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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生百味 名篇佳作欣赏-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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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棒槌学堂の 精校E书 ※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
  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像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人间情分

  
  张曼娟

  下着梅雨的季节,令人心浮动,生活烦躁起来,尤其是上下课时,捧抱着大叠教材讲义,站立在潮湿的街头,看着呼啸如流水奔涌的大小车辆,却拦不住一辆计程车,那份狼狈,无由地令人沮丧。
  也是在这样绵绵密密雨势不绝的午后,匆忙地赶赴学校,搭车之前,先寻觅一家书店,影印若干讲义给学生,因为时间的紧迫,我几乎是跑进去的,迅速将原稿递交给从未谋面的年轻女店员。
  那女孩有一双细白的手掌,铺好原稿,开动机器,她先印了两张尺寸较小的,尔后将两张影印稿并排印成两大张。抬起头,她微笑地说:“这样不必印80张,只要40张就够了。好不好?”
  我惊异地看着她继续工作,在影印机一阵又一阵的光亮闪动里,也惊异地看着她的美丽。
  原本,她的五官平凡无奇,然而,此刻当我的心灵完全沉浸在这样宁谧的气氛中,她不再是个平凡女孩。
  我看着她仔细地把每一张整齐裁开,叠好,装进袋子,连同原稿递还给我。付出双倍劳力,却只换来一半的酬劳,她主动做了,还显得格外光采。
  离开的时候,我的脚步缓慢了些,焦躁的感觉,全消散在一位陌生人善意的温柔中,并且发现,即使行走在雨里,也可以是一种自在心情。
  第二次去澎湖,不再有亢奋的热烈情绪,反而能在阳光海洋以外,见到更多更好的东西。
  望安岛上任意放牧的牛群;刚从海口捞起的白色珊瑚,用指甲轻划,会发出筝的声响。夏日渡海,从望安岛到了将军屿,一个距离现代文明更远的地方。有些废弃的房舍仍保留着传统建筑,只是屋瓦和窗棂都绿草盈目了。
  岛上看不见什么人,可以清晰听见鞋底与水泥地的磨擦,这是一个隔绝的世界呢!
  转过一丛丛怒放的天人菊,在某个不起眼的墙角。我被一样事物惊住了———具蓝色的公用电话。                   ※棒槌学堂の 精校E书 ※     
  不过是一具公用电话,市区里多得几乎感觉不到;然而,当我想到当初设置的计划,渡海前来装置,架接海底电缆……那么复杂庞大的工程,只为了让一个人传递他的平安或者思念;忍不住要为这样妥帖的心意而动容了。
  一个月的大陆探亲之旅,到了后期已如残兵败将,恨不能丢盔弃甲。大城市的火车站规模不小,从下车的月台到出口,往往得上上下下攀爬许多阶梯:那些大小箱子早超过我们的负荷能力了。那一次,在南方的城市,车站阶梯上,我们一步也挣不动,只好停下来喘息。一个年轻男子从我们身旁走过,像其他旅客一样;而不同的是他注视着我们,并且也停下来:“我来吧!”
  他温和地说着,用卷起衣袖的手臂抬起大箱子,一直送到顶端。我们感激地向他道谢,他只笑一笑,很快地隐遁在人群中。
  穿着白色衬衫的背影,笑容像学生般纯净,是我在那次旅行中最美的印象了。
  现代人因为寂寞的缘故,特别热衷于谈情说爱;然而又因为吝啬的缘故,情与爱都构筑在薄弱的基础上。有时候承受陌生人的好意,也会忍不住自问,我曾经替不相干的人做过什么事?
  人与世界的诸多联系,其实常常是与陌生人的交接,而对于这些人,无欲无求,反而能够表现出真正的善意。每一次照面,如荷花映水,都是最珍贵而美丽的人间情分。 

  


   




人 性

  
  潘旭东

  这是个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事。
  北军上尉指挥官龙德在一次战斗中,与两名敌手短兵相接,经过半小时的搏斗,终于解决了对手。但龙德自己也伤痕累累,肩部被重重地刺了一刀,右小臂被割下一大块肉,疼痛几乎使他昏倒。好在没有倒下,不然会因在昏迷中流血过多而死亡。可就在他包扎好准备离开时,一个声音吓得他全身一动,尽管很小,很沉闷,它来自刚刚倒下的士兵。
  “不要走……请等等!”说话者嘴角仍在滴着血。
  龙德猛转身,两眼死盯着尚未死亡的士兵,一声不响。
  “你当然不知道被你杀死的两人是兄弟了,他是我哥哥罗杰,我想他已不行了,”他看了看另一个士兵,喘喘气又说,“本来我们无怨无仇!可战争……我不恨你,何况是二对一,不过你的确太早一点送一对兄弟入地狱!看在上帝的份上,帮帮我们!”
  “你要我做什么?”龙德问。
  “我叫厄尔。萨莉·布罗克曼是罗杰的妻子,他们结婚快两年了,不久前罗杰错怪了萨莉,她一气之下跑回了父亲的农庄。对此,罗杰后悔不已,几次未得谅解,心里很难过,就在半小时前,我们还在谈论她,罗杰刚为她雕了一个……一个小像……”这个自称厄尔的士兵还未说完便昏了过去。
  “喂喂……”龙德上前扶起厄尔喊道。
  厄尔吃力地抬起眼睑说:“请告诉萨莉,罗杰爱她,我也爱……”说着,厄尔又昏了过去。
  龙德放下厄尔,迅速收了罗杰的遗物:一张兵卡,一块金表,上有一行小字:“ Only my! S。Llove。”显然是萨莉的礼物;还有一个握在手里的精美的女人头小雕像。随后,龙德背起厄尔向战地救护所飞跑而去。
  两年后战争结束了,厄尔回来见到萨莉时,两人满眼盈泪。
  “对不起!萨莉,我没能保护住罗杰,回来的应该是他。”说完厄尔低下了头。
  “别这么说,厄尔,你很坚强,龙德已全告诉了我,”萨莉说,“罗杰牺牲了,你受伤被俘,当时我也不想活了,是龙德救了我,他好几天不离我左右,待我有点信心时,他留下这张字条: ‘上帝知道我是无罪的,但我决心死后接受炼狱的烈火。’便默默地走了。别太悲伤了,厄尔,上帝会原谅我们!”
  尽管后来厄尔和萨莉从没放弃打听龙德消息的机会,并几次亲自出马,但终无消息。 

  


   




金 果

  
  '新西兰' 吉姆·拉蒙特 章于力 译

  我与玛丽·特拉弗斯是偶然相识。她是一个孤儿。在青霉素这种药还没有发明之前,她的父母在几天之内就相继死去。这种悲剧在我们那个小村子里可不是轰动的新闻,不过7天就会被人遗忘。哈里·特拉弗斯和他的妻子赫提,理所当然得收养这个孩子。他们自己没儿没女,而且全村都赞成他们应该这样做,所以,不管怎样,他们对此事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事发生在两年前,那时玛丽只有5岁。
  我好歹算是个画家吧,对于真和美的追求已把我引入歧途,我变得相当自私,甚至对存在于我眼皮底下的真和美也视而不见。
  我既不是出于病态,也不是特地到乡村教堂的墓地去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因为这夏日的夜晚。我发现我们乡村的墓地是一块宁静的地方,它给人以无穷的沉思遇想。就在那一天,人们在这块墓地上举行了一次葬礼。可怜的老卢汾去世了,他是留在村里唯一的中国人,淘金热那个时代的遗老,至少有90多岁的年纪。我曾经把这位老人画入一套反映这个地区早期风貌的组画中。他住在村外的一间小草棚里,从不与任何人来往。人们发现他死在床上,便立即将他安葬了。据我所知,只有教区的牧师和殡仪员两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我大口大口地吸着烟斗,沉思地望着这位老人坟头上的新土,试图想象卢汾的童年生活——假如他曾有过的话——这时,我瞥见了玛丽·特拉弗斯。
  她沿着两边栽有白杨的小道走来,手捧一大束黄色玫瑰花,后来,她跪在卢汾的墓前,把那束玫瑰花放在肥沃的黑土上,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两手平整着那马马虎虎翻整过的草皮。
  我忘记了吸烟,惊骇地呆视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玛丽·特拉弗斯。随后,她也看见了我。
  她那对深思的棕色眼睛虽然仍是泪水盈眶,但却好像看穿了我整个面目。
  我觉得我那卑贱的灵魂仿佛已暴露无遗。
  “你是卢汾的朋友吗?”她问。
  我只好顺水推舟地说:“是的。”
  “我爱他。”她直言不讳地说。
  在那一刹那间,我意识到我的寻求已告结束。
  “告诉我,姑娘……把有关卢份的事情说给我听听。”
  “卢汾照管赫提婶婶的玫瑰花。赫提婶婶只爱她的玫瑰,哈里叔叔只爱他的书本,只有卢汾疼爱我。放学归来时,我总能在他的园子里见到他,而且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提问,他还送给我一件礼物。”
  “孩子,是件什么样的礼物啊?”我轻声问道,生怕我的问话会中断她的叙述。
  “您看,”她说时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拿出了一块纯金的小匾,上面精致地雕刻着中文。 

  


   




天外财富

  
  北原

  雨丝绵绵,温柔的从天外飘来。
  我打着一把雨伞,走在一条寂静的小街上。走着走着,发现路边站着个小姑娘,正淋着雨水。
  “快进来!”我扬了一下伞,向她喊道。
  女孩飞快地跑到我的伞下。她也许有12岁,胖胖的,眼睛好像一大一小,但是很美丽。她用小手拉住我的胳膊,缓缓地与我同行。
  “你是往前走么?”我问她。
  “嗯,哪都行。”她随口而答。
  “去做什么?”
  “找一个人。不,不找了,已经找到了。”女孩的声音含着快慰。
  “人在哪?”
  “不在哪,就是你。”她扬头告诉我。
  如果她加上10岁,我也许会心跳,可现在,我完全若无其事:“找我么?”我笑笑。
  “我得了一笔财富,”她说,“可我不想要,我要把这钱送给下雨天给我打伞的人。”
  “看来,这个人就是我喽?”我试探地问。
  “是的,所以我要把这财富送给你。”她把手伸进了口袋。我不觉得欣喜,只觉得有意思,于是便信口问:“真是天外飞来的财富。你要给我多少?5毛钱还是7毛钱?”
  “不,是10万。”
  “10万?你带在身上?”
  “对,带在身上。”
  我不由得把手伸进口袋,似乎要摸到一把左轮枪,好保护这笔财富。女孩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花花绿绿的大钱,递在我手里。我从没见过10万元的大钱,在一秒钟里睁大了两只眼睛:天哪,是什么大钱,只是一张画满水彩的硬纸片,上面写着:100,000。这是小姑娘自己做的“钞票”。
  我大笑起来:“哈哈,真是天外财富。”
  “什么叫天外财富?”
  “不是钱,但是财富。谢谢你,我收下了。”我把“大钱”装进了口袋。
  “你失望了吧?——可你没让我失望。”女孩的声音很情晰。
  “为什么?”
  “我读到一篇小说——一个女孩得到一笔财富,她要找到一个在雨天让她共伞的人,把钱送给他。第二天,她就去了。”
  “找到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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