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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达芬奇解码-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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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雅各开始听到有关保罗的种种传闻。
  怒气冲天的雅各于公元58年宣召保罗返回耶路撒冷。保罗已经很久没回耶路撒冷,我们可以想像出他置身潜在危险之中的恐惧。因而,他事先妥善准备了一大笔捐助金。但雅各对此却无动于衷。他愤然拒绝了保罗的捐赠,谴责他怂恿犹太人破坏祖宗法规,因为保罗告诉他们没有必要再行遵守。保罗无法否认这些指控,但婉言劝说雅各相信他的忠诚。雅各竟然天真地要他去圣殿参加净魂仪式,来证实他的话。保罗肯定暗自庆幸他会如此轻易脱离困境,当即表示同意。终生翻云覆雨、惯行谎骗的他,曾在一封信中毫无隐讳地承认他行事因人制宜:“我以希腊人的面目对付希腊人,以犹太人对犹太人,以守法者对守法者,为成功而不择手段。”
  与质朴轻信的雅各相反,其他犹太人识破了保罗的伪善行径。他们奋起反对,在随之而来的争斗中,保罗亮出了王牌——他的罗马公民身份。这意味着,罗马士兵有责任从愤怒人群的撕扯拖拽中将他解救出来。
  我们当今对耶稣的感性认识,全部基于经保罗个人筛选后直线传承的信息。他影响了四卷福音书的编撰,确凿无疑的政治加工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犹太爱国主义之类的东西实为子虚乌有。大多专家学者相信,各种福音书均特征清晰地源于《保罗传道书》,而且全部于保罗死后完成。默德·埃尔菲·尼沙姆·尤菲利在《保罗传道书对新约福音书的影响:研究与批评》论文集中说,“保罗还被公认为下列传道书的作者:《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也就是说,他撰写了除各种福音书外的全部《新约》,而所有福音书的编著也基于他的文章。
  福音书中几乎没有提到罗马人——考虑当时犹太人对罗马统治进行的不懈抵抗,这现象有悖常理。但不要忘记,“福音”一词表示“好消息”,后者也可释作“宣传”。保罗的意图是要在罗马帝国的疆域内,创建一个非犹太式、不会招烦惹怒的、令人喜闻乐见并能明白接受的宗教。
  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在罗马占领者的罪恶恐怖下四处仇怨沸腾。罗马人在耶稣降世的
  60年前入侵此地,为镇压犹太人的反抗将千万人钉上了十字刑架。公元66年,犹太人组织了反对罗马的全面起义,这场斗争一直坚持到公元74年。当巴勒斯坦其他地区的起义早已被镇压时,在位于死海西南角的马察达,有960名犹太男女老幼于顽强抵抗罗马进攻后集体自杀。耶稣的成长之地——加利利,当时由残忍暴虐的独裁者希律王【罗马人占领犹太领土并灭掉哈斯莫尼王朝后,于公元前37年将希律王(HerodtheGreat)扶植为犹底亚国王。他就是圣经中所说屠杀耶路撒冷婴儿的凶手。公元前4年他死时,国土分给四个儿子,希律王得到的部分包括加利利。按圣经的叙述,他既是残杀施洗者约翰的主凶,又是迫害耶稣的同谋。】统治。犹太人只有委身投靠,才能兴顺发达。犹太农民生活在贫穷卑下和高度恐惧中。公元1947年在库姆兰发现的《死海古卷》,文中充满强烈的战斗气息,表达了要在整个帝国根除罗马人的意愿。
  根据保罗编撰的历史,耶稣身为上帝之子,不是凡人。这意味着真的经历需要重新改写,而耶稣必须由处女所生。马太撰著福音时,基于《以赛亚书》中叙述:“听着,有位处女即将孕生一个孩儿!”与此同时,已不存在的耶路撒冷教会的首领,雅各,不厌其烦地继续向愿意听讲的任何人,讲述他童年时代在故乡和耶稣共度的平凡岁月。
  保罗教派认识到散布耶稣生于伯利恒一说的重要性,因为那是大卫王的出生地和预言中未来“弥赛亚”的降临之处。还需要安排的,是玛利亚和约瑟夫前往伯利恒生娩的理由。《新约》告诉我们,玛利亚和约瑟夫必须到那里去躲避罗马当局的户籍调查。史书中没有这次调查的记录。另外有个疑点,是说耶稣来自拿撒勒——在当时的记录中找不到叫这个名字的地方。这一混淆可能源自约瑟夫出身的部族名称——拿撒勒人。除此之外,现代阿拉伯语表示基督教徒的词汇为“拿撒拉尼”,基督教徒们通常被称作“拿撒拉”。
  毫无疑问,真正的耶稣基督,与我们从保罗阵营宣传中得来的形象多有不同。他是一位革命家,其志向是将罗马人驱逐出他的国土。他把宗教与政治理念混为一体,藉以实现这最终目标。
  施洗者约翰遭遇极刑后,耶稣开始招纳亲传弟子。这些人中无疑包括了抹大拉的玛利亚。她从此伴助耶稣度过了他的有生之年。福音书中说,是她在墓中为耶稣施行了涂油圣礼。第八章里将谈及她是否身为基督之妻的相关争论,但我们现在可凭的论据是:只有作为妻子来施行此礼,才可以被人接受。
  保罗并不承认耶稣作为国王是要从罗马人手中拯救犹太人。对他而言,“弥赛亚”一词说明耶稣基督是上帝之子,降临人世是为在十字架上献身以拯救人类。耶稣未能如期完成“弥赛亚”的使命,因为他没有使自己的民族解脱欺压凌辱。但他的复活,却有力地改变了这个头衔的意义。他的追随者们相信,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复活”之类的奇迹。这意味着,配称“弥赛亚”者应具备神性。
  弥赛亚这整个议题,严重触怒了当权者。罗马当局早已废除犹太君主体制,所以任何人对犹太王只要稍加影射,就是肆无忌惮地违犯了罗马法律。
  耶稣骑驴进入耶路撒冷,恰似从所罗门王开始、大卫王的后嗣到门前去接受加冕时的情形。这一习俗不仅显示王者的谦卑,还表明他这位君主前来不是进行统治,而是承接真宗救世者(如后日的墨洛温王)的传统。
  同样是依照惯例,耶稣在犹太“逾越节”【犹太重要节日,纪念在摩西的带领下,被捉往埃及遭受奴役的犹太人穿越红海、回归故土的史迹。为儆示埃及法老放行,上帝将死亡洒向所有首胎婴儿和雏兽。摩西事先告知犹太人用羊羔血涂门,使瘟疫“逾越”自己的家室。】那天进入耶路撒冷。他遵奉这些习俗,意图昭然若揭。罗马当局的监城总督庞修斯·皮拉多,并不是《新约》中要我们相信的那位善良统治者。作为残酷无情地挥使权力铁棒之人,他应当乐于面对那潜乱待发的时局。
  耶稣走进神殿去推翻借贷者的桌台时,攻击的对象并非犹太人。虽然神殿对犹太人而言是上帝的圣宅,但它的最高管理权却在罗马当局手中。它代表的是罗马当局和部分犹太人协力共荣的中心。由此而来,对它的攻击可被视为对罗马的攻击。这一事件惊动了罗马当局,他们认识到耶稣引发的事端正将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
  另一个塞进我们脑中的错误看法,是犹大出卖了耶稣。犹大这样做无异于自我毁灭,因为他是以耶稣弟子的身份公开亮相。犹大被选任这个角色,只因为他的名字和犹太民族的紧密关联;藉以指控犹太人对基督之死负有罪责,是煽动反犹仇恨的策略手段。
  《新约》告诉我们,耶稣最先受到犹太祭司们的审讯,罪名是他自称为上帝之子而亵渎神灵。然后他被罗马当局以破坏颠覆罪推上法庭,庞修斯·皮拉多在犹太民众的劝说之下将他判处极刑。依照《新约》的观点,是犹太人同谋陷害了耶稣。表面上看,这观点不但在历史、也在逻辑面前能得以蒙混过关。使用十字架刑惩处受害者的是罗马人,然而即便我们听信耶稣犯下了渎神罪之说,犹太人的判罚也应该是聚众投石击杀。十字架刑的目的之一,是让尸体悬挂腐烂以供秃鹫和野狗啄食撕噬,从而炫示罗马的法制。这自然又能说明,坟墓既无必要也难派用场。事实上,遭受十字架刑的死难者成千上万,但迄今找到的骨架仅有一具。照《新约》解释,耶稣之案受到了破例对待。
  对保罗而言,耶稣有生之年至关紧要的事迹,是他的殉难和复活。因而耶稣的生平缺乏细节描述,就此可免遭时间的真伪考辨而维持保罗一派树立的传统。另一方面,耶稣之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失败的象征。然而,耶稣的追随者们相信他获得再生,因而并未与世长辞。在他们的心目中,耶稣将继续致力于他的解放事业,直到上帝的天国重返人间。把一个凡夫推崇为神灵,在犹太教中绝非易事。
  随着保罗之说声威日长,耶路撒冷教会的雅各和其他成员被挤到一边。他们在公元2世纪退化成一个叫做“贫修派”(埃比奥尼派)的微小分支,并被划归为异教。
  保罗派如今被认为是现代基督教各种派别的先导者。荒唐之处在于,这历时两千年的事件,例证了达尔文式和“非基督教义”的适者生存原则。《新约》并没有完整无缺地传到我们手中。有些福音书与基督教的“官方路线”不符,遭到了删除。原本相互冲突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已顺遂时代的潮流和政局变幻,经过了改释和重著。世上存有5000种文本的《新约》,却没有一种成文早于公元4世纪。但有人依然相信,基督教之斧的古老手柄和刃头虽经多次更换,我们看到的仍旧是原斧——尽管这是一目了然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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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结过婚吗?

  《达·芬奇密码》提出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耶稣可否有过婚姻。实质上,他的婚姻奠立了墨洛温王朝整套学说的基础,因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来表达,这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正如丹·布朗接受美国广播公司新闻节目“周一黄金时段”采访时所说,《圣经》中没有一处说过抹大拉的玛利亚是妓女。混淆发生的原因,是对她的叙述紧接在一个妓女的故事之后。对传言的接受始于公元591年,因教皇大格里高利【即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604年
  在位。他是罗马天主教所封的四大“经教博士”之一,还创制了公众礼拜仪式和格里高利赞美咏唱。】在他的复活节布道中声言,抹大拉的玛利亚和那娼妓是同一个女人。这番话在1969年受到梵蒂冈的纠正。格里高利一世还说过,伯大尼的玛利亚和抹大拉的玛利亚也是同一个女人。
  《圣经》中没有提到基督有过婚姻。但倘若他“没结过婚”,几乎可以肯定书中必然明述这一事实。对父亲来说,确保儿子到了年龄就要结婚,与确保他出生后施行割礼同样重要。而且,法律规定大卫家族的王位继承人必行婚配。
  耶稣理应体验过的、那些主导王朝大婚的章法,自与普通犹太人履行的规范截然不同。两性交欢可获允准的惟一理由是传宗接代。全部的婚姻/性爱惯例,都有严格规定。劳伦斯·加德诺在《圣杯血统》一书中对这个主题有过详细论述。订婚的时间长达三个月,“首次婚礼”要经过涂油仪式在九月份举行。这标志着婚姻的开端。然而要同床共枕,须等到同年的十二月份。这是为了保证将孩子生在翌年九月,即犹太赎罪节之月。【赎罪复欢;是后日基督教的理念,即耶稣降世、受苦、殉难,来替人类赎罪,重新求得上帝谅恕与欢心。】同床后如能受孕怀胎,就会在下一个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合法确立婚姻地位。若是没有怀孕,则要等到下一个十二月份才能再行房事。“二次婚礼”前,女方的身份被认作“阿尔玛”(almah)——意为年轻女人,词义中并未涵括性爱经历。该词还可译作“处女”——显然,在这里它并不是指“纯贞室女”。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之时,新娘照理已经怀胎三月。这三个月的延搁,是为了避免可能会发生的流产。它另外意味着,妻子如有不孕现象,丈夫可以解除婚约。除掉允许同房的十二月份,夫妇得分开来住。
  假使婚姻不和导致分居,女方会被当作“寡妇”,地位在“阿尔玛”之下。她必须要为自己的丈夫流泪,就像《路加福音》7:38中所说,她“站在他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如果耶稣是在这段“寡妇”时期怀入娘胎(此事的确像是发生在玛利亚和约瑟夫的婚礼完结之前),那基督就真成了“寡妇之子”。当然,受到如此称谓的还有共济会中的希兰·阿比夫【共济会的传奇人物。应所罗门王之求,友邦泰尔国国王(也叫西兰),赠送了建造圣殿的黎巴嫩杉木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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