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辈子去忘记-我的世界你来过(网络版) 作者:叶紫(晋江vip9-21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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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辈子去忘记/我的世界你来过》作者:叶紫
晋江 V文 2012…09…21完结
总下载数:85 总点击数:122144 总书评数:2314 当前被收藏数: 941 文章积分: 25;578;680
【文案】
我遇见的最幸福的事情是我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了你,即使我们最后不能在一起,也感谢上帝让你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让我知道世界上有那样一个人可以让我义无反顾,即使与全世界为敌也在所不惜。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有一点点小气,一点点现实,一点点调皮,一点点得理不饶人,爱家爱朋友爱四爷。
他是一个最最不寻常的人,身为皇子,身份尊贵,最终还将会是九五至尊,他胸怀天下,金刚不可夺其志,励精图治,然身后却骂名滚滚。
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相知、相爱……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怅然若失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胤禛,年颖 ┃ 配角:桑悦、崔怀玉、余小青、郑小云 ┃ 其它:反穿,四爷党,叶紫作品
介绍:
【书名】用一辈子去忘记
【作者】叶紫
【书号】ISBN 978…7…5474…0392…1
【定价】19。80
【开本】小16开
【页数】248P
宣传文案:
300年深情追逐 痴恋举世无双
爱格倾力巨献首部清宫反穿越小说
资深四爷党党魁&当红人气作家叶紫年度大作
2011年四阿哥胤禛走出清宫 穿越到现代 情系精明小白领……
他说:“良辰美景奈何天,千般爱,只向一人。”
她却说:“如果有一天你终将离开,我会放你走。感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爱不释手的“四爷”纸上偶像剧
献给所有狂恋四爷的四爷党!
内容介绍
前世他是胤禛,胸怀天下,他在那个时代生而为王,然任凭他谋划万千,终究无法护心爱女子一世周全。
这一世他是殷禛,只为寻找转世的她,以偿还上辈子对她的亏欠。
前世她是年妃,雍正挚爱的女子,然世事难料,他们终究无法相爱相守到老。
这一世她是豁达漂亮的白领,爱家爱朋友爱四爷。独自在时空的这一头,守着他的归来。
也许是前世的羁绊,又或许是命运的安排,今生,他们相遇……
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
小白领年颖某天偶然在路上碰到一个装扮古怪的男人,之前有个算命的道士说她讲会有杀生之祸,但幸运的是,她遇到让她逢凶化吉的贵人,而这个男人的古怪让年颖当即决定收留他,因为年颖觉得他就是那个贵人。年颖是四阿哥的死忠粉,于是给男人取名叫殷禛。
两人开始了啼笑皆非的“同居”生活。殷禛也逐渐学着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也为此努力着,在相处过程中,年颖被他的认真与睿智所吸引。两人之间开始萌生出甜蜜暧昧的情愫,谈起了恋爱。日子久了,两人的情意渐浓,其中却出现了转折。
算命的道士意外出现,告诉年颖,殷禛其实就是清穿到现代的四阿哥胤禛,也就是历史上的雍正帝,而年颖的前世就是雍正的年贵妃。因为前世欠年妃太多,胤禛的执念使得他能穿越到现代与年妃再续前缘,帮年颖挡住劫数,但胤禛毕竟是历史中的人物,还完前世的情便要回去的,而两个月后就是最后期限。同时年颖想起了前世的记忆,身为年妃的她,面对后宫各种勾心斗角,朝廷各种争权夺利,使得她和胤禛的感情越来越淡,最后因为替兄长顶罪服下烈性毒药,临终前发誓来生不愿和胤禛再有任何瓜葛。
两人对两个月后的事情心照不宣,在甜蜜度过了剩余的时间后,年颖最后送走了胤禛,带着他留给她的回忆,一个人孤独地守在两个人曾经待的地方,等他回来……
叶紫代表作品:
《许你来生》、《清宫绝恋之醉清风》、《清宫绝恋之醉清风终结篇》、《可惜不是你》、《殊途》、《相思未向薄情染》、《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钟情一夏》等。
精彩评语
看过很多很多好故事,但是男主被女主从垃圾桶旁边捡回来这样出乎意料的开头我还从未见过,尤其那个脏兮兮的娃居然是倨傲的四爷雍正!受高人指点,趋利避害的女主收留四爷,相处之后发现四爷是来现代寻找年妃的,而女主年颖就是上一世的年妃。作者叶紫缜密的心思让这部清宫反穿越“偶像剧”没有任何令人诟病的地方。而作者精湛的文字功底,更是让这部小说精彩不断,催人落泪。
——丝言(青春类期刊编辑)
“你来过一下子,我想念一辈子”。这部小说看完,映入脑海的就是这句话。大爱这部小说,它还原了最真实的雍正和年妃。他们真实的性格存在于真实的历史,而作者精心的剧情设计,将一对历史中的怨侣重塑,让他们在现代相遇相恋,尽释前嫌。
就算最后免不了分离,但是这一次,已没有遗憾。
——梁错错(青春类期刊编辑)
01 1…1
我是在垃圾桶旁捡到他的。
彼时,他正坐在垃圾堆里,一脸迷茫。
一身古怪的装束,沾上污渍,已辨不清原来的色泽。
脸上亦是脏兮兮的。
戴着皮帽,脑后拖一条大辫子。
呃,拍清宫戏的?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喂,你还好吧?”我问。
他茫然的看了看我,低下头,不发一言。
我摸了摸脑袋,碰见个哑巴?
“你坐在这里干嘛?”我不死心,继续问道。
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我撇了撇嘴,若不是刚才那老道士告诫我出门遇见的第一个人将是破解灾难的救星,我才懒得搭理他。
“你先起来,”我好心去拉他,他甩开我的手,嫌恶的瞪了我一眼。
莫非不是哑巴,而是个智障,我没好气的想。
那道士不会是在耍我吧。
我有些拿不准主意了。
这时,我听见“咕”的一声,像是谁的肚子在叫。
我才吃了晚饭,那声音显然不是我发出的。
那么……是他?我瞥了他一眼,发现他也正在细细观察我。
冷冽的眼神,刺的我浑身发寒,下意识的挺直了背脊,还以满不在乎的神情。
“哼。”他终于开了口,“女子穿成这样,伤风败俗。”
我被他说的差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品味,忙低头打量。
一件低领的紧身小毛衣,为了御寒还围了厚厚的围巾,短裙打底裤,裹起长大衣,配一双尖头皮靴。
靠,哪里有伤风化了?
“这是今年最流行的装扮,你懂么你?”我大怒。
他没有再看我,淡淡问道:“有吃的么?”
“有,”我极自然的回答,并从包里摸出一条德芙巧克力递过去,做完这些我愣住了,我干嘛这么听话,他又凭什么这般趾高气扬,像吩咐底下的小厮。
他艰难的拆开外包装,咬了一口,皱了皱眉,“太甜。”
“……”我忍。
“难吃又不耐饥。”他又尝一口后,缓缓吐出评价。
“那你还吃。”我忍无可忍。
他微微一笑,“我从不浪费。”
我:“……”
他把剩下的巧克力三两口吞下,看的出饿坏了,但吃东西的动作极优雅。他把外包装甩给我,“还有么?”
“没了。”我觉得自己已经疯了,竟然还站在寒风中和这个疯子有问有答。
“哦。”他说,重新坐下。
想起老道士所说的话,我抚了抚额头,努力了好几次,说道:“我带你去吃饭。”
等了好久,他才轻轻“嗯”了一句,表情冷淡,仿佛给我了天大的面子。
我嘴角抽了抽,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他走在我前面,我注意到他穿的是件藏青色的长袍,黑色皂靴,双手背负身后,步子平缓有力。
见我愣着,他回过头,挑眉:“前方带路。”
我哭笑不得,他还真把我当丫头使唤了。
腹诽归腹诽,我也不敢得罪他。给我算命的道士说了,能化解血光之灾的只有今天出门遇上的第一个陌生人,而现在,我下半辈子的命运系于他一身,我能不紧张么我。
“你……想吃什么?”我好心问道。
他做寻思状,我开始后悔不该多嘴,真怕会从他口里蹦出“熊掌”“凤肝”之类的字眼。
“火锅吧。”认真思考了片刻后他说。
我松了口气,老天还是优待我的。
我带他去了最近的小肥羊,在门口被服务生拦住。
意料之中的事,我已想好了对策。
“小/姐,这位先生衣冠不整,怕会影响别的客人就餐,你们还是去别处吧。”
我笑眯眯的说:“你工号多少?”
他怔了怔,“小/姐你不要为难我,我也是打工的。”
“我不为难你,我们马上就离开,只不过我会记下你的工号,每隔几天就投诉一回,你让我不爽了,我也没必要让你痛快。”我不温不火的道,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服务生踌躇片刻,满不情愿的说:“小/姐先生,两位请进。”
在此期间,那位始作俑者一声不吭,只是在入座时,意味深长的睨我一眼,深深一笑。
我在心中唉声叹气,可怜的服务员,我不是存心和你过不去的,你说此人衣冠不整,其实已经给足了面子。
“你来点单。”我把菜单往他身前推了推。
他瞅了几眼,蹙起眉头,推还给我,“还是你点吧。”
也好,便于我控制支出。
不是我小气,我可是吃饱了饭出来的,没道理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买单,更何况,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嘿嘿一笑,使劲往便宜的蔬菜上划圈,羊肉牛肉靠边站。
菜上齐后,他倒也不介意。
斯斯文文的夹菜,一仰脖,喝一口廉价的茉莉花茶。
“味道如何?”我问。
“马马虎虎。”他并没有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轻笑,“我看你吃的挺来劲的。”
“勉为其难。”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啼笑皆非。
我朝他这一身奇装异服努嘴,“你喜欢COSPLAY?”
“什么?”他不解的问,看起来不像是装的。
我便也没再多加解释。
“吃饱了么?”
“嗯。”
我招来服务员买单,他的表情明显一松。
走出火锅店,我反复思量着。
那算命的只给出了建议,可没告诉我接下去要怎么做?总不见得让我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跟住他。
正头疼着,他重重了推了我一把,“小心。”
一只巨型花盆从天而降,就掉在我刚才站立之处。
我目瞪口呆,他果然是我的救星。
“没事吧?”他淡然道。
我二话不说,扯住了他的衣袖,心有余悸的大喘气。
他不动声色的拂开我的手,“多谢姑娘款待,我也该走了。”
我大急,“你要去哪里?”
他转过身看了看我,“回我该回的地方。”
我抚额,和我打哑谜呢,不知道本姑娘最不擅长这玩意么?我一边思索对策,一边试探着问道:“那你今晚住在哪里?”
他默然。
我趁机说道:“要不你暂且住我那里,什么时候想走,我绝不拦你。”
“孤男寡女,成何体统。”他严肃的说道。
我张口结舌,碰上个老学究,我貌似不是对手。
他缓慢的走在前面。
我沉默的跟在后头。
他认路的本领似乎很强,我之前带着他穿过大街小巷七拐八弯才到的小肥羊,自己都走的晕头转向,而现在,他轻而易举的把我带回了遇到他的垃圾房。
他从容的撩袍坐下,若有所思。
我可不愿弄脏这一身行头,呆呆的站在一旁,咬着嘴唇。
良久,在结束了大眼对小眼后,他忽然问道:“姑娘贵姓?”
我讶异了会,还是回答:“我姓年。”
“哦。”说完这句,他又闭口不谈。
我好奇的问道:“你一直都待在这儿?”
“是的,无论白日去了哪里,我每晚都会回到这里。”这似乎是他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这就是你该回的地方?”我一脸的不可置信。
“我从这里来,大概还得从这里回去。”他低沉道,并不十分有信心。
我摇头,又点头,不太理解他所说的,但又不想让他看穿。
不知为何,明明他衣衫褴褛,一副落魄的寒酸样,却给我极大的压迫感。
要说服这样一个人,怕是不容易吧。
正在我无从下手之际,他开了口:“如果我跟你回去,你能给我找一份工作么?”
我双眼一亮,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