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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印第安酋长-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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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姆已到了离牛群三百步的地方。这会儿他催马奔向牛群,驰过那头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头小母牛。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误了逃跑的时机,塞姆赶上了它。我看到他在骑马掠过它的时候射中了它。它抽搐着,垂下了头。我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个场面吸引住了。
  那头巨大的公牛一跃而起,向着霍肯斯直冲过去。多么强壮的畜生啊!那么大的头,隆起的脑壳,宽阔的额头,虽然短但却很粗壮的牛角弯曲着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儿上长着那么浓密蓬乱的鬃毛!背部那个高高的隆起显示了它那原始的力。是的,这是头危险的动物!看到它,实在是想用它那兽性的巨大力量试试人类的本领。
  干,还是不干?我不知道。或许是我的红鬃白马不听我的指挥了?它从灌木丛中冲将出来,要向左跑,可我却将它拽向右边,向着那公牛飞奔过去,公牛听到响声,便转向我这边,一看见我,头一低,打算用牛角撞过来。塞姆在那边拼命大叫,我没有时间去看他。我的枪难以派上用场。因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让我不好开枪,第二,马不肯听我的话,它吓得径直向逼近的牛角冲了过去。为了把它挑起来,公牛将两条后腿向侧面一甩,脑袋则猛地向上一顶。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马勉强躲开。它一个腾跃掠过公牛的屁股,刹那之间,牛角擦着我的腿顶了过去。我们这一跃直冲着公牛打过滚的泥潭而去,我赶快把脚抽出马镫——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马一打滑,我们往下就倒。我今天还想不通当时一切怎会发生得那么快,但我转瞬间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边上了,枪还紧紧地握在手里。公牛掉头转向我们,庞然之躯又扑向白马,白马刚刚吃力地站起来,想逃跑。这时野牛恰好把胁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给枪上了膛——现在,我这支沉重的猎枪头一次要在危急关头接受考验了。再跃一次,野牛就要扑到白马了。我扣动了扳机,那公牛在跑动中一下停住了。是被这一枪震住了还是被我打中了,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给了它第二枪,它慢慢地抬起头,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叫,摇晃了几下,随后便就地瘫倒了,我可以为胜利高声欢呼,但是还有更紧要的事等着我去做。牛群早就逃开了,我的马没有骑手,正向着右侧狂奔,我又看见,在山谷那一边,塞姆·霍肯斯正策马而逃,后面跟着一头个头儿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过它的对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于一匹马;这时它会显示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勇气、狡诈和持久力。那头公牛也是这样,在那骑手身后穷追不舍,为了摆脱它,霍肯斯必须冒险扭转方向,这,会使马疲惫不堪,坚持不了多久,他们亟需帮助。我无暇顾及我那头野牛是否真死了,赶快给猎熊枪上好膛,然后向塞姆那边奔去。塞姆看到了,想迎过来接受我的帮助,便扭转了马头。这一举动有些草率,因为野牛追得很紧,这样一来马就正好横在它面前了。只见公牛低下了犄角,只一顶,就把马连同马背上的人一并挑了起来。他们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罢甘休,继续暴怒地向他们撞去。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离他还有一百五十步远但却不能有片刻迟疑。如果再近些开枪可能会更准,但我要是一犹豫,塞姆说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时开枪即使我打得不够准,至少能够把猛兽从朋友那里引开。
  于是我立定了,把枪架在左肩上,瞄准,开枪!——野牛抬起头,仿佛要倾听什么似的;随后它慢慢地转过身来,看见了我,向我冲过来,但速度慢下来了,这使我得以将射空的枪膛重新填满。等我上好枪膛,它已经离我至多还有三十步远了。它已经跑不动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着头,充血的双眼恐怖地直瞪着,向我逼来。就像一场势不可挡的灾难,它越逼越近了。我单膝点地,架上枪。这一举动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抬起头,以便将我看得更清楚,于是它那双阴险的眼睛暴露在我的两支枪膛前。我将一颗子弹射进它的右眼,另一颗射进它的左眼——片刻的浑身抽搐之后,这庞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来,要赶到塞姆那儿去,但这已经没必要了,“他已经跑了过来。
  “嗨!”我向他喊道:“您还活着?没有受重伤吗?”
  “根本没有”,他回答:“只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边,要是我没搞错的话。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马呢?”
  “完了,虽然还活着,但牛把它的身体撞裂了。为了让它少受点儿罪,我们得开枪打死它。
  “可怜的畜生。牛死了吗?”
  “但愿,我们检查一下。”
  确信牛已经没有一丝活气之后,霍肯斯大大地松了口气。
  “见鬼,这头老公牛可真难缠,要是头母牛,会对我温和一些。当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么会蠢得想要跟您作对呢?”
  “你没看见吗?”
  “没有。”
  “是这么回事:我射倒那头母牛的时候挡住了这头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乐意,就把我当成进攻目标了。虽然我把利迪里面的第二颗枪子儿喂了它,可好像还是不能让它放明白点儿。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没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连子弹都来不及装。我把枪扔了,它这会儿根本用不上,而且这样我还可以用两只手更好地带马,如果我没搞错的活。可怜的老马已经尽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您最后那次掉头要了它的命——您本来应该绕个大弯儿的,那样马就可能得救了。”
  “得救?您说话像个老头儿,一个‘青角’可不该这样。”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处!”
  “对,要是没有您在这儿,我就像我的马一样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儿了。我们得到马儿那儿去看看。”
  我们发现那马的情形很糟,它的内脏都吊在撕裂的身体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气,塞姆把他扔掉的枪捡回来,上了膛,给了马解除痛苦的一枪,然后卸下缰绳和马鞍,说道:
  “现在我可以自己当马了,自己驮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会这样。”
  “那您上哪儿再弄一匹马来呢?”我问道。
  “这是最用不着操心的,我会再抓一匹,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一匹野马?”
  “对。野牛来了,它们开始向南方迁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马也就该露面了,这我清楚。”
  “您抓马的时候,我可以跟着吗?”
  “怎么不可以?这个您也该见识见识,不过现在让我们看看那头老公牛去吧,也许它还活着,命可硬呢。”
  我们走过去时,那畜生已经死了,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们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躯体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难以描摹的嘴脸,摇着头。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儿了吗?打得正是地方!这是个极老道的家伙,要是我,在发神经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虑十遍。您知道您是什么吗,先生?”
  “是什么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还没有人跟我这么说过。”
  “那您现在总算从我这儿听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来吗?您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闹!您做事儿既没理由儿又不考虑,这还不是莽撞吗?”
  “我想不是,还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个什么理由。”
  “也许是因为,您给我下达了命令,而我又不愿意让人支使。”
  “原来如此!人家是为了您好,提醒您避开危险,您倒偏偏往危险上撞。”
  “我到西部来,不是为了来躲避这儿的危险的。”
  “好啊!可您还是个‘青角’,必须得小心谨慎。如果您不愿意听我的,您为什么偏要打这个大家伙而不找头母牛呢?”
  “因为这样更有骑士风度。”
  “骑士风度!这位‘青角’要充当骑士!太棒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边笑边接着说:
  “听着,先生,抛弃您这种愚蠢的虚荣心吧!一个真正的牛仔做事,不问是不是够骑士风度,而是问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这种情况啊。”
  “今天!为什么?”
  “我选公牛,因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脸上露出不解,惊异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这个年轻人是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连我的勇气也怀疑吧,因为我选了头母牛?”
  “这倒没有,虽然我认为盯住一头强壮的动物更勇敢。”
  “为了吃公牛肉吗?您多聪明啊,先生!”这头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岁了,一张皮、好多骨头、筋儿,而它的肉硬得像鞣过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几天,也还是啃不动。每个有经验的牛仔都会选母牛不选公牛,因为母牛的肉更细,什儿更多。您看您这个‘青角’,我没空儿注意您,您是怎么莽莽撞撞对这头公牛发动进攻的?”
  我就给他讲了一遍。讲完之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摇摇头,最后要求我道:
  “到那边把您的马弄回来,我们需要它来驮肉。”
  这个命令我听从了。老实说,他的表现使我很失望。听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辞。我以为我该得到一个哪怕是小小的承认,可他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派我去找马。尽管如此,我没生他的气,我毕竟不是一个为了得到称赞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马带回来时,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练地把大腿上的皮剥掉,正在往下割里脊肉。
  “这样,”他说,“今晚我们就有烤肉吃了,这块里脊用您的马驮,只有您、迪克、威尔和我有份儿,别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让他们到这儿来运这头牛吧。”
  “如果在这之前它没被秃鹫和其它野兽吃光的话。”
  “您这会儿又是多么聪明啊!”他讽刺道。“我们当然要用树枝把它盖起来,再压上石头。这样就只有熊或别的大个儿猛兽才能碰到它。”
  于是我们从旁边的灌木上砍下结实的枝子,又搬来大石头。我们把牛盖好,肉驮在我的马背上。
  “那公牛怎么办呢?”我问道。
  “公牛?能用它干什么呢?”
  “它对我们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吗?”
  “毫无用处。”
  “牛皮也没用吗?”
  “你是鞣革工吗?我可不是!”
  “我从书中读到过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来。”
  “怎么,您读到过吗?喏,如果您读过,那大概就是真的,人们关于大西部的描写,都是真的,千真万确的,嘿嘿嘿嘿!确实有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兽的牛仔,这我也干过。可这不在我们眼下操心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不能为这么沉重的牛皮耗费力气。”


第02章 克雷基·佩特拉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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