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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迷侠记-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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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高樾的收入完全仰赖他在刀谱上排行,一年之内的赛事若少于三次,名次便会迅速下滑。前年他大挣了一笔,导致去年懒病发作极少摸刀,名次便一下子从第五掉到第十。再往后滑一位,他的名字就要出现在第二页上了。
  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名字继续保留在第一页上,哪怕是最后一位。
  所以申时初刻,他在宅内意兴索然、呕哑嘲哳地奏了一曲“离别操”,引得邻居二嫂一顿劈头盖脸的隔墙大骂之后,便携刀出门,骑着马直奔三里地之外的一处荒郊。
  天空忽然飘起了细雨。
  雨中山色空蒙,云气环绕,葛藤遍野,长草离离。
  高樾第一次见到唐蘅时,他正骑在马上。高樾觉他的样子好像一只鹦鹉。——这种感觉多年以后也不曾改变。
  马上人体态修伟,浓眉隼目,峨冠高靴,暗红的披风,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露出一件白底刻丝花鸟的长衫,淡着五彩,其色粲然。
  看见来人,唐蘅从容下马,道:“高樾?”
  “正是。”高樾谨慎地点点头:“唐蘅?”
  “不错,”他笑了一笑,目光深沉而专注,一丝若有若无的悒郁游荡而出,“我很早就到了,发现这里遍地都是草莓。我采了一大兜,你吃么?”
  他嗓音徐缓柔和,令人陶醉。
  “不吃。”高樾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这才看见——也许是吃了太多的草莓的缘故——面前的这个人双唇暗红欲滴,仿佛涂着一层口脂。接着他又诧异地发现他的眉毛并非一丛乱草而是经过精心地修剪。说话的时候他站得笔直,显得从容有度,双手却始终戴着一双细软轻薄的黑皮手套,大约是有洁癖。
  “好罢。”他将一枚草莓含在嘴里,慢吞吞地嚼了两口,然后“扑”地一声将一片贴在草莓上的叶子吐了出来。
  还以为是唐门的暗器,高樾警惕地往旁边一闪。
  “放心,正式场合我从不用暗器。”他嘲讽地一笑,将长腿一抬,搁在马蹬上,开始认真地系起了靴带。
  ——彼时,他正背对着高樾,前后左右露出极大的一个空门。高樾只需轻轻一刀,就可以捅穿他的心脏,或削掉他的头颅。
  这当然是件有失名誉的事,高樾绝不会去做。
  他系好了左靴,又系右靴,最后终于站直身子,道:“就在这里,行么?”
  “行。”高樾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对了,我若不幸输了,能不能麻烦你把我的尸首送回唐门?”他忽然道。
  高樾指了指不远处一道积满了雨水的大坑:“我从不干这种事。——最多将你抛入那条沟里。”
  唐蘅走过去一看,一个劲地摇头:“如果你实在要这么干,就麻烦你先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为什么?”
  “这衣裳乃名工所制。为了绣好我要的图案,绣娘整整忙了一年。——我不希望这么珍贵的衣裳糟踏在又脏又臭的水沟里。”
  “抱歉得很,我从来不剥死人的衣裳。你要真舍不得,最好现在就脱下来。”
  唐蘅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
  “我不能死在你手上。”
  当唐蘅说完了所有的废话之后,高樾对这位纨绔的轻蔑已经到了极限。他急不可待地想拔刀,想将他立斩于马下,让他闭眼之前看见自己的鲜血洒满那件刺绣的衣裳。
  “轰”地一声,春雷暴响,电光与刀光相映,雷声掩住了刀声。
  两个人影在雨中翻飞,雨水原是缓缓而落,在乱刀的交割中加快了速度,几乎变成了暴雨。高樾只觉得唐蘅的刀如影随形般地跟着他,像只蝴蝶在他的胸前飞舞,差点落到他的头顶上。他勉强地接了十招,已觉技穷,只得在他闪电般的攻势下连连后退。三十五招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瞅见一个破绽,看准唐蘅的喉咙,一刀劈过去!
  这时,他已被逼到了水坑旁边,感到草浅路滑,四处都是泥泞。
  可是那一刀只从唐蘅的颈边划过,没留下半点痕迹,他自己的手却猛地一震,感到一股大力翻江倒海般地袭来,唐蘅的左掌挥出,已击中他的胸膛!
  “铛”地一声,他的刀飞了出去,人也倒了下去,一头掉进齐腰深的水坑里。
  狼狈中,他喝了几口泥水,只觉气血翻涌,浑身瘫软,怎么也站不起来。在水中摸索半晌方抓住坑边的一丛乱草,将头从水里探出来,正好看见唐蘅屈腿守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自己。
  雨水漫天而落。他闭起双眼,等待最后一刀。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有只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用力地从水坑里拉了出来。
  他睁开眼,疑惑地看着他,既而目光落在他的手指上。
  他已脱掉了手套,修长的十指涂着鲜红的丹蔻。
  触电般地甩开了那只手,他转过头去,对着泥坑狂呕。然后嘶声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他默默地看着他吐完,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整理衣冠,淡淡地道:“斩尽杀绝是男人喜欢的勾当,我不屑为之。”
  蹄声渐远,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忽然想,名字排在第二页,总比没有名字要好。 
 
 
 
  
 第十二章 清欢阁
 
  翌日,他找了个繁华的大街,像往日那样摆起了行医的摊子。除了行李中那几套珍贵的工具,随身的家当中比较大的东西就是一张轻巧的折叠桌和一把精致的折叠椅。此外还有一个常用的绒布药枕。
  搭好了桌布,零零星星地看了几个病人,收了几两银子的诊费,他便到隔壁的茶馆里要了一杯浓茶,放在自己喜欢的紫沙茶壶里,将微微发烫的茶壶握在手中,双目微合,慢慢地晒着太阳。
  他喜欢懒洋洋地坐在街头上,听行人潮来潮往的足步。
  呷了半口茶,缓缓地睁开眼,双眉立即拧了起来。
  他又看见了她。
  她显得很紧张,小心翼翼地招呼了一声:“早。”
  “昨天……很对不起。你……你还生气么?”她垂着头,楚楚可怜。
  “你有什么事?”他装出不认得这个人的样子,无动于衷地道。
  “我其实是想说……是想说,你不必住在这种……这种破破烂烂的客栈里。我打算请你住好一些的地方。”见他脸上一团黑气,她更加结结巴巴。
  “不必了,我住的地方很舒适。”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
  他住的裕隆客栈离这条街并不远,门上悬着两幅招牌,有云“酒饭便宜,炖炒俱全”。
  “你太客气了。其实……这只是我昨天的打算。你难道没看出来,我现在身上一无所有?”她愁眉苦脸地看着他。
  他这才抬起眼,发现她还是穿着昨日那件灰袍子,耳上的珠珰、头上的钗环都不见了。只好道:“怎么了?被人抢了?”
  “我有事出去了一趟,回到房里就什么也没了。要不是这件衣服上全是泥,只怕连它也留不住呢。”她满脸窘态,仿佛走投无路:“我明明锁着门,东西怎么会失窃?去找客栈的老板理论,他们推三阻四,说是我自己粗心。”
  终于明白她的来意,他道:“你想找我借钱?”
  “不,不,不,”她道,“是这样,方才我一个人在大街上走,看见一个卖米的贩子,我想把他盛米的铜罐买下来,再……再甩手卖出去,这样我就可以挣到钱。”
  她的理由听起来很荒唐,他也懒得研究,便道:“想借多少?”
  “我跟他说一两银子,他不卖,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一定要十五两才脱手。”
  他把钱袋掏出来,扔到她手上:“全拿去好了,运气好的话可能有十五两银子。”
  她的脸憋得通红,吃惊地看着他:“你自己身上有多少银子,从没数过?”
  “没有。”
  她跺跺脚,走了出去。一会儿,果然喜笑颜开地拎着一个又黑又大的铜罐子回来,兴致勃勃地道:“东西暂时放在你这里。我得买件换洗衣裳,然后出去找找买主。兴许午饭时候就能还你银子,呆会儿咱们在哪里碰面?”
  “裕隆客栈。”
  “等会见!对了,我叫苏风沂。不见不散哦!”
  他应付地点了点头,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
  然后,这一天剩下的时间里,他再也没见到过这个女孩。
  江湖上的骗子原本就多,男的女的都有,他自己就上当过好几次。
  渐渐地,他对主动找上门来向他搭讪的陌生人心存警惕。
  也许她没有找到买主,没拿到银子,所以不好意思见他。——虽然她看上去不像个容易不好意思的人。
  也许她根本不打算还钱,那个又黑又沉的铜罐子就相当于是十五两银子卖给他了。他不禁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那个铜罐,觉得形状有些古怪,有些眼熟,又好像缺了点什么,总之,似曾相识。
  银子没了可以再挣,少了一个麻烦的女人倒让他倍感轻松。
  就这样过了一夜,又过了一个白天,他仍在老地方行医,老地方吃饭,老地方睡觉,苏风沂却一直没有露面。
  渐渐地,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感到有些不安。
  这女孩显然胆子不小。独自逃婚在外,就算脑子不笨,会些武功,毕竟还是很不安全。江湖人心险恶,什么可怕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想到这里,他觉得自己至少该到她住的客栈去打听一下,这个人是否还在?转念一想,自己这么一去,真的见到她,倒成了个索债的。她若手上无银,岂不十分尴尬?
  他这才发现借钱给人其实是件很麻烦的事,明明是人家欠自己,搞来搞来,最后倒成了自己欠人家。与其如此,倒不如当初就把那十五两银子送给她。
  想过来又想过去,他还是骑着马来到清原客栈,天已经黑了。
  那客栈的地上铺着清一色的十字海棠方砖,客厅的陈设古色古香。地毯爬过暗红色的枣木台阶,铺满了所有的走廊和过道。门口的柜台上站着一个中年的老伙计,长脸暴牙,笑容极是憨厚,见他拿着马鞭,从柜台里迎出来,客客气气地弯了弯腰,殷情地道:“客倌辛苦!我们这里有上房……”
  “我能打听一个人么?”子忻打断了他的话。
  “哦,请问客倌想找哪一位?”
  “这里是否有位姓苏的姑娘,前天早上住进来的?”
  “稍等,”他拿出一个簿子,翻了几页,“哦”了一声,道,“是有这么一个人。她只交了两天的房钱,昨夜未归,今日亦不见人影。想是已经悄悄地走了。我们刚把她的房子清扫一空,给了别的住客。”
  客栈有客栈的规矩。夜间入店,次日早饭后起行,算一日钞;若在午饭后才行,既算两日的房钱。大的客栈住客繁杂,一般都要预支房费。
  “她可拿走了自己的行李?”
  “没有。唉,公子有所不知。这里客人赖账不告而别的事情时有发生,何况她的屋里除了一件脏衣服和一个破包袱,一无所有。刚来的时候还声称自己丢了东西,想讹我们一笔呢。”伙计的脸上露出鄙夷之色。
  他微感心惊,觉得有些不妙,又问:“可曾有别人来找过她?”
  伙计想了想,答道:“昨天中午,清欢阁的人来找过她,也像公子你一样,在柜台上打听她的房号。”他接着告诉子忻,清欢阁是本地最有名的一家古玩店,老板孙之恒是古董界的泰斗。
  他问清了地址,方知孙之恒乃举人出身,是这一带最大的富商,养着一大群清客,在城东靠山之处有一座庄园,方圆十里,离此处甚远。
  当下打马而去,半时辰方到。见那庄园大门半掩,两侧各悬着两溜巨大的羊皮灯笼,照着门上的铜钉闪闪发亮。下面立着两个家丁,不停有人进出。下得马来,正要禀明来意,不料一人从内急急地出来问道:“大夫们究竟到了几个?进去的三个都不管用!”
  一个家丁垂手答道:“回总管,到的就是养生堂的于大夫、灵芝馆的安大夫,还有桐林阁的乐大夫。——他们住得最近。其他的还没有来。大少爷方才又一迭声地催人去请了,想是马上就到。方总管,老爷可好些了?”
  方总管一边跺脚,一边掏出手帕擦汗:“好些了我还会急成这样?里面早已乱成一团!三位大夫把了脉,都说治不好,怕是要准备后事。少爷在大厅里发脾气,把大夫们全都骂走了。老夫人和姨太太们全守在床边哭呢。”
  两人说着话,忽一眼瞥见子忻,见他虽着一身朴素的灰袍,却是仪容修整、神态疏阔,不像是落魄之人,眉宇之间倒有一股少见的清介深峻之气。方总管不敢怠慢,问道:“敢问这位公子,来此有何贵干?”
  子忻道:“我是姚大夫……”
  方总管只当他也是被少爷请来的,忙道:“姚大夫来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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