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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第14章

小说: 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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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我,道林,西比尔小姐懂得怎样赞美人。”

  “你并不了解她,哈利,她只把我当做戏剧里的角色。她对生活一无所知。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她的母亲是一个年长色衰的疲倦的女人,头天晚上穿着紫红色的大袍子演凯普莱特夫人,那样子仿佛曾经过过好日子。”

  “我知道那种样子,它叫我心情沮丧。”亨利勋爵喃喃地说,检查着他的戒指。

  “那犹太老头想告诉我她的身世,我说我不感兴趣。”

  “你很对,别人的不幸中常有些非常低贱的东西。”

  “我唯一关心的就是西比尔。她的身世跟我有什么关系?从她那小小的头到她那小小的脚,她是绝对地完全地神圣的。我每天晚上都去看她表演,她一晚比一晚惊人。”

  “我看那就是你现在不和我一起吃午饭的原因。我原来就估计你有了什么风流韵事,倒真是如此,但是和我估计的不太相同。”“我亲爱的哈利,我和你不是在一起吃午饭便是在一起吃晚饭,我还跟你一起去过几次歌剧院呢。”道林惊讶地睁着他的蓝眼睛。“你来时总晚得可怕。”

  “唔,我忍不住要去看西比尔演戏。”他叫道,“哪怕看一幕也行。我渴望和她见面。我想到隐藏在那小小的象牙一样的身体中的惊人的灵魂,心里便肃然起敬。”

  “你今天晚上可以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他摇摇头。“今天晚上她演伊摩琴,”他回答,“明天晚上她演朱丽叶。”

  “她什么时候演西比尔?苇恩呢?”

  “从来不演。”

  “我祝贺你。”

  “你多么可怕!她把世上所有的伟大女主角都聚集于一身,比任何个人都美好。你笑,但是我告诉你,她真有天才。我爱她,也一定要叫她爱上我。你知道生活中的一切秘密,我要你告诉我怎样才能让西比尔?苇恩爱上我!我要让罗密欧嫉妒。我要让世界上已死去的情人们听见我们的笑声心里便感到悲哀。我要用我们激情的呼嘘震动他们的尸骸,使他们苏醒,使他们感到痛苦。上帝呀,哈利,我多么崇拜她!”说话时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面颊上燃烧着两片猩红。他激动得可怕。

  亨利勋爵带着一种微妙的快乐望着他。现在的他跟他在巴西尔?霍华德家遇见的那个羞涩、害怕的小伙子已是多么地不同!他的天性已像花儿一样开放,长出了火焰一样鲜红的花朵。他的灵魂已从它隐藏的秘密地点爬了出来,欲望已在中途去迎接。

  “你打算怎么办呢?”亨利勋爵终于说道。

  “我要你和巴西尔某天晚上和我一起去看她表演。我一点也不担心后果。你们肯定会承认她的天才。然后我们一定要把她从那犹太人手里弄出来,她跟他有三年合同———至少是两年零八个月———从现在算起。我当然要给他补偿。办完了这一切,我要在西区找个剧院,让她正常成长。她会让大家惊讶的,就像让我惊讶一样。”

  “那是不可能的,亲爱的小伙子。”

  “是的,她会的,她不但有艺术,有绝顶的艺术本能,而且有个性。你常告诉我:能让时代感动的不是原则而是个性。”

  “那么,我们哪天晚上去?”

  “我想想看。今天星期二,那就定在明天吧。她明天演朱丽叶。”“那好,八点在布里斯托见,我把巴西尔带来。”

  “不是八点,而是六点半,哈利。我们一定要在开幕以前入场。你们一定要看她演第一幕,她和罗密欧见面。”

  “六点半!那会是个什么时间?那就和喝茶时吃肉或是看英国小说一样。一定要在七点。七点以前没有上等人会吃晚饭的。明天以前是你去约巴西尔还是我给他写信?”

  “亲爱的巴西尔!我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见到他了。我感到很难过,因为他把我那肖像用他亲自设计的最精美的画框装起来送给了我。我虽然有点妒忌那画比我年轻了一个月,但我得承认还是很喜欢它。还是你给他写封信好些。我不愿意单独和他见面。他说起话来叫我心烦。他总爱劝告我。”

  亨利勋爵微笑了。“人们很喜欢把自己最需要的东西送给别人。我称之为高度的慷慨大方。”“哦,巴西尔是最好的人,但我觉得他有点市侩气。那是我在认识你之后才发现的。”

  “巴西尔把身上所有迷人的东西都放到工作里去了。其结果是他生命里除了偏见、原则和常识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在我所认识的艺术家里,只有不高明的才叫人喜欢。好艺术家都只生活在他们的艺术作品里,自己全变得干巴巴的了。伟大的诗人,地道的伟大诗人,都是最没有诗意的人。而不高明的诗人却都绝对地叫人着迷。他们的作品越糟糕他们的人越引人注目。只要出版过一个二流的十四行诗集,人们就很难抗拒他了。他活在在他无法表达的诗意之中。还有的人写出了他们不敢实现的诗意。”

  “我怀疑这是否是事实,哈利,”道林把桌上一个金盖的瓶中的香水洒了一点在手绢上,说道,“但你既然这么说那就肯定是事实了。我现在要走了,伊摩琴在等我呢。明天的事别忘了,再见。”他一离开屋子亨利勋爵沉重的眼皮就搭拉了下来,开始了思考。肯定没有多少人像道林?格雷那样令他激动过,但是这小伙子对别人的崇拜也在他心里引起不小的烦恼和嫉妒。他也为此高兴。这事使他更有兴趣研究了。他一向沉醉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但对科学的一般主题他却觉得烦琐,没有意义。于是在他拿别人做活体解剖之后,开始拿自己做了活体解剖。他觉得人的生活是唯一值得研究的东西。和人的生活一比较别的东西都没有价值。当人们在生活的熔炉中观察那些奇怪的痛苦与欢乐时,脸上是无法戴玻璃面罩的,那硫磺焰火使他的头脑激动,他无法拒绝。骇人听闻的幻想和荒唐无稽的迷梦也难免在他的想象中澎湃起伏。有些毒物非常精妙,要想明白它的性质免不了会惹得自己恶心;有些疾病非常奇特,要想明白它的性质还得自己害过那病。可是,那回报又是多么伟大!那时世界在他面前会是多么精彩!记录下激情的奇特复杂的逻辑,记录下脑力生活的感情色彩,观察两者在什么地方相遇,在什么地方分手,在什么地方和谐统一,在什么地方抵触矛盾———其中大有乐趣。付出点代价算得什么?为了那激动的感受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是不过分的。

  他意识到———那想法给他那玛瑙色的双眼带来了一丝欢乐的光———道林?格雷的灵魂之所以转向那个白皙的姑娘,拜倒在她面前,是因为受了他某些话的影响,他那些话是像音乐一般演奏出来的音乐般的词句。这小伙子在相当程度上是他的一部作品。他使他早熟———那可不是件小事。普通人等待生命向他们展开秘密,但对于被挑选的少数人,生命的秘密是在帷幕揭开之前就已经向他揭露的。有时这是艺术的结果,但主要是文学的技巧。文学直接研究各种情绪和智慧。但偶然会出现一个复杂的性格接过了艺术的职能,它本身就是一种真正的艺术品。生命有它精彩的杰作,正如诗歌、雕刻或绘画一样。是的,这孩子早熟,还没到春天就已经在收获。青春的脉搏和热情已经在萌动,他有了些自觉意识。观察他是很有趣的。他那美丽的脸和美丽的灵魂令人惊讶。这故事会怎么发展怎么结局全都不重要。像化装游行或戏剧中的漂亮人物,他的快乐似乎距离别人很遥远;他的悲哀却能激动人的美感;而他的伤口则像是红色的玫瑰。

  灵魂和肉体,肉体和灵魂,两者的关系多么神秘!灵魂之中有兽性,而肉体之中有时也有灵性。感官可以变得优雅,智力也可能堕落。肉体的冲动从何结束?物质的冲动因何而起?这些问题谁能又明确回答呢?普通的生理学家所下的武断的定义多么肤浅!而要在不同的学派的争论之间判断个是非又是多么不容易!灵魂是在罪孽的府第里的一个影子吗?或者正如布鲁诺所说:肉体真在灵魂里?精神和物质分离固然不可思议,可物质和精神结合也照样不可思议。

  是否可能把心理学变成一种绝对科学,让它揭露生命中每一个源泉呢?对此他产生了怀疑。我们总是不了解自己,也很少理解别人。经验没有伦理的价值。那不过是人们对自己的错误所取的一个名字。道德家无一例外地把它看做是一种警告,总说它对性格的形成有一定的伦理功用。他们称赞它,说它能指引我们分清是非,走上正道。但是经验中并不存在动力。它和良心一样不是主动的原因。它所真正说明的问题不过是:我们的未来和我们的过去并无差异。我们所犯过而且厌恶的罪孽我们今后还会高高兴兴地去犯。

  他很清楚,实验的方法是人们可以对激情做出科学分析的唯一方法。道林?格雷便是送到他手上的一个课题,从这个课题似乎能取得丰富成果。他对于西比尔?苇恩的疯狂的恋爱是一个很有趣的心理现象。其中好奇的因素(包括好奇和取得新体验的欲望)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它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绪,很不简单。少年时期的纯感官的本能的东西受到那孩子想象的作用,变成了与感官无关的东西,因此尤其危险了起来。我们在激情的起源上欺骗自己,可在我们身上横行霸道的东西正是它。对我们最微弱的动机的性质我们也意识得到。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自以为在别人身上做实验时,实验正做在我们自己身上。亨利勋爵正坐在那儿浮想联翩,传来了敲门声,仆人进来提醒他,该穿衣服吃晚饭了。他站起身子看了看街上。落霞已把对面屋子上半部的窗户染成了金红色。玻璃窗像烧红的金属板一样闪闪发光,其上的天空色彩如凋萎了的玫瑰。他想起了他朋友的火焰一样鲜红的生活不知道会怎么结局。

  他在大约十二点回到家里时,看到大厅的桌子上有一份电报,拆开一看,是道林?格雷打来的,通知他他已经和西比尔?苇恩订了婚。第 五 章

  “妈妈,妈妈,我好高兴!”那姑娘把脸埋在那年长色衰的疲倦的妇人的裙兜里,低声地说。她妈妈坐在她们家那阴暗的起居室中唯一的扶手椅中,背对着逼射进来的耀眼的阳光。“我好高兴!”女儿重复道,“您也应该高兴。”

  苇恩太太眨了眨眼睛,把她那双扑了粉的手放在女儿的头上。“高兴!”她回答,“只有你在演戏的时候我才高兴。除了演戏你不能想别的问题。艾萨克斯先生对我们很好,我们还欠着他钱。”姑娘抬起头,撅起了嘴。“钱,妈妈!”她叫道,“钱有什么关系?爱情比钱重要。”

  “艾萨克斯先生预支给了我们五十镑还了债,还给詹姆士置备了行李。这你可不能忘记,西比尔。五十镑是个很大的数字,艾萨克斯先生非常关心我们。”

  “他不是一个绅士,我不喜欢他对我说话的态度,妈妈。”姑娘说着站了起来,走到窗前。

  “要是没有他,我们真不知道怎样过呢。”老太太唠叨说。西比尔?苇恩摇了摇头,笑了起来。“我们再也不需要他了,妈妈,我们的生活现在由英俊王子统治。”她停了一下。玫瑰花在她的血液中摇曳,给她的面颊投下了一道红晕。她的呼吸急促起来,花瓣一样的嘴唇张开了,颤抖着。一阵动情的南风吹拂着她,吹得她的衣裙打起了精美的褶皱。“我爱他。”她朴直地说。

  “傻孩子,傻孩子!”回答是鹦鹉一样的话。说这话时她舞动着戴着假珠宝的扭曲的指头,显得古怪。

  姑娘又笑了。声音中有笼中鸟儿的快乐。她的眼睛闪出光彩,那就是对妈妈那调子的反应。她又闭了闭眼,好像要隐瞒她的秘密。等她张开眼睛,幻梦的轻雾已经掠过。

  薄薄的嘴唇从那破旧的圈手椅上发出的智慧的话语,提醒她要谨慎从事。它引用着怯懦的书本里的话,那是书本的作者冒充常识的名义照抄的。她没有听。她在她激情的囚牢里感到自由。她的王子,英俊王子,和她在一起。她在回忆里重新塑造着他,她打发她的灵魂去寻找他,把他找了回来。他的吻再次在她的唇上燃烧,她的眼睑上又有了他呼吸的温馨。

  这时智慧又改变了方法,谈起了侦察和发现。这个年轻人可能有钱,那他就该考虑结婚。世故人情的音浪冲击着她的耳壳,智慧向她射出了技巧的箭。她望着那薄薄的嘴唇歙动,微笑了。

  她突然感到需要说话。那絮絮叨叨的岑寂令她烦恼。“妈妈,妈妈,”她叫道,“他为什么这么爱我?我知道我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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