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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同学少年不言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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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的高中,全部都是优等学生,不一样的人生从此开始,我将混迹于这些脑袋上基本都顶着学习俩字的家伙们中间,轰轰烈烈地展开我的新生活,这里没有与我相同的人,我在这些枯燥的嘴脸中来回穿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于是,我变得孤独而又尖刻。 
  我对努力学习没什么兴趣,因为我没有什么人生目标,我不想变成科学家、文学家之类的伟大人物。 
  当然,不代表我只对打架有兴趣,那个年代,我只是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愤怒的少年,仅此而已。 
  本来这不过是我人生转折中的一个驿站,对,如果没有遇到她的话,我势必会在这个站稍作停留,然后迅速离去。 
  我曾经以为青春往事永远不会被提及,以为自己永远可以自由地望向天空,以为一切都还来得及,以为过去了也就可以宽厚地过去,可是,当我突然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躲避而又瞬间暴露忧伤的表情,想到她这么多年为我蹉跎的流光,有无限的愧疚,无法说出口。     
同学少年不言情B2       
  1994年,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次校际演唱会上,忘记了是什么主题,总之,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那次的演唱会。 
  她是二班的文娱委员,我是六班的班长。对,我不但转了学,还名正言顺地做起了班长,我想是因为我的沉默寡言,或者因为我的神秘莫测。也听到过一些微词,说竞选班长的时候,多数女生投了我一票,我对于这种说法不屑一顾。 
  没有人知道我的历史,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仅仅是一些荒唐的借口就换来了一次重新开始的人生,如果不是我不良的历史和劣迹,我是完全有资格做一名义正词严的班长的。 
  而我,也已然厌倦了那样叛逆的生活,我不是一个天生逆反的人,我是真的希望新的学校能够给我一个平稳的过渡,忘记以前,重新开始。 
  其实并不难,很多生命的转折,都是只需要一个全新的开始。 
  她个子很小,身体也很单薄,有一种尚未发育的,小孩子样的单纯,长头发,面目清秀,性情温和,经常会有懵懂的微笑。 
  头发上别一枚纤细的发夹,没看清楚是一只蝴蝶,还是一朵向日葵。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很忧伤——这是令我多少年来一直对她记忆犹新的根本。 
  在她之前,我遇到过无数的女生,只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女生,像她那样有着仿佛厚重到无法描绘的心事。 
  我不知道我对她的关注是不是因为她的难以解释的孤独表情。 
  总之,我记住了她,不记得她的名字,记住了她,她确实有一种令人难以接近的气质,以至于在那首你听海是不是在笑的声音里,我彻底记住了她。 
  有一种女生,身体瘦弱单薄,却可以有一种神奇的气场。能够散发出令人屏息的巨大力量。这力量如同一场扑面而来的海浪,所经之处,无人能安然渡过。     
同学少年不言情B3       
  那时候,我经常在早自习之后,在学校附近的小吃店吃早餐,那时候的早餐种类繁多,拉面,烧饼,炸糕,各种粥……我对早点没什么兴趣,于是每天那个时段都吃豆浆油条,油条豆浆。 
  后来我发现她也经常来这里,也是油条豆浆,豆浆油条。 
  那是1994年,我所有的关于早餐的记忆。当然,也许还有更多的选择,只是在我的记忆里,能够回想起来的,除去跟她有关系的油条豆浆,其他的一切都显得暗淡而模糊起来。 
  离家近的同学都会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只有像我这样跨区远道转学或者那些居住在郊区乡镇的人才会在学校门口解决餐食。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背景,她应该不会是那种居住在郊区乡镇的女生,也更不会是如我这般一身狼藉被迫转移的劣等生。 
  我不知道她混入油腻而破败的小吃店的缘由是什么,这些店与她是那样地不符。 
  她拥有非常出众的嗓音,除了在文艺演出中可以听到她的声音,我还发现她在学校的广播电台,做文艺主播,最受欢迎的校园点歌栏目,就是她一手操控的。 
  还有一个令我讶异不已的,是她的文笔。 
  她的文字真是清新,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来她那样弱小的人,写得出那样朝气蓬勃的文字。就像迎面扑过来的一场波澜,令看到的人在她编排的文字里沉溺。 
  看她的文字,我会感觉熟悉,似乎是那个年代特有的文艺气质,有点三毛,又有点席慕蓉的综合体,却又不仅仅是她们, 
  我自那篇文章之后,更记住了她。直到十年之后,我再次读到她的文章,那些字里行间里藏不住的伤感就这样迎面袭来,一样将我推进大海里,让我沉溺其中,只是这一次更揪心的,是字字与我有关。 
  是的,我不想过早地揭开迷题,因为这是一个宏大的谜团,我们各自走失在迷宫里。 
  我们相遇的时间不对,又或者说,我们相遇在最好的时间,我们却没有相应的勇气,毕竟,那时候,我们只是年少。 
  就让我把记忆,拖回到1994年之后的流年里,去拼凑那些漏在生命里的点点滴滴,关于她,关于我,关于青春……(未完)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     
  十年之后想起他,突然明白了所有的热爱,不过是借着青春的名义去肆意地放纵,去无望地暗恋着他。而我,曾经以为,这就是爱。他,充当了一个最无辜的爱人。突然间,这么多年。  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过去你我情浓如美梦。共你在风中,愿再度相拥,你却冷冷说句好吗?让我心冰冻。——《相逢在雨中》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1(1)       
  2004年秋天,我沦丧北京。 
  一年一座城,这样的历练,已经不可能令我有着丰盈而连贯的记忆。 
  告别一座城,相当于抛弃掉一些人,忘记掉一些事。 
  沦丧的起因是我的N次不明朗之恋的败落,我无法再忍受越来越缠绕的关系。也许,我已经厌倦了爱或者不爱。我如一只机械的生物玩偶一样,穿梭在时间的线上,不断地健忘,直到以为一生只从今天开始。过去?过去做过什么?喜欢过什么?憎恶过什么?似乎无法记取。懒得记取。千金还可以复来,何况记忆。失去过,不遗憾,未来的,不期盼,这一切都无所谓吧。 
  我,2004年,25岁,尴尬的年纪。之后太老,之前太嫩。 
  还没有稳定,还没有爱情,还没有成熟。 
  每天凌晨开始活动,上线,看娱乐新闻,查邮件,回复线上留言,喝白开水。睁着空洞的双眼无精打采地注视着熟悉的屏幕,我知道我的黑眼圈已经日渐明显。 
  卜卦的先生说我04年命犯孤寡,一切恋爱皆不成形便会失去。 
  果然不幸被他言中。这一年,所有男人都商量好了似地齐齐与我擦肩而过,我不是寡淡的女人,动辄惊天动地、生死天涯,筋疲力尽之后又热情丧尽,势成机体无能,每一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冲动,到头来发现每一次的沉寂便是下一次更激烈爆发前的储备。爱,永远是一种越挫越勇的情绪。 
  我不能再一次假装沧桑地说,这一次,是致命的,我从此再无感情。 
  我并且相信,下一次,我将会更加猛烈。 
  其实,身体的行为根本与灵魂无关。我无灵魂已经多久了,我搜遍记忆,也得不出确切的年份。似乎就是这样一点点地,就随着时光的飞逝而逐渐隐匿,除了唱K的时候,其他一切时间我皆找不到灵魂的去处,包括在交错复杂的迷梦中。 
  我歪在柔软的沙发上。斜斜地看着硕大的屏幕上逐渐被色彩填满的歌词,听着K友声嘶力竭的呼喊。 
  唱K我只唱情歌,悲情的那种。并要求绝对的安静,和最高限度的黑暗。我通常很动情,双眸含着深情,注视着画面上的虚设场景,仿佛那就是我多年前曾经历经的故事一样,饱含悲壮地去诠释。当然,我通常会被ABCD中的某一个人打断,他们会好奇那些生僻的歌的出处,更会好奇我如此神灵附身的状态——那个女人,不是已经漠然到麻木了吗? 
  记忆可以不在,与记忆有关的歌却一直存在。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从流行变为滥俗,再变为经典,从不同人的嘴里唱出,勾引着那些陈年旧事,和曾经温暖过你生命的某个片刻然后谢幕消失的那些人一样,起着怀旧的作用。 
  唱《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我会想起Y,很多年前,他曾经无意中告诉我,这首歌词,便是我们关系的写照。他永远走不进我的心里,我永远拥有自己的森林。我没有反驳他,他爱着我的时候,我正在盘算我该爱A还是爱B,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把爱和Y联系在一起,尽管我们状如伴侣,又经常真枪实刀地争执。 
  唱《LEMONTREE》的时候,我会想起B,他是一个流浪歌手,他给过我无尽的伤痕,并且无数次地重新爱上我,又重新将我躲避。在爱恨盘错的那些年里,我无法喘息,掩面哭泣,他曾在众目睽睽之下唱《LEMONTREE》送给我,也曾在众目睽睽之下离我而去……当然,这都已经过去了。 
  唱《写一首歌》的时候,我会想起W,那个晚上,我迎着风唱: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唱这首歌,啊只为你。W说,如果某一天,某一个没有约定的聚会上,你突然唱起这首歌,你说,我会不会爱上你。听完这些话我狂笑不止。 
  W是双鱼座男子,典型的空中的梦想家,谁会拿他当真,谁又会被他当真? 
  唱《像我这样的朋友》的时候,我想起M。大学校际体育比赛的空档,他跃到主席台上,当着全校同学的面,抱着麦克风低沉着嗓子唱起了这首歌,当时嘈杂的校园顿时一片宁静,几乎可以听得到屏住呼吸的声音,被压抑着缓慢地进出,和他奇怪而又沙哑的嗓音一起,流动开来,那一刻,我可以肯定,全校的女生都爱上了他。     
光年里这样一个黎明1(2)       
  当然,只是瞬间的错觉而已,曲终人散后,他颓废地走下主席台,我一直记得他落魄的背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唱《不要说黎明》的时候,我想起了十年前的小敏。为这首歌我们曾争执到面红耳赤,彼此老死不相往来。她坚持这首歌里的女主角爱上了黎明,而男主角自卑无奈地写下这首《不要说黎明》。她说的时候那样地铿锵,言之凿凿,似乎她努力地捍卫着,我们俩共同痴迷的黎明,就是她对他爱的最好表现。我则认为小敏是疯了。 
  后来她果然疯了,她考上四川的某艺术高校,因偷盗而被学校开除,而后跟了一个臭名昭著的花花公子,洗净铅华后做了一个乖乖女,从此销声匿迹…… 
  对不起,我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原谅我不厌其烦地翻滚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尽管我叙述起这些传奇琐事,就如同对待我捏造的千万个小说一样地旁观冷静,似乎这些真正发生和经过我生命的事件,不过都是我臆想症发作的结果,我的笔下不过是顺应着千奇百怪的脑子而源源不断地倾倒出来的一些字符而已,我甚至可以做到看着这些字嘻嘻地笑,笑得仰过面去,甚至背过气去。 
  我是一个多么蹩脚的写作者,我会将真实编撰为虚幻,将虚构白描似现实,那些离奇事件,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被催眠,以为确是自己所经历。 
  可是,我喋喋不休着,就突然说起了他。 
  我呼吸困难起来。不是突然。 
  1992年,中考的前一年。我爱上他。莫名其妙,心跳若狂地。 
  而那个年代,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梦中情人。我那个时代,不过是一个不怎么有性格的小孩子,很多的行为是因为大家都这样了,所以自己也这样。 
  比如说,大家都穿着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健美裤,比如说,大家都流行交笔友,比如说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梦中情人,于是我便在懵懂不堪的情况下,忙不迭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梦中情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个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一辈子也不可能遇到的男人,竟然几乎主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 
  他不但令我迷恋了十年,还顽固地确定了我的审美观,更是为我那些枯燥的少年时光留下了无数辛酸的回忆。 
  他是LEON,黎明。 
  我发誓我要认真地,叙述一场真实的经历,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因为有一些东西,发生过,那么值得纪念。 
  我不是一个彻底的FANS,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狂热地喜欢过谁的歌,追捧过谁的电影,梦想做谁的女朋友,为了谁的演唱会门票节衣缩食几个月。 
  我一辈子都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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