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探案集(3)俏佳人 吠犬疑案-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给多莉·安布勒。
“我们想要告诉诸位的是,在这次合谋的过程中,私人侦探马文·比林
斯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想你们可以从比林斯企图讹诈被告这一证据上推论
出这个结果。
“如果不是马文·比林斯觉察出两人如此相似是由于有血缘关系的话,
如果他不是想与多莉·安布勒合谋获得哈珀·明登的一份遗产的话,那么这
谋杀案就不会发生,我们现在也就不需要审理这案子了。
“我们并不为死者辩护,所有的证据都会向你们表明马文·比林斯实际
上是个想坐收渔利的家伙。但是不管他有多狡猾,多卑鄙,他都是受法律保
护的。他是个人,是被人谋杀的。
“因此马文·比林斯去了多莉·安布勒的公寓,这时安布勒小姐已经被
人偷偷地绑架到了楼下的另一套公寓。
“比林斯按响了门铃,过了好一会儿,米纳瓦·明登认为自己与多莉·安
布勒的相像可以蒙混过关,就打开了门。
“起初比林斯上了当,但他与米纳瓦·明登谈了一会儿后,就意识到她
不是多莉·安布勒。并企图讹诈明登小姐,于是明登小姐就向他开了枪,用
的是一把5。6mm 口径的左轮手枪。
“开枪后不久,公寓的房门门铃又响了起来。
“这次按响门铃的不是别人,正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佩里·梅森和私人侦
探保罗·德雷克。
“米纳瓦·明登和同伙只得从公寓的后门溜走。他们断定来访者不会料
到这公寓还有后门,于是迅速把双人床的床垫从卧室拖到了厨房,并用一张
餐桌和床垫将门抵住。
“几分钟后,梅森和保罗·德雷克破门而入,发现马文·比林斯已经失
去了知觉,奄奄一息。他们还发觉厨房门被人从里面给抵住了。
“另外,我们想补充说明,那位不幸的多莉·安布勒被人带到805 号公
寓后,被强行注射了一针麻醉剂。”
“请等一下,”梅森说,“我们反对以多莉·安布勒的遭遇作为证据。”
“这能提供本案的作案动机。”帕马说。
梅森说:“我反对,因为公诉人现在所说的一切都是发生在枪杀马文·比
林斯之后的。”
“我想是这样的。”弗林特法官说。
帕马坚持说道:“好吧,如果我不能以此作为证据的话,我就先跳过这
一段。但是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想向法庭提供这些证据,在目击证人出庭
作证时,我们还会引述此事的。
“我不想过分描述细节使诸位心烦,只想陈述一下本案的大致经过,帮
助你们理解稍后听到的证词。你们将会听到被告的一个同伙的交代,也会听
到被告自己陈述。
“我们想要陪审团给被告定一级谋杀罪名。就本次审理而言,你们只需
要做这一裁决。”
帕马高高地举起左手,伸出食指:“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只
需要做一个裁决,”他晃动着那根手指,“那就是,根据本案的证据是否能
判定被告犯有谋杀马文·比林斯的罪名。
“我们要求你们裁定她有罪,而且是一级谋杀罪。”
帕马转过身来,走回公诉人席。
“梅森先生,你要做陈述吗?”
“不用了,”梅森说,“但我想请求法庭提醒陪审团,从法律角度来看,
公诉人的陈述并不准确。”
“从哪方面讲呢?”弗林特法官问。
梅森站起身来,将左手高举过头顶,伸出食指,对法官说:“法官阁下,
这儿需要证明的问题不只一个,而是两个。一是被告是否有罪,二是这罪行
是否够得上一级谋杀罪。”
梅森又缓缓地举起右手,伸出食指说:“首要的问题是要毫无疑问地证
明被告有罪,我想这一点法庭应该提醒陪审团注意。
“我认为陪审团应该明白,在所有犯罪案件中,证据都应能毫无疑问地
证明被告有罪。
“否则被告就会被无罪释放。”
“这一点法庭会指出的。”弗林特法官说。
梅森缓缓放下手,坐下了。
弗林特法官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佩里·梅森,他很欣赏梅森的机敏过人。
虽然梅森放弃了陈述,但却在第一回合的交锋中胜出公诉人一筹。
“传第一目击证人。”弗林特法官对公诉人说。
“请埃米莉·迪克森出庭。”
迪克森夫人是个四十来岁、丰韵犹存的女人,她先宣誓,然后向法庭报
告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随后就在证人席上坐下了。
“你的职业是什么?”帕马问。
“我是帕克赫斯特公寓的房东。”
“你住在这楼里吗?”
“是的。”
“在多莉·安布勒活着的时候你认识她吗?”
“请等一下,”梅森说,“我反对任何暗示多莉·安布勒已死的问话,
因为此事还并未被证明,不能做为证据。”
“我并没说她死了,”帕马说,“我只是问证人在多莉·安布勒活着的
时候是否认识她,我可以拿这个问题去问任何人,我还可以问她在你活着的
时候是否认识你。”
“这种问题的推论就是被问及的这个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梅森说,“而
且我认为公诉人之所以要这样问,就是想传达这层意思。”
“我也这么认为,”弗林特法官说,“先生们,让我再重申一下。我允
许公诉人提供其他罪行的证据,但是这证据必须对陪审团所要裁定的案件有
帮助,而且能说明作案的动机或手段。这些规定你们都很清楚了吧。
“我裁定公诉人不能引用本法庭尚未判定的罪行做为证据。”
“我收回我的问题。”帕马不情愿地说。
弗林特法官说:“我建议陪审团对此问题不予考虑,也不要让此问题中
的隐含内容对你们有任何影响。如果公诉人再次企图左右陪审团的裁决的
话,我将宣布无效审判。”
“我并没有企图左右陪审团的裁决。”帕马说。
“行了,”弗林特法官冷冷地说,“你也算是这方面的行家了,应该知
道你提的问题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现在我建议你继续提问,但要加倍注意
自己的言辞。”
“好的,”帕马转向证人说,“9 月6 日之前,你认识多莉·安布勒吗?”
“认识。”
“在那以前你认识她多久了?”
“嗯。。我想大概有五六个月吧。”
“安布勒小姐在帕克赫斯特公寓租了套房间,是吗?”
“是的。”
“是哪一间?”
“是907 号房间。”
“9 月12 日以前,你是否把805 号房间租出去了?如果是的话,你知道
租房人的姓名吗?”
“现在我知道那租房人名叫邓拉维·贾斯帕,但在租房子的时候,他谎
称自己叫威廉·卡姆斯。”
“你是在什么时候把805 号房间租给他的?”
“9 月11 日。”
“是在今年吗?”
“是的。”
“我暂时就问到这里。”帕马说,“但我以后还会请她出庭作证,向她
询问另外一些问题。”
“很好,”弗林特法官说完转向梅森,“现在请辩方律师提问。”
“你能描述一下多莉·安布勒吗?”梅森问。
“可以。她约摸有二十五六岁。”
“眼睛是什么颜色的?”
“浅褐色的。”
“头发呢?”
“赭色的。”
“容貌怎么样呢?”
“她长得很像坐在你左边的那个女人。”
“哦?这么说你注意到她们长得很像了,是吗?”梅森问。
“是的,我注意到她们长得非常地相像,简直有点令人难以置信。”
“你曾经谈起过这事吗?”
“我当然谈起过。”
“那么有没有可能把被告认做多莉·安布勒或者把多莉·安布勒认做被
告呢?”
“非常有可能。”
“你初次见到被告是在什么时候?”
“我是在辩认嫌疑犯的屋子里初次见到她的。”
“那时你把她认成了多莉·安布勒,是吗?”梅森问道。
“反对,”帕马说,“该问题在法律上无效,与本案无关,也不重要,
属诱导性盘问。”
“反对无效。”弗林特法官厉声说道。
“警方要我去辨认米纳瓦·明登,我告诉他们。。”
“别管你都告诉了他们些什么。”梅森说,“他们都告诉了你些什么?”
“他们告诉我要我认出米纳瓦·明登。”
“你告诉他们在这之前你从未见过米纳瓦·明登,是吗?”
“是的。”
“但是他们仍想让你去认一个你从没见过的女人,是吗?”
“他们想让我看看她是不是和多莉·安布勒长得很像。”
“你认出她了?”
“是的。”
“你发觉她们长得很像?”
“是的。”
“到什么程度?”
“简直就是一个人。”
“我要再问你一遍,”梅森说,“你把被告认成多莉·安布勒了是吗?”
“反对,法官阁下。”帕马说。
“反对无效。”弗林特法官厉声说道。
“是的,我把她认成多莉·安布勒了。我告诉他们那是多莉·安布勒,
他们却告诉我。。”
“不要说他们告诉了你些什么,”梅森说,“我只想弄清楚发生了些什
么事。你把被告当成了多莉·安布勒,是吗?”
“第一次是这样的。”
“第一次?难道你认了两次吗?”
“是的,他们告诉我,哦,如果你不要我说他们都告诉了我些什么的话,
那么我要说一开始我是把她当成多莉·安布勒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米纳
瓦·明登。”
“可你以前从未见过米纳瓦·明登,是吗?”
“我见过她的照片。”
“在哪儿见过?”
“在报纸上见过。警方原先就是因为这才把我请去的。”
“他们怎么知道你在报纸上看过她的照片?”
“是我打电话告诉他们的,我对他们说报纸上的米纳瓦·明登很像在我
这儿租房子住的多莉·安布勒。”
“然后警方就来找你谈话了?”
“是的。”
“多莉·安布勒是什么时候在你那儿租房的?”
“5 月份。”
“那你怎么知道租你房间的不是被告米纳瓦·明登呢?”
“因为那时我并不认识她,也从未见过她。”
“但你承认过你分辨不出她俩。”
“梅森先生,我能分辨出。在我意识到她们长相相似之后,我又仔细瞧
了瞧被告,我说过我辨认了两次。经过仔细观察,我发现被告虽然长得很像
多莉·安布勒,但却不是安布勒小姐。”
“那时你就肯定被告明登小姐不是租你房间的那个人了。”
“非常肯定。”
“是因为警方告诉你的那些话吗?”
“不是,我用了别的办法。”
“谢谢你,”梅森说,“没有问题了?”
帕马说:“迪克森夫人,请你退庭。”
梅森说:“现在,我想请特拉格中尉出庭。”
“可以,传特拉格中尉出庭。”弗林特法官宣布道。
特拉格中尉走上法庭,宣完誓后,他证实他是被人打电话叫到帕克赫斯
特公寓的907 号房间去的。他在那儿发现有个奄奄一息的男子,这人后来被
证实是个私人侦探,名叫马文·比林斯。
“那位比林斯先生后来怎么样了?”
“他死了。”
“什么时候死的?”
“他是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的。送到时他已经死了,他的胸部挨了致
命的一枪,那事发生在9 月12 日。”
“在你初次见到他后,他过了多久后才离开那房间?也就是说,救护车
是何时把他运走的?”
“大概有十几分钟,在15 分钟以内吧。”
“谢谢你。”帕马说,“辩方律师可以提问了。”
“没有问题。”梅森说。
“请德尔伯特·康普顿出庭作证。”帕马说。
康普顿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体格健壮,一副很精干的样子。他坐上证人
席后,用一双冷漠而又机警的眼睛扫视了一下法庭。
“你叫德尔伯特·康普顿,住在本市,和比林斯合伙办了一家侦探事务
所。你一直担任财务主管,是吗?”
“是的,先生。”
“你主要负责管理事务所的内部事务,而你的合伙人马文·比林斯则负
责对外业务,是吗?”
“是的,先生。”
这时汉密尔顿·伯格站起来说:“我认为这位证人的证词会对我们不利,
而我的副手没有指出这一点。如果法庭允许,我想请法庭判定他为不合作的
证人,允许我们问他最重要的问题。”
“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提供不利于你方的证词。”弗林特法官说,
“万一他提供了不利于你方的证词,你们可以再次提出你们的请求。现在,
法庭不接受这个请求。帕马先生,请继续。”
“9 月6 日那天你是在本市办公吗?”
“是的,先生。”
“在9 月期间你受雇于本案的被告吗?”
“嗯。。我想是的。”
“是谁雇用了你?”
“是被告的代理人亨里埃塔·赫尔。我想赫尔夫人是她的经纪人。”
“她雇用你们为她干什么呢?”
“她指示我们在报上登广告,招聘一位有一定相貌特征的未婚女子。”
“你登广告了吗?”
“登了。”
“她出的聘用金很高吗?”
“一个月1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