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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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注释】致虚极,守静笃:尽量使心灵达到虚寂状态,牢牢地保持这种宁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万物生长变化,我因此观察到了它们循环往复的演化法则。
事物的生成变化有其共同的基本法则,万物也都遵循着这一法则在不断生灭、变化、发展。自然界中的现象,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诸如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变换,它们都是由自身运动表现出的一种互补、和谐、均衡。自然是孕育这法则的本体,也是万物返本复初的渊源根本。
【漫谈】致虚守静,并不是说要绝物离人,而只是要求人们排除事物的影响,隔绝欲念的干扰,在主体清静万物不足以扰我本心的境界中,通过个人的觉悟来达到非我之伟大,让自我的界限化为宇宙的无限,让那个冥想宇宙的心灵也分享这种无限。这时,主体思想便会更切近于客观世界的本质,就更能同宇宙的本体有所契合、感通,人的精神就会更直接体察觉悟到整体性的道,更深刻地把握客体世界的奥妙,更能洞察觉悟到万物的共相。从而也就更能理解到不能期待从“神”或者其他地方得到恩赐,自身就是“神”的一部分。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尼采说,智慧就意味着孤独地沉思,用直觉悟察万物的本性,这是哲学家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庄子也曾说:“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所以,老子对道的概念,并不是虚构的,而是其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不脱离形下的形上之学。而脱离形下的形上之学,只能到信仰中去寻找。老子探索“道”的方式就类似西方哲人所谓的“直觉”,他们把人本能的最佳状态称作直觉。他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
后世许多坐禅学道者,盘膝打坐锻炼形态,收摄身心只为入静而入静,这岂是佛家、道家究竟?未能自复其性,虽止动息念以求静,其实这并非真静。古人所谓:“试扣禅关,遍参从席,误了几多年少!”“积雪为粮,磨砖为镜,多少人到头空老!”这便是其流弊所生的结果。这其实是从对形上理念的洞悟,误入为对形下境物的追求。
【漫谈】致虚守静,就是说要力求自然而然,使自己的意识和整个身心回归自然,回归无意识,像初生婴儿一样,最后达到了庄子所说的“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坐忘境界,通过自我观照而返回自己的本源状态,从而认识那天地自然之道,也就是对宇宙自然的整体性认识,就是整体理性。人心中先验地存留着整个大自然。这是存留在无意识中的。而在超常认识法中,人的意识全息地对应着宇宙意识,它对宇宙的把握是整体的把握。实际上是通过抑制逻辑思维和概念性知识,而直接指向无意识内容,它就是以复活无意识中的智慧潜藏来实现超常认识的。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注释】芸芸:繁杂众多。各复归其根: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归复、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
大千世界,万物纷芸,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在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时,我们可以观察觉悟到万物生长变化的循环往复规律。那万物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
【漫谈】老子对万物生灭的认识,类似西方古代哲学家泰勒斯。泰认为万物都出于一种简单的元质,它是无限的、永恒的而且是无尽的。元质可以转化为我们所熟悉的各式各样的实质,它们又都可以互相转化。他说:“万物所由之而生的东西,万物消灭后复归于它”。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注释】归根曰静:复归本性,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便可以平和虚静。静曰复命:能够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天道客观法则的命令,回复了天赋的本然。复命曰常:顺应客观自然,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常规。知常曰明:能够认识到这种万变不离其宗是事物演化的常规,可谓是明智。
人们处理事物,应该把握住道的普遍常规,体会到循道保德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抓住这一根本,在实践中则能无往而不胜。孟子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漫谈】道乃是万物之宗本;万物,乃道之末。道在万物和人身上的体现就是“天性”、“本德”,在万事中的体现就是规律、法则。既然道在人身上表现为天性、本德,那么对人来说,只要复归于本性,就等于体悟到了道的妙义,即所谓“道之大,复性而足”。
人的天性,源于自然,若无污染,本可不假修为,无意而安行,但世人往往见闻浅短,身心纷乱,驰骛于争夺之场,其本性被名利与物欲所蒙蔽。所以俗人就应有一个复性的过程,复性的具体方法就是去妄。妄,是指人对事物的错误认识,它如尘埃一样遮蔽着人的本性,因此,只有去妄,才能使人的本性恢复到原来的澄明状态,以复其天性。然而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必须逐渐消除本性之外的东西,心性之外物消除一分,本性就复一分,这样不断“消之复之”,才能最后至于“复命”。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不知常,妄作,凶。
【注释】常:事物演化的常规。妄作:不顾客观规律的胡作非为。
老子的道指出了宇宙物理与人事必然法则的因果律,自然界的事物都摆脱不了自然律的规矩,所以人也必须修德以依从于道。孟子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这里所说的天、命,指的就是客观自然的必然规律。不依从这常规之道的胡作非为,必定会受到自然法则的惩罚。哲学家黑格尔也认为老子所谓的“道”就是理性、尺度。
【漫谈】人们总是想用一种适当的方式形成一个简化的和容易领悟的世界形象,一幅世界万物变化的图像,一种关于经验的世界相互一致的、前后一贯的见解。并试图在某种程度上通过用这种形象来理解经验世界,而且在社会实践中利用它。历史告诉我们,一旦世界的形象在简化的基础上成功了,其结果至少在原则上可以推广到每一种自然事物,在它的复杂性和完整性方面,大都和实际发生的一样。而老子的道,就是这样的一幅世界万物变化的图像。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容:包容、宽容。公:公正、公平。殆:危险。
老子哲学不仅仅满足于对道亦即是对万物生成变化规律的认识和说明,而且还要从中确立人生和政治的行为准则。圣人最显著的品格,就是对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基本规律的掌握与运用,将自己的行为与天地万物的运行变化规律融为一体。能明白这永恒的客观法则,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
【漫谈】一个能理解万物共相的心智才会像上帝那样公正地观看世间事物,而不是从一地一时的观点出发;它会不期望、不恐惧,也不受习惯信仰和传统偏见的束缚,而是恬淡地、冷静地、以纯粹追求公理的态度去宽容和博爱事物。他会把公理看成是不含个人成分的、纯粹的,是人类可以达到的知识。为此,对待共相的知识,便会比对来自感官的知识更为重视;因共相的知识是个人经历的事件所不能渗入的,而感官的知识则必定依赖于独特的个人观点,依赖于人身,而躯体的感官在感觉事物时,有时会歪曲它们。只要心灵习惯于这种共相,它便会使自己不是归属于一座和其余一切相对立围城中的公民,而会把个人目的和欲望看成是整体中的一部分,从而会自然地在行动和感情的世界中保持自由和公正,故而会终身没有危殆。
【意译】
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万物共相生长变化,我可以观察觉悟到它们的循环往复。
那万物演化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
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便可以平和虚静。能够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客观法则之命令。
依从客观法则之命令,是事物演化的常规。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可谓是聪明。
不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而主观妄为,其结果将是危、殆、险、凶。
明白了这永恒的客观规律,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
原四十七章 不出户
不出户,知天下;
不窥牖,见天道。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不出户,知天下;
【注释】宇宙中万事万物都生于道,而最终又归于道,因之万事万物必然存有内在的同一性。世俗眼光仅仅注意了万事万物的差别相,而老子则从总体齐物的视角揭示了事物间的本质联系,体悟到宇宙万物中最本质的共相,就是这“道”。
【漫谈】科学揭示了人的生物学本质,人也仅仅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都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果,他们同源同体,途虽殊而同归,所以也有同体同功而异用的法则和原理。人作为认识主体来讲,有着认识客体本质的趋势和能力,如果能把自身对象化,以某种体验的方式参与对客体本质的思考,在对本质有所认识的前提下,再经逻辑推导,就可以对那些未显现为现象的未知领域提出某种预见。张载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说:“尽心则知性,知性则知天矣。”这便是因物以识物,因人以知人,由自己的个体德性推知了天地万物的共同道性。所以,圣人能由近知远,而万殊为一,“执于一而万事毕”。故而君人者不下庙堂之上,而知四海之外,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了。
不窥牖,见天道。
【注释】窥:由小孔缝隙瞧看。牖:窗户。天道:事物的普遍规律。
审己可以知人,察今可以知古。老子对道的理念类似古希腊人的认识论: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实体,单个实体可以从中分离出来,从外到内加以分析,对实体的本质性认识形成概念,与实体的性质相一致,它与实体是对应的。这也象全息粒子的分析方法:孤立的分析建立在整体的范畴之上,整体是各组成部分的机械总和,部分可以脱离整体而存在,并保持它的本来状态。系统分析方法是将二者统一起来,揭示其内在联系的秩序性。根据全息律的三条原则(对应、同构、共效),我们不难发现,在三大和谐(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和谐)之间实际也存在着类似的全息关系。
承认每个人都具有共性,把社会视为具有普通人性的联合体。然后从个人的体验,个人与个人的相互关系中推导出“自然状态”。己心即人心,人心即天心,人道即天道。人与宇宙的关系可谓是混沌模糊的辩证全息学。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注释】出:出门。弥:越,愈。
道有大常,理有大致。看问题,不但要看到部分,更要看到总体。宇宙中的万物纷纷芸芸,而“道”却是他们的总体、本根。由于万物形态及现象的多样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达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住万物的共性,把握住万物总体实质上的“道”。所谓“路常以多岐亡羊,人常以多知丧识”,因为曲思于细者必亡其大,心迷于事者必懵于道。
事物之叶枝百条,其源本为一根。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道是一切事物的总法则,是事物的共性。能对这一总法则有所认识,就能“一法诸法宝,万法一法道”,就能“执一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