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同人电子书 > 戏子 >

第6章

戏子-第6章

小说: 戏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白爷哪天想找我——吃饭,只说句话就成,我定,定当奉陪!」左手一只膀蹄,右手一根鸡腿,我媚眼如丝,细眉高挑,只恨头顶没个聚光灯增添点儿顶光也好更有艺术效果。
白爷擦着脸上的残滓,肥胖的手腕上那成双的绿玛瑙镯子晃的我眼睛发直。
「小宝喜欢?」
我拼命点头。
白爷一脸暧昧的谗笑,怎么看都不怀好意的将脸凑过来些:「想要我可以给你,我可以给小宝任何东西,只是要看好人儿会给我些什么啊?」话音一落,粗糙的手就爬上了我的后背。
我腰一直,把那狼爪不着痕迹的躲开。把嘴巴一抹,将手里啃了半截的肘子丢下:「这样吧,我们来做个游戏。」
「什么游戏?」
「划拳拼酒!」
「嘎?」明显信心不足的白爷。
「谁输了谁脱一件衣服,直到脱光为止!」
「好!」两眼放光雄心勃勃的白爷。
十分钟
十五分钟
二十分钟
半小时后
「那个,这最后件可不可以不脱?」羞答答缩在桌角,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短裤的白爷。
我好整以暇,面色严肃而庄重的坐在椅子上,尽量让自己不向一旁白花花的肥肉看上一眼,不然不把刚吃下的东西全喷出来才怪。
本就满身救生圈的人团在一起,更象是条臃肿的毛虫,更可笑的是脸是赤褐的通红,而身上却是久不晒阳光的雪白,从脖子开始分界,界限分明。
光溜溜的身上套着项圈扳指手镯脚链,腰里还系着块血红的玉。
「可,可不可以?」好可怜哦!
我看指甲,浑圆珠润,小小的月牙,很干净可爱。
眉毛一蹙,面带哀怨
「小宝一直知道白爷是人堆里挑出来的汉子,一直敬重白爷,爱戴白爷爷。对外人提起白爷的时候心里也骄傲欢喜的很,觉得有白爷这样的人物疼自己着实是三生有幸,不把白爷爷当旁人,就因为深知白爷为人一向是守信有礼慷慨大方值得深交的好人。这次虽然白爷想不认输,要说话反悔,不讲信用,但我小宝一定不会对外人说些什么,只是……」
「等,等等!」白爷从桌角探出半截脑袋来,商量道:「看这样好不好……」
……
从酒楼出来的时候,白爷衣冠楚楚,只是身上少了那些带金带银和玉挂钩的东西。
他扬手,小心翼翼的掀开马车帘子,依依不舍道:「好人儿,下次见面可不许让我等很久。」
我嫣然一笑,身上是横七竖八的,本套挂在眼前人身上的宝贝东西。
「小宝当然只等白爷来照顾。我们连香班子可就靠白爷多多捧场了。」
抬手再见,比手腕大了三圈的镯子险些甩在白爷脸上,好险。
依依惜别做无奈状,车帘子一放下利马开始收拾身上的宝贝,数数,捏捏,放嘴里咬咬,朝亮光处照照,心花怒放,激动不已,使劲跳了三跳,咚咚咚
想和我拼酒?
想我都是偷XO当牛奶喝大了的,怎么会怕了这古代相当于白开水的散酒?
度数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嘛!
武松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我是他,十只老虎也撩倒了!
喜滋滋的把一身的东西解下,包好,拍拍,万无一失。
却——对眼前这脱下的衣服犯了愁,古代的服装也太烦琐了,东一条带子,西一块方巾,刚才我倒是按什么顺序脱下来的?
左比划右比划,不耐烦,将最到的布料脖子里一套,勉强伸出脑袋和手脚来,抓起那条不甚宽的带子腰里一扎,比方才轻便多了!只是脚底下剩下的这堆东西?挑出根最漂亮绣了梅花的带子舍不得丢,扎在头顶上,其他的,一抬脚,踢到了车厢下面。
怀里紧紧抱着那包宝贝,眼呈桃心。
狠狠的在上面亲一口,深情款款:「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真?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正无限陶醉中,只觉得车子一个颠簸,几乎和地板进行一次亲密接触。连忙抓好手里的包包,大声问:「怎么了这是,地震啦?」
马夫道:「没什么,公子,刚过了一队官兵,似乎还在捉拿那朝廷钦犯,这几天一直闹的满城风雨的。」
朝廷钦犯?
我最近忙的厉害竟没听到一丝动静。
不知道有没有悬赏,如果抓住那罪犯会不会升官发财?
我口水,双手刚扒上车沿,想详细问下那钦犯的情况,结果又是一阵颠簸,马车慌忙的扭头,几乎是拖拉着,拐到了路旁。
我掀开窗帘,迎面马上扑来遮天避日的飞尘,呛的我半天没直起腰来。灰头灰脸的就只见路上一路飞扬的暗黄,人影绰绰,耳边是轰隆的马蹄急响,场面甚是壮观,这架势简直是要去攻打一座城池!
「什么钦犯这么倒霉?」我问。这哪里是抓什么一个钦犯啊?围剿一千一万个钦犯也绰绰有余了。
「听说是个,是个叫什么孙悟空的人……」
「什么?」我几乎直接扑出车去掐住那车夫的脖子:「孙,孙悟空?谁抓孙悟空?」
「当今皇上最喜欢的胞弟,恭亲王四王爷。」
我跌在地板上,哑口无声,寒毛直树,冷汗不止。
那孙悟空不是指我吧?
那四王爷不是那「死爷」吧?
不会这么背吧?
车夫继续说,滔滔不绝,我开始怀疑他是唐僧的转世,只恨自己不是那手拿月光宝盒的至尊宝。
「要说那钦犯招惹谁不成,偏敢招惹那四王爷,这下就是有一百一千条小命也……」
听不进去了!
我要抓紧时间马上逃出京城。
还好现在手里有了这些东西,变卖了可以得到不少钱财,稍微节省些,养活我和九歌应该不成问题。
九歌啊~美人啊~
和我私奔吧!
第十四章
窜下马车,箭一样冲进我那间雀屋,翻箱倒柜收拾细软。
各季衣裳打卷捆好,左肩膀金银,右肩膀布衫鞋袜,顺便把周围摆放的稍有姿色的瓷器裹了。从墙上把那张半新不旧的财神爷画像也揭下卷了。想想把房子一起搬走的可能性不大,才三步两步窜向后院找九歌。
放马红尘,笑弄蛾眉。
浪迹天涯,从此任逍遥。
听说北方的极北苦寒之地有成精的人参,南方酷热之所有有名的大宛国宝马。
多转转,长长见识也好。
九歌,从此和我一起踏遍大江南北劫富济贫闯荡江湖打家劫舍大偷大摸去吧。养活一个你,我还是蛮有信心滴!
哦,我的美人儿~哇!
午后的太阳毒辣,院子里的草无精打采蔫了一半,东倒西歪躺在地上,脚踩上去软绵绵的,象棉絮一般。
我底气十足,精力充沛,踏草无痕。
突然凭空一声锣鼓震天,震的我头皮一阵发麻,吓飞头顶上一群黑眼儿的乌鸦,拍着翅膀呱呱的叫的凄惨。
想来是前院又在排练什么戏曲,颤颤巍巍把个蔚蓝的天也哆嗦出鱼鳞状的碎云来。
切!
明明鲜有人捧场,偏偏每次都出演都声嘶力竭。似乎这戏子果然是生来扮他人人生的,或喜或悲都与己无关,有人看没人看,都能做到宠辱不惊安然无恙处之泰然。
人嘛!
要做就做自己。
演别人的故事流自己的泪,那种为他人做嫁衣裳的事情,小宝不做!
……那个,不过,给钱的话,也是可以商量商量滴,嘿嘿。
远望着那熟悉的小阁楼就觉得异样安静。
等经过半小时我翻遍了前间后间床下柜子里茅房石头缝后,终于肯定,九歌不在!
在这紧要关头,他竟出门溜鸟去了?
XXOO的!
我咬紧牙关小声碎骂围小屋方圆半公里的寻找,最后无奈,目标锁定前院。
难道是已经被带回前院,可以自由活动了?
风风火火冲到月牙门的时候,刚好和一来人撞个满怀。
「哎哟!」两声惨叫,一人踉跄跌倒。
屁股好痛!
连忙抓起我的金银宝贝,还好它们没有摔坏!
还没看清谁那么没长眼,就被一把拎了起来,耳边欣然炸响:「小宝你回来了?!怎,怎么这副打扮?」
揉揉被摔出清泪的双眼,氤氲看到是那个不知姓名,面目丑陋的「来人」。
我微微点头,然后迫不及待反问:「看到九歌没?」
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只抓了我的手腕就扭身跑:「回来刚好,快到前院帮忙,今儿客多,人手不够。」
我挣脱不开,哀叫连连被扯到了锣鼓喧天的戏台后方。
众多师兄弟正在描眉画眼,穿衣换衣。身份高人一等的丑角们表情严肃的坐着自有旁人给他卸装化妆,其他各自忙乱,倒也有条不紊。
用简单木架子大红布支起的狭小空间里洋溢着浓浓的脂粉和汗水味道,仔细辨别,还有淡淡的槐花香。
前台上正在上演《西厢记》。
那张生个子不高不矮,标准的七尺身材。穿一身水蓝的短袍子,一双薄底的靴子,外罩一件白色的长褂衫,相貌堂堂,正是把我推到白爷怀里的朱利。
而那流光异彩,千娇百媚的莺莺赫然就是班主马连香。
今天谁这么大的架子,竟把一向不肯亲自出马的班主请到台上去了?
我凑到布帘缝往外看,人头撺动,黑压压一片,那阵势竟有点象摇滚现场。
最后目光停留在最前拍中央位置。那里正坐着那天夜里所见到的紫衣人。
面方体阔,身型硕长,眉斜如鬓,目如点漆,神情冷淡不见一丝波动,只稍蹙的眉头可窥见这壮汉其实内心柔善忠厚,不是个严酷的冰人。真是个足以媲美关公的美男子啊,可惜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那个,稍微黑壮了点儿。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如果我没有猜错,他是在看马连香,而且从头到尾,只看马连香。
目光灼热温柔似水到那般,连瞎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只是,我的九歌哪里去了啊?
我的小九九啊——
我在哀怨。
此时台子上正唱完了定情,舞罢了惜别,张生在草桥店梦了莺莺。
大门突然就被撞了开来,然后涌进大量持剑的官兵。一白衣胜雪之人骑一匹火红的高头大马飞掠进来,眉一横,厉声吼道:「搜!」
「啊啊啊啊啊啊——」班子里扎了营。
滚的滚爬的爬钻桌子的钻桌子哭的哭喊的喊吓瘫软的直接没了动静。
我抓耳挠腮,不知所措,我也在为难:
是先去摘那倒在东边之人手上的戒指?
还是先到西边拔光那哆嗦成一团的女人头上的簪钗。
或者象所以警匪片里英雄一样大喊一声:都不要怕,有我在此!
接着补充一句:想让我保其性命的把钱交出来?
就在这时,有一毛头小兵用剑尖指着我的鼻子喊:「大人,找到了!」
嘎?
我一晃神,眼前一红,已站在那匹高了我半身的骏马下面。
好马!
远看不得了,近看了不得!肌肉健劲,皮光毛滑,披了缎子一样。
如果拉到菜市场卖了估计值不少银子,即使是宰了这肉也够吃个十天八天。
好!
我咽着口水想伸手摸它一摸,头顶一声怒喝:「孙悟空,看你哪里跑!」
啥?
孙悟空?
竟是抓我的?!
脑袋还没转弯过来,就觉得腰间一紧一痛,身体悬口飞了起来,面前一花,就这样被用鞭子粗暴的甩到了马背上,一声嘶鸣,尘土飞扬,旋出门去,戏班里的人赶来阻止,被一鞭子抽出爆远,好没出息!我恨!
速度快如闪电,我的头啊,我的胃啊,我那都颠簸撒落到地上的包袱啊!
救命啊!
此时,如果是在小说里的话,怎么也应该有个英雄适时出场,身手潇洒的解救下我这个落难美人,英雄救美,以身相许(可木规定是美女许英雄还是英雄许美女哦),圆满收场,天经地义啊!
我的英雄啊,你怎么还不出场?
只要你出场,我就请你吃一斤,不,两斤包子,灌汤的狗不理,当然那「啃的鸡买当老」勉为其难我也同意啊!
但现实似乎真的就不是那个小说。
眼看离那巍峨的气势不凡的恭亲王府越来越近,传说中的英雄无望。我开始主动放弃被救的奢望而努力想办法自救。
要说那死爷这么大动干戈的抓我也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捉弄了他,放下那点「小」钱不算,王爷吗,怎么可能把那点儿东西放眼里?所以说,最主要症结在于伤害了某人的自尊!让某人觉得很没有面子!
所以我见到他之后就要使劲把某人的自尊和面子还给他,这样,有拿有还,不就两不相欠?
至于那自尊和面子到底何物?
无非也就高帽子几顶而已。
想到此。
我被从马背上扔下来的时候,也就一脸泰然,甚至已尝试拧出一抹自认为十分美丽的微笑。
这古代的王府果真是华丽无比啊,而站在两侧清一色红衣的人也气势磅礴到大气凛然。
只是似乎仿佛那个,这眼前的宫殿根基不稳?竟有些晃悠?难道古代也有豆腐渣工程?那可真是怪罪委屈那些二十一世纪的贪管污吏了,祖上遗传非其所独创啊!
「恭亲王到!」随着一声高呼,两侧的人匍匐跪倒。
第十五章
就看眉目明朗,一身雪色白衣之人雄赳赳气昂昂大跨步,径直向我冲过来。
速度惊人啊!
可见,所说「相见不如怀念」纯粹是谬论!
几日不见,「死爷」果真越发的出挑迷人了!
长发漆黑油亮,眉插入鬓,鼻挺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