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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路繁花相-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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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相送 
作者:青衫落拓   
【内容简介】   
抒情版的文案: 
这不是一个青梅竹马的故事,尽管他们相识于少年时 
这不是一个一夕情缘的故事,尽管他们差点止于一夜 
这不是一个别后重逢的故事,他们已经走上各自的路 
这不是一个原处等候的故事,他们却终于找到彼此 
这只是一个成长的故事,最美的时光总是短暂,最初的爱往往脆弱 
只有注定的失去,才能知道那对我们来说多么重要   
简洁版的文案: 
生命中也许会有荆棘满途,可也有一路繁花相送的时刻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主角:辛辰,辛笛,路非,戴维凡    
【正文】     
楔子 
   辛笛没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 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相拥紧密,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半褪了,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以为自己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 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份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到香港来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那么人头蹿动的热闹,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这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的确是一场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多少会有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城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是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人生。 
  她清楚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 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10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从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象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差不多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是运动员出身,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他的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间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做视而不峥,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他们一块去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等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这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情 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谋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就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了,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眼下两人还是邻居,关系不错,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的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是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作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她的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它去吧,当处女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只真诚希望,那家伙哪怕不是如她在电话里诅咒的那样去死,也最好再别在她眼前出现了。 
  然而,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墨菲定律的一条。 
  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共同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并且,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公分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去取托运的行李,没等她放下手里拎的提袋,一只修长结实的手臂从她身后伸出,轻松从传送带上提起来那口大号新秀丽箱子放到她身边。她个子娇小,这个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 
  她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嘛呀戴维凡?”辛笛不客气地问,“这几天你不停出现在我面前,如果是想恶心我,那你已经做到了,可以消失了。”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个机会我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先是诧异,随即大笑,很高兴可以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也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辛笛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清矍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微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算是意外惊喜吧,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有点看呆了。 
  辛笛的手机响起,她拿出来一看, 是堂妹辛辰打来的:“辰子,干嘛?” 
  听到她叫这个名字,路非掐掉自己同时响起的手机,静静站在一边。 
  “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水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辛辰在电话中说道。 
  辛笛呻吟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要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跑得忙不迭。” 
  辛辰直笑:“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看站在不远处并没走开意思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是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18天吧,这会车子已经过恩施了。” 
  “18天,天哪,你记得涂防晒霜,别晒得跟块炭一样回来。” 
  “不会,大部分时间在车上。” 
  “知道我现在在机场碰到谁了吗?”辛笛笑着说,同时看向路非,打算递手机给他,却只见路非轻微而迅速地摇头,她不免有点诧异,可是当然顺从他的意思,“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 
  辛辰也不多问:“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挂毯回来,再见。” 
  辛笛将手机扔进包里,问路非:“本来还想叫你跟辰子通话呢,干嘛摇头?” 
  “她去哪里了?” 
  “西藏,和朋友一块开越野车自驾过去。”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转,她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田园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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