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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戏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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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狂乱的冲撞让我几欲窒息,眼前一阵阵发黑,费力地在他撕扯般狂乱得唇齿间寻找著呼吸的机会,
我知道自己其实很软弱,很容易满足。
只是九歌得几个温柔得微笑,只是那样轻轻叫了我几次名字,就可以高兴好久,觉得知足好久……
九歌,你还觉得冷吗?
我抽泣著伸手搂住他的脖子。
九歌,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不知来回做了几次,我中途晕过去,然后又痛醒过来,全身被禁锢着,死死压在怀里,最后连呼吸都变成了奢侈得事情。
自始至终,九歌都是冰冷着脸,眼睛血红。他得眸子里甚至没有我得倒影。
……
终于清醒过来是因为全身冰冷,尤其是双脚冻得发麻。
天已蒙蒙凉,正是湿气最重得时候。我全身赤裸,青紫痕迹交错,狼狈不堪。而九歌就躺倒在一侧,紧闭双眼,睡得踏实。
床单一片凌乱,斑斑血迹触目惊心。
我挣扎着起来,为九歌搭上被子,把床单轻轻抽出,裹了下身到院子后面水池冲澡。
这里没有浴池,洗澡只能用桶从池子里提水上来,一把葫芦瓢,一张洗得发白得棉布,一块权当肥皂得丝瓜瓤。记得我第一次和九歌一起冲洗得时候,惊讶得几乎掉了下巴。这么简陋!然后就用细竹篮挂在木桩上自制了一架淋浴,当时得九歌是哭笑不得还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来着?
我回想着,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九歌有时候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嘴硬……
一次一次得把水倒在身上,象经历一场凌迟,灼热火辣得刺痛几乎让我张不开眼睛,冰冷彻骨得感觉慢慢变得麻木。头脑也清醒起来。
九歌……
穿上干爽得衣服,把洗好得床单凉在院子里,简单得煮好了一锅米粥,天已大亮,九歌清醒了过来。
我侧着屁股坐在床沿冲他微笑,他似乎已经正常了好多,眼睛也已经是深邃得黑色。
看到我他先是有些茫然,然后惊喜得坐起来,一把抓住我得肩膀:「小宝?你什么时候回来得?」
我一愣。他果真不记得昨晚得事情?
「那天我不在,回来听说你被人带走了,让我好担心啊,那个王爷……」他悄悄得观察我得脸色,压低声音说:「那个王爷,似乎偏好男色,你……没有被怎样吧?」
我摇摇头。
他笑:「那就好,那种事情太让人匪夷所思了,恶心,两个男人……」他嗤笑,然后喋喋不休得继续开口。他很快乐,真的很快乐。见到我之后他会这样快乐我很高兴……
看到他的嘴巴在动,一脸兴奋莫名的样子。
我开始有些不知所措,那,很让人匪夷所思?很恶心?那昨天是怎么回事呢?
九歌很讨厌那种事情为什么还会……
果真是不记得了……
那时候很混乱吧……根本不会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昨天想是九歌失控或者是怎么了……
我不是女人,那种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不会又哭又闹得缠着他要他负什么责任,而且,我是心甘情愿……
「小宝,你脸色不太好,生病了吗?」
九歌还是这么温柔呢。
我握住他抚上我脸颊得手,笑得有些逞强:「没有,只是饿了。起来吃早饭吧。」
「哦?小宝的手艺一向很不错……」九歌欣喜。
饭桌上我询问为什么戏班子里几乎没有人,九歌有些茫然,竟是不知道此事。他说他有好长时间不出这个院子。
我便没有继续打听。
「九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吗?」我终于说出最重点的问题。
低头喝粥得九歌抬起眼睛,沉默了一会,我紧张得盯着他,他微笑:「好啊。」
只简单得两个字,让我高兴得心花怒放。
我说我要去辞行,被九歌揽下,他说这本就形同于私奔,如果让班主等人知道岂不是自投罗网?
听到「私奔」这个词让我又是一番激动,简单收拾一下,亲手给九歌带上从小王爷身上偷来得祖母绿玉佩,手牵着手,一起冲出了戏班子门口。
腿脚有些不方便,不然,我动作更快。
第二十九章
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觉得开心。
天格外蓝,拥挤嘈杂的人群也变得意外可爱起来。
想到将要与九歌一起勇闯江湖,胸口就激荡着一股咚咚之跳的豪气。
商量好买些日常必备的东西,然后买下两匹好马,便直奔九歌的故乡大宛。他说现在的大宛刚好是紫缨花盛开的时节,漫山遍野一片云霞样的深浅紫色,必定绚丽而且壮观。
用紫缨花酝酿出的酒水远近闻名。
「保你入口难忘。」九歌谈起自己的家乡很是兴奋。
众多的市集小贩在街道两旁叫卖,正在贩卖一些杂物,饰品,童玩,以及南北各地花样复杂的糕点,而日近端午,空气中更是弥漫了浓浓的粽香和家家户户用来辟邪的艾草芬芳。
我拖着九歌四处闲逛,嘻嘻哈哈,不象是逃难,倒象是赶集。
我在前面左冲右跳,九歌跟在身后笑的含蓄妖娆。
阳光在他俊美光滑的脸上跌了一跤,白花花的,我被晃痛了双眼。
高兴,此时的心情简直飞上了天。
我冲九歌傻傻的笑。
屁股痛的要死,但他说小宝你笑起来真可爱,我就拼命的笑啊跳啊,其实傻的象只小猴子,我知道。
但他快乐,我就开心。于是额头上的冷汗大可以解释成为阳光过于粗暴。双腿发软打颤大可以理解为过于激动而早饭没有吃饱。
因为有了你,从此以后,太阳,月亮,星星都照常运转,我却不再知道何谓白天,何谓黑夜,我周围的世界全部消失了……
九歌,我感谢,我感激,我感动于能让我遇到你……
远远就看到一处小摊上琳琅满目的鲜艳香包,用丝滑的绸布制成囊状,上头还缝制着十分用心的小动物,花草造型,栩栩如生,很是精致。一群孩子围在周围唧唧喳喳又跳又笑。
突然就想起曾经的自己很是羡慕那些脖子里挂了长命锁和玉佛的孩子。那都是他们父母为自己的儿女讨吉祥祈福用的。
我是个孤儿,对这种自然到不能再自然的天伦之乐连奢望的心都不敢有。
所以,我一直对那看似小巧却能包含这么多这么大意义的小东西很是新奇。
觉得它们是世界上最可爱最了不起的东西。
因为它能给自己最爱的人带来幸福平安和快乐。
我在小摊子边蹲下,九歌站在我身后,我面对着五颜六色的香囊花痴流口水,就突然听一旁有股沙哑苍老的声音说:「这位小哥面带异相,非大吉,就是大难临头哇……」
我抬眼,摊子右侧是张破旧的木头桌子,桌子旁边坐着一老的看不出年龄的算命老头,双眼灼白,却是个瞎子。
他捋着胡子冲我微笑,我迟钝老半天才明白他竟是在冲我说话。一个瞎子还敢说别人面相如何?我不屑,充耳不闻。
那只小狮子绣的不错,那只小狗也很可爱,哎?那个难道是福娃?
「你,你一生都会和你的男人纠缠不清,和很多男人不清的纠缠,狂蜂浪蝶,爱欲无边,生性就是娈童的命,被人把玩。你父母之命便是其中最大的缔结,仇恨深重,深渊看不到一丝光明,就象是个深潭,插脚进去,别想再干净的出来,你和他们终将……」
「说屁啊!」我终于忍不住,面红耳赤一巴掌拍在他的桌子上,四周已有人围了上来。
还「你的男人」,我是男是女你都分不清楚!
「父母之命」,我倒是想问问你我那「父母」长什么模样!
骗子!
我拉九歌走,就听见后面那老头大唱:「繁花落尽终逝水,爱恨情愁无尽长,我是皇帝,我是皇帝……」
围观的人感慨:「这老头又装成算命先生了?」
「可怜哦,年纪这么大了连对儿女都没有……」
……
果然,是个疯子。
「那老头真是可恶。」我咬牙。
九歌笑:「只是个疯老头而已,不用在意。」
不用在意吗?事发我才后悔,只是那时,已经晚了好久好久而且回头不能……
本想找家饭馆吃饭然后拐到集市偏角买马。
四立的酒楼不少,张望之间,就见正对着茶馆的红砖墙下黑压压一大片的人。
那情形壮观的有些骇然。
我好奇,要冲进去看个明白。
挤进人堆才瞧见,原来墙面上贴了张偌大醒目的告示,那告示上的人像却是让我一时不知所措眼前一花。
竟是早先本应逃走的小仙儿和云仙儿!
告示上说从他们身上搜到很多价值连城的赃物,竟都是从四王爷府中盗窃出去,是什么传说中的凶狠恶毒终于被缉拿归案的江洋大盗。
只有我知道,那些所谓的赃物是我从王爷身上取来的。
早知道,就不该给了他们,倒是连累了他两。
告示上说近日将将他们押解刑部,看来这次的罪名不轻,如要救人,就在今晚。
而关押他们的地方,应该就是贴告示的知府牢内。
我看向九歌,而九歌也正望着我,彼此有些心照不宣。
「救他们,你有几成把握?」我悄问他。
「放心,即使被抓,我也有必胜的筹码,非逼他们放人不可。」九歌笑,许是我急花了眼,只觉得他笑容有些邪气有些陌生。
「必胜的筹码?」我不解。
他拍拍肩上的包裹,勾起唇角:「万无一失……先吃饭,天一黑就动手。」 
第三十章
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人一串,我对九歌说:「全天下最美味的东西,非它莫数,霸王别姬里说的。」
九歌笑:「那,你是霸王,还是那虞姬?」
我挑眉:「小宝我自然是霸王了——不过,如果做九歌的虞姬,我也很乐意。嘿嘿……」
霸王别姬里的糖葫芦最美味,只是我忘记了,那说此话之人,在这么鉴定之后,将那藏在口袋里的糖葫芦囫囵吞枣般急急吃下肚子,便再无所恋匆匆了却了红尘。
而那虞姬,是那爷所预言的:怎样,都是个死。
吃饭的馆子名叫雪雨楼,简洁干净,布置还算雅致。
分别叫了些酒菜,我和九歌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其他几桌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位客人,自顾自的喝茶吃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临近楼梯的那桌上横了好粗的一段包裹,包裹的主人蓬头垢面,戴了顶遮了下巴的帽子,倒象是个混进来吃白饭的乞丐,我上楼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闻到好大一股汗馊味,我本就身体不适有些头晕,乍一闻到几乎跌下楼去。
却是坐在我和九歌对面桌上的白面书生让人看着心里舒服好多。
长发黑眸,连笑容也恬淡儒雅,一身青衫更加衬托的他清爽干净,我不免朝他多看了几眼,他也不恼,反而冲我笑了笑。
果然,是个干净的人。
饭菜上的很慢,我和九歌枯坐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心里挂念着小仙儿他们,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刚喝下第三杯茶,就听到楼下有人一声财大气粗般的怒喝:「老子喜欢!」然后一阵嘈杂吵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尖叫悲鸣。
随即「碰噔碰噔」几下楼梯震撼样的巨响,想来如此沉重走上来的是个非高即胖的人,不想竟是白爷。
自从上次分开,这是第二次见面。不过,我是真不想见到他。一段时间不见,这本就胖的有些臃肿的人更显得笨拙了。几阶楼梯竟让他憋红了脸,喘着粗气汗水淋淋。
我假装看不到他,把脸扭到几乎360度。
他却是眼尖,一声惊喜的「小宝」便冲了过来,随即扑了一片甜腻的脂粉香味。许是刚从哪个烟花柳巷温柔乡里转醒出来,我有些不屑。他倒象是没注意到我满脸的厌恶。自己扯了张凳子,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身边,那架势很是理所当然。
「小宝……嘿嘿……小宝……」他一遍遍重复我的名字,我一手把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蹄子拍掉,他竟笑的更加欢畅,笑融融的讨好,要给我倒茶。真是有被虐的体质。
「想不到可以在此地见到白爷,白爷近日可好?」九歌一脸平静,微笑开口。
白爷象是现在才突然发现对面还坐着一个人,一愣之后哦哦敷衍两声,然后又往我身边靠了靠,嘻嘻哈哈,眼角象绽开了桃花。
浑身肥肉乱颤,动手动脚。
怎么看都觉得象是一只要主人抱抱的熊。
我瞪了他一眼,避开他要环上我腰的胳膊,他立刻一脸委屈:「小宝,自从上次分别,我没一日不去连香班找你,而你每次都推辞不见,后来竟凭空消失一般,任我翻便了京城竟没能找到你,让我寝食难安,我一直记挂着你,本来以为再也无缘相见,不想今日,今日……」他说的动情,竟跟真的一样。眼泪转啊转,很有做戏的天分。
「白爷今天怎么有雅兴到这里吃饭?」我问。
他见我终于开口,立刻眉开眼笑:「只因今日选美会会在这里举行,你别看现在人少,过一会必定变的人山人海,小宝,你我这座位刚好。」什么你我的座位,是我和九歌的座位!我使劲瞪他,他只是呵呵傻笑,九歌低头喝茶。
「什么选美大会?」我问。古代也有选美大会?
「这选美大赛每年一度啊,小宝你竟不知?说起来,都是各地才貌双全的美女,有大部分都是要进宫的,不过连续几年夺魁的竟都是些青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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