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歌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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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楚痕
一部足以弥补中国推理小说长期不受国际重视的空缺的长篇作品。手法新颖,情节连贯紧张。笔者采用了推理小说最不常见也是最困难的第一人成写作手法,力求将每一个推理的细节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本文所用推理分析及犯罪手法皆由笔者自行创造,绝非沿用或篡改。。。
第一章
如果没有在贝克街221B的门前驻足过,那就是白来了一次伦敦,白来了一次英国,白来了一次欧洲。
有心的人都知道,贝克街221B的对面,有一个几乎永远不亮的街灯。
就在那盏街灯的下面,有一块对搭型的小黑板,上面写着几十年都不曾变过的早餐菜单。这是属于一家叫“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酒吧。
酒吧里只有六七张桌子,吧台也不足四米。犄角的那两张三角形的桌子永远也不会用来招待客人。因为其中一张的上面往往坐着一个提琴手,他是义演的,从不向酒吧老板或是客人收取费用,如果觉得他的演奏还不错,买一杯最便宜的whiskey给他就可以。
而另一张,那是因为在这家酒吧还是顶着“疲惫的船”这个名字在经营的时候,柯楠? 道尔就经常坐在这张桌子上。他总是询问着老板一些被政府遗忘的人们的生活习惯,却从不在这里写下任何一个和福尔摩斯有关的词组。
我在伦敦的行程也就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出于对贝克街的向往,我取消了旅行社为我安排的那家酒店,而从新选择了一个离这里不远的家庭旅馆。虽然早已交纳了早餐费用,但是依然喜欢每天早晨走上半刻钟,到这家以卖酒为主的小店来吃早餐。
我总是选择那张离柯楠? 道尔最近的桌子。喜欢这种一边用餐,一边呆呆地望着对面的感觉,仿佛间,可以听到福尔摩斯对我说:
怎么样,这家的熏土豆还是很不错的。
我常常就这样一直坐到中午,直到有电话打进来,才被拉回这喧嚣的尘世中。
今天的伦敦是被笼罩在一个烟雨蒙蒙的天气下的,我依然坐在那个熟悉的位子上。因为很喜欢这种天气的英国,所以我此时的目光正落在窗外。
阴凉的气氛,老旧的街道,维多利亚式的建筑群,偶尔一辆老爷车开过,惊起一群正在觅食的鸽子。眼前的景象,就像是一幅吐雾的西洋画,协和而优美。
一声清脆的来客铃声,我顿感一丝凉意。抬起头,一个留着胡渣,头发乱蓬蓬,穿着一件普鲁士蓝色夹克衫的中年男子,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外面很冷吗,伙计?
我用不算很地道的英文和他打招呼。从他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身上的海腥味儿,我不难猜出这是一位刚刚下船不久的水手。
没错,而且你知道……
海上的风很大,但是却没有下雨是吗?
他笑着接过侍者递过来的朗姆酒和一客双份熏土豆,并用略带狡猾笑容对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天气预报员?哈哈,你知道,伦敦人讨厌他们。
不,我只是一个旅行者。是你的头发告诉我的。
我的头发?
恩,上面有白色的盐末,应该是海浪打得,证明风很大。但如果下雨的话,它们就不会在那里,早被冲走了。
几句话便惹得他大笑起来。
实话讲,我并不是很喜欢他坐在我的对面,这阻碍了我的视线,我喜欢来这里,完全是为了那张桌子。其次,他身上有一股不算很好味道。大概出海久了的人,身上都会有这样的一种气味。
他很快便吃光了土豆,喝干了那一大杯烈酒,而此过程中,我只轻轻地呷了两口淡淡的咖啡。他的出现无疑破坏了原有的气氛,就如同在圣教堂里人们做礼拜的时候,大声地讲着粗话一样。
看见他站起来的时候,我以为他要离开了,但很快,高兴的心情又不见了。这男子没有向门走去,而是站在吧台的边上又要了两杯双份量的龙舌兰。
来吧,看样子你也没什么可做,在船上的货物卸光之前我也有的是时间,喝一杯怎么样?
我接过他递来的一杯龙舌兰,心里对于刚才种种不礼貌的想法感到一些羞愧。
我不是第一次喝酒,也不是第一次喝龙舌兰,但是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可能连一半都没有喝光,我就没有什么意识了。
我像是做了一个梦,好长的梦,隐约间,我只能记得梦见自己好渴,拼命地找水喝,却又怎样也找不到,最后就要崩溃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人,喂了我一口水,此后,便什么也不知道,很死地睡去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晚的样子,我依然能感觉到那剧烈的头痛,像是要炸开了一样,看来那杯酒的威力还真的不小。
我记得那个随身的皮质口袋里有一小瓶头痛药。我总是带着它,并时刻保持着它有半瓶以上。这算是母亲给的礼物,我患有遗传性脑血管痉挛的病症,这会儿大概是又犯病了。
这该死的头痛使得浑身像泄了劲一样,我无法在短时间内靠自己的力量坐起来,只能尽量地伸手向床边摸去,但是并没有碰到任何东西。很奇怪,平时我就把那个袋子放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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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白天的时候应该是醉着回来的,自己并不能记起什么,那袋子或许在店老板那里。
这是一个老式的家庭旅店,所以根本不会有电梯。我只能一只手扶着楼梯把手,一手用力地按着太阳穴,一步一步地向楼下挪去。
木制的台阶发出咯吱的响声,像要裂开一般。我尽可能地放轻脚步,一来是我并不认为这楼梯有多么的结实;二来是因为我只知道现在是夜里,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刻。如果是半夜就寝时间的话,我可不想吵醒那些正在熟睡的人们。我总是希望给每一个见过的人都留下好印象,所以不想被投诉。
走廊的灯光十分的灰暗,而我正在忍着剧烈的头痛往下蹭。一时间,莫名的孤寂感悄悄地袭来,使我感觉到这小小的楼梯间是多么的冷漠空旷,那阴暗的楼梯,像是怎么走也走不完。
还剩下最后一组阶梯的时候,我看见店老板正站在下面的缓步台处微笑地看着我。他还是穿着那件红色的羊绒上衣,灰格子裤,嘴里咬着一只烟斗,并戴着一顶福尔摩斯的帽子。这条街上至少有十间这样的家庭式旅店,我之所以选了这一家,就是因为店老板的这身装束。
我就知道是您。
为什么?
因为只有您是踮着脚,慢慢地下楼梯的,生怕吵到其它的客人,却不知这样走路会使楼梯发出更长时间的噪音。
哦!原来是这样。
被他这样一说,我只好忍着因为颠簸而带来的雪上加霜的头痛,快速地走到他的面前。
是为了您的东西是吗?
是的。
他一边说着等等,一边走到柜台那里。我试图询问我是怎样回来的,店老板的回答声是在柜台下面很深处传来的,像是今天有很多人来寄存行李的样子。
是三个孩子送您回来的。
三个孩子?
是的,两个架着您,另一个孩子拿着您的东西,我想把这东西给您送上去的,但是您知道,这种雨天,我的腿总是会疼的。所以只能麻烦您自己了,哦,找到了!
正当我为终于可以摆脱头痛而庆幸的时候,却只见店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大铁箱子。
给您!这很重,是新买的古董箱子吗?之前可并没有见您拿着它。
是的,我没拿过,因为这不是我的箱子。我的行李只是一个很小的皮口袋,里面只有几样小东西,绝不是这大家伙,您是不是记错了?
不可能,这么有特色的箱子,我怎么可能记错呢?
想想这店老板说的也有道理,再争执的话也没有什么用处。
您说得有道理,也许是酒吧里的人或是那几个孩子搞错了,我现在去看看有没有人已经在那里贴上告示之类的东西。
现在?不,现在已经打烊了,我劝您还是早一点睡,这样不至于耽误您明天的行程安排。
我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中世纪的木制古董挂钟,上面的指针已经摆出了鲜明的直角,天啊,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是应该睡觉了。
这时来客铃响了起来,一男一女拖着五只巨大的箱子走进旅店,箱子上面的机场托运条还没来得及撕下去。
老板一边走过去招呼他们,一边对我说:
厨房的冰箱里有牛奶,您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喝了,免费的,我请客,这有助于您的睡眠。
我听了他的话,去厨房弄了一杯牛奶。我只想快一点睡去,目前也只有睡眠才能治疗我的头痛了。
我回到接客厅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人了,想必是老板带着他们去看房间了。那只笨重的黑箱子就放在地毯中央,这条街的建筑都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但在这只箱子的面前却显得如此的年轻,就连那墙上的中世纪木制古董挂钟也不例外。
我提起黑箱子,还真的颇有些分量,加上我的头痛越来越厉害,也只好继续一步一步地磨回顶楼的房间去了。
回到房间,我又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床的边上喘着粗气。等到感觉稍微舒服了一点的时候,我拿起那只黑箱子,放在腿上,仔细地端详起来。
貌似这箱子并不是铁做成的,因为我在贝克街福尔摩斯纪念馆那里买回来的磁铁贴片无法吸附在上面,应该是一种更加坚硬的金属,至于到底是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箱子的提手是用中间宽两边窄的木条做成的。提起时手的感觉很舒服,而且因为是木头做的,所以在冬天也不会冻到手。提手的两边各有一个我从来都没见过的形状很奇怪的锁头。锁头的四周有很多用锉刀剉过的痕迹,有的已经附上了绿色的锈斑,有些则像是新加上去的。这明显是有人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试图打开它。箱子正面的正中央处有一个凸起的圆圈,圆圈围住的是一个鸢尾花的图案,这鸢尾花的颜色与其它的地方有些不同,我拿出抽屉中的咖啡匙,在鸢尾花图案上轻轻地刮了两下。果然如我所料的一般,这个鸢尾花是黄金制成的,再仔细看下,每一支花瓣的顶头部位,都有一个兵乓球大小的不规则菱形凹槽,像是曾经镶嵌过宝石,但如今已经不在上面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我依然喜欢自己的那个小小皮口袋,因为里面不只有我的头痛药,还有我的返程机票和护照等证件,好在公司的文件不在里面。
算了,一切都要等到明天,我决定明天一早起来就直接赶往那家酒吧碰碰运气,看看是否可以拿回我的东西,至于现在,我真的有些累了,还是先睡觉吧。
记得我是被垃圾车吵醒的,起身去看表时,已经是8 点了。隐约还是有一点点的头痛,但还不至于影响到什么。
现在已经是早上,不用再避讳有人睡觉了。我用最快的速度冲下楼梯,因为那个皮口袋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我满脑子只想着如何寻找自己的东西,却忘了要带着那个鸢尾花箱。正当我意识过来要回去拿的时候,突然前面冲出来一个人,和我撞了个满怀。一整夜的非正常休息,宿醉,头痛,加上亚洲人本来就身体较小。这一个冲撞下来,对方倒是没怎么样,我却失去了重心。还好我刚才已走到缓步台,现在身后就只有两三级的台阶,运气好的话,最多臀部肿两天。
我已经做好了摔下去的准备,谁知两肩突然受到了两股支撑力——有人从后面扶住我了。回头看去,是店老板,正在对我微笑。
还没有来得及道一声谢,我就又被撞到我的人拨到一边去了。踉跄了几步站稳后,我发现撞我的人就是昨天那对夜访情侣中的男人,他正在很激动地对店老板一边比划一边说着什么。他的英文带有浓烈的口音,我也只能勉强猜出来他是在投诉昨晚有什么噪音影响到了他的休息,但是我昨天睡得很死,并没有听到些什么,只能希望那不是我下楼时所发出的声音就好。
看起来,他们的谈话还要好一阵子,我急于知道皮口袋的下落,便决定等到回来的时候再向店老板致谢。
在时令为秋的时候,伦敦的天气就会像现在这样,一连几天都在下雨,我换上雨天的行头,沿着人行道向酒馆走去。
是要早餐吗,先生?
吧台内侧的这个人并不是个相熟的脸孔,我便询问他酒吧老板的位置。
老板的父亲昨天下午去世了,他连夜赶回苏格兰去了。
没想到会这样,我对这酒吧的老板有些好印象,他总是在客少的时候给我讲一些从他祖父那里知道的有关柯南? 道尔的一些事情,我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回来,也就不知道是否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