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二十辑)-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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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起什么,跳下床来,跛行到布帘那里。
他从铁丝上面取下那件方才被试穿的洋装。他们都穿过。他们一样的身量,一
样的肥瘦……他把这洋装翻过来,搏做一团,头埋进去。他想嗅见那股新烫发的药
味、脂粉味、甚至由胃火生出的口臭。
老裁缝咬湿了那衣裳。
卖蜜饯的铃声远去了,隐约的、战栗的,在可想见的秋风里摇曳着一街零碎的
颤抖。
铃郎……铃郎……铃郎……
(选自《朱西宁自选集》,黎明文化出版公司1975年出版)
前尘
作者:杨念慈
下了第二堂课,我一路咳嗽着,回到教员休息室。
这些日子,又觉得身体有些不妥。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最初是感冒,而后就引
起一连串的“炎”症:扁桃腺炎、喉头炎、支气管炎……这些“炎”症已经成了惯
性,不治也会好,好了又会犯,虽然有公保,不花钱,我懒得上医院。医生们的本
领实在有限,去过几趟,我自己也会开药方,重了打消炎针,轻了吃消炎片,都没
有什么效验,白白花费时间,一去就得耽搁大半天。医生说,像这种慢性疾病,要
想根治呀,很难,预防重于治疗,能随时留心,比吃药更有效。可惜他劝告我的那
些话,我全做不到。他要我戒烟,我说我宁可让它发炎;他要我不讲话,那更是奇
谈。教书匠和唱戏的一样,吃的是开口饭,教国文的好比大花脸,一上课就得直着
嗓子喊,干的是这一行嘛,怎么能不讲话?既然难如医生们的意,我就索性不管它,
书还是照讲,烟还是照抽,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痛苦,只是两堂中间的一阵咳嗽,
咳得人怪难受。
回到休息室,喝了一杯冷开水,才觉得好了些。
休息室里,这几分钟热闹得很。一些年轻的同事,精力过剩,还嫌台上喊得不
过瘾,兀自精神抖擞,高谈阔论。也有人珍惜光阴,偷空子看几份作业,改两本作
文……
刚刚喘气儿喘得了匀些,上课铃大响,又是一堂。
我打起精神,拿起课本,从休息室走了出来。
有一个学生在休息室门口拦住我鞠了一躬,说:
“老师怎么还不去嘛,同学们都盼着您哪。”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于光秀。这女孩子是高三丙班的班长,一个品学兼优的学
生,我教的这门子历史,每一次考试,都掉不下来九十分。她们是应届毕业班,今
天开家长会,一大早,就乱哄哄的来了许多位家长。上第一堂课之前,她们班上就
推派代表,请老师参加,我说我有课。有课是实话,不乐意和家长们见面也是真的。
在同事们中间,我是怕家长怕得出了名儿。学生不能体会老师的苦衷,一片至诚,
三催五请,如果换了别人,可能我会忍不住地发起脾气,对于光秀这样的好学生却
有些于心不忍。
“我现在不能去,于光秀,”我尽量把说话的腔调显得柔和,“总不好耽误了
别班的正课,对不对?你替我向同学们请个假吧。”
“可是,”于光秀坚持地说:“有些家长,也很想见见老师的!”
听她这么讲,我的笑容立刻变得僵硬起来。
“那不必!”我提高了声音说,“不是有校长和别的几位老师在那里么?”
于光秀显得很失望,她的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还想说什么,看我急着要去上
课,终于忍住不说,仍然恭恭敬敬地向我行了一礼,讪讪地去了。
望着于光秀背影,我心里也未尝不感到有几分抱歉。可是,一想到某些家长那
副吹毛求疵、盛气凌人的嘴脸,又觉得实在没有勇气和他们厮缠。不曾在台湾教过
书的人,想象不出这里的家长会有多大势力,特别是家长当中有几个县议员之类的
人物,他简直就以学校的“股东”自居。你教了他的儿子,就好比是种了他的田地、
住了他的房屋,这口苦饭是他赏给你的。我一向不善酬应,所以才选定教书这门子
行业,在学校里,和同事、和学生,都还处得来,就是怕见家长。不会讨好他们,
也就不敢招惹他们,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好在我不兼任何职务,一个有二十多年
资历的专任教员,只要本身能站得住,和家长不套交情,不结仇怨还不至于打破饭
碗,那就感激不尽了。
接连三节课,累得我唇干舌焦,咽喉冒火,咳得更厉害。
第四节是空堂,我要好好休息一阵,抽屉里还有一大叠笔记在那里等着,把它
们打发了,再回家吃饭,也还不晚。
半杯冷开水,咳嗽压了下去。拧了一把湿毛巾,擦干额角的汗渍和手指笔灰。
然后,在那张破藤椅上舒舒服服地落了坐,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枝新乐园,又从裤
袋里摸出洋火,才待要把它点着,又听得于光秀在休息室门口,怯怯地喊着“报告”。
“进来,”我装出很高兴的样子,向她招呼着,“你又来催我,是不是?好,
好,我刚刚下课,你让我稍稍休息一下,我马上就到。”
于光秀却笑笑说:
“已经散会了,老师。”
“哦?”我喜出望外,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里暗暗嘀咕着,“那很好。
——好极了。”
也许是我不留神把心里的话说出口来,于光秀瞪大了眼睛,有些困窘,也有些
责怪。和气管炎一样,这也是我的老毛病,我常常会不经意地把不该说的话说了出
来,说过啦,还以为那是深藏心底的秘密,人家生了气,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得罪
了的。
于光秀一直望着我,我以为她是想看看上次月考的分数,便说:
“考卷已经送到教务处去了。你考得很好,九十五分,只有一道问答题错了。”
她的小脸儿红了一红,大概她自己也知道错在什么地方,老师扣的分数,不冤
枉。
可是,她不是为了看分数来的,她问我:
“老师,您下一堂没有课?”
“唔,没有。”我说,“有什么问题要问的,你说吧,我现在不忙。”
“老师有空儿的话,请您到会客室去一下,我妈妈想见老师。”
一听是家长“召见”,我的头皮就发了麻。
有于光秀在一旁催驾,看起来赖是赖不掉的,我就索性表现得勇敢些,立时站
了起来,说:
“好的,我也高兴见见你的家长,走吧。”
一位肥肥胖胖的中年妇人,端端正正地坐在会客室里,那一身肥肉,把一张单
人沙发塞得满满的。
我走到会客室的门口,于光秀就抢先一步,站到那胖太太的身旁,为我介绍着:
“妈,这就是我们的王老师!”
胖太太坐在沙发上,安安稳稳,大模大样,没有动弹一下,也没有说一句客套
话,就那么扭过头来,目光直直向我打量着,从脚看到脸,又从脸看到脚。
我感觉受了侮辱,也就不再向前迈步,站在门口,冷冷地问道:
“我是王仲舒,贵家长有何见教?”
胖太太没有答腔,只向我笑了一下。笑过了,还是不理我,却回过头去,对站
在一旁发窘的女儿说:
“小秀,你到教室去吧,我和王老师在这里谈谈。”
等到于光秀从我身旁走了出去,胖太太这才站起身来,连名带姓地喊着我,说:
“王仲舒呀,王仲舒呀,你真是不认识我了吗?”
我被她唬得愣住了。冷场片刻,我力持镇静地说:
“您是于光秀的家长,于太太,我知道。”
胖太太一直瞪住我,在那臃肿多肉的脸上,浮起一丝苦笑。
“咳,你真是不认得我了!”她大声地叹着气,又讥讽地说,“王仲舒,真亏
你还是历史老师呢,几千年的掌故,你讲得清清楚楚,三十年的老朋友,你却对面
不相识了!”
听她这说话的口气,多半她从前真是认得我,于是,我仔细端详着她那张胖脸,
并且认真地思索着。那张胖脸平平板板,除了胖,别无任何异征,如果教我相相她
眼前的情况,可能我会说得大致不错:她有一个富有的丈夫,供给她席丰履厚、养
尊处优的生活。多营养的食物,使她长了这一身肥肉。缝一件旗袍,起码也得一丈
布,却打扮得花花俏俏的,厚敦敦的耳朵上,戴着一副精致小巧的白金镶翠的耳环,
两只手戴着三枚戒指,也都是珠光宝气,一闪一闪,照花了人的眼。我估不出那些
首饰值多大的价钱,只知道我这个穷教书匠一辈子也买不起。……她自称是我的老
朋友,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三十年前的她是什么模样儿。至于我自己,三十年前,
我正是一个在中学里念书的小伙子,就和我的大儿子“舒齐”一样,那时候的我,
走路是跳着走的,说话是唱着说的。如今双鬓花白,年过半百,三十年的光阴,是
一段很长的路,是一挂很厚很厚的幕。虽然在那过往的路上,山川不改,屐痕尚在,
回头后顾,却是一片模糊,分不出哪是云,哪里是树。
仔细端详,用心追思,在我的记忆中,我始终找不到这位胖太太的影子。而当
我收回目光,茫然外望,通过那条长长的、空空的走廊,我看到于光秀姗姗而去的
背影,蓦然间,这背影把我带回到三十年以前,心里一亮,我隐隐约约猜到这位胖
太太是谁了。
“您——”我走上两步,迟迟缓缓地说出那个名字,“您可是沈秀娟?”
于太太大声叹了一口气,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跌回到她原先坐着的那张沙发里
去。
“咳,总算你还能认出来!——你早就该认出来的!
……”
认出了她是谁,我的心里却有些恍恍惚惚,像是做梦,又像是在一场梦中惊醒。
我走了过去,坐在她的对面,先逼着自己发出一阵笑声,又自嘲地说:
“脑子成了一块豆腐,眼睛也花啦,再过几年,我自己照镜子,也许都认不出
那是谁啦!”
她本来有些气冲冲的,听我说得如此可怜,她的态度却立时有了转变,说:
“这也不能怪你,三十年,不是一段短时期啊,你还能记住我的名字,也就不
容易罗。”
“我应该一见面就认出你的。”我深自责怪地说,“两年以前,我第一次给于
光秀她们那一班上课,在教室里,我就对你的女儿发过呆,觉得似曾相识,却没想
到她就是你的女儿!
……于光秀很像你,三十年以前的你,也正是于光秀这个年纪!……”
我一面说着,一面再对着细看,现在已经知道了她是谁,在她的身上,却仍然
很难找得出三十年前那个女孩儿的影迹。
如果她没有于光秀这样年岁的一个女儿,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胖女人就是沈
秀娟——我三十年前的情侣!……
三十年前,我和她,同在一座城市里读书。那座城市只有两所中学,男女分校,
校舍却是毗连着。那时候,社会风气还十分闭塞,青年男女,有一道巍然的高墙相
隔,于是对墙那厢的景物便格外向往,把恋爱看作是一桩伟大而又神圣的冒险事业,
心灵的燃烧,格外炽烈。我们的“故事”是怎样开始的,现在都不必细说了。时隔
三十年,谈恋爱的方式似乎还不曾进步多少,有谈恋爱经验的年轻人,都知道要怎
样去敲开那扇神秘的大门。总之,我和她有过一段风光绮丽的日子,到现在想起来
还会脸红心跳。在当时,也有眼泪,也有争吵,而时间对往事有一种净化作用,把
最美好的部分保存在回忆之中,只有甜蜜,只有温馨。
我们的“故事”是以一次失约而结束了的。中学毕业那一年,她家里逼她出嫁,
因为有我,她把那个被她父母选中的人看得不值一文,要她和那人结婚,她说她死
了也不肯。为了这场突然临头的大祸,她避开家人的监视,偷着跑来见我。
我们哭泣着、诅咒着,商定了“私奔”的计划。我们决定分头出走,约好时刻,
在五十里路以外的一座小车站聚合,然后,天空海阔,就任我们比翼双飞了。我在
父亲钱柜里偷了一大把银币,带着简单的行李,准时到达那座小车站,她却不知道
被什么原因阻挡住了。我浑身抖索着,在那座小车站的月台上,从中午等到天黑,
因为犯了“偷窃罪”,怕被父亲发觉后派人捉了回去,就一个人上了最后一班火车,
从此与故乡告别,在外头东飘西荡,历三十年之久。
如果这次重逢,是在我和她分别的三个月乃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