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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新注聊斋志异 下册-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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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物也,将便认取。卖者不服,因负石至官。官问:“何所质验'13'?”卖 
石者能言窍数。邢问其他,则茫然矣。邢乃言窍中五字及三指痕,理遂得伸。 
官欲杖责卖石者,卖石者自言以二十金买诸市,遂释之。邢得石归,裹以锦, 
藏椟中,时出一贯,先焚异香而后出之。 
     有尚书某,购以百金。邢曰:“虽万金不易也。”尚书怒,阴以他事中 
伤之。邢被收'14',典质田产。尚书托他人风示其子。子告邢,邢愿以死殉 
石。妻窃与子谋,献石尚书家。邢出狱始知,骂妻殴子,屡欲自经,家人觉 
救,得不死。夜梦一丈夫来,自言:“石清虚。”戒邢勿戚:“特与君年徐 
别耳。明年八月二十日,昧爽时,可诣海岱门'15',以两贯'16'相赎。”邢 
得梦,喜,谨志其日。其石在尚书家,更无出云之异,久亦不甚贵重之。明 
年,尚书以罪削职,寻死。邢如期至海岱门,则其家人窃石出售,因以两贯 
市归。 
     后邢至八十九岁,自治葬具;又嘱子,必以石殉'17'。及卒,子遵遗教, 
瘗石墓中。半年许,贼发墓,劫石去。子知之,莫可追诸。越二三日,同仆 
在道,忽见两人奔踬汗流'18',望室投拜,曰:“邢先生,勿相逼!我二人 
将石去'19',不过卖四两银耳。”遂絷送到官,一讯即伏。问石,则鬻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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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石至,官爱玩,欲得之,命寄诸库。吏举石,石忽堕地,碎为数十余片。 
皆失色。官乃重械两盗论死。邢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异史氏曰:“物之 
尤者祸之府'20'。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终始'21',谁 
谓石无情哉?古语云: ‘士为知己音死。’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人!” 
                                                据 《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佳石: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无“石”字。 
     '2'供:陈设。 
     '3'踵门:登门。 
     '4'冥搜:仔细搜索。 
     '5'悬金署约:悬赏立约;意谓招贴声明,愿出重全报酬寻到异石的人。 
     '6'临流於(wū巫)邑:面对河水悲泣。於邑,同“呜唈”,愤懑气结, 
极度悲伤。於,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作“于”。 
     '7'请:请见;要求观赏异石。 
     '8'幻实:证实。 
     '9'“清虚天石供”:意谓月宫石制供品。清虚天,指月宫,也称清虚殿 
或清虚府。 
     '10'自见(xiàn现):自现于世。 
     '11'魔劫:恶劫;灾难。魔,梵语“魔罗”音译,佛教指妨碍修行的邪 
恶之神。 
     '12'报国寺:寺庙名。北京城南广宁门外有报国寺。见 《帝京景物略》 
卷三。 
     '13'质验:凭证。 
     '14'收:囚禁入狱 
     '15'海岱门:北京崇文门的别名。 
     '16'两贯:两千文铜钱。古时千钱为一贯。 
     '17'殉:陪葬。 
     '18'奔踬 (zhì质):跌跌撞撞地奔跑。踬,跌倒。 
     '19'将:拿取。 
     '20'物之尤者祸之府:意谓奇异之物将招致各种灾祸。尤,特异、突出。 
府,汇集的地方。 
     '21'卒: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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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友于 

     曾翁,昆阳故家也'1'。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瀋'2',有子六,莫 
解所以。次子梯,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 
先人;而兄弟半迁笑之。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3',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 
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 
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 
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4',不从所谋; 
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 
姑,悌不从。孝愤然,今忠、信合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榜掠无算,抛粟 
毁器,盎孟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5'。友于惧,见 
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6', 
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 
     孝归,终不德友子。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7',宴饮如故。 
仁、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 
使合厝'8'。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住奔丧。二 
人曰:“‘期’且不论,‘功’于何有'9'!”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 
往,临哭尽哀,隔墙闻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燥杖先从。 
入其家,仁觉先逃。义方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 
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于'10'。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 
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恶'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 
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 
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12'。而义创甚'13',不复食饮。仁代具 
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陈状。友于 
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义亦寻愈。由 
是仇怨益深。仁、义皆幼弱,辄被敲楚'15'。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 
独无!”友于曰:“此两语,我宜言之,两弟何云!”因苦劝之,卒不听。 
友于遂扃户,携妻子借寓他所,离家五十余里,冀不相闻。友于在家虽不助 
弟,而孝等尚稍有顾忌;既去,诸兄一不当,辄叫骂其门,辱侵母讳'16'。 
仁、义度不能抗,惟杜门思乘间刺杀之'17',行则怀刀。一日,寇所掠长兄 
成,忽携妇亡归。诸兄弟以家久析,聚谋三日,竟无处可以置之。仁、义窃 
喜,招去共养之。往告友于。友于喜,归,共出田宅居成。诸兄怒其市惠'18', 
登门窘辱。而成久在寇中,习于威猛,大怒曰:“我归,更无人肯置一屋; 
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责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仁、义各以杖 
出,捉忠、信,挞无数。成乃讼宰,宰又使人请教友于。友于诣宰,俯首不 
言,但有流涕。宰问之,曰:“惟求公断。”宰乃判孝等各出田产归成,使 
七分相准'19'。自此仁、义与成倍加爱敬'20'。谈及葬母事,因并泣下。成 
患曰:“如此不仁,真禽兽也!”遂欲启圹,更为改葬'21'。仁奔告友于。 
友于急归谏止。成不听,刻期发墓,作斋于茔。以刀削树,谓诸弟曰:“所 
不衰麻相从者'22',有如此树!”众唯唯,于是一门皆哭临,安靥尽礼。自 
此兄弟相安。而成性刚烈,辄批挞诸弟,于孝尤甚。惟重友于。虽盛怒,友 
于至,一言即解。孝有所行,成辄不平之,故孝无一日不至友于所,潜对友 
于诟诅。友于婉谏,卒不纳。友于不堪其扰,又迁居三泊'23',去家益远, 
音迹遂疏。又二年,诸弟皆畏成,久亦相习。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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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三继德,嫡出;次继功,四继绩,庶出;又婢生继祖。皆成立。效父旧 
行,各为党,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惟祖无兄弟,年又最幼,诸兄皆得而 
诟厉之。岳家近三泊,会诣岳,迂道诣叔。入门,见叔家两兄一弟,弦诵恰 
恰'24',乐之,久居不言归。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 
我岂惜瓯饭瓢饮乎'25'!”乃归,过数月,夫妻往寿岳母。告父曰:“儿此 
行不归矣。”父诘之,因吐微隐。父虑与叔有夙隙'26',计难久居。祖曰: 
 “父虑过矣。二叔,圣贤也。”遂去,携妻之三泊。友于除舍居之'27',以 
齿儿行'28',使执卷从长子继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余,入云南郡痒'29'。 
与善闭户研读,祖又讽诵最苦'30'。友于甚爱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业诟辱庶母。功怒, 
刺杀业。官收功,重械之,数日死狱中。业妻冯氏,犹日以骂代哭。功妻刘 
闻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谁家男子活耶!”操刀入,击杀冯,自投井死。 
冯父大立,悼女死惨,率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挞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冯氏何得复尔!”吼奔而出。诸曾从之,锗冯尽 
靡。成首捉大立,割其两耳。其子护救,继绩以铁杖横击,折其两股。诸冯 
各被夷伤,哄然尽散。惟冯子犹卧道周。成夹之以时,置诸冯村而还。遂呼 
绩诣官自首。冯状亦至。于是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门外。适 
友于率一子一侄乡试归,见忠,惊曰:“弟何来?”忠未语先泪,长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诘得其情,大惊曰:“似此奈何!然一门乖戾,逆知奇祸久 
矣'31';不然,我何以窜迹至此。但我离家久,与大今无声气之通'32',今 
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冯父子伤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则此祸 
或可少解。”乃留之,昼与同餐,夜与共寝,忠颇感愧。居十余日,见其叔 
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泪曰:“今始知从前非人也。”友于喜其悔 
悟,相对酸恻。俄报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大喜。不赴鹿鸣'35', 
先归展墓。明季科甲最重'36',诸冯皆为敛息'37'。友于乃托亲友赂以金粟, 
资其医药,讼乃息。 
     举家位感友于,求其复归。友于乃与兄弟焚香约誓,俾各涤虑自新'38', 
遂移家还。租从叔不愿归共家。孝乃谓友于曰:“我不德,不应有亢宗之子 
'39';弟又善教,俾姑为汝子。有寸进时,可赐还也。”友于从之。又三年, 
祖果举于乡。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不数日,祖有子方三岁,亡归友于 
家,藏伯继善室,不肯返;捉去辄逃。孝乃令祖异居,与友于邻。祖开户通 
叔家,两间定省如一焉。时成渐老,家事皆取决于友于。从此门庭雍穆'40', 
称孝友焉'41'。 
     异史氏曰:“天下惟禽兽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诗书之家,往往蹈之也! 
夫门内之行'42',其渐渍子孙者,直入骨髓。古云:其父盗,子必行劫,其 
流弊然也。孝虽不仁,其报亦惨;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 
虑患之子也,若论果报,犹迂也。” 
                                                据 《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昆阳:州名,在今云南省中部,明清时属云南府,后并入今之晋宁县。 
     '2'瀋:汁水。 
     '3'嫡配:原配妻子。 
     '4'宽譬:宽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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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申黜:申报郡府,革除功名。 
     '6'负荆:指谢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闻之,肉袒负荆,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荆,荆条、荆杖。 
     '7'不为服:不为服孝。服,旧丧礼规定穿戴的丧服;也指居丧。 
     '8'合厝 (cuù挫):合葬。指与其父合葬。 
     '9'“‘期(jī基)’且不论”二句:意思是期服之亲尚不为礼,功服之 
亲还奔什么丧。期,期服,齐衰服丧一年,凡祖父母、伯叔父母、庶母死亡 
用之。功,功服,又分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以用于 
稍疏于期服的亲属。孝妻为仁、义之嫂,当服小功丧。 
     '10'让:责备。 
     '11'怙 (hù户)弟恶:意为放任弟弟为恶。怙,这里有纵使、放任的意 
思。 
     '12'夹次:夹葬时,哀祭者的位次。 
     '13'创甚:伤势严重。 
     '14'签拘;发签拘传。 
     '15'敲楚:杖击;殴打。 
     '16'辱侵母讳:怠为指名道姓地辱骂仁、义之母。讳,名讳。 
     '17'乘间:寻找机会。 
     '18'市惠:买好;卖人情。惠,恩惠。 
     '19'七分相准:以财产七份平分为准,要曾孝等备出田产归曾成。 
     '20'自此仁、义与成: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自此仁与成”。 
     '21'更:再。 
     '22'衰(cuī催)麻:俗称披麻带孝。又分斩衰和齐衰。斩哀为丧服中最 
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用于子及未嫁女对父母的丧服, 
服夹三年。齐衰,用粗麻布制成,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用于庶母之死亡, 
服丧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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