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散文-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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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和《颂》。 [8]羿:后羿。古之善射者。毅率(音遣律):弓弯拉开的程度。以上二句
引自《孟子·尽心》。 [9]艾者:指品学兼优的人。 [10]日知录:顾炎武著。共三十二卷。
所记为作者读书心得。内容涉及经义、政事、史地、文艺等方面。
吾庐记
魏 禧
[1] [2]
季子礼 ,既倦于游,南极琼海,北抵燕,于是作屋于勺庭之左肩 ,
曰:“此真吾庐矣!”名曰吾庐。
[3]
庐于翠微址最高 ,群山宫之,平畴崇田,参错其下,目之所周,大
约数十里,故视勺庭为胜焉。
于是高下其径,折而三之。松鸣于屋上,桃、李、梅、梨、梧桐、桂、
辛夷之华,荫于径下,架曲直之木为槛,垩以蜃灰,光耀林木。
客曰:“斗绝之山,取蔽风雨足矣。季子举债而饰之,非也。”或曰:
“其少衰乎?其将怀安也。”
方季子之南游也,驱车瘴癞之乡,蹈不测之波,去朋友,独身无所事事,
而之琼海。至则飓风夜发屋,卧星露之下。兵变者再,索人而杀之,金铁鸣
于堂户,尸交于衢,流血沟读。客或以闻诸家,家人忧恐泣下,余谈笑饮食
自若也。及其北游山东,方大饥,饥民十百为群,煮人肉而食。千里之地,
草绝根,树无青皮。家人闻之,益优恐,而季子竟至燕。
客有让余者曰:“子之兄弟一身矣,又唯子言之从。今季子好举债游,
往往无故冲危难,冒险阻,而子不禁,何也?”余笑曰:“吾固知季子之无
死也。吾之视季子之举债冒险危而游,与举债而饰其庐,一也。且夫人各以
[4]
得行其志为适。终身守闺门之内,选耍越趄 ,盖井而观,腰舟而渡,遇
三尺之沟,则色变不敢跳越,若是者,吾不强之适江湖。好极山川之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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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揽风土之变,视客死如家,死乱如死病,江湖之死如衽席,若是者,
[5]
吾不强使守其家。孔子曰: ‘志士不忘在沟壑。’ 夫若是者,吾所不
能而子弟能之,其志且乐为之,而吾何暇禁?”
季子为余言,渡海时舟中人眩怖不敢起,独起视海中月,作《乘月渡海
歌》一首。兵变,阖而坐,作《海南道中诗》三十首。余乃笑吾幸不忧恐泣
下也。
庐既成,易堂诸子,自伯兄而下皆有诗[6] ;四方之士闻者,咸以诗
来会,而余为之记。
——道光刻本 《易堂九子文钞·魏叔子文钞》
[1]季子礼:魏礼,字和公,排行第三,因称季子。为魏禧之弟,少禧五岁。少受业于乃兄。 [ 2]
勺庭:魏所居斋名。 [3]翠微:翠微峰。在作者故乡宁都(属江西)西北。 [4]选耎(音软):
怯弱。趑趄 (音资拘):迟疑不进貌。 [5]“志士”句:语出《孟子·滕文公下)。 [6]伯兄:
大哥。指魏祥。
狱中杂记
方 苞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馀在刑部狱[1],见死而由窦出者,日三四人。有
[2]
洪洞令杜君者 ,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
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
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
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馀。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
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
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中。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大瘳
[3]。其骈死者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
[4] [5]
,有五城御史司坊 ,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
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
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
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
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
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
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徐。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
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
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辞,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倘仁人
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6] ,别置
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
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倘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
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
[7]
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 ,遘疫死,皆
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
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8]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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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
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
[9]
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 ,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
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
筋骨。每岁大决[10],勾者十三四[11],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
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瘤疾。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
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馀,且惩后也。不如此,则
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
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
“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
[12]
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 。”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
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
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辞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
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
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
别具本章,狱辞无易,但取案未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
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13];倘复请之,
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
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主者口呿舌桥[14],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
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人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辞无谋、故者,终秋审入矜疑[15],即免死。吏因以巧法。
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
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蔫狱,
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
亦甚矣哉!
好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16]。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
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
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
[17]
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滴戍者移顺天府羁候 ,
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 《四部丛刊》本《望溪先生全集·集外集》
[1]刑部狱:清代最高司法机构下设监狱。方苞曾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并保藏该书刻
板,受文字狱牵连而下刑部狱。 [2]洪洞:县名,今属山西。 [3]瘳(音抽):病愈。 [4]
京兆狱:即顺天府监狱。 [5]司坊:拘押犯人的机构。 [6]结正:结案定罪。 [7]朱翁:
指朱书。余生:指余湛。二人均以《南山集》案下狱。同官:县名,在今陕西铜川附近。同官僧,来
自同官的僧人。 [8]斯罗:即撕罗,亦作撕啰、撕掳。有处理、调解之意。 [9]大辟:斩首。
[10]大决:每年集中处决死刑犯。 [11]勾者:以朱笔勾其名者立即处决。 [12]术不可不慎:
语见《孟子·公孙丑上》。 [13]主谳者:主持审判的官员。 [14]口陆舌桥:犹言张口结舌。 [15]
矜疑:指矜疑案。其情可怜,其罪可疑者,秋审入矜疑案,可减罪。 [16]奇羡:得利。 [17]
顺天府:此指京兆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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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岭记
全祖望
[1] [2] [3]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 ,江都围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 ,
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
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
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大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
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
鸣、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4] 。忠烈乃瞠目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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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 ,劝之降。忠烈
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
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
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
[6] [7]
起 ,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 。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
[8] [9] [10]
,执至白下 ,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 ,问曰:“先生在兵间,审
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