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 作者:卢梭-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礼物?我们还有什么办法、什么希望和什么安慰可以用来对付那命运的严酷和人的不公
不正的行为?愚人是没有远见的,他不知道生命的价值,所以也就不怕丢失他的生命;
智者可以看到更贵重的财富,所以他宁愿要那种财富而不要生命。只有不求甚解和假聪
明的人才使我们只看到死,而看不到死以后的情景,因而使我们把死看作是最大的痛苦。
在明智的人看来,正是因为必然要死,所以才有理由忍受生活中的痛苦。如果我们不相
信人生终究要一死的话,我们就要花太多的代价去保存它的。
我们精神上的痛苦,全都是由个人的偏见造成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犯罪;而
犯不犯罪全在于我们自己,我们身体上的痛苦如果不自行消灭,就会消灭我们。时间或
死亡是医治我们痛苦的良药;我们愈不知道忍受,我们就愈感到痛苦;我们为了医治我
们的疾病而遭到的折磨,远比我们在忍受疾病的过程中所遭受的折磨来得多。要按照自
然而生活,要有耐心,要把医生都通通赶走,你是免不了要死的,但是你对死亡的感觉
只不过一次而已,可是医生却使你在自己混乱不清的想象中每天都有死亡的感觉;他们
骗人的医术不仅不延长你的生命,反而剥夺了你对生命的享受。我始终怀疑医术究竟给
人类带来了什么真正的好处。诚然,有些要死的人被它治好了,但是,有成千上万可以
保全生命的人却遭到了它的杀害。聪明的人啊,不要去碰这种彩券了,因为这样去碰,
你十之九是要输的。所以,不论患病也罢,死也罢,或是医治也罢,总之,特别要紧的
是,你必须要生活到你最后的一点钟。
在人的习俗中,尽是些荒唐和矛盾的事情。我们的生命愈失去它的价值,我们对它
愈觉忧虑。老年人比年轻人对它更感到依恋,他们舍不得抛弃他们为享受而做的种种准
备;到了六十岁,还没有开始过快乐的生活就死了的话,那的确是很痛心的。人人都非
常爱护自己的生命,这是事实;但是,大家不明白,象我们所意识的这种爱,大部分是
人为的。从天性上说,人只是在有能力采取保存生命的办法的时候,他才对生命感到担
忧;一旦没有这些办法,他也就心情宁静,也就不会在死的时候使自己有许多无谓的烦
恼。生命的长短听天决定,这是第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是自然教给我们的。野蛮人和野
兽对死亡都是不进行太多的挣扎的,而且是毫不抱怨地忍受的。这个法则一破坏,接着
就从理性中产生了另外一个法则;不过很少有人能认识这个法则罢了,这个生命的长短
由人决定的法则是不如第一个法则那样充实和完整的。
远虑!使我们不停地做我们力不能及的事情,使我们常常向往我们永远达不到的地
方,这样的远虑正是我们种种痛苦的真正根源。象人这样短暂的一生,竟时刻向往如此
渺茫的未来,而轻视可靠的现在,简直是发了疯!这种发疯的作法之所以更加有害,是
因为它将随着人的年龄而日益增多,使老年人时刻都是那样的猜疑、焦愁和悭吝,宁愿
今天节约一切而不愿百年之后缺少那些多余的东西。因此,我们现在要掌握一切,把一
切都抓在手里;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重要的是一切现有的和将有的时间、地方、人和
东西;我们的个体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最小的部分。我们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扩展
到了整个的世界,在整个的大地上都感觉到了自己。在别人可以伤害我们的地方,我们
的痛苦就因而增加,这有什么奇怪呢?有多少君王由于失去了他们从未见过的土地而感
到悲伤啊!有多少商人只因想插足印度而在巴黎叫喊啊!
是大自然使人自己这样迷失本性吗?是它要每一个人从别人的命运看自己的命运,
而且往往要到最后才知道自己的命运,以便他不知道这样的死是愉快还是悲惨吗?我看
见过这么一个人,他容光焕发、心情愉快、身体健康;不论他到哪里都使人感到高兴;
他的眼睛流露出喜悦和生活富裕的光芒;根据他的面貌就可以看出他是很幸福的。从邮
局送来了一封信;这个幸福的人把信一瞧,是寄给他的,于是就把信拆开来看了。顷刻
之间他的神情大起变化;他脸色苍白,突然晕倒了。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他哭泣,他
激动,他战,他扯他的头发,他叫声震天,他好象感染了可怕的痉挛症似的。愚蠢的
人啊!这一纸书信给你带来了什么灾难?它折断了你的手还是折断了你的脚?它使你犯
了什么罪?最后,它使你的内心起了什么变化,以致你变得象我方才看见的那个样子?
要是那封信错投了地址,要是一个好心人把它扔到火里,这样一来,我觉得,这个
又幸福又可怜的人的命运就会成为一个奇怪的问题了。你们说,他的痛苦是真实的。不
错,不过他以前没有觉察出来。他的幸福是想象的,我同意这一点;健康、快乐、富裕
和内心的满足都不过是幻象。我们已不再按我们的能力而生活,我们的生活已超过了我
们能力许可的范围。只要我们还有生活的资源,我们何必那么怕死呢?
人啊!把你的生活限制于你的能力,你就不会再痛苦了。紧紧地占居着大自然在万
物的秩序中给你安排的位置,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你脱离那个位置;不要反抗那严格的
必然的法则,不要为了反抗这个法则而耗尽了你的体力,因为上天所赋予你的体力,不
是用来扩充或延长你的存在,而只是用来按照它喜欢的样子和它所许可的范围而生活。
你天生的体力有多大,你才能享受多大的自由和权力,不要超过这个限度;其他一切全
都是奴役、幻想和虚名。当权力要依靠舆论的时候,其本身就带有奴隶性,因为你要以
你用偏见来统治的那些人的偏见为转移。为了要按照你的心意去支配他们,你就必须按
照他们的心意办事。他们只要改变一下想法,你就不能不改变你的做法。所有接近你的
那些人,只要设法控制你所控制的人或控制你所宠爱的人的思想,只要设法控制你的家
属甚至你自己的思想,即使你有泰米斯托克里那样的才情,这些大臣、僧侣、军人、仆
人、饶舌的人以及小孩子,也能在你的军队中把你象一个小孩似地加以指挥。你真是徒
劳心力:你真正的权力绝不能超过你身体的能力。一旦要用他人的眼光去观察事物,你
就要以他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了。“人民是我的臣属”,你骄傲地这样说。诚然。可
是你又是什么人呢?你是你的大臣的臣属。你的大臣又是怎样的人呢?是他们的属员和
情人的臣属,他们的仆人的仆人。你把一切都攫为己有,然后又一大把一大把地抛撒金
钱;你修筑炮台,竖立绞架,制造刑车;你发布种种法令;你增加几倍的密探、军队、
刽子手、监狱和锁链。可怜的渺小的人啊!所有这一切对你有什么用处?你既不能从其
中得到更大的利益,也不能因此就少受他人的抢劫、欺骗或得到更多的绝对权力。你经
常说“我们想这样做”,实则你所做的往往是他人想做的事情。
只有自己实现自己意志的人,才不需要借用他人之手来实现自己的意志;由此可见,
在所有一切的财富中最为可贵的不是权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
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
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的法则。
社会使人变得更柔弱了,其原因不仅是由于它剥夺了一个人运用自己力量的权利,
而且还特别由于它使人的力量不够他自己的需要。人的欲望为什么随着他的柔弱而成倍
地增加,小孩同成人相比为什么显得柔弱,其原因就在这里。成人之所以是一个很强的
人,孩子之所以是一个很弱的人,不是由于前者比后者有更多的绝对的体力,而是就自
然的状态来说成人能够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小孩则不能。因此,成人有更多的意志,
小孩有更多的妄想;我所说的妄想,指的是一切既不属于真正的需要,而且只有借别人
的帮助才能满足的欲望。
我已经阐述过造成这种柔弱状态的原因。大自然用父母的爱来补救这种缺陷,不过,
父母的爱可能有过和不及甚至误用的时候。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父母,在他们的孩子还
没有成年的时候就使他过这种社会的生活。他们给孩子的东西超过了他的需要,这样做,
不仅没有减轻他的柔弱程度,反而使他更加柔弱了。而且,由于他们硬要孩子做那些连
大自然也不要求他做的事情,由于他们要使孩子按照他们的心意使用自己需要的一点气
力,由于孩子的柔弱和父母的钟爱使他们的互相依赖变成了一方对他方的奴役,所以就
愈来愈使孩子变得柔弱了。
明智的人是知道怎样站稳他的地位的;可是孩子,他认识不到他的地位,所以也就
不知道他应该安于他的地位。在我们当中有千百条脱离他的地位的道路,因此要完全依
靠管教孩子的人把他保持在那里,这个任务是很不容易的。他既不是野兽,也不是成年
人,而是一个孩子;他必须意识到他的柔弱,但是不能让他因为柔弱而受痛苦;他应当
依赖成年人,但不能服从成年人的摆布;他可以提出要求,但不能发布命令。只有在他
确有需要,或者因为别人比他更明白什么东西对他最有用处,什么东西有助于或有害于
他的生存的时候,他才可以听命于别人。任何一个人,即使是他的父亲,也没有权利命
令孩子去做对他一无用处的事情。
在偏见和人类的习俗没有改变人们的自然倾向以前,孩子和成年人之所以幸福,完
全在于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自由,不过,在童年时候这种自由会受到体力柔弱的限制。
一个人只要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的人才是快乐的
人;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成年人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一个人的需要超过了他的力量,这
个人即使爱怎样做就怎样做,他也是得不到快乐的;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孩子就是这个
样子。即使在自然状态中,孩子们也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正如成年人在文明状态中也
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因为不能不依靠他人,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我
们是又柔弱又可怜的。我们本来是要做成年人的,而法律和社会又把我们变成了孩子。
达官、富人和国王,全都是小孩子,他们看见别人殷勤地去减轻他们的痛苦,就产生了
一种幼稚的自大心理,并且以得到别人的照料而感到骄傲,他们没有想到,如果他们是
成人的话,别人是不会对他们如此殷勤的。
这些看法很重要,可以用来解决社会制度的一切矛盾。有两种隶属:物的隶属,这
是属于自然的;人的隶属,这是属于社会的。物的隶属不含有善恶的因素,因此不损害
自由,不产生罪恶;而人的隶属则非常紊乱,因此罪恶丛生,正是由于这种隶属,才使
主人和奴隶都互相败坏了。如果说有什么方法可以医治社会中的这个弊病的话,那就是
要用法律来代替人,要用那高于任何个别意志行动的真正力量来武装公意。如果国家的
法律也象自然的规律那样不稍变易,不为任何人的力量所左右,则人的隶属又可以变成
物的隶属;我们在国家中就可以把所有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好处统一起来,就可以把
使人免于罪恶的自由和培养节操的道德互相结合。
你使孩子只依赖于物,就能按照自然的秩序对他进行教育。如果他有冒失的行为,
你只需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
这些惩罚,他是随时都记得的,所以,无须你禁止,也能预防他玩皮捣乱。经验和体力
的柔弱,对他来说就是法规。绝不能因为他要什么就给什么,而要看他是不是确实有需
要。当他在活动的时候,不要教他怎样怎样地服从人,同时,在你给他做事的时候,也
不要告诉他怎样怎样地使役人。要让他在他的行动和你的行动中都同样感到有他的自由。
当他的体力满足不了他的需要的时候,就要弥补他的体力之不足,但是只能够补充到恰
好够使他自由活动,而不能让他随意地使唤人,因此,要使他在得到你的帮助的时候有
一种羞愧的感觉,从而渴望自己能够及早地不要人家帮忙,及早地体体面面自己做自己
的事情。
大自然是有增强孩子的身体和使之成长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