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之悲剧-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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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为什么我从没听过有这两号人物?”
“巡官,这两人的事先按下不表,”雷恩说,“我们把话题带回来,当我知道
了伍德只是改名换姓,仍好好活着的这个致命事实后,伍德是谋杀案共犯的所有可
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万确就是杀人凶手,用好几年的时间来筹划每一
处细节,使这一系列的谋杀案,手法极其大胆、想象力十足且几近完美。而从另一
方面来说,我得承认,对于这么一个凶手的长相身形,我连一点点概念也没有,扮
成查尔斯·伍德,那个我所见过的查尔斯·伍德,已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至于
他将以怎样的身份怎样的容貌复出,我除了臆测一无他法。但有一点我却完全可确
定,那就是他的杀人计划势必复出,这就是我所等待的。”
“第三桩谋杀案怎么来的?”
雷恩喝一口热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骤死,以及该案所呈现的一些事实,
清楚地显示这也是一桩计划周详的罪案——极可能和前两桩谋杀案同为一项连环杀
人计划的一环。
“我所以能顺利解开这第三桩谋杀案,几乎全凭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张新回数
票。那是案发当晚在西岸线候车室里等车时,德威特当着我和亚罕、布鲁克面买的,
若不是那本回数票,我实在不敢说能否有如此圆满的收场。毕竟,尽管我知道杀人
的仍是谋害隆斯雀的同一个凶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着哪一种假面具来杀德威
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本新回数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荷肯终站,
德威特将回数票连同为众人购买的六张单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内。而
后,在他和柯林斯到末节车厢谈判前夕,他同样从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张单程票
交待给亚罕,而且我亲眼所见他并未将回数票拿出换到另一个口袋。然而,在座的
萨姆巡官亲手搜查尸体时,我惊骇地发现,这本新回数票不复出现在原来的背心左
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内口袋中!”雷恩感伤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弹击中
心脏致死的,这颗子弹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穿透背心左胸口袋、穿透衬衫、穿透
内心,直达心脏。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他中弹那一刻显然这本回数票已不在背心的
左胸口袋之中,否则这本回数票一定也被打出个弹孔来。然而,我们找到这本回数
票时,它完好无缺,甚至没剪过票,也没有列车员收票的记号。
“我立刻自问:在德威特被杀之前,究竟是什么缘故这本回数票会被移到另一
个口袋?
“我们回想一下尸体发现时的样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缠在食指上,形成某种
奇怪的手势,而谢林医生坚持称德威特是瞬间致命,因此这两个奇怪交缠的手指便
明白显示了以下三点:第一,德威特这个手势是在中弹前做的——因为没有死前挣
扎这回事;第二,德威特惯用右手,但手势却出现在他左手,因此,我们可推断,
做此手势同时,他的右手有事忙着;第三,我们实验过,要做出这个奇特手势相当
费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和谋杀案有某种关联。
“我们先跳到第三点开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这两根怪手指可能就是某
种驱魔避邪的手势,而且可能是他在知道自己将死,本能做出这种有关鬼神的手势
以驱赶即将临身的邪灵恶鬼。但众所周知,德威特连最轻程度的迷信都没有,因此,
这个他有意留下的手势,必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和凶手有关。毫无疑问,德威
特所以会在死前留下这个手势,源于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亚罕和布鲁
克的一段谈话,我提到一个被谋杀的人,在死前奋力留下信息以揭发凶手的身份,
因此,我十分确信德威特这可怜的人,在面对死亡的一刹那间突然想到这刚刚听来
的故事,留下信息给我——对不起,我应该说,留给我们——意图指出杀他的人是
谁。”
布鲁诺忽然得意起来,萨姆更兴奋大喊:“这点我和布鲁诺总算猜对了!”但
他的脸马上一拉,“但是,”他说,“猜是猜对了……但这个见鬼手势怎么扯上伍
德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称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
“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
因此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也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
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
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
谁,而你们晓得,德威特能够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证明他认得凶手,熟悉要杀他
的人是谁,他才能留下个信号指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
表示面对凶手当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
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
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依现场看起来,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也不太像
做这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
更适合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象征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
有的,有特征!——就是我所知道车票换了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再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
给换了口袋——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口袋这事就跟整极命案毫无
牵连,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口
袋这事是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一举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
以惯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讯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
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
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何以凶案发生当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
回数票?这只有唯—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
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收票检票,当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
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会出现剪
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一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
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
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
资料进来时,立刻有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证实了,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
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推论,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
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
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
之一,会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
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的坐姿已推进到椅子前端,身子几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
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
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何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何以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
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的车票,列车员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这票根上所剪
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位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
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
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何以回数票出现在外套内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
他当然不可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样—
—这类被害者临死前说明意义十足的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得——它说明了德
威特看到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
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
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
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的不利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
护列车员未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的案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这张出现在德威
特右手的醒目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个
口袋呢?有关这个,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
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老回
数票,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
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
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
一本完好的车票摆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里,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之
后才放过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也非避免不可。
“第五,从上述四点,我们可简单归纳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这个推
论,也合理解释了回数票上何以没有弹孔。列车员无法再对着车票再开一枪制造一
个一模一样的弹孔,以便把车票神不知鬼不觉放回原来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
还可以再加一个理由,再开第二枪等于要再次冒着被听见枪声的危险,而这第二枪
也很可能在车上留下弹头或弹痕被警方发现。总之无论如何,这些补救手法显然都
太冒险、太费事、太容易留下破绽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经由每一方面的分
析,凶手只能选择最自然,也是看起来最安全的一条路。”
“到此为止,”雷恩继续,“这个推论已通过每一处细节的检验,但我们是否
有确证证明凶手就是列车上的列车员之一呢?有一个极有意思的心理学方面的证据。
我们知道,列车员是整辆列车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人,他出现在列车上任何地
方都不会引起怀疑或注目,也就不容易有人记得他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车上其
他任何人有什么不太寻常的举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车员,正如实际上
所发生的,可堂皇穿越车厢,跨入最后的加挂车厢,而不在任何人脑中留下记忆。
事实上,尽管我应该是当时全车最警觉最留心有任何异状的人,连我也没注意到这
点,凶手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车之后通过我们进到加挂车厢里去的,但我完全没任何
他走过的印象。
“另一个确证是,凶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
—它的发现地点是距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的一条小河之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
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之事?——而且又那么偶然,手枪哪里
不掉,准准确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常理来说。凶手作案后立刻
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凶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雪亮,尽管车外漆黑一片,车子开到哪里会经过那条
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所
熟知的小河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这列车的沿线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
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服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
间同一路线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
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