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恐怖病系列6·功夫-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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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86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他们的歌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功夫。
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我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80年代末期还算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没有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溜到书店看小说,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很平凡,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了。
“要不要看这本?”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
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反而有些赞许之意。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事谁也忘不了。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拿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太可怜了这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的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等等,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捡拾碎纸。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只好站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后,买了两枝萤光笔,就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中还挥去不了刚才的怪事。
那个可怜的老人其实还蛮有礼貌的,只是奇怪了点,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害人的企图。
他这么热心介绍小说给我看,真是奇哉怪也。
算了。
这只是人生里一个问号加一个惊叹号,连构成一个句子都办不到。
我走在离家只剩三百公尺的小巷里,路灯接触不良地闪烁,我的影子忽深忽浅,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条夜路。
但,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种很压迫的感觉滚上胸口。
我加快脚步,莫名其妙的,一向讨厌回家的我,此刻却想疾冲回家。
这条小巷怪怪的。
说不出的令人反胃。
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第二章
一路上,我都被异常沉重的气氛压着,直到我推开家里的钢门,我才松了一口气。
那一种紧迫盯人的压力在我进门的瞬间骤然消失。
“我回来了。”我低着头,将鞋子乱脱一通,只想从玄关冲回房间。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渊仔!快过来喝茶!从大陆带过来的高档货啊!”一个秃头肥佬大声咆哮着。
这个秃头肥佬老是自称从大陆带来一堆高档货,我看他都是在噱我老爸的,一脸奸臣样,我却要叫他王伯伯。
爸爸那些酒肉损友招呼我过去沙发上坐,看他们品玩茶壶和茶饼,还努力地教我怎样辨别好货跟烂货,我看他们还是先教我爸爸怎么样选朋友比较好。
虽然我心里是一堆粪便,但是我的脸上还是装出“各位叔叔伯伯教得真好”的样子,这不是因为我学他们装老奸,而是我的个性问题,我不愿意让他们难堪罢了。
我在烟臭熏天的客厅中待了一个半小时,才勉力逃回久违的卧房,我实在是累了。
前几天听我爸说,他过几个月就要到大陆去设厂,因为纺织在台湾快变成夕阳产业了,我真希望他能赶快去大陆,开几个厂都没关系,赔点钱也无妨,总之不要再跟这些乱七八糟的叔伯毁灭我的生活。
我洗玩澡后,随便看点书,就上床睡觉了。
这几天睡前我都在想,是不是该补习了?不过这不是课业压力的问题,而是一旦补习的话,我就可以更晚回家了。
还是算了。
继续去书店看小说吧。大不了把蜀山剑侠传看完,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当时,我以为我的1986年,就会在空虚的空虚中渡过,什么都没有留下,也不会带走什么。
但是?
快要睡着前,我突然想起一件很怪异的事。
我翻出被窝,拿起一本大约一百多页的小说,用力从中间一撕。
跟我想的一样,我根本没办法撕下去。
如果从小说的中间,也就是粘着胶水的部份猛撕的话,要把一本厚书拆成“前后两本”是很可能的。
但是,要抓住书面的两端,像撕一张纸一样将整本书撕成“破碎不齐的两块纸”的话,这简直无法办到!就算只有一百多页的小说,也绝难如此说撕就撕!
我撕到双腕都发疼了,也奈何不了一百多页的薄书。
今晚在书店里遇到的老人,他的腕力真有一套!将一本三百多页的小说,在大笑间从中扯烂,真是老当益壮得恐怖!
“怪人。”我喃喃自语后,终于慢慢睡着。
隔天我一如往常骑脚踏车上学,但是,一如往常的部份,只到我踩着脚踏车奔出家里的一刻为止。
那天,脚踏车的踏板仿佛绑上砖头,我每踏一步都很吃力,才骑了五分钟,我在红绿灯前停下时已是气喘如牛。
我猜想,也许我快死了。
不健康的家庭对青少年的伐害竟是如此之巨,对我的心脏产生致命的老化现象,我爸妈知道以后,不知道会不会让我在外面租房子改善病情。
我胡思乱想着,突然间,我的心跳再度急速蹦跳,我几乎可以感觉到血管在胸口中扩张的感觉!这感觉似乎跟昨晚在巷子里没有两样!
我的眼睛闭了起来,因为汗水从眉毛滴下,刺进眼里。
是冷汗。
我的妈呀,难道我真的有心脏病不成?
“是冷汗吗?”
似曾相识的声音。
我张开眼睛,看见昨晚书店里的怪老人站在马路旁,认真地问我。
我有点迷惘,也有点错愕。
“不知道,对不起,我要去上学了。”我赶紧踏下踏板,要不然被老人缠上就麻烦了。
这一踏,滑过了斑马线,我却觉得车子瞬间变得好重。
我往回一看,只见怪怪的老人坐在我脚踏车的后座,两只眼睛正瞪着我看。
要是你,你会怎么做?
停下车,然后痛扁一顿老人吗?
我没有,因为我摔车了。毕竟我受到很大的惊吓。
我连尖叫都来不及,车子往左一偏就倒,我的左膝盖撞到地面,将裤子划破了口,我的左手腕也擦伤了。
老人呢?
好端端地站在我的旁边,低着头问我:“刚刚那是冷汗吗?”
这次我也不管尴尬了,毕竟鬼鬼祟祟跳上我的脚踏车,简直是匪夷所思!简直是变态!
第三章
“你有毛病啊?!”我一拐一拐地将脚踏车扶起,咬着牙斥责怪异的老人。
老人似乎不关心我的伤势,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他只在意一个问题。
“你额头上的汗,是冷汗吗?”老人的问题平凡无聊,令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不知道哪个贤哲说过,好的答案来自好的问题,一个平庸的提问,是绝无法带来精辟回应的。
这个贤哲说得不错。
“是冷汗。你不要再烦我了!”我火大了,语气却尽量保持弹性。
那老人一听,眼睛都亮了,点着头道:“很好啊,年纪轻轻的,修为就有基本功了,资质不错。”
我·一·点·也·不·爽·鸟·你!
“不要跟过来啊!”我又跳上脚踏车,这次我边回头看老人的动静,一边踩着踏板。
再被吓一次的话,我的心脏会流浓的。
我看着若有所思的老人站在街口来回踱步,赶紧上学去。
真是个倒楣的早晨。
早自习,我坐在位子上偷偷吃早餐,我的老师是个疯婆子,她不准学生在早自习时间吃早餐,因为美好的早晨是用来写考卷跟背单字的。
“咚咚咚。”我的背上被原子笔刺着。
“你受伤啦?”后座的女孩子问道。
是乙晶。
一个总是喜欢在早自习拿东西刺我,然后跟我偷偷聊天的女孩子。
你没猜错,我是蛮喜欢她的,不过国中生对爱情能有多深的体悟?
也许是因为班上只有十一个女生,所以我才会喜欢班上公认第二可爱的女孩子。
公认第一可爱的女孩,是我好友发誓要得手的女生,所以我想都不敢想。
“今天早上遇到一个疯子,居然偷偷跳上我的脚踏车,坐在后面吓了我一大跳。”我咬着水煎包,一边看看教室外面忙着跟男老师打屁的班导。
“好倒楣喔,他干嘛跳上去啊?”乙晶看着我抽屉里的另一颗水煎包,又说:“有没有加辣?”
我照往例,将一杯冰米浆和水煎包递给乙晶,说:“一点点。”
我跟乙晶上星期打赌英文月考的成绩,赌注是两个星期的早餐。
这是我跟乙晶之间的游戏,赌的多是考试或作文的成绩,目前为止的胜负几乎是一面倒的局面,我以三胜十七败不幸狂输。
乙晶接过早餐,又问:“说啊,是什么样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