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之家-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