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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想飞的水20-21 by 纯白阴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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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子怎么能告诉柳五,自己是个逃犯?
  做生意诸多不便,他不再戴着铁皮面具,以真面目示人。他现在的名字,是陈小飞。到了如今,他对生死反而淡然了,要是被抓去就抓去吧。但是他不想被上了电视被认出来。那太滑稽。
  好在陈小飞的身份帮了他。城市如此大,借用一个死者的证件,竟也掩饰得很好,一直没有露出破绽。
  公司的人都对他的过去有如传奇般敬仰,可谁知那背后的心酸?那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熬的。做拉面市场那阵子,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推销出产品,不见得能收回款项,甚至被赖债的主儿当街毒打,也无人理会。
  他用世俗的智慧,成就生命的大道。
  他英俊,脸上虽然添了些风霜,仍是个好看的男人,加上身份显赫,公司的女子都对他颇有好感。有几个大胆的,时不时主动请他吃饭、泡吧,也有人用古典的方式,给他煲汤、织温暖牌毛衣。他招很多女孩子的盲目喜欢,也笃定是她们的伤口。人心都是肉长的,他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可那又如何?他是不需要婚姻的人。
  经历了这么多世事,他依然从容乐观,不恨不怨,有着无坚不摧的硬朗。很多人年少时受过伤害,变得阴鸷,对这世界无比憎恨,不善待自己和他人。可他不是。从来不是。
  电影《凡尔杜先生》里,有句话说:“你只有无情,才能活在这无情的世间”。马龙。白兰度已死,但是,不幸,但他悟到的道理犹存。
  他的脖子上还是挂着那枚亮晶晶的小钥匙。他曾对劝他交个女朋友的柳五说:“你知道吗,她之后,自此,我的幸福,无人可给。”
  柳五摇着头走开了。他不懂。
  江城子知道他不会理解。人和人之间,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隔膜,他想,柳五不会明白的,永远都不会,就像他自己,也不会明白柳五。
  他以三万起家到如今数千万资产,不是不辛苦的。照旁人来看,已经到了可以享受生活的时候,他不。大多事情他还是亲力而为,牢记当初创业的辛苦,宁可步步走得稳妥。除了自己,他不信赖任何人。这个世界上,把心剖出来给他的,只有乔麦。可是,她在哪里。
  一些不大涉及到利益要害的事情江城子会交给柳五来办。但生意上的那些,是两回事。
  是的,有钱,有势,有事业,身边从来不缺莺莺燕燕,他还是不快乐。他再也不会挨饿,可是他不快乐。他把全部的经历都投入到工作当中,乔麦已经成了一个名字,他对她的思念,从来都不会想起,虽然,永远也不会忘记。
  乔麦对他来说,好象是背上的一块伤疤,他看不见,也就是想不起来,但不小心触到了,他就知道,她还是在的。她总在那里。
  也曾是风中扬首奔跑的少年,坐在星光下操场上弹着吉他唱:“是这般柔情的你,给我一个梦想。”身边的爱人那样美好,无忧啊,十八岁的年华。
  柔情?呵,不。
  笑话。
  他以为是这样的。他也有过光荣与梦想,并为它真的奋斗过。那时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满脑袋风花雪月。他曾对自己失望,可现在,他满意这种状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公司的酒会上,有个暗恋他的女员工笑着递上一把吉他。她曾经和他一起陪客户,那次要谈的生意很大,江城子相当重视。向来不在公众场合唱歌的他,拗不过客户的盛情,还是唱了。他在KTV包房里和怀中的小姐合作一曲《相思风雨中》技惊四座,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人海里飘浮,辗转却是梦。分飞各天涯,他朝可会重逢。
  这天,江城子的兴致很高,看了她一眼,竟没有拒绝。柳五站在一旁,替他点上烟。
  时间真能改变一切。旧年那个闻到烟味就头晕的少年,那个生怕抽烟影响歌喉的少年,早就成了大烟枪。有时候,他坐在不开灯的办公室的转椅里,望着窗外的霓虹,可以抽掉一整包。也常于夜晚披衣走出房间,像个百无聊赖的词人,一个人静静站着看月光如水。他真不想再做这份工作了。可是不行,这就是生活,其实做什么都是一样的,好多的不情愿。不情愿也要走下去。
  他不再像个赌徒孤注一掷,变得冷静、沉稳、深不可测,谁也不知道那时的他,在想些什么。
  岁月教会了他成长。他把这些统统变成了财富。而千里之外,十年不见的父母呢?是不是早就腰驼背弓?他抽着烟猛吸一口,狠狠丢掉。
  手指还是那么修长。轻拨琴弦,深呼一口气。他只记得从前的旋律。有那么一瞬间,他是茫然的,不知该在这些崇敬他,爱戴他,或者说是敬畏他的员工面前,应该唱点什么。可一张嘴竟是一句: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
  是了。散花镇。他的爱情。他的亲情。以及那遥远的,遥远的爸爸妈妈。他们。他们好吗。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
  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爹娘
  我家就住在妈祖庙的后面
  卖着香火的那家小杂货店
  
  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
  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
  想当年我离家时她已十八
  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
  
  ……
  
  岁月掩不住爹娘淳朴的笑容
  梦中的姑娘依然长发盈空
  再度我唱起这首歌
  我的歌中和有风雨声
  归不到的家园鹿港的小镇
  当年离家的年轻人
  
  没有人说话。都在听他唱歌。
  不思量,自难忘。他还是想起了故人旧事了。他喜欢的歌,哀而不伤,有着广袤而空阔的意境。像小李飞刀的痴情,不管爱人已在天涯,情不会断裂,只因早已为它呕心沥血。人生早已终结。或者说,作为自己心灵的人生完结了。生死不再有任何意义。活着,无非是仍渴望某天,还能再见到父母和爱人。
  他活着,不过是为了他人而已。
  他们就像一句口号挥不去。
  他唱着歌,好似又回到在瓦尔登湖酒吧的情景。有没有人在听,听的表情如何,他都不在乎。他就这么弹唱下去,弹唱下去。
  惆怅旧欢如梦。
  他从初中起,就喜欢诗歌。诗和歌。那个年代白衣胜雪,诗情飘逸,海子顾城马尔克斯,崔健唐朝张楚许巍,还有达明一派的《石头记》……俱往矣。如今只有“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她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就是风干泪影后萧瑟的影子,在狂风暴雨中,在旷野之间,打开双臂的黑衣人,总不能溶解她的样子。
  忘了是如何相依为生,如何共度美景良辰,忘了是多少寒暑更,在那年轻时相许以身,要不是曾经有那段恋情,这肉身早已埋没。忧伤的小调,一点蝇头小利的那一边,是故乡,是村庄,是娇憨无状的小情人,一想起就忍不住傻笑的俏生生的小脸。她化解冰雪的容颜。
  姑娘你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春天还刮着风,秋天还下着雨,姑娘你不再说你我永不分离。
  告别的年代分开的理由,总无需述说出口,亲爱的让我再见你一面,请你呀点一点头。暮色苍茫,自己和歌中的姑娘都有点儿老了吧。江城子突然不能自己,无论如何不能自己。他想,得想办法找到她了。
  距离第一次看到她,已经十年了。
  她在哪儿呢。父母在哪儿呢。
  他又想起乔麦了。素净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搽点胭脂就满面鲜艳。那年的她,站在风里,一额头碎发飘拂,笑容灿烂,眼睛晶亮——他从来没有忘记。
  那种情绪,叫念念难忘。
  他的小钥匙,仍挂在脖子上。
  那年少轻狂的爱,风生水起。什么时候啊,可以牵你的手,带你回家?
  
  第二篇章完。
  
  '某次工作会议后的聚餐上,和人合唱《相思风雨中》。人海里漂浮,辗转却是梦。这一句,让我半天无法动弹。真正击到心底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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