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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仙人传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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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要求每个兵都要轮流上去演练,跟不上的人,以后也跟着失去再学武术的机会,因此人人自砺,拚命学习战略、带兵的常识。
  古宝和大山两人经过半小时的演练,最后大山以惨败收场。大山是如何输的,而古宝又是用什么方法赢了,每个人都看的非常清楚。一群新兵却做着军官的训练,把这些刚来的新兵弄的个个头昏脑胀。
  但是每个队员还是努力的学习。因为现在队员全知道,小队长教的东西肯定有用,身为平民能有这种机会学习,那可是连作梦也梦不到的好事。
  跟比亚书的人几乎都是平时自诩聪明的人,和比亚书一样爱动脑筋;而被大队长派来的人,都以古宝为主,也是同乡的人,与一起来报到的新兵比较,算是能力较强的一群,本事也都有两下子。
  “注意。”我将注意力吸引过来,露出罕见的笑容道:“古宝,非常好!你已经懂得利用装备的优点来战斗;而大山你嘛……只凭本身战力去冲,不败才怪,你现在给我半蹲着听课!”
  只见大山脸现苦色的照做,“大哥,我会改进的,下一次绝不会再这么笨了……”
  “……好!今天就上到这里,明天抽签决定人选,输的人打扫餐厅一个星期,解散。”
  就在这一声解散后,一直隐藏在一旁的大队长和团长黎启程两人,渐渐远离城楼而去,一路上都没开口说话。
  日子又平静的过去三个多月,我已练成了“霞云心法”第四重,大山更不用说,硬是早我一步完成,虽说我的天资因为吃了紫聪丹而有所改善,但还是远不如大山,能勉强跟上凭的是对“霞云心法”的了解,以及我前世的智识。
  其他的队员还是在练大罗真气第一重,他们没什么根基,又不能像我一样每月吃紫青丹,只好先将基础打好,免得以后练功事倍而功半。
  又一个夜晚,我在城楼上巡逻,心中不无感慨。两世之间的差距,实在是无法相提并论!也幸好有这半年的时间,使得自己有了一点自保的功力,身体经过自己不断的锻炼,也变得壮多了,最弄不清楚的却是自己的个性:究竟是今生的个性占得多一点呢?还是前世身为紫霞的个性多一些?
  现在想想,前世的自己真是个幸运儿,一入师门,就被紫霞上人收为关门弟子,师父以本身无上的道法,替自己去后天之气而入先天之境,再为自己通顶直接踏入修仙之路,五百年后师父经过四十九次天劫,进入大罗金仙之境,由师父传掌门大位予我,又五百年因道法大成而成为修真界领袖,直到自己兵解。
  我想,会不会是前世修的太轻易,没吃过苦头,也从未替世人做过什么,只知独善修真,才无法顺利的登上金仙之路呢?
  看看现在,光是要由后天进入先天之境,就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这还是有乾坤戒之助,不然就凭自己的天分,根本就没希望。
  今日轮到我们这一个小队放假,大山一早起床修炼完“霞云心法”,特地跑来找我,说道:“大哥,今天放假,咱们一起去圣城看看,顺便吃点这里的名菜,你看怎么样?”
  我才刚起床,听到大山的话,想想出去看看也不错,来圣城也不少时间了,连圣城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也说不过去,因此便点头道:“那好,不过就我们两个好像不太好,你去问问看还有谁想去?”
  结果比亚书、范起和古宝也要跟着去,于是我们五人结伴一起出发。
  五人穿着最新的军服通过门哨的检查,第一次进入这两百万人口的大城市。
  一路上也有很多与我们同样放假的士兵,古宝有大哥的介绍,知道大圣城哪里有最好吃的餐馆,便对我们其他四人说:“小队长,我们先去大圣城最有名的圣街逛逛,中午再到云来饭馆吃点好吃的,然后再商量下午的活动,这样好不好?”
  看古宝说的这么熟,我当然没意见。“那好,反正我们几个都没来过,你起码能说得出来,就表示比我们了解这里。我看今天就全由你安排好了,咱们是秃子跟着月亮走。”
  同行其余三人也都没意见,于是古宝成了领导人带着几人往圣街里走,走到一半,古宝拿出地图比照了会儿再继续前进,算起来我们全是乡下人,都是第一次在大都市里逛,严格的讲就是一群土包子。
  五个人左弯右拐,终于走到圣街,才一拐进圣街众人目光一亮,齐说:“人还真多……”
  圣街里各种店面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什么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我们五人从第一家店开始,一间一间的看,看到喜欢的就买。
  范起期待已久的魔法店到了,我们陪范起一起进入店里,店里空间约有一百多坪,各式各样的柜子排满了整个卖场,每一个柜子前面都有一位妙龄女郎为客人解说。
  范起东找西挑才在一个柜前停下,这个柜子里全是兵器,范起拿起一把魔法剑,试着让自己风属性的魔法进入,不久只见剑身起了一层朦胧的青光,范起很是满意。
  “小姐,这把不错,请问要多少钱?”
  柜台小姐露出职业性的笑容说:“客人,您真好眼光,这把剑可以让您的魔法发挥到六成,已经是魔法剑中的上品了,我们现在都是以大拍卖的价格在卖,所以只要二十个金币,若是平时,那可要三十个金币喔。”
  范起一听要二十个金币,只好不舍的放下,不好意思的对小姐道:“小姐,对不起,我只有十一个金币,你再帮我找找有没有合适的?”一边又避开小姐充满笑意的眼光,假装在挑兵器。
  我走过去拍拍范起的肩膀:“还差多少?我帮你出,等以后再还我好了。”转身对小姐说道:“小姐,不用挑了,就这把。”说完拿出早已领出来的金币付给了小姐。
  范起马上说:“小队长,那怎么行!你给我们的已经够多了,我哪能再用你的钱,不行、不行。”
  旁边的比亚书却道:“小队长不是说只是借给你吗?又不是不用还,你紧张个什么劲,不要紧的。”
  最后,范起只好接过小姐拿过来的剑,却对我说道:“小队长,谢谢你。”
  接着范起又买了一瓶魔法恢复药,五人才离开这家店,我们一路走到了圣街大广场。广场中间有一个水池,水池中间有一个铜制的人像。
  古宝望着铜像说:“这就是大圣者铜像,本城也是因圣者才改名为大圣城,两百年前,烈日帝国差点就被灭,全靠大圣者才使帝国得救,帝国皇帝在大圣者死后将其出生地改名为大圣城,用来纪念大圣者对帝国的贡献。”
  好像皇帝都喜欢在英雄死后才会追封,人若活着却什么都没有,连子孙也没得到帝国的照顾。众人无不唏嘘。
  “箬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来这里?吵吵闹闹的我一点都不喜欢,每次学校放假你总要往这边跑,你真的是!”正在说话的女孩子一看同伴的表情,连忙停下不断说话的嘴巴。
  “好了啦!我不说就是了嘛,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好不好!”那女孩子忙摇着同伴的手。
  “英男,我们走吧。”那叫箬冰的女孩眼色黯然,她拉着原先说个不停的女孩要起身离开铜像。
  巴布朗已经盯着这个叫箬冰的女孩子很久了,看到这个让自己一见惊艳的女孩要走,立刻拦在两位美女面前说道:“美丽的小姐,本公子可以请教两位的芳名吗?本公子姓巴,名布朗,我父亲是巴坷侯爵,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两位小姐吃顿午饭?”
  巴布朗一身长袍,帅气的面容加上身分,在大圣城可是有名的公子之一,一向很受女孩子欢迎,今日难得亲自出马,平时大都让手下代表出面邀约。
  箬冰不想理人,便推推英男要她开口拒绝,英男反正也习惯了,只要出门想不碰到这种事也难。于是英男便拿出最管用的一招,每次这招一出,几乎搭讪的男子都会给自己找个下台阶匆匆离去。
  “看这位巴公子好像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不知在哪个单位服务?”
  巴布朗脸现喜色,赶紧点头道:“是的,小姐,本人二十岁,目前还在考虑要去哪个单位。”人也往前靠近一步。
  英男又故意上下打量巴布朗一会儿,才说:“那就是无业游民,而且二十岁了还没去当兵,那表示你没有当男人的责任感,又没有国家的概念,只是个终日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你觉得我们会愿意跟你当朋友吗?要找我们也要找一个真正的男人,只有有责任感的男人,才是我们想要交的朋友。”
  巴布朗一听这小妞嘴可真毒,两句话就完全让自己下不了台,连接话都有困难,这还是生平头一遭!想再说,却不知要说些什么,而又不想这样就放弃,正烦恼着怎么办才好。
  刚好我就在旁边买军服,为了试穿看合不合身,便脱去上衣露出一身的伤疤,老板立刻就惊叫出声:“啊,军爷,你……你参加过几场战役,身上竟然有这么多伤疤!”
  范起还故意转过我的身体让老板看个清楚,得意的说:“我们小队长总共参加过二十一场战役,杀敌总数五百多人,而且还得过三面英勇勋章,怎么样老板,能不能算我们便宜点?”
  围观的群众全部大哗,杀敌五百还只是一名小队长,这怎么可能!?
  老板倒吸了一口冷气,眼睛还是无法离开这无数伤疤的身体,听范起一说明马上说道:“军爷,别说算便宜点,我老王最佩服的就是你们军爷,我会卖军用品也是想尽一份力,好让各位军爷能用到最好的东西,要不然我光是吃家产就吃不完了,又何必出来作生意?一句话,从今以后,您这位军爷的用品,我老王就全包了,而且,不收分文。”
  我赶紧穿上新的军服,“那怎么可以!作生意讲的是将本求利,我们非亲非故,又怎能平白无故拿你的东西?”
  哪知老板立刻不高兴的说道:“我说行就行,你不要也得要,我说出来的话绝不会收回来,你若不要,岂不是看不起我老王?”说时身体还激动的抖着,引发旧伤咳个不停。
  这时英男也看到了,也不管巴布朗还在纠缠,拉了箬冰就跑过去看,当她清楚看到眼前这位军人身上的伤痕时,心里不禁起了无法言语的震撼:自己心目中的男人出现了!立时往这位军人的脸上望去,平静的心湖霎时荡起了阵阵涟漪──哇!好酷的男人,虽然不帅,却好有男人味……就是他!我想要的就是这种男人!
  一旁的箬冰也见到了,心里同样起了不小的震撼,只是望着这样的身体,小脸便马上红了起来。
  英男听到两人的对话,冲上前对老板竖起大拇指道:“老板,你好样的!我支持你的决定,若是钱不够,算我黎英男一份。”
  群众一听,连一个女孩子都出面了,也七嘴八舌的道:“老板,也算我们一份!能为这种军爷服务,这是我们大伙的荣幸。”
  不知出于激动还是害羞,此时脸泛红潮的黎英男,更是大胆的向雷天劫问道:“这位军人大哥,我叫黎英男,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或者告诉我,你是在哪个单位当兵?”
  比亚书上下看了这个黎英男小姐,心里赞叹她真美,浑身上下挑不出一丝缺陷!小巧的嘴唇、挺直的鼻梁,和一双灵动的眼睛,那眼帘上下翻动,真像在说话……
  随即接口回答道:“黎小姐,你好,我们的小队长叫雷天劫,在第一团第一大队第九小队。”
  只听黎英男喃喃地道:“雷天劫!这个名字真适合他,天劫……跟身上的伤还真配。”
  “谢谢你,军爷。”黎英男向比亚书道声谢,当着群众的面直接就抱着我的手臂,说道:“我可以叫你雷大哥吗?”
  英男仰着头,心跳得厉害,却依然坚强的等着我的回答。
  箬冰看着英男大胆的举动,心里虽然佩服,可也不好意思,自己就绝对做不出来这样的举动。
  此时场上的群众,全都静静等待着我的回答,现场一下出奇的安静。
  我真不知道从何说起,怎会突然冒出一个小姑娘对自己这么亲密?自己被抱住的手臂,清楚传来女孩身体的柔软,连一颗几千年来不轻易激动的心也不争气的加快了起来,看着这个叫黎英男的女孩子,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也知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让一个女孩子敢如此做!自己上辈子可从未与女性交往,严格说起来,自己可是几千年的老童子鸡。
  “你不后悔?”
  黎英男点点头勇敢的道:“不后悔。”仰着美丽的小脸蛋让自己心目中的男人看。
  我看着女孩双眼好一会儿,才说:“好,英男。”
  群众立刻掌声响起,纷纷竖起大拇指,“黎小姐,好样的!”
  我想此地不宜久留,便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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