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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继室千金 作者:姚桉桉(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8-11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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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是来给王桢姐弟鸣不平的。王檀刚想上前去开口说话,结果却被王楹拉了回来。檀姐儿的性子有些像母亲,最是受不得委屈的,偏偏她口齿又伶俐,最喜欢呛人。唐缙毕竟是客人,若是吵了起来,不管她们有没有错,最后得不是的只会是她们,且也会丢了王家的面子,让外人质疑王家的教养。

    但外人说蒋氏的不是,王楹却也是不愿意的,便开口道:“不知唐公子是从哪里知道我娘对四姐姐和四哥哥不好的?是亲眼看见了?”

    唐缙“哼”了一声道:“不用亲眼看见我也知道,外面谁不在传你娘对桢姐儿姐弟不好。”

    王楹却看了他一眼,道:“古人云,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听说唐公子从小学的是武艺,但也应该学过“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的道理。任何事情,只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都不该轻易相信它是真的。只有昏聩之人,才会人云亦云。”

    “我……”唐缙有些语钝,他平时并不是不善言辞的人,但此时却找不到话来反驳。他确实不曾亲眼所见,总不能让他承认这些事是他从他母亲那里听来的,承认他的昏聩之人吧。

    王楹却不再管他想说什么,拉了王檀的手就离开了。

    王楹和王檀走后,唐缙仍还站在那里,想着要用什么话才能反驳。过了一会之后,却仍只能“哼”了一声,喃喃自语了一句:“果真是个伶牙俐齿的丫头。”

    而在假山的不远处,王桢站在那里,却不由弯着嘴角笑了一下。

    原本她对唐缙并无多大的感觉,只是因为他是母亲安排给她的夫婿,所以想服从母亲的安排嫁给他,然后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到老而已。当然,听说他还有些出息,如果以后能够出头,然后为涵哥儿撑腰那就更好了。

    但刚刚听到唐缙为她所鸣的不平,她却不由对他们未来的婚姻期待了几分。她不在乎他是否说赢了王楹,却珍惜他维护她的心意。

    而另一边,王檀牵着王楹的手,想到刚才唐缙的所为,不由鄙视的说了一句:“轻浮。”

    王楹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低下头问道:“你说什么?”

    王檀道:“我说那位唐大少爷太轻浮了,刚才在祖母院子里的时候就一直盯着四姐姐看,刚刚他又不顾男女大防,单独一个人跑到内院来找我们替四姐姐和四哥哥鸣不平。不是轻浮孟浪是什么。”

    这里可不是现代,这里的规矩对女子有多苛刻难道他不知道。稍不小心就容易坏了女子的闺誉,而闺誉对这里的女子又多重要,说它可致人生致人死都不为过。刚刚若她不在,而只有王楹与唐缙单独站在一起,作为年纪相仿的两个人,又有他是她准姐夫这层关系在,万一被有心人看见,别人都能冤枉她勾引准姐夫。他一个男子,名声坏了照样能娶妻生子,而女子万一不好,只能古佛青灯了。

    王楹也觉得唐缙的行为有些出格,但是……她笑了笑,道:“管他呢,与我们又没有多大关系。”

    王檀想了想,道:“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看评论的时候,很多人对蒋氏都表现出了一种恨其不争的愤慨。

    写《侯夫人》的时候,就有很多亲们说王清渣渣,表示要我给蕴姐儿配另一个好男人,然后让王清和秦氏相爱相杀。那时候我也犹豫过,为了照顾亲们的情绪,是不是改掉大纲给蒋氏另配一个好男人比较好。

    但最终我还是按大纲走了。因为我觉得,按照蕴姐儿的性格,就算另配给她一个比王清好上千百倍的男人,她可能并不会幸福。

    很多时候我们会怒其不争,是因为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但很多时候,爱情是不能用理智来计算的。

    给你们说个例子吧,我有个很好的朋友,就是俗称闺蜜的那种。

    当然,我这个朋友性子比蒋氏强硬多了。而且她很优秀,高中三年都是做班长,学校学生会副主席,是那种跟男生的关系很铁,还不会让女生嫉妒,能够男女通吃的那种人。后来考大学,考到的是我们广东这边的一所985和211工程学校,重点大学。

    他有一个男朋友,两人从初三开始谈恋爱。在我们看来,其实他们两个人差太多了,真的非常不配,那男生只是中专毕业,家里还很穷,有个重病的母亲。就这样了,那个男的还不知道上进,毕业后工作,三天两头就辞职,有时候甚至就在家里闲着不工作了。我朋友的父母很早就知道他们在谈恋爱,但一直很反对。我们也一直不看好他们,觉得我朋友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

    但我朋友非常喜欢他,两个人分分合合坚持了七八年之久,而且基本上每次分手都是我朋友找那男生和好的,给我感觉就是我朋友比那男生更爱对方。我们那时候对她也有一种恨其不争的感觉,常劝她分手。甚至有一次他们分手了,我们几个好朋友都拉她去唱k庆祝了,而且我朋友那时候也说这一次绝对不和好了。

    结果不到半个月,他们又和好。那时候我们那种恨其不争的心情,估计就跟你们对蒋氏一样吧。

    因为各种原因,我朋友毕业之后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然后不到半年,她在别人的介绍了另外一个男人,然后闪婚。那男的比她大六岁,是广东这边一个二线城市的公务员,在他工作的城市买了房,房贷明年就可以付清了。单条件来说,她现在的老公真的甩她前男友一条街。而他老公的性子,除了年纪比较大,不怎么会耍浪漫之外,其他都很好。

    可是,我朋友现在过得并不开心,现在看到她,完全失去了当初的活气,对生活好似也是得过且过的样子。今年年初五的时候,她生了个女儿,然后患上产后忧郁症,现在还在看医生。

    难道局中人真的不知道他选的男人不好吗?有时候其实她们也知道的。

    那次我朋友分手最后又和好,我就问过她。她一直是个很要强的人,很少在人前哭,但那次她哭了,然后对我说:“我当然也知道他不好,甚至配不上我。但是分手了我觉得很痛苦。”

    或许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有些人你并不知道哪里好,可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最后,老话重提,求评求花花。

    好希望文里的花花,能像冬天的雪花一样,哗啦哗啦的飘下来。

 第40章 家业

    午膳是在三房吃的;无论是桌上的菜还是装菜的碟子都无一不精致。看得出来是花了心思的;为此;一向不待见的王老夫人还极其难得的夸了蒋氏一句:“你做得不错。”

    因为有唐缙这个外男在,午膳分了男女桌,中间用屏风隔开。

    吃过了午饭之后,唐夫人就带着一双儿女回去了。至于被纤姐儿“借”走的簪子,那真的是被她一不小心忘了还了。按着王楹的性子;她是做不出问客人还东西的事情来;且她也确实不在乎这这一支簪子。

    唐夫人走后;王老夫人将王桢叫到自己的屋里说了半宿的话;然后王桢红着脸出来了,之后她便将自己关在了自己的屋里绣东西(按王檀的猜想;她很可能是在绣自己的嫁妆。)。除了会偶尔去看看涵哥儿,王桢现在基本上不大出门,自然也很少来找蒋氏的麻烦。

    王檀觉得这样很好。以着秦氏和蒋氏的恩怨,想着让王桢涵哥儿与蒋氏带领下的她们一笑泯恩仇最后变成亲亲热热的一家人,除非这是大陆家庭伦理剧,肩负弘扬社会主义“真善美”品德的高尚责任,哪怕当年她害死了他爸,他又害死了她妈,电视剧结尾的镜头一定是两家人坐在一起和和气气的吃饺子。

    而她们么,她还是觉得就如现在这样,双方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更好一些。如果这种互不干扰的状态能一直保持下去,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

    时间缓缓而逝,一转眼几天又过去了。王清起复的旨意也下来了,授的是吏部左侍郎,正四品。

    在丁忧之前,王清是在翰林院供职修撰,同时兼任太子“经”“史”两门课程的老师。自来就有“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说法,对于有“入阁为相”这样雄心壮志的人来说,入翰林是必经的资历。当然,若问王清有没有这样的雄心壮志,那是不用问的。

    回京找路子起复时,王清觉得自己当年在翰林院熬了五年,资历已经够了,现在他想的则是进六部历练,所以找路子找的都是六部的路子。

    京都是权贵的聚集地,正四品的官员一抓一大把,授了正四品的官似乎没什么。若是这样想那就错了,那是绝对不能小看了吏部左侍郎这个职位的。

    中央的行政机构以“六部五寺”为主,六部的地位要高于五寺,而六部之中,又隐隐以吏部为首。吏部管的是官员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物,吏部尚书之下,最大的就是两个左右侍郎。所以吏部左侍郎这个官职,却是实打实的实职。

    吏部左侍郎这个职位,在每日上朝之时,可以在勤德殿门外靠门的地方占一个小地方。

    王清第一天上朝之时,蒋氏颇为隆重的将四个儿女都叫了起来,准备一起欢送王清第一天去上班。

    王清的样貌还是十分不错的,且是标准的衣架子,在穿上王檀认为十分之丑陋的绯色団领衫和乌纱帽时,居然不损他的温润如玉的气质。

    但王清拍了拍袖子从内室里走出来时,坐在椅子上手顶着桌子双手托着下巴的王檀不由给了个“赞”的表情,又惊叹道:“爹爹今日好帅啊!”

    王清不由伸手在王檀鼻子上轻轻捏了一下,笑着道:“又拍马屁。”

    王檀摸了摸被王清捏过的鼻子,心里道,这次我可不是拍马屁。

    王清又摸了摸王檀的脑袋,叮嘱她道:“乖乖的在家,不要闯祸。”

    王檀用力的点了一下头,道:“爹爹放心,我定会乖乖的。爹爹也不用担心家里,娘定会帮你打理好内宅,让你在为事业奋斗的前方没有后顾之忧。”她表情很是认真,偏偏说的话却机灵古怪的,让周围的人不由的都笑了起来。

    蒋氏走过来轻拍了一下她的脑袋,笑嗔道:“小孩子家家的,哪里学来这么多古怪之语。”说着又推了王清出门,一边走一边道:“你快去吧,再不走上朝就要迟到了。”

    王清出了房门,又回过头来对妻子儿女挥了挥手,这才出了内院,然后坐上马车去上朝了。

    生活步入正轨之后,王檀每日的生活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基本上都是吃吃喝喝外加玩乐。

    王檀让莲雾用牛皮做了一条绳子出来,每天都会在庭院里摇着跳一会儿。这时候的跳绳被叫做“跳百索”,是一项比较常见的运动。其实不怎么喜欢运动,但是没办法,这具身体太弱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无论如何,都要将本钱变牢靠了才好。

    当然,这样平淡的生活还是有一些小变化的,这变化就发生在王清在上朝后的某一天,那天王清从外面领回了一个头发胡子发白,俗称“大夫”的老男人。

    这个大夫,王清不是为她找的,而是为了比她身体更弱的涵哥儿找的。很可能是那天晚上涵哥儿昏迷的事情将他吓到了,之后王清就拜托人找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山野大夫出来,重金请他专门上门来照看涵哥儿的身体。

    只是王清让他在照顾儿子的身体之余,顺便拜托他将一直身体也不大好的小女儿的身体也一起照顾了,然后王檀就重新过上了将药当饭吃的苦逼日子。

    王檀试图用“是药三分毒”的理由来劝服王清让她停止喝药,在她看来,药养真的不如运动对强健身体有效。但王清却用一句“放心吧,这些都是调理身体的药材,喝了对你只有好处的。”来否决了。

    后来她将这些汤药贡献给了大房养的却经常跑到三房当家的一只白猫,然后将猫养得白白胖胖的,浑身都散发出人参灵芝的味道。当然,后来王清发现了这只猫,再之后她喝药的时候旁边就总站了一个丫鬟,这都是后话了。

    那位大夫姓孙,据他所说,他是孙思邈的三十八代世孙,这是真是假王檀保持半信半疑的态度。

    这位孙大夫其实是有些医术的,他来了几天之后,涵哥儿的身体就有了大的起色,为此王清又再次重谢了他。

    ###

    而此刻,身体已经好了许多的涵哥儿正在自己的书房里,当他看到书房里伺候的并不是他最信任的小厮白术,而是另一个小厮官桂时,他的心不其然的就跳了一下。他问官桂:“白术呢?”

    官桂答道:“奴才不知道。”他确实不知道,那天少爷生病之后,第二天三老爷就将白术叫过去问话,之后就没有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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