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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一塌糊涂-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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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共产主义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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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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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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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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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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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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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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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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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性交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性交,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激情,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性交,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性交还是趴着性交,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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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性交。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性交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肉体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肉体欲望而狂欢不止,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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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我送嗡嗡回团,坐在我的车上,嗡嗡没有说什么,她曾多次坐在我车上,走过这同一条路,到了她们团门前,我对她说再见,她也说了再见,然后噘了噘嘴,不情愿地打开车门,偷看我一眼说:"那我走啦。"我点点头。
  她立刻双腿乱蹬,生气地叫嚷起来:"回答得那么快,巴不得我快点走!"我没说话,她再次看看我:"你就是这样!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点上一支烟,双眼望向窗外。
  她再次"哼"了一声:"你看你,装出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其实心里不定多乐呢!你在想,以后,你可以尽情地找姑娘了,是不是?"我仍没说话,她弹了我脑门一下:"哼,以后你倒是能一个人尽情地享受了,我怎么办?"接着,她推开车门:"跟你说也没用,算了,再见,陪你们家人过春节吧。"我说:"再见。"她又咣地把车门关上:"你看你看,回答得这么快,这么快!"我不再说话。
  她伸手搂住我脖子,对我说;"老怪,以后吃牛排要叫上我,好吗?"我点点头。
  "那你享受的时候也叫上我。"我再次点点头。
  "你要路过我们团,记住来看我。"我仍然点点头。
  随后,她又打开车门,伸出一只脚落在地下,然后回头说:"反正我也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哼!我走了。"她下了车,走到正对我车窗玻璃前方的地方站住,手里拎着她的手提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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