中。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整座城市的灯火都亮了起来。

    雨势小了又大了,大了又小了,最终依旧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然而我一直坐在那里,看着漆黑一片的手机屏幕,却始终没能等来陆瑾言,也没有等到他的只言片语。

    他迟到了,失约了。

    从来都不会弃我于不顾的人破天荒地不再出现。

    图书馆闭馆的音乐声响起,我终于走出了大厅,踏进电梯,整颗心都随着它一起坠落下去。

    我站在图书馆大门处给他打电话,一遍又一遍,他始终没有接听。

    这场大雨也没有停歇的预兆,我只好紧握手机踏进雨幕,反正是夏天,淋点雨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可我走了没几步,又倒了回去,我想陆瑾言一定是有急事,万一他只是迟到了,赶来的时候没有看见我怎么办?

    于是我心安理得地蹲在图书馆旁边的屋檐下,等待他的到来。

    我一遍一遍告诉自己,他一定会来,和以前的每一次一样,不会对我置之不理。

    管理员大妈下班了,看见我的时候吓了一跳,“小姑娘怎么不回家?”

    我笑着告诉她:“我在等人。”

    她张了张嘴,迟疑地说:“陆医生没有接我的电话,你们约好了?”

    我点点头,“约好了,你快回家吧,不用管我。”

    于是我就这样蹲在屋檐下等了很久很久,等到整个市中心都陷入一片灯火辉煌,再等到眼前的灯光一点一点熄灭下去。

    雨水飘到我身上,衣服也*地黏在身上,很不舒服。

    然而陆瑾言一直没有来。

    我最后看了一眼手机,凌晨一点,无未接电话,无未读短信。

    我站起身来,揉了揉发麻的腿,终于又一次走进了雨幕。

    回到家时,程叔叔和我妈都在医院,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人,空空荡荡的。

    我洗了个热水澡,钻进被窝,临睡前再一次看了眼手机。它依旧安静落寞地躺在那里,无人问津。

    我平静地闭眼睡觉,迷迷糊糊地陷入混沌状态,半夜里又被热醒。

    一开始我以为是空调温度开得太高,到后来才意识到是自己发烧了,挣扎着起身去找温度计和退烧药。

    温度计显示39°5,我昏昏沉沉地倒开水喝药,结果忽然听见手机铃声,整个人都僵住,杯子哐当落在地上,碎成了好几半,开水还溅在了我的脚上,烫得我眼泪都要出来了。

    可我什么也顾不上,只是飞快地往卧室跑,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也没看就接了起来,“喂?”

    妈妈在那头迟疑地问我:“嘉嘉,你在哪里?”

    才刚提起来的心又一次重重地沉了下去。

    不是他。

    仍然不是他。

    我张了张嘴,若无其事地回答说:“我在家,三更半夜的你怎么还没睡?”

    “真在家?”

    “妈……”我叹口气,“真在家,没骗你。”

    她似乎松了口气,“在家就好,在家就好,我明天早上一早就回来。”

    “医生说可以出院了?”

    “可以了。”她又补充了一句,“那你赶紧睡吧,”

    我苦笑挂了电话,又一次走进厨房,拿了抹布去擦地上的开水,然后弯下腰来小心翼翼地拾捡一地的玻璃碎片。

    因为发烧的缘故,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我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么平静的,却在蹲下去的一瞬间哭了出来,眼泪砸在一片水渍里,很快消失了踪迹。

    我维持着这个姿势,把脸埋进了膝盖里,哭得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而这场病一直生到了第二天,我一直躺在床上,偶尔挣扎起来吃药,更多时候则是陷入了半醒半睡的迷糊状态。

    程叔叔带着我妈回家时,看见的就是我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我妈吓得跑过来连声询问,又是探额头,又是找温度计。

    她自己都还满面病容,结果回家还要替我跑上跑下,甚至守在我旁边为我操心。

    我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最终红了眼眶,侧过头去看了眼床头柜上依旧悄无声息的手机,低声说:“妈,我同意出国。”

    她拿着水杯的手一晃,险些和我一样打碎杯子。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只觉得过去的几个月真像是做了个黄粱梦,梦醒以后,什么都没了。

    我妈说得对,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人只有父母。

    而我形同无父,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她了。

    ***

    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电的,反正我病了三天,病好以后它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了。

    我不再寄期望于那个屏幕上似乎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号码,索性连电也不再充,任它安静地躺在那里。

    我妈从我答应出国那天起,就开始紧锣密鼓地找人准备出国事宜,公司的秘书小姐也成了我的秘书,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拿着证件和各种文件要我签字。

    一周时间,我妈像是个高效率的超人,帮我把一切都办好了。

    就在开学的那一天,所有人大概都在返校的路上,而我却站在机场,拎着大大的行李箱,告别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

    我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思媛也好,陈寒也好……陆瑾言也好。

    想着思媛可能会暗地里骂死我,我还是在上机前给她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她几乎在那边尖叫着骂我,疯狂地把一堆问题朝我砸来。

    我一直笑着和她东拉西扯,最后却在她问起陆瑾言时戛然而止。

    她敏感地问我:“你出国是因为他吗?”

    我笑了,“不是,是为了自己。”

    忍着眼泪和妈妈拥抱了一次,我吸了吸鼻子,看着她通红的眼眶,故作洒脱地朝她和程叔叔挥了挥手。

    我说:“妈,你要养好身体,等我放假回来的时候,你必须胖十斤才行!”

    她也笑起来,“那样的话,你程叔叔该嫌弃我了。”

    程叔叔哈哈地笑,搂着我妈的肩膀,叫我好好保重,注意安全。

    一切都简单而迅猛,出国这件大事被我和我妈变成了犹如一场出游般简单的旅程。

    飞机慢慢地起飞了,失重的感觉伴随着我飞向了遥远的国度,告别我那短暂而绚烂的爱情,也终止了我的美梦。

    真快。

    快得好像一切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我在秘书小姐的安排下进入学校,入住校外的简单公寓,最后在她的陪同下,花了两天时间大致游览了一遍这个著名的城市——里昂。

    这是一个从古罗马时期就开始繁荣的城市,旧城位于索恩河右岸,已有千年历史的圣让首席大教堂就坐落在这里。而我所在的大学位于新城区,一切都充满了现代化气息。

    之前上文化课的时候,外教曾经说过,里昂的名字来源于一个叫隆的男人和与一个叫索恩的女人合而为一生出的孩子。这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古老历史的城市,如今也是蜚声全球的“文化之城”,浪漫优雅的“内衣之城”。

    我踏在陌生的土地上,站在暖风扑面的桥上,看着从城市穿过的河流,慢慢地掏出了手机。

    出国前,我让我妈帮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而今也到了让它发挥作用的时刻了。

    我打开后盖,取出了以前的旧卡,只迟疑了片刻,就把它扔进了桥下的河里。

    秘书小姐开玩笑说:“在法国这么乱扔垃圾是要罚款的!”

    我把新卡装了进去,也低头笑,“下次不会了,我一定注意素质!”

    里昂的落日壮丽辉煌,橘红色的光晕似乎要将整座城市都染成这样温暖又绚丽的色调。

    我与秘书小姐踏上了归程,一路都伴着宁静的黄昏。恍惚记起这样的落日也曾在国内看见过多次,可是今天的这一轮却是里昂的,哪里还找得到当初的那一轮呢?

    时过境迁,就如同今日的祝嘉也不再是当初的祝嘉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虐的:),容哥是小清新,不是狗血小天后。

    目前有一个钟意的人,每天都期待着会有新的进展。

    因为自己心情很棒,所以也不会苦大仇深地虐大家。

    放心放心,我是亲妈:)!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初到异国求学的日子是非常新奇而又刺激的;忙着融入周围的人;忙着适应陌生的语言氛围;忙着跟上里昂的生活节奏;忙着弄明白教授上课究竟在说些什么。

    我过着兵荒马乱的日子,白天黑夜地忙;忙得焦头烂额;可说到底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什么。

    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总爱问我过得辛不辛苦;想不想回家。

    我总是百忙之中一边抽空和她打电话;一边在台灯下奋战,琢磨着书本上圈出来的遗漏知识点——教授有自己的授课习惯;时常说些我听不懂的东西;没办法;我只好不断地勾勾画画;回家以后慢慢琢磨。

    而出国后最大的惊喜,莫过于发现我在上海培训时的室友陶诗也参加了这次的交流项目。

    第一次在教室里碰见她的时候,我俩都惊呆了。大眼瞪小眼好半天,忽然间就跟疯子一样抱在一起,大呼小叫。

    只有真正身处异国,才会明白骤然间见到熟悉的面孔有多激动。

    留学法国,生活费较为昂贵,为了省钱,陶诗干脆搬进了我的公寓,和我一起合租。

    日子过得忙忙碌碌,但忙忙碌碌也有忙忙碌碌的好,至少人一旦忙得团团转,就再也无暇分心。

    我还是会想起陆瑾言,不是偶尔,是一旦空闲下来的每一刻。

    和陶诗一起出去吃牛排的时候会想起他,文学课讲到莫泊桑的时候会想起他,下雨天打伞会想起他,每晚睡觉的时候闭上眼睛全是他。

    周末的时候,陶诗拉着我去家乐福买接下来一周的食材,经过零食区,她兴致勃勃地挑选着爱吃的零食。

    我东张西望的时候,目光忽然间扫过了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罐子,整个人都愣在原地。

    泡芙以上,曲奇以下,那一排玻璃罐子里躺着无数草莓大福,乖巧可爱,就连牌子也同之前陆瑾言请我吃的一模一样。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骤然间想起了曾经的那一幕。

    陆瑾言将车停在我的宿舍楼下,从玻璃罐子里递给我一只草莓大福,然后静静地望着我。

    白巧克力的滋味在舌尖融化开来,甜蜜得令人心都要化掉。

    在我误以为自己陷入陈寒的故事里走不出来之时,他对我说:“祝嘉,你知道人的一生有多长吗?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二岁,五年对你来说,还不到人生的十四分之一,你以为喜欢一个人五年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一个五年被浪费了,没什么了不起。一次失败不过是证明了那个人不值得你等,有什么了不起呢?大不了那五年不要了。”

    他的声音逐渐低沉下来,被夜风送入耳里,竟然带着一种异样的温柔与深请,“只要下一个五年,找到对的那个人就好。”

    那时的我微微一震,缓缓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低头凝视着我,浓密的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圈温柔的阴影,叫我看不清那双眼眸中的神色。

    此时距离我出国那天已有三个月,我穿着初冬的毛衣外套,呆呆傻傻地站在那排草莓大福前,忽然间湿了眼眶。

    我很想那个人。

    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想什么,过得怎么样,是否和从前一样总爱弯起唇角,对身边的每个人都好。

    陶诗拎着篮子来到我身旁,伸手便拿过一罐子草莓大福,“一直盯着它干嘛?喜欢就买啊!”

    她把大福扔进篮子里,又急着拖我去洗漱用品区买洗发水。

    从超市回家的路上,她一直蹦蹦跳跳地说不停,就好像世界上真的处处是阳光,没有任何值得担忧的事情。

    我失笑,“你怎么这么没心没肺的?”

    她睨我一眼,“说得就好像你有心有肺似的。”

    我撇嘴,换了只手拎购物袋,最后还是低声承认,“其实我很羡慕你。”

    她忽然停下来仔细瞧了瞧我的表情,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之前一直不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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