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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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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度啊!” 
    “二十……二十三。”秦路好不容易插了一句话。 
    “啊~真的假的?你记得?去年哦?”千语有些表情惊奇得有点假――在我眼里看来。她早就知道秦路对数字的敏锐,不亚于一台高性能的计算机。尤其是二进制数字。当年秦路在TJ大学旁听的时候,曾用汇编语言编写了一个非常长的程序――别的同学都是用c或者c++等高级语言编写的大作业,只有他用汇编。那个程序长得连教授都不乐意看――也因为跟秦路辩答时,他只会把程序从指定段落背诵一遍,而不是告诉教授编写思路。 
    大学的课程,尤其在计算机专业领域的课程,都不是秦姨或者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了。还好无论是编程,还是电气逻辑电路,都是硬性科学,只要实践通过就行,不是非得用语言表达。 
    “嗯……”秦路有点急,挑着眼睛朝我看。我笑,放下手中茶盘,拍拍他的肩膀。 
    “因为要按温度选择要穿的衣服,小路每天早上都收听天气预报啊。” 
    “哦~你啊真应该去当气象局的档案管理员啊~这些年的温度你都记得?”千语大笑,“好像活电脑啊――还不怕断电!” 
    千语的笑声之夸张真是我也受不了,我干笑,挤开霸占了大半张沙发的美女坐下。也真奇怪,秦路对语音异常敏感――陌生女人的笑声在他们的世界里,是最可怕的刺激,但是千语夸张的大笑,却不会让他不安。 
    我认真观察他的眉头,确实没有不耐烦。 
    “对了,拿盘子叉子来,我们吃蛋糕啊!这种蛋糕我第一次做哦,赶快尝一下。”千语一边说一边揭开蛋糕盒子,露出厚厚的cream――千语所作的所谓的蛋糕,通常只有厚厚的奶油、里头包了一点点蛋糕。非常漂亮。不过扑鼻而来的甜香…… 
    秦路摇摇头,看了一下墙上的大钟。 
    “十点四十三。” 
    以他对时间的敏感度,其实不用看钟表就可以报出时间,偏差不超过十分钟。 
    “有什么关系嘛,来嘛~盘子叉子~”千语叫嚷着冲进厨房。 
    我正视着他的眼睛,没有烦躁,没有“痛”,便说:“想的话,就现在吃吧?” 
    他还是看着我不动,我想苦笑。真不公平,为什么千语乱七八糟的话他就听得懂,我就不行? 
    “现在吃吧?下午不吃了。” 
    他点点头。 
    “盘子叉子放在哪儿啦?”千语冲回来。 
    秦路起身去取。 
    “哇――放那么高干什么啊,林音姐拿盘子岂不要搬椅子?” 
   哈哈。大概是。通常早饭和晚饭都是他包办了。他进厨房做饭,就跟编程序一样,有一整套完整而特定的流程,我根本插不上手。偶尔心血来潮想吃点夜宵什么的,洗净的盘子也会放到早上等他亲自放回去――通常连用过的盘子怎样放回去、放到哪儿,他都有固定的模式,冒犯不得。 
    我站在门口看他从最高的壁橱里拿了三个细瓷碟子,其中一个是不常用的,另外一套的。 
    “林音姐你要吃?” 
    我摇头。这么甜的东西,会毒死我的。 
    不吃归不吃,盘子总要拿出来放在一起的不是? 
    “嗯――好甜――”千语挑了一小块奶油,马上叫出声来。连她自己都受不了的甜,是秦路最爱吃的,也许,他的味觉也不够敏感?也不是,如果食物里夹杂了一点点他不要吃的东西,他一尝就知道了,马上吐出来、整盘到进垃圾箱。 
    秦路吃东西的时候从来不说话。 
    千语无聊的用叉子戳戳自己那一份蛋糕――尽管她让他给她切小一点,他还是把整个蛋糕切成等分的十六分――也许精确得一般的量角器量不出偏差。 
    “不吃一点?尝一下嘛?人家特意做的哦。”千语朝我扬叉子。 
    又不是特意做给我吃的。我白了她一眼,回头撞上他正盯着我看。是“盯着”没错。专注,所以表情保持着一个僵化的状态,不知情的人可能会觉得恐怖。 
    “怎么啦?” 
    他拿起我的叉子,挑了一块奶油,递到我唇边。 
    要我吃?我似乎看到自己脑门在冒汗。 
    眼神坚定,也就是固执。嗯,好大一块…… 
    好甜…… 
    “甜。” 
    不知道他说的是蛋糕还是我的表情。 
    ~吃过蛋糕,他按习惯上楼玩拼图。他生活规律得可以用“精确”来形容,每天早上7:00起床,做早点,做半个小时运动,洗澡洗漱,和我一起吃早饭,8:30准时出门上班。住在海阳家里时,通常是海阳开车送他,偶尔晴天姐开车。现在这个车夫角色就落到我身上。偶尔海阳会特意绕路过来接他。 
    在公司呆到下午5点,再乘公司的班车到人民广场,转地铁回来。六点左右到家,先下厨,吃过饭,听半个小时音乐,大概7:30,洗澡,看影碟,看书,9:30准时就寝。星期六星期天的行程另当别论。 
    这一切,秦姨的日记里都有详细记录,所以我配合他的生活几乎不费力气,只不过做了一些调整。 
    再说,秦姨住院之前,我也经常到他家,对他的习性多少有一些了解。跟他一起住了一个多月,没有闹出什么事情。只是,太顺利了,又会隐隐不安。他只不过是被“训练”得太好了,“真实”得让人不会怀疑,有些时候,我自己也忘记分辨那些是他真正的情绪,那些是“壳”。 
    “喂……想什么出神啦?”千语使劲捏了一下我的脸,好痛!肯定红了一片! 
    “没什么――你就不能温柔一点?不要只对着段先行温柔好不好?” 
    千语扁了扁嘴,整个人缩回去一点,还是嘴硬:“我就是这样的啦,对谁都一样。”语气有点落寞。我放下茶杯。茶浓,绿。不过绿当中透出的流光,折射着一抹橙黄。所谓绿茶,折射到人眼中的光谱,是另外一种颜色。只是重重叠叠,所以分辨不出。人心也许也是这样,看到的都是独一无二的真或者假,但是不知道那到底是真还是假。 
    “怎么了?”我笑问。 
    “没什么――算了,给你看看吧,漂亮吧?”千语把手藏到皮包里捣鼓一阵,伸出来的时候中指已经多了一枚戒指。非常火的钻石戒指。 
    “漂亮。谁送的啊?” 
    她挤弄几下眉眼,没有说话。我当然知道那是段先行送的,也不是头一回见到他出手这么阔绰了。不过这回,大概是求婚戒指,不然她不会藏了半天,而不是直接戴在手上。 
    段先行之前也说过要在合适的时候向她求婚,所以我才不让她当我的伴娘。 
    “他跟我求婚了。” 
    “哦,你不愿意?” 
    “……不是啦……只是……” 
    只是他身家太丰厚,而你不过是一个小护士。所谓嫁入豪门,所谓飞上枝头变凤凰,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单纯的把那当作幸福。 
    不过,跟所爱的人一起生活的诱惑力,能够令人克服一切吧。 
    “千语啊,你不要这么可爱好不好?喜欢就赶快答应啊,不要看着心里欢喜又扭扭捏捏的,真是小女孩啊!” 
    她不服气的做了个怪脸,抬头对着楼上叫嚷:“不要你管――秦路秦路,给你看我的戒指!” 
    手伸的老高,戒指在指间绽放。 
    秦路正站在二楼围栏旁边往下看。 
    哦,十一点半了,该做午饭了。 
    厨房只在星期六日轮到我作主。每周这个时候他都会重看《改变1995》,一个星期看一半,下次接着看下去,无限循环。 
    不过今天他显然没法专心看,我一边做饭一边留心外头的动静,净是千语在聒噪。秦路偶尔会低声回答几个字。 
    等我做好饭出来,《改变1995》已经放到了一半了,秦路和千语却跑到楼上去了。 
    “你们在找什么?” 
    千语没法回答我,她整个人都钻进储物间里头了。秦路在一旁看着,表情僵硬。 
    “千语,赶快出来,小路不喜欢别人摆弄他的东西的。” 
    “什么嘛,是他让我进来的!”千语从储物间出来,捧着一个扁圆的糖罐子。“喏,是这个?” 
    秦路点头,接过来,打开。不少零碎东西以别人看不懂的规律排放着。他拨开一层雨花石,拿出一枚戒指。 
    “嗨,认得吗?”千语冲我说。 
    怎么会不认得,我带着他一起挑的款式,和我指间那只相配的。 
    “你啊……真是的,竟然让他把结婚戒指跟石头一起藏在储物间里!” 
    苦笑。我只不过告诉他不要弄丢了,并没有说要藏得那么隐蔽。也没想到他会把戒指归类到雨花石里边。 
    他捏着戒指看着我呢,犹豫一下,我替他把戒指戴上。 
    “好了,小路洗手吃饭吧。” 
    他没有回应我,默默把罐子里的东西归位。我拽着千语下楼。等他把罐子藏好了,自然会下来吃饭。 
    “你跟他说了什么?怎么突然会要找戒指的?” 
    “没什么啊,解释了一下戒指是什么罢了。” 
    哎,不知道千语跟他说了什么?明明非常讨厌身上戴着“异物”。算了,晚上再劝他取下来吧。   
三、朋友   
    如果“损友”一词由我来定义的话,我一定选千语当作代言人。 
    真不知道她跟秦路说了什么,戒指带上之后,任我怎么哄他,他死活不肯取下来。我只好退一步,教他洗浴之前把戒指拿下来,洗好了再戴上。 
    不料麻烦接踵而至。先是前天,他从浴室出来的时间比平时要早十分钟左右,出来就直接跑到储物间去了。我到他的浴室看了看,没有什么不妥。脱下来的戒指放在洗手盆边的凹槽里,泡了一汪肥皂水。我顺手把戒指带出来,放在他床头柜上。他洗了澡通常会在哪儿吹干头发。 
    看着他顶着水淋淋的头发从储物间出来,手里握着什么,我也没在意,点头笑笑就下楼了。 
    在楼下看了一会儿书,看看,已经7点42分了,他还没下来。我心脏突然抽紧,莫明恐慌,三步两步冲到他房间。 
    房间的地毯已经浸湿大半。 
    浴室的玻璃门锁上了,里头一阵水响。他趴在地上浸在一池水里,不知在找什么。我马上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使劲拍了两下门,他听不见――或者听见了不理会。 
    等我取了钥匙把门打开,水已经漫出房间了。 
    “小路!小路!”我抓住他的肩膀,要他抬头看我。几乎用尽全部力气,他才摇晃了一下,低沉的嘀咕了一句。 
    “小路,戒指在小林这儿,没有丢!” 
    听不见,他根本不理我。我取来戒指,跪在他身前,捏着戒指探到他面前。过了几秒,他才接受了眼前所见,两只大手紧紧一扣,把戒指带着我的手指一起扣在里头。 
    “小路,戒指没有丢,在这儿呢,不要紧。” 
    他眼里凝起雾,好像受了好大委屈似的,整个人都在抖。嘴巴微微张合,却发不出声音。 
    “没事,戒指在,在呢。来,小林给你戴上。” 
    他还是在回避我的目光。我使劲想抽出手指,却抽不动。头顶上的水龙头还在哗哗出水,瀑布一样的温水沿着盆边往下流,淋得我一身湿透了,他还不肯松手。 
    “小路!” 
    这回我的声音比较严厉。他马上松开手,却几乎是扑一样抱住我,头靠在我肩上,两只手紧紧扣住自己的耳朵。 
    在水里不知跪了多久,我用尽最温柔的声音哄他放开。还好在我的力气和耐力用完之前,他终于松动了一下。我扳过他的左手,使劲把戒指套到他的无名指上。 
    哄了他离开浴室换上干的衣服,已经九点一刻。几乎没费什么力气,他就听话提前上床睡觉。 
    他累坏了,我也累坏了。捡起扔在浴室门口的刚拆封的剃须膏,实在笑不出来。看着一屋子水迹,我第一个念头是让段先行出钱给我定做一只备份戒指,从款式到钻石的成色都要一样的。 
    嗓子还是痒。不过好多了,至少能够说话了。 
    我每次感冒发烧扁桃体就会发炎,然后肿得没办法说话。天知道小时候爸妈干嘛不给我把扁桃体切掉。 
    路况不是很好,还好向来出门偏早,今天也没有迟到。 
    如果今天因为做礼拜迟到他闹出什么情绪,我真的要番白眼了。 
    教堂规模不大,人也不多。牧师有些年纪了,大概在这个片区服务了一些年数了,很熟悉这个片区的教徒的情况。说话总是含着淡笑,给人感觉非常亲切。 
    上海信基督教的人按比例算不多,但跟国内其他城市相比,算是基督教比较受欢迎的地区。这些上海郊区的居民,也未必能够言语就引用圣经里神的教诲,甚至未必通晓基督教的教义和历史,不过他们的虔诚,比起某些牟利性强的宗教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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