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夜谈之巷尾奇闻系列-第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怎么办?每开一次就会少掉一个人肉水饺的便当盒,静静躺在桌面上,四个人都不敢去动它了。
如此良久,黄老汉凄然说:“这都是命吧!老天注定我们家要遭逢凶煞,怎么样也躲不掉了。”他伸手想要掀开里头不知道剩下什么的便当盒,他的妻子抢过来拉住他的手,大哭道:“不要啊!不要啊!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命苦?好不容易才开始顺利起来的。。。。。。”黄老汉摇头叹气,一颗老泪挂在眼角:“该来的就躲不掉啊。。。。。。”他狠下心来,一把将便当盖全部用力掀开了,霎时间,四个人都呆呆地凝视著便当盒,脸色或青或白,悄然无言。
原来,十个水饺,全部黏在便当盒盖上了。
(完)
镜鬼·鬼镜
认识阿达半个月了,小毓第一次被邀请去他家。于黄昏时驱车前往,坐在副座的她心如鹿撞。
下车,阿达殷勤开门。郊外三层楼的小别墅,在她看来,也算豪宅。园子里开着妖艳的花,猩红色,说不出名字,只是香气恁地好闻。
在客厅烛光晚餐,一面半人高的长镜映得星火明明晃晃。镜色古旧,与屋内风格不符,她好奇地凑上跟前。
“这是古董,有八、九十年,我收了来,找新的框配上。是不是很奇特?”阿达递上一杯酒,双眼迷离。
她抿了口酒。心神荡漾的味道。再看那镜,多出层光晕,昏黄昏黄的。镜中的自己,脸色酡红,比平日更娇艳。
阿达返回吃菜。她多留了一刻,忽然眼花,瞥见镜中有张脸一闪而过。极媚,极魅。回头,什么外人也没有,再看,总觉得镜中有人,只看不清。
惊出冷汗,她倒退数步,跌坐在阿达怀里。
“小毓,你很紧张?”他索性搂紧了些,“怕我吃了你不成?”拥抱很温暖。忘了恐惧,添了悸动。颤颤地,感觉他吻上唇。一时间什么都不记得。
他松开,意味深长地说,“天热,我去洗个澡。”走向楼上卧室,背影的轮廓很健美。
小毓不安,又是渴望,又是慌乱。阿达是老板,年纪轻轻有了产业,算是人才。许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刚来十天就升了她两级。茶也喝了,戏也看了,走到这一步,仿佛注定。来此之前,彼此都知道会发生什么。现在终于到了。
一个人静坐。似乎能听到楼上的水声,冲洗着欲望。不经意又瞄到那面镜,光影流转,每换一个角度,就幻出各色彩光。只是隔得远,再看不到任何异常。
是错觉。她摇摇头,望楼梯发呆。乳黄的灯光下,走出个蒸腾的身影,雾气朦胧中,他显得越发英俊。
“你去?”一件粉色丝绸睡衣,薄如蝉翼,从他手上流淌下来。
红着脸,默不作声,她逃到楼上。他跟在后面,在浴室外的床上,点一支烟。
手抚过肌肤,微微颤抖,在水中渐渐红润。一扇门板,暂时挡住热剌剌的注视,她尽情凝看自己。这木板却挡不了绮思。他躺下,不停地玩手上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再熄。
出得门来,他猛地弹起坐定,两人都不说话,对望数十秒。终于,他一个箭步,抱紧了她。
这一夜很快过去。
次日,阿达来接小毓,再见他,眉眼都更亲切。在邻里的艳羡中,坐上他的车,顿时觉得身份已与往日稍异。
办公室里,除了阿达的秘书芬妮外,个个都对她加了恭敬。“毓姐,你的咖啡。”有人帮她冲咖啡,有人为她做跑腿,老板娘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之后,去他的别墅就成了家常便饭。偶尔,仍看到那镜里有人脸,哀怨到十分,却也美得不似人间女子。一见到,她就心惊肉跳,于是自我解释,只是因为心惊肉跳,这才产生幻觉。
直到有一天,发觉不对,她竟有了。得赶紧和他结婚,她对自己说,预备郑重地和阿达谈一次。
那夜,吃过晚饭,他照常说要去冲凉。她连忙阻止,说:“我有重要的事。”他停下来听。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笑起来,拧她的脸:“你还年轻,想那么远的事干什么?”没当回事,径自又上楼去了。
她烦恼地坐在镜前,唉,是她口气不对,缺乏技巧,还是他没责任心,只想玩玩?年轻?看镜中容颜,分明已经不小,虽然,这泛黄的镜,照不出皱纹。
是啊,没有皱纹,仔细看了看,她仍美丽。而且,似乎越来越美,这镜子化去她眉角的愁,眼里的忧。一点点变化,渐渐已不像本来面目,只是不自知。她越看越爱,全副精神都投在镜里,舍不得移开视线。却原来,自己如此美丽,不输绝色佳人。
就在此刻,奇事发生。她眼前大亮,亮到睁不开眼,轰然一记,脑中就觉一空。然后,黑漆漆的,居然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拼命甩头,拼命张眼,看见一副奇景。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叉腰站在面前。
“你是谁?”天哪,她发不出声!再看,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居然看见面前是一张餐桌,旁边是沙发,再那头是顶天的装饰墙,那么――镜子呢?
她看来看去,找不到那面镜子。身后,小毓想,我身后面是什么?回头,可惜什么也看不到,漆黑一片。
那个自己,笑眯眯地凑上脸来,眼中有一丝狡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仿佛对面的她,是面镜子。醒悟到自己在镜子里时,小毓吓得魂飞魄散。是啊,为什么看不见手脚,看不见其他!她的身体,已经被别人借去,只剩灵魂,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看了你很久,现在,轮到我享受了。”那个灵魂嘿嘿冷笑,摆出合度的微笑等待阿达,再不与她说话。
小毓想,这是谁?鬼怪吗?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竟能把自己吸进来?难道自己也成了鬼?
来不及思考,阿达已经下来,亲吻那个人。那人喜滋滋搀他上楼,临走,抛个媚眼给她,让她背过气去。
半夜,那个人悄悄下楼,孤魂般在屋里飘。取了杯牛奶,汩汩喝了几口,黑亮的眸子定定射来。她看到熟悉的容颜,不熟悉的目光,竟在镜里瑟瑟发抖。只是那人没有走近,朝她这个方向怪笑了两声后,走了。
次日,阿达始终没有下楼。下午三点,大门的把手转动,芬妮的头探了进来。
“阿达,你在家吗?”芬妮蹑手蹑脚上了楼。随后一声尖叫。
过了很长的时间,她看见芬妮扶着阿达,一步步走下楼。阿达赤裸的身上,全是血痕,手脚也有被绑过的淤痕。
“我还以为你死了,原来你喜欢这个。”芬妮脸色难看。
“该死的小毓,居然真打!”他愤愤,“还塞住我的口。”“别说了!谁要你爱惹狐狸精?”芬妮用嘴堵住他的。
他一把推开:“老子痛死了,快拿药膏来!”小毓的心忽然凉了,对后来的亲热已无动于衷。只是不停地想,那个在她躯壳里的鬼是谁?是否,也是他曾经的过客?
接下来的日子,恐怖、新奇、无聊。小毓不得不接受恐怖的事实,她的确被锁在镜子里,无法脱身。但也有新鲜事给她瞧,譬如,阿达的衣服一个月送洗一次,喜欢赤身在家里走,吃早餐时给五、六个女人打电话。哼,五、六个女人!
等阿达上班去,无聊成了保留节目。没人看她一眼,没事情发生,没声音响动。整个别墅死了,她的心也死了。
晚上是这里最热闹的时节。阿达喝醉了酒,由男人、或者女人带他回来。男的俊美,女的妖娆,都是高挑身材。然后,那些人就没再下楼。她开始诧异,后来就明白,为什么以前,时不时的,他说晚上要和客户应酬。
芬妮也是这儿的常客,还做些除草、打扫的家务。有时像他老妈,奉送唠叨一小时。只是她温柔,见他脸色变了,马上换种声调。小毓在镜里暗想,他是几时和芬妮好上的呢?还是从来就如此?
起初,她在镜子里吃醋,这是她想嫁的人啊。慢慢地又不屑,什么臭男人,背地里乱七八糟,送给她也不要。再后来,后悔踏错电梯,明明该到十八层,她去了十九层,才会遇上命中魔星。她只求做个前台小姐,而他,看了一眼,就让她做经理助理。接着,平步青云。
她发誓,如有天能重获自由,她一定安分守己,绝不得陇望蜀。
形形色色的人来了,走了,她再没见到那个鬼附身的自己。只是一次听阿达电话里和人提起,说小毓嫁了个老头,居然结婚没两天就生了。说的时候,他仍是恨恨的,摸着额头的伤。
她恨阿达,也恨那个吸她进来的鬼。唯一让她解恨的,是她肚里阿达的种,是送给他俩最好的礼物。
一年过去,她在镜里住得也习惯了。只是不甘心。那个鬼既然能出来,她也可以。反复回想掉入镜中的情形,她一一分析其中的窍门。来这里的女子,都喜欢照镜。怎样能让她们,和她换个地方住?
“咦,这镜子有点奇怪。”“哎呀,这面镜子很漂亮。”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她都会集中精神,聚集所有的念力,盯住来人的脸。可惜,她还无法把那张脸的影像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无法多留得一刻目光。她最想报复的是阿达,只是他,照镜也只照得几秒,常常看两眼就走,根本注意不到镜里的玄妙。
又过了大半年,阿达到外地开拓生意,一直不在家。然而别墅仍有用处。某日中午,她看见芬妮用钥匙开了门,勾进一个少年。这少年比阿达小上十岁,光滑的脸上写满青涩。芬妮梳洗完毕,红扑扑地走出,让少年如睹仙子,惊得目瞪口呆。
镜里的她,看西洋景,都忘了要脱身。直到芬妮在她面前坐下,说:“我美不美?”少年只是喉咙里作声,说不出话。芬妮咬了咬唇,“你还不快去?”少年发足跑上楼。芬妮对镜自怜,不知不觉看得久了。“我美不美呢?”芬妮喃喃自语,摸过双颊,抚过双唇。
她大喜,这是最好的机会。对准芬妮的眼,她发出迷幻的光。芬妮如饮美酒,熏然欲醉,恍惚地向镜子张开两手,痴痴地说:“好美!这是我吗?”时间一秒秒过去。盯着芬妮的她累得不行,就在此时,身上一轻,眼前一黑。一念未已,手已能抬起。
哈哈,她终于出来了。忍不住狂笑数声。叉着腰,得意地看那面镜,如今的她,虽然换了面目,却终于恢复自我。想起曾经的恐惧感,她好心地对镜子说了一句:“别害怕,你只是在镜子里,再找个人换你好了。”她知道,在镜子里,时间的真相看得很明白。日子很容易过去。
看了楼梯一眼,那美少年正在楼上。迟疑中,她还是走出别墅。奇怪的是,芬妮这双眼看出去的景象,不同于以往。旁人射来的目光,总有点似曾相识。
倏地,飘过一张脸,恍若从前吓过她的那副面孔。连忙追上,一看,那容貌,不是她曾经的脸。那人诡异地一笑,白衣轻荡,转眼没在人群中。
她找了家卖镜子的店,走入,明晃晃的,看清她寄居的壳。蓦地里,她惊觉,那张熟悉的鬼脸,又在这镜中若隐若现。
恍惚中走出店门,阳光刺目,眼前的路划出无数分岔,她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这世上,有一群镜鬼,仓皇来去,找不到旧时皮囊――
(完)
十三人头塚
这是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一侧是平原,另外两边是断续的丘岭,背面则是高山。
方书打开军用地图,他指着小村庄对钟成保和张平易说:“这里就是围坳村了,过了这个村庄,再往里走就是山区。我们只要再经过三十多公里的无人区和大约五公里的旅游区就到达目的地了。”说着,方书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我们不如就在这个小村庄里过夜吧,明天一天我们一定可以走过无人区的。”
经过三人的讨论,他们决定在小村庄里找一户人家借宿。
方书他们三人是某大学的学生。
暑假开始时,大学里计算机系的学生自发组织了一次探险旅游的活动,这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很多人的响应,而他们三人也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加者每三人一组,以某旅游区(山区)的某个景点为目的地,每一组队员必须从指定的地点出发,徒步从出发地走到目的地。这中间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其中有几十公里(二十几到四十几公里不等)的山区。
在这之前,发起人和参加者利用现代化的条件对所要探险的地区做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幸运的是给他们找到一份很详细的军用地图,但是,即使这样,对于要穿越的山区还是有很多的不了解,而这份军用地图只是在山区内标明了很多的无人区,至于无人区内的情况,一样是很不明朗。
方书他们三个在学校是死党,号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