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烟引-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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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齐齐朝我看来,心中某根弦顿时紧绷。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下违抗她的命令,否则宫家少主的威信何存?
我闭眼,再睁开来望向那侍婢时,已没了任何表情。手指轻扬,无声无息,无色无味。
“素问”,取名自黄帝内经,是我自创的另一种毒,致命,却温柔。
婢女立刻软软瘫倒,神态安祥,就象睡着了一样。
宫翡翠的目光在惊呆了的众人脸上扫视了一圈,轻叹道:“好厉害的毒!”说着,上前割破侍婢的指尖,伤口流出的血已成青色。
她取下那串饰物,凑到伤口处,血液像活了一般,立即自动流向它,被很快的吸收掉。
当血色由青转红时,那侍婢嘤咛一声,悠悠醒转。
不,不可能……
那是素问!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毒性,看似温柔实则猛烈,怎么会就这样……
我睁大眼睛望着这一幕,像是在做梦。
宫翡翠令两人扶那侍婢起来 ,虽然她面色苍白脚步虚浮,但真的是活回来了!
我的手脚顿时一片冰凉。
宫翡翠轻抚手中的饰物道:“现在诸位都明白它的用途了吧?这是化麟锁,可吸百毒。若平常佩带着它,也可以防止一般毒瘴。”
我愣愣的望着她,那串饰物在她手上何其刺眼,每晃一下,都灼伤我的心。
宫翡翠走到我面前,柔声笑道:“纤素姐姐都吓傻了呢!放心,这化麟所虽然神奇,却必须在中毒后一个时辰内使用,而且一日之内只可使用一次。”
用毒之人,竟然遇上这种克星,我还能说什么?惟有苦笑。一转眼间,发现百里晨风和萧左都在看我,而前者的目光中更是微微透出怜悯之色。
我心中一动。忽见他浓眉一轩,扬声问道:“还有四件珍宝未展出?”
宫翡翠正挥手令人拉起帷幕,闻言一转身,道:“是。”
百里晨风摇头道:“不是。”
宫翡翠皱眉道:“不是?”
百里晨风解释说:“不是的意思就是没有珍宝了,一件都没有了。”
宫翡翠怔住,我也忍不住惊奇。
百里晨风目光灼灼的盯向我,一字一句、势在必得的说:“因为,我已全部买下了这七件珍宝。”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人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依我看,他简直连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宫翡翠直视着他,瞧了半晌,忽而嫣然一笑,问:“你全部买下了?”
“是。”
宫翡翠道:“看来你并不关心这七件珍宝的价格,那么,我是否需要关心一下?”
“关心什么?”
“你的条件!”宫翡翠淡淡道,“或者说,你真正的目的。”
我闻言忍不住一颌首——醉翁之意不在酒。百里城虽然富冠江湖,但也没必要花下大价钱买这些只能看不能吃的东西回去。那么,他到底要什么?
但百里晨风却偏偏不肯把话说明,沉默了片刻,突然问出一句话来:“不知七件珍宝之中,‘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排在第几位?”
我眼睛一亮,顿时明白过来。
宫翡翠脸上露出戒备之色,显然她也明白了,抿抿唇回答道:“排在第八。”
怕大家听不明白,她又学着百里晨风刚才的语气解释道:“第八的意思就是,它是额外作为压轴珍宝展出的,只展不卖!”
最后四个字,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百里晨风再度沉默。
这一次他沉默了很久,半晌才说:“那么,可否一借?”
我锁紧了眉,脑中瞬间转过了无数个念头。百里城素来神秘而且倨傲,十年来,宫家每年都有发请贴给他们,但他们一直置而不理,惟独今年,突然派了人来,且是城中第一高手,又把目光集中在宫家世代最为珍爱的传家宝上,究竟用意何在?
“恕我难以应承,除非……”宫翡翠道,“你能给我个足够好的理由。”
百里晨风缓缓站起,沉声道:“本城城主已于三日前仙逝。他乃密宗教徒,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死后用活佛使用过的净瓶超度——这就是理由。”
百里城的城主百里闻名死了?!我大惊,这个理由虽然不太好,却足够震惊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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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章 珍展之变(2)
(起2Y点2Y中2Y文2Y网更新时间:2006…3…13 11:33:00 本章字数:4249)
第二节 大小姐的决定
“百里闻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来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么会神秘?”
“他二十岁成名,三十岁创建百里城,四十岁时将其发展成为江湖上最强大的组织,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亲眼见过他的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据说此人个头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剑。”
“但是这样的人,江湖上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不错。”
“那么,百里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闻其名,不见其踪。”
“什么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你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风纤素的确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宫家的人。
我爹爹在宫家大门外收留她那年,她刚刚五岁。但在那时,她脑中已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江湖逸事。
这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有个人曾把这些事说给风纤素听;第二,她的记性非常好。
我的记性也不错。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两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风一提起“城主”一词,它马上一字不落的跳入我脑中。
然后,我就很想问百里晨风一个问题:你们的城主死了,关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阏伽瓶来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的连渣都没了。
更何况,宫家一连十年的请贴,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阳分舵上,连城门在哪都不知道。蔑视至此,听见这老头的死讯,我没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风度。
而就在此时,风纤素忽然开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乃宫家传世之宝,从未外借。但贵城主身份极其特殊,或许大小姐会为此破例,让她考虑一番再作决定,如何?”
我皱了皱眉,淡淡扫了风纤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惊异。
——她不是喜欢擅自做主的人,这次是怎么了?
也罢,百里晨风到底是客,我要拒绝他,的确应该等没外人在场的时候。
打定主意,我便请宾客们先行休息,养足精神好参加明后两天的歌舞盛宴,然后含笑看着他们纷纷退场。
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的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才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她向来冷漠自持,可对此事却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的为人求起情来!
可是,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是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的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的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的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的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作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在下等人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的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的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的张望着,屁股却牢牢沾在椅子上,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色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的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支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的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的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拽了拽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的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晌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匪盗也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支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
他罗罗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的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