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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076 亲前婚后-第8章

小说: 076 亲前婚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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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告诉我她们酒店有全市唯一一家免税商店,或许我该去买件衣服。
  我自然是谢绝了,几分钟后就能见到缇墨非,有温暖的被子,有温暖的怀抱,还需要衣服做什么。然后我开始坐在沙发边擦头发,大厅隔壁隐约传来明亮的灯光,以及悠扬的提琴声,仔细听,居然是皮亚佐拉的“CAMABRE ”。我不自觉的往隔壁走去,当手风琴声忽然响起的时候,我看到了缇墨非。
  熟悉的眉眼,熟悉的茶色头发。正式场合一贯的白衬衫,黑西装,仿佛简单的工笔画,寥寥两笔,就是一身的修长挺拔。抬抬手臂,动动长腿,动作懒散有余,热情不足,岂止不足,根本没有。
  是的,缇墨非在跳舞,跟雷普付小姐,没看错的话,那确实是黄金甲推崇备至的如花。
  探戈,濒临做爱边缘的探戈,被他跳得好像在做高中广播体操。可怜的如花。如花可以忍,我不能忍!
  我回到大厅,走到前台,“小姐,请问那家免税商店在哪里?”
  异国的土地,多了梦幻,少了真实。
  唉,亲爱的,看你为我们选择了一个多么壮烈的见面方式。
  十五分钟后,我从商店里重新走出来。
  火红色的裙子,今天我是第三次穿;高叉开到大腿,低胸露出半个胸脯的礼服,今天却是第一次。久违的高跟舞鞋,套上脚的那一瞬间,让我热血沸腾。前台的花瓶里,手指微动,我把玫瑰插在鬓边,回头看张着小嘴的前台小姐,微笑,“可以吗?”
  小姐重重点头,“当然。”
  我呼气,抬头挺胸,往一墙之隔,灯火辉煌中暗香浮动的异世界走去。
  不惩不足以立戒
  一堵木墙,隔开的是两个世界。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响了吗?
  出乎意料的,在踏进舞场的那一瞬间,无数道目光聚集到我身上。跟上次普杜的演示会不同,这些目光里多了打量,少了审视;多了玩味,少了峡痢N铱荚谥芪?
  突然增多的人群里寻找缇墨非,在环视了大厅两圈都没看到熟悉的茶色头发后,我有些着急起来,甚至怀疑几分钟前看到的人影只是思念的幻象。
  舞池里的人们摆好姿势,新的舞曲响起。
  在我准备往目光所不能及的舞台后面走去的时候,一道黑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一个高大的,看起来像极了白瑞德的男人。
  “小姐,能荣幸的请你跳支舞吗?”男人伸出手。
  “对不起,我在找人。”
  “你这样是找不到人的。”
  是的,即使脚下的鞋子让我好像在踩高跷,在这个高人一等的国度里,我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于是把手递给男人,男人把手搭在我腰上,熟练的顿了顿,下一个节奏响起时,男人脚尖一转,带着我在舞池里旋转起来。
  我仿佛听到自己的鞋尖跟木地板摩擦出的火花,我甚至感到自己的裙边在像火焰一样跳跃飞扬,这是我曾经沉醉其中的梦想世界。但此时此刻,我完全在神游九天。
  我后悔这条恶心的裙子为什么叉开那么高,还有胸口的肌肤为什么白得那么刺眼,然后我就开始诅咒该死的缇墨非,像幽灵一样把我引诱到这里,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任我被丛林野兽瓜分。
  几分钟前我嘲笑某人的体操探戈,我自己现在的姿势同样可以跟僵尸媲美。我甚至一脚踩在对面可怜男人的脚背上,我抱歉的抬头,男人笑笑,一句话也没说。
  音乐在利落的提琴声中收尾,男人贴住我的大腿,我犹豫了两秒钟,还是抬高腿,配合音乐,任男人勾着我的腰,往后仰去。
  有人试过倒立么?可以想象到倒立时的视线范围么?那就是我目前所看到的,180 度逆转的,亮得发光的黑皮鞋,笔直得可以媲美刀背的裤管,然后是酒杯里的琥珀色液体,握着酒杯,骨节分明的长指……
  我不打算再折磨自己的眼睛,我一个翻转,回头就看到头顶闪着寒光的白牙,以及白牙上面漆黑幽深的眼睛。
  我完了。
  等等,又没杀人防火做坏事,有什么完不完的。
  我清喉咙,给自己增加底气,“缇……缇墨非!我来了!”我悄悄拉旁边的裙摆,低一点,再低一点,会被看到。
  “来做什么。跳跳舞,谈谈情?”缇墨非不痛不痒的说,完全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这跟我见面就给他一个熊抱的最初设想完全不一样。阴阳怪气的死猪头!
  旁边的“白瑞特”完全无视四周流转的诡异气氛,居然又把狼抓搭在我的腰上,“原来这位小姐要找的人是缇医生。缇医生,我总算顺利把她带到你面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吗?”
  “这位是安小姐。安小姐,这位是白瑞特医生。”缇墨非冷淡简介,面无表情到底。
  不是吧,真的叫“白瑞特”?难道连瑞特也穿越了,那斯嘉丽呢?我赶忙抓紧时间打量。
  白瑞特迅速接受到我“仰慕”的眼光,“安小姐,下支‘CAMBALACHE’,请继续赏脸。”
  “不行。”
  我跟白瑞特同时瞪大眼睛看缇墨非。
  他仰头喝完杯子里的酒,长臂一伸,把我勾到他怀里,“她是我的女朋友,所以下支舞,只能跟我跳。”
  然后我就被沙猪缇先生重新带回到舞池中,然后我就开始跟缇先生进行贴身肉搏。
  “你看起来不太高兴。”更正,是很不高兴。
  “被你的意外惊喜给激动到了。”手风琴响起,他右手一带,我跟他贴紧,面对面。
  “你不高兴我来?”
  “这里是肯亚内毕罗,不是法国巴黎。”
  “有人在肯亚内毕罗也可以跳探戈。”提琴声也响了,我推开他,往后移动两步。
  “可惜没有安安小姐跳得激情。”他又把我拉回来,我半个身体挂在他身上,他的嘴唇近在咫尺。
  我后退,“哪有你跟付小姐那么享受!”
  他前进,眼睛里隐隐有火焰跳动。欲望若隐若现的乐声中,他从后面环住我,手臂像铁钳一样箍在我腰上,在我耳朵边低声道:“安安,别太过分了。”
  我想挣扎,他的手已经移到我胸口下方,声音里带着陌生的蛊惑,“而且穿成这样,不罚不足以立戒。”
  “你疯了,周围全是人!”
  话声未落,我倒抽凉气,他的另一只手竟然在我裙下缓缓滑过,身体里某根敏感的弦快要断了。这个发起疯来不顾时间地点的疯子,绑着天使翅膀的魔鬼!我挣扎得更厉害。
  “别再动了,”耳边响起他低沉的声音。
  然后我感到了身后某处的坚硬。我的脸立刻好像火烧,这算不算是自作自受?我该骄傲自己的魅力还是该鄙视他的兽性大发,我无可奈何,只好一边诅咒一边不敢再动。
  几十秒钟仿佛过了几十年,最后,头顶传来他一声叹息,他从我的鬓边取下红色玫瑰花,递到我眼前,“从你第一次出现,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算是完了。”
  这又算不算是兽性大发时候的表白,“一见钟情”这四个字发音真的那么困难?永远不按理出牌的缇先生。
  当天晚上,我们在人们暧昧的目光中离开,我看到白瑞特的惊讶,看到付小姐鄙视中的嫉妒。
  当天晚上,我在肯亚的树顶酒店,在大象斑马的听证下,第一次强烈体验到什么叫小别盛新婚。
  第二天早晨,我瘫在床边抓着一堆火红色的破布,欲哭无泪,“缇墨非,怎么会这样?”
  缇先生对着镜子边打领带边说,“都是这件衣服惹的祸,。”
  ……
  “其实,缇墨非,你是不是当初对我一见钟情?”
  “有吗?我什么时候说过。”
  我的宝地
  上帝把贫穷与疾病留给非洲,却赋予了这个不得宠的孩子世上最美丽的土地。在这里,浮躁的人心得到净化,仿佛重归大地母亲怀抱,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每个人心中都有有一块宝地,就在肯亚,因为在这里,我收获了我的爱情。
  我在灰暗的雨夜带着帆布背包孤独来到这里,回去的时候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旁边多了一个承诺与我相持到白头的老公。
  我永远记得肯亚透着绿色清香的土地,我永远记得肯亚没有一丝沉重的天空。以至在离现在也很远的很多年后,我对一个有着和他父亲相同茶色头发的青年说:“肯亚是我的宝地,以后把我的骨灰也撒在哪里吧。”
  来到肯亚的第二天,因为头天晚上那场大雨,我开始重感冒。缇墨非于是取消了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和我待在酒店房间里。所谓的重感冒,在我看来只是多打几个喷嚏,多流几滴鼻涕,多些性感沙哑的鼻音。在缇墨非看来,仿佛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个案。
  晚上睡到半夜,他会突然用梦游的声音念,把被子盖好;早晨起来,他会在给我拿药的时候绊着地上的衣服把自己摔清醒;中午他会拴着围裙在厨房里,一边看稀饭火候一边靠着厨台打盹,(他坚持酒店的羊片太膻,自己去十里外的超市买了青豆回来熬粥);到了晚上,他会看我半天然后突然冲进浴室冲冷水澡,再然后找出各种借口赖在沙发上过夜。
  原来一场不痛不痒的病可以让懒猪变成老黄牛;还可以让野兽变成绅士。
  我于是意识到,如果他喜欢多办实事少废话,有没有那句“我爱你”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样无比享受的过了五天,我的感冒被他完全驱逐出境,我的幸福时光也就此打住。
  懒猪果然是懒猪,永远江山易该本性难移,他又开始变本加厉的梦游;野兽果然是野兽,他又开始找出各种借口重新挤上床然后把我吃个精光。
  我当初追来肯亚的第一动机完全变成了多余,可怜的如花小姐,无数个提议无数次被无条件拒绝。
  最后某个清晨,在缇先生的睡眠时间被坚持不懈的门铃声打断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付小姐,肯亚之行是我的私人时间,我没有必要也不愿意履行任何普杜的公关义务。”于是,当天下午如花小姐终于打倒回府,虽然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她离开的时候眼眶为什么是红的。
  我只好问缇先生,缇先生一边重新往床上倒一边说,“她的红眼病发了。”
  我不知道他是在发梦还是在说清醒话。不过我相信有个关于红眼病的故事曾经在肯亚发生。他没说,我也没有继续追问。
  幸福没有冲昏我的头脑,天晴的时候也要记得在车里放一把雨伞。是时候解决变种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恩怨情仇了,就在两天后我的生日那天。
  
  
  今天是我的生日,是跟缇墨非一起庆祝的第一年,也希望不是最后一年,这是我许下的最诚实的生日愿望。
  早上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缇先生理所当然还在外太空梦游。两个人待久了才会发现,他睡相颇好,一个人静静的睡,不打呼噜,不流口水;只是有个习惯,上半夜喜欢朝着左边睡,下半夜就换成对着右边,但不论朝那边都要抱一个枕头。我常常坏心的想,或许时光倒流二十年,他手上的就不是枕头而是小熊或布娃娃。我曾经试过在他睡着后,轻易拖走那个宝贝枕头,搞笑的是,第二天醒来,枕头又奇迹般的回到他身上去了。
  现在是早上时间8 :30,我睡意全无,已经在脑子里对今天的安排重复确认了三遍。
  我今天会穿他最喜欢的蓝色,化他最中意的自然妆,去可以看到天上红鸟飞过的湖边喝咖啡,然后一起去布鲁园区看斑马,当然还有动物园里少见的纯种野猪;再然后我会找一个非常祥和宁静的地方,坦白从宽。
  唉,听起来像流水帐,实在不怎么样。可我在这里完全沦为他的附属,人生地不熟,没钱没门路(又心疼的想起花了三千大洋,被他销毁的礼服),再好的打算也是空想,只能一切从简,倘若最后万事顺利,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小时后,缇墨非醒来时,我已经蓝衣飘飘的坐在他面前,“早安,墨非甜心。”我给了他一个有史以来最淑女的微笑。
  大概是我看错了,他居然瑟索了一下。可怜的家伙,起床气还没过吧。
  “衣服都给你准备好了,清新自然的白T 恤,休闲舒适的浅灰色长裤,成熟稳重的卡其布白球鞋,来,需要我帮你穿吗?”
  “不需要”,他赶紧说。然后古怪的看我半天,又接着冒出一句,“安安,生日快乐!”
  于是,战斗的一天在“生日快乐”中正式拉开序幕。
  一切按计划进行,我们来到苏络湖畔,他要了数十年如一日的无糖黑咖啡,我要了清淡的桔子茶。
  他起身去买我最爱的香蕉蛋糕,我赶紧摇头,今天不吃了。他皱眉头问为什么,我说从现在开始要减肥。
  “你再减就变排骨了!”他看起来居然有点生气。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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