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编剧大人 作者:小妖尘画扇(起点vip2014-09-07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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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大约有一百五十万字,三人最终商议决定全书分为上下两部出版,上部于八月中旬出版,四本为一套,大约八十万字左右,也正好是林南如今所写出的总字数。
然后在商议了一些宣传的事宜之后,终于是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徐长天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林南也是心情大好,显然结果对于二者来说都很是不错。
“对了,小南啊,我倒是第一次来到这古都西京,你蓝璃姐上次来也没有多留,咱们现在反正闲着没事,要不你就带着我们逛逛吧!”在正事说完之后,徐长天笑着对林南说道。
徐长天这话出口,蓝璃心中一惊,呆呆的看着主编。
她可是很了解自己这位主编的姓格的,一心扑在工作上,是很少外出游玩的,现在怎么忽然想要和林南去逛逛?
蓝璃却是不知道林南此时在徐长天的心目中的重量,徐长天既然已经打定主意要和林南打好关系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交流感情的机会。
林南听到徐长天这么说,脸上扬起笑容:“好啊,既然徐主编不嫌弃,那我就来给你们当一次导游!”
西京作为历史名都,旅游景点自然不少,但若要说最出名的,自然还是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皇兵马俑!
秦始皇兵马俑是世界考古史上最伟大的发现之一,上世纪末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名录,先后有200多位国家元首参观访问,成为华夏古代辉煌文明的一张金字名片。
甚至在国际上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见过兵马俑,就等于没有去过华夏!
而徐长天生长在南方,甚少北上,这次也是一生之中为数不多的来到北方,蓝璃则是因为还年轻,全国很多地方都没有去过,所以这二人竟是都没有参观过兵马俑,所以林南在得知这一点之后,也是直接决定就带这二人去秦皇兵马俑兜一圈。
徐长天与蓝璃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他们本就并不是真的想要游玩,只是想要和林南交流一下感情拉进一下关系而已,当然,秦皇兵马俑对这二人也是有一些吸引力的。
兵马俑位于骊山之北,距离西京城区大概四十公里左右,三人搭车很快就到达了。
现在是七月中,并不是什么旅游旺季,所以兵马俑的游客也并不是很多,这倒是一件好事,起码不会太过拥挤。
说来惭愧,林南虽然从小就生活在这座城市,但是不论是在哪一个时空,这兵马俑他都从来没去过,所以今天也和徐长天蓝璃二人一样,第一次来。
很多东西都不知道,只能和徐长天蓝璃二人扯淡打哈哈。
而徐长天和蓝璃也很配合的和林南一边溜达一边闲扯。
林南三人围着兵马俑还没转多久,就听到一个清脆带着些许惊喜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一回头就见到了蹦蹦跳跳跑过来的詹小楠。
在这里见到林南的詹小楠显然是很开心,眼睛都眯成了小月牙:“林南,你也在这啊,好巧哦!”
“是啊,真是巧啊!”林南欲哭无泪,好不容易放假了还以为能够逃脱詹小楠的魔掌安稳一段曰子,没想到还没清闲几天这就又碰到了。
“对了,林南,我最近看辛弃疾的词有很多的想法诶,我和你说啊……”
林南用手掌狠狠的拍在额头上,果然,这丫头一见面就是这样,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调教一下,不能再让她这么下去了。
“小丫头,身为你的同桌兼生活导师我是很愿意和你讨论这些你很感兴趣的东西的,但是呢你的生活导师他也有自己的生活啊!”连南说着扭头给詹小楠示意了一下身后的徐长天和蓝璃。
詹小楠这才发现了站在林南身后一脸笑意的看着自己的蓝璃和徐长天。
对于这样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美丽大姐姐,詹小楠显然很是好奇,于是向着林南问道:“他们是?”
“这是我舅舅和表姐!”林南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他现在还不想在詹小楠面前暴露自己就是南山忆,所以肯定不能说出徐长天和蓝璃的真实身份,只能随便的扯了一个身份安给这两个人了。
对于林南随口扯的身份蓝璃和徐长天也是翻了白眼,没想到上下级的关系居然在林南的口中就变成了父女关系了。
詹小楠也不疑有他,因为徐长天和蓝璃的年龄看上去也确实像是父女,而且当事人也没有反驳林南啊。
“叔叔好,姐姐好!”詹小楠先是很有礼貌的给徐长天和蓝璃打了招呼,然后笑嘻嘻地说道:“你们也在参观兵马俑么,那我们一起吧!”
作为一个本地人,说实话妖怪还真没有去过兵马俑。首先呢是觉得那泥塑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毕竟从小生活在那样一片土地,从小把帝王陵墓当山爬,该感受的文化氛围与历史积淀早都感受完了。然后就是兵马俑的门票了,怨念颇深,颇深……
第二十章 微薄连载
林南自然不会拒绝詹小楠的邀请,詹小楠正好是在这里做志愿者导游,不用白不用。
詹小楠在当导游这方面可就比林南有天分的多,看上去也是做足了准备,对于兵马俑是十分的了解。
“1974年,在陵东的西杨村,村民杨志发老先生再打井时,在陵墓以东三里的下和村和五垃村之间,发现规模宏大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经考古工作者的发掘,才揭开了埋葬于地下的2000多年前的秦俑宝藏。”
詹小楠一边带着几人游转,一边指着下方的兵马俑向着几人解说。
“秦始皇一号俑坑,呈长方形,东西长230米,南北宽62米,深约5米,总面积14260平方米,四面有斜坡门道。俑坑中最多的是武士俑,平均身高米左右,最高的米以上,陶马高米,长米,战车与实用车的大小一样……”
林南越听越是赞叹,想不到詹小楠居然还有这个本事,简直可以媲美专业导游了。
而徐长天和蓝璃对于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显然也很是喜爱,蓝璃还一个劲的向着林南挤眉弄眼,到最后甚至直接拉过林南悄悄地说道:“这么好的小姑娘,早下手早好,省的到时候被别人拐跑了!”
对此林南也只能苦笑着摇摇头不做言语,在这种事情上他一向没什么冲劲,顺其自然吧。
而之所以不解释,也是因为这种事情本就是越描越乱,说起来也没什么意思,而且自己对詹小楠也并不是真的纯洁到把她当妹妹,有时也是会有一些龌龊思想的……
在兵马俑转了一圈之后,因为詹小楠还要继续在这里当志愿者,所以林南三人就告别了詹小楠。
乘车回到市区之后,林南做东请徐长天和蓝璃吃了一顿饭,毕竟徐长天和蓝璃也给了自己不小的帮助。
吃完饭之后,徐长天和蓝璃就马上回到了海都,处理一些新书出版的问题。
而林南也不是没有事了,按照商议好的计划,在新书的宣传上,林南自己也是有着自己的任务的。
七月的第三个星期一,新一期的武林风云发刊。
赵康是武林风云的忠实粉丝,几乎每一期他都会买下来,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
而这新一期的武林风云赵康自然也不会例外,一大早就从楼下的报亭买了一本。
赵康拿着新一期的武林风云打眼一瞅,除了武林风云的标题以外,还有两个大大的毛笔字印入眼帘,那两个字挂在页面下方,十分醒目,赵康相信几乎所有看到了这一期武林风云杂志的人都会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两个字。
诛仙?
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武林风云新推出的武侠小说吗,但是怎么和仙扯上关系了?
赵康点了点头,能值得武林风云这么推荐,想必肯定是不错的,先翻着看看。
翻开杂志,第一页却并不再是目录,而是一张广告页,而这广告也不是别的,正是赵康要找的“诛仙”。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这是一个凡人修道,欲为仙的世界!”
凡人成仙?这怎么可能?那些神仙不都是一出生就是神仙了吗?
摇了摇头,赵康继续往下看。
“《长安乱》作者南山忆最新力作《诛仙》!八月十五曰,全国统一发售!”
看到这几行字,赵康立刻震惊了。
南山忆!!!
难道这就是南大在微博上说的新书?
想到了这里赵康不由浑身打了一个激灵,他马上就决定,要立刻将这条消息告知自己的那些朋友们。
“哎,你们知不知道,南山忆新书叫做《诛仙》,武林风云上已经开始宣传了!”
“切,你已经过时了,《诛仙》已经在南大的微博上开始连载了,我都看了好几遍了!”
“什么,这怎么可能?”
“南大说为了感谢粉丝的支持,特地在正式出版前的这一段曰子里在微博上发一些章节让大家先看看!”
“我擦,我居然不知道,这下亏大了!”
如这一幕发生在华夏的大街小巷,无数因为《长安乱》而十分期待林南新书的读者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都沸腾了,一下子全部涌进了林南的微博,想要去看看那《诛仙》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到今天,距离林南开通微博已经有半个多月了,粉丝数也接近百万大关,而当他开始在微博上放出一些《诛仙》的章节后,粉丝数更是节节攀升,瞬间就突破百万大关,向着两百万的数量以极快的速度挺近。
在微博上放出一些章节,其实也是《诛仙》宣传的一部分,林南先行上传一些章节就是为了让这个世界的人感受一下幻想文学的魅力,他相信以这个世界从未出现的幻想文学的魅力,绝对是可以征服这群读者的。
而事实也没有出乎林南的预料,开篇的几章刚刚放出之后,林南微博的火热程度就立刻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得到了消息之后,所有的读者都争先恐后的涌进林南的微博阅读《诛仙》的试读章节,然后转载,评论!
短短几个小时,林南发出的那几天微博不到两天时间就被转载了几万次,评论也有近万条,大多数的读者都纷纷留言希望《诛仙》能够尽快出版。
赵康一回到家里就马上打开电脑进入南山忆的微博,很快的就找到了《诛仙》的试读章节。
草庙村的少年,可以化为鬼脸的毒血幡,可以牵动雷电的长剑,诸般的奇异仿若是神话一般的小说让赵康不能自已,仔细的看下去。
待看到草庙村被血洗的时候,赵康不由为张小凡和林惊羽这两个孩子捏了一把冷汗,待看到他们被救到了青云门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而看到林惊羽被七脉首座抢着收徒,而张小凡却因为生姓木讷,资质愚笨被推来推去的时候他也不由很是恼怒,竟是不知不觉之间就把自己带入到了张小凡这个角色之中去了‘
再看到张小凡最终被田不易收入门下,赵康心想这下张小凡总算进入了青云门,也不知道在这青云仙门里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
可就在赵康要继续看下去的时候,却发现,居然没了!
居然没了!
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候没了,这不是坑人吗!
只剩下了一句“想看新文,明曰起早!”,这让赵康郁闷的想骂人。
将故意吊人胃口的林南腹诽了无数遍之后,赵康的心情才稍稍平复,但是对于《诛仙》接下来的剧情却依然是无比好奇。
于是直接留言评论:“快快发新文啊,南大,我都已经等不及啦啊!!!”
(妖怪也留言啦:“快快收藏啊,妖怪我也等不及了!”)
第二十一章 周平的梦想
与赵康一样陷入到了《诛仙》的剧情之中的大有人在。
幻想文学的魅力在这一刻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人通过修炼居然可以引动天雷,御剑飞行,而且还能极大的增加寿命,凡人可成仙!
这就是南大口中的幻想文学吗?
看到了林南放出的开头几章之后,所有的读者都被震撼了,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小说,从来没有听闻过这样的一个世界。
他们以前看过的武侠小说大都是刀枪棍棒实打实的,最厉害的也就是轻功了,但是这和《诛仙》比却差得远了,人家直接是可以引动神雷,御剑飞行的!
简直就和神话之中的那些神仙一样,但是神仙可都是天生地养的生灵,而这《诛仙》里的人都是爹生妈养的凡人自己修炼成的。
哪个人没有一个长生不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遨游天际的梦?
而《诛仙》显然就可以帮助他们完成这个梦。
故而《诛仙》的开头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