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夫君爱穿「破鞋」 厉千魂, 紫萝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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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萝衣不以为然的哼了哼。“那我怎么不去喜欢唐振?”
“他够高大,但没有气魄!”紫秀衣马上否决了。
“周尚伦?”紫萝衣再推出另一号人选。
“不够力量!”紫采衣也否决了。
“齐云恩?”第三号人选。
“不够粗犷!”紫醒衣再否决。
“……侯兢天?”
“他?”紫晨衣失笑。“他未免太超过了吧?高大得像只猩猩,又全身都是黑毛,那种粗犷谁敢领教?更何况,他的蛮力连小弟都可以轻易打发掉,要说他有气魄,倒不如说他是傻呼呼的不怕死,这个人选太离谱了!”
紫萝衣低咒了一句男人才会说的脏话。
“话都是你们在说,你们自己去嫁那种男人吧,我就是要嫁我的读书人!”
“可是,三妹,当有一天你碰上那种你喜欢的男人,你一定会后悔的!”紫醒衣叹道。
“放心,我绝不会喜欢上任何男人!”紫萝衣傲慢地说,自信一百分。
在她看来,男人不就那个样,高一点、壮一点,上面少两块肉、下面多一块肉,就那样,也没什么了不起,要让她喜欢?
下辈子吧!
“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紫醒衣还在说。
“我他妈的绝不后悔,”紫萝衣不耐烦了。“行了吧?”
闻言,其他四姊妹不禁啼笑皆非的面面相觑。
这么粗鲁的女孩子,一个读书人丈夫,真能改变她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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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虽然秦老夫人格外小心的意图掩瞒住整桩事件,并计画把秦娟娟送到远处去待产,至生产后再回来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但很不幸的,秦娟娟尚未出发,秘密已经悄悄泄漏了出去,迫使秦老夫人不得不半途变更计画……
“娟娟又……订亲了?”
厉千魂不可思议的瞪住秦老夫人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正在发噩梦?
“对,而且要尽快成亲!”秦老夫人说得快又流利,像是早已练习了许久,又像是担心他反对,故意说快点好让他没机会插嘴、反对。“否则一旦整件事都暴露出去,你应该了解,谣言总是比事实夸张、严重,娟娟很可能会被人们误以为是毫无羞耻心的荡妇,如此一来,将来谁还敢上门来求亲?”
“可是……”
“对方虽是个鳏夫,还有三个孩子,年纪也稍微大了一点,但人老实又安分,家境也相当富裕,”秦老夫人果然不打算让厉千魂说话,厉千魂才说两个字,她已经自顾自又说了落落长一大串。“娟娟嫁给他还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讲完了吗?轮到他说话了吗?
厉千魂等了一会儿,见秦老夫人不再出声,他才开口。“我只有一个疑问。”
秦老夫人迟疑一下,才问:“什么疑问?”仿彿猜得出他要问什么。
“对方为何肯娶娟娟?”
既然对方家境富裕,自然不会在乎娟娟的嫁妆,老实的人也不会想要娶一个任性的娇娇女做老婆,尤其是一个已经不清白,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的女人。
那么,对方究竟为何愿意娶娟娟?
秦老夫人的视线飞快的瞥他一下,很快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他弟弟惹了一点麻烦,我承诺你会替他解决。”
承诺?她替他承诺?
“什么麻烦?”
“他弟弟在跟人家抢一座铜矿。”
“跟谁抢?”
“阴阳笔。”
闻言,厉千魂的眉头不由得紧紧锁了起来。
阴阳笔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性情乖僻,素来少有人愿意去招惹他,但这并不是厉千魂之所以叹息的原因,阴阳笔根本放不进他眼里,他顾虑的是在阴阳笔背后的人:南枪楚无极,那才是真正扎手的人物。
要他去对上南枪,一个是北六省的武林霸主,一个是南七省之武林霸主,要真战起来,恐怕会是惊天动地,神哭鬼嚎的一战。
“不用皱眉头,我知道南枪才是问题,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麻烦,”秦老夫人早已算计好了。“听说他一直想把女儿嫁给你,你就跟他说,只要他叫阴阳笔把铜矿让出来,你就同意娶他女儿,这不结了!”
为了这种原因娶南枪的女儿?
太荒唐了!
厉千魂颇不以为然地暗暗摇头。
更何况,南枪的真正用意是想以岳父的身分硬把他压下一头,如此一来,南枪就可以轻而易举、顺理成章的成为整个武林的霸主了,否则双方都是白道中人,南枪总不能无缘无故找他干架,就为了要分出高下,生性好虚名的南枪绝不会干那种会让人说闲话的事,再说,南枪也没有把握一定会赢,要输了怎么办?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战而胜”,南枪打的就是这种如意算盘。
不过,他可没有兴趣为了南枪的虚荣而去娶南枪的女儿,他也不想争什么虚名,南枪最好也别来惹他。
更何况,南枪的女儿就跟秦娟娟一样,是个爱惹麻烦,骄纵又任性的娇娇女,要娶那种老婆回家,就得先有一辈子麻烦缠身的觉悟,他也没有那么多精神去伺候那种女人。
不过,真正令人伤脑筋的问题还在后面。
“还有……”秦老夫人瞄一下秦娟娟。“娟娟说,要等你替她报复过那个女人之后,她才肯成亲,所以,你最好先去替她动手,再回来处理阴阳笔的问题。”
会这么说,原因只有一个,秦娟娟有她坚持的报复方式。
缓缓地,厉千魂的目光移向秦娟娟。“你要我如何替你报复?”
秦娟娟下巴抬起,坚定地说:“我要她跟我一样,在成亲前十天被强奸!”
厉千魂嘴角抽了一下。“还有吗?”
“事后,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只用过的破鞋了!”
“……”
“最后,”秦娟娟指指厉千魂。“我要大哥你亲自动手!”
眼神倏转冷硬,“为什么?”厉千魂慢吞吞地问。
“听说那女人的武功不弱,大哥你的手下里能够制得住她的可能不多,而那些能够制得住她的人多半不会愿意做这种事,就算大哥你下了命令,他们大有可能只是去绕一圈就回来跟你说他们下不了手,那不如一开始就由大哥你亲自去,才不会错过下手的时间,告诉你,要是等她成亲后再动手,我可不认。”
厉千魂的下颚又绷紧了,目光更森冷,这就是他一直难以决定该如何对付对方的原因。
对方卑鄙,难道他们也要跟著卑鄙吗?
以牙还牙,这本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偏偏对方是个女人,那颗牙又是那样龌龊卑鄙的烂牙,人家用烂牙咬过来,他也要用烂牙咬回去吗?
即使他真愿意用烂牙咬回去,问题是,他也没有满嘴烂牙啊!
“我被强奸,她也得被强奸,这才公平!”毫无转寰余地的语气,秦娟娟的态度十分强硬。“否则我绝不嫁,就算你把我关到死,我也不屈服!”语毕,她便转身回房去了。
秦娟娟离开了,但秦老夫人还在。
“千魂,别忘了你在武林中的声望,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的妹妹被欺侮,对方又没有得到相对的惩罚,你的声名将会毁于一旦,你不在意吗?”
厉千魂冷哼。谁会在意那种无谓的声望,重要的是怎么做才是对的!
见风势不对头,秦老夫人马上改口,“好,就算你不在意声名被毁,但你娘呢?你娘在临终前对你的嘱咐,你忘了吗?”
是的,这才是他在意的事,母亲在临终前的嘱咐。
虽然父亲糊里糊涂的把妹妹过继给秦家,但她依然是他妹妹,而母亲在临终前一再嘱咐他,要他好生照拂妹妹,这点他始终牢记在心里,无论如何不敢忘。
他不在意自己在武林中的虚名,但母亲临终前的交代不能不顾。
妹妹被人欺侮,他能不理会吗?妹妹还是有得到幸福的机会,他又怎能不帮她抓住机会。
想到这里,厉千魂猛一咬牙。
好吧,为了过世的母亲,为了唯一的妹妹,他就烂一次牙吧,毕竟,这也是那女人自己招来的惩罚。
最多,咬过之后再把烂牙拔掉!
“老大,你真的要去……”庄绍飞好像刚吞下一颗枣核似的咽了口唾沫。“干那种事?”
厉千魂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横横的瞪他一眼,继续打理包袱。
“但,老大,咱们的规矩……”
“这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可以不理规矩。”
“也是啦,不过……”
“没什么过不过的,”厉千魂拎起包袱,走人。“家里交给你。”
“好。可是……”庄绍飞紧跟在后。“老大,你真的要干?”
“……”
“但老大你不是会干那种事的人呀!”
“……”
“到时候老大你的小弟弟不肯合作怎么办?很丢脸耶,想干那种事却掏不出武器来……呜!”
当厉千魂策马上路时,庄绍飞还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呻吟,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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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首饰?”紫萝衣呻吟。“我才不去!”
“但那是要买给你呀!”
那就不必了,虽然她有穿耳洞——被紫夫人掐著脖子硬逼的,但打从她懂事开始,她身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的影子,买首饰给她干嘛?
“不用!”
“娘交代的,非买不可!”
“那你们去吧,我到饭馆等你们。”话落,拔腿就跑,免得被捉去受刑。
也许她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打从第一次来潮之后,娘就禁止她和弟弟再混在一块儿玩,即使如此,她也没多大进步,粗鲁依旧,对姑娘家该懂的事都不感兴趣,女红中馈一窍不通,梳妆打扮更嫌麻烦,甚至不小心看到裸体的男人,她连脸红一下都不会。
总之,她一点女孩子家的味儿都没有。
相反的,除了站著撒尿之外,男孩子会的她都会,平时还好,一火起来就出口成脏,连串三字经骂得连最粗鄙的男人都自叹不如,酒量奇佳,无聊时就赌两把,喜欢练武,喜欢干架,她还会驯马。
幸好她对看女人没兴趣,不然问题就大条了。
不过她虽然没兴趣看女人,对看男人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自己的未婚夫她都懒得先去看看到底是玉蜀黍或冬笋,更何况是看别的男人,真是浪费时间!
可是,当那个风尘仆仆的家伙一踏进饭馆里,顿时就像是丢进来一颗超强力的磁石,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包括掌柜的、胞堂的、客人的,还有,紫萝衣的目光。
好个男人!
古铜色的肌肤,强健的体魄,高大俊朗中透著豪迈的粗犷,一看就知道是个北方汉子,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那对冷锐又倔强的黑眸,更让人感受到一股强悍犀利的勇猛,深沉浩瀚的男性魄力。
然后,她听见邻桌传来小小声的讨论,纳闷那人大老远跑到南方来干什么,于是,她的视线更拉不开了。
南枪北索,长久以来,这两人便分别为南七省与北六省之武林霸王,同样声名显赫,同样威望远播,是力量的象征,也是霸权的展现,唯一不同的是,南枪喜欢在江湖上跑动以炫耀他的威名,而北索除非必要,否则鲜少出现在江湖上。
而眼前这人,正是北方之霸主:阎王索。
厉阎王,江湖上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只知道他姓厉,名号阎王索,于是便称他为厉阎王,他的武器即是缠绕在他腰际的那条黑索,听说他那条索是活的,无论盯上了谁,就好像被阎王盯上似的再也逃不脱,所以被称为阎王索。
她对看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她对看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姊妹们说得没错,她果然喜欢这种有力量又有气魄的男人,以前是她没碰见过,所以不知道,一旦碰上了,她才发现这种男人真是对极了她的味口。
老实说,倘若不是她早已决定非读书人不嫁,她肯定会觉得这个男人比较适合她,他那种浑然天成的男性气魄实在教人折服,倔强好胜的她,头一回有情愿臣服的感受,不是因为他是男人,而是因为他是那种有力量、有气魄的男人。
可恶,为什么他不是读书人呢?
“该死,紫萝衣,娘一再警告说不准你喝酒,你又喝了!”
紫萝衣一惊,刚喝下的半口酒霎时喷射出来,尴尬地望著气势汹汹走向她的姊妹们,她呛咳得快没气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