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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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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相关作品全集:/zt/daodejingzhushuji/    
  老子《道德经》分类释译(2008年增订版) 作者:孔正 王玉英   
  1997年第一版  2008年增订第二版            
前言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撰述的《道德经》是一部思想深奥、内涵丰富的哲学著作,贯穿历史数千年,流传至今,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珍贵的精神文化遗产。 
  老子深邃的“道”穷微极妙,教则浩荡而宏博,理则广大而深玄,曾倾倒无数中外鸿儒大家。孔子见老子后赞叹道:“老子其犹龙邪!”庄子钦服曰:“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晚年后,也曾说:“中国古代的政治哲学实在比西方好。”鲁迅说:“不读《老子》一书,就不知中国文化。”胡适说:“老子是中国哲学的鼻祖,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位真正的哲学家。” 德国哲人尼采称赞老子思想“像一个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圣人先哲都对老子及其学说发出由衷的赞誉。 
  在自然科学中,现代物理学对物质的微观和对宇宙宏观的研究,发现中国道家哲学的自然本体论和宇宙创生论比其它任何哲学都可能更接近于在上述领域中揭示出来的科学真理。进而,一些西方现代科学家也对融人文价值观念和对自然的深刻洞察为一体的道家哲学推崇备致。 
  我们对于老子及其撰述的《道德经》,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摈弃其神秘的外壳,汲取其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使之在现代社会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道德经》流传久远,错简、异文甚多,裁章遣词各殊,且文简义奥,历代世人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因本书是哲学论著,所以译文主旨应是释解本意,在认真理解的基础上,给以切实的现代阐释,以推动现代文明的发展。因此,本书采用了这样的译释方针:凡可用当代的知识词句能发掘其奥义者,只求似是;文中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处也尽量着词附会一下,以求行文通畅易懂。但这样一来,一些地方的译意便可能难以妥洽,所以仅能供读者揣摩文义时参考。愚意认为如此处理,总比让读者阅后不知所云为好。能使读者有所受益,实为本书之最大意义。 
  《道德经》版本,一般都沿用王弼注的编排,但这是否就是原著的本来面目,历代大家也莫衷一是,难有定论。因此书历来号称难读费解,为了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把握中心思想,笔者现将原文章节排列顺序进行了调整,按章节内容分别归类,形成了三个大体独立的思想系统,而原章内文字仍旧不变。因《道德经》的体裁,在一章中有包含几个独立思想者,有各章道理相互穿插彼此引证者,这增加了义类划分的难度。更因我们识见水平鄙陋,编排与译释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所以恐怕难圆笔者初衷。是非曲直,敬请读者方家指教。 
  另外特别需要声明的是,笔者为了行文的简洁和便于断章取义,故而在本书中采用了一条原则:书中引用或提到的观点言论,一般没有脚注,因此著作和作者的名称不能一一列举。但可以坦白的讲,书内除译文外的解说释注,基本都是他人所言。笔者所作的工作,只是把那些对老子思想能加深理解的精辟论断,或者是似是而非,或者是似非而是地附会在了老子的有关章句中。故而在此仅向所有贡献者表示感谢和歉意。   
  作者:孔正 王玉英                    
老子生平 
  据司马迁的《史记.老子传》记载: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者,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见老子,其犹龙邪!”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道德经》内容提要及老子思想概论 
  《道德经》基本内容大体可分三个方面: 
  一、道的存在及其三大法则 
  二、遵循道修身处事三大要点 
  三、遵循道治国安民三大原则   
  一、道的存在及其三大法则 
  什么是道: 
  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着能适应万物万事的总法则──它应是介于科学(知道的认识)和宗教(相信的认识)之间的某种“可能的认识”范畴──如果有的话,那就是老子《道德经》中把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统一起来的道。一般学科只是研究社会现象的一个侧面或一个层次,而面对社会万物万事这一错综复杂的系统,却无法给予有力的全面解释。而老子的道指出的却是宇宙物理与人事必然的基本法则。自然界的事物都摆脱不了这基本法则的规矩,事物顺之则生成,逆之则败亡。因此,人与天地万物皆应循道而为。梁启超说:“吾先民以为宇宙间有自然之大理法,实为人类所当率循者,而此法理乃天之所命。” 
  道是什么?道是世间万物的共相即物质性和共性相统一的东西。也就是说,道是化生为万物的原物质和这原物质化生的万物演化时所遵循的基本法则(这种法则当然也是人应当遵循的人事法则)。德是什么?德是万物顺应道而形成的自性、本然。《道德经》就是论述宇宙间的这种大理法和人应该怎样遵循这大理法的哲学论著。   
  怎样得道: 
  客观世界不仅有我们的科学所熟知的稳定的、重复的、线性、决定性现象和另外一些随机性现象外,而且还有一种我们天天碰到的“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似乎是杂乱无章的混沌现象。反映事物总体客观规律“惟恍惟惚”的道,就应该用概率到事物的混沌现象中去寻找。老子就是较准确地指出了宇宙事物混沌状态中看似随机现象所隐含的规律性。 
  主客两分是西方文化的特色;主客浑沌或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就总体世界观而言,西方哲学侧重“天人之别”,中国哲学侧重“天人合一”。道家认为:认识是人智慧的产物,而人又是客观世界的产物,那么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既可以说是主体对客体,又可谓是主体对主体。人与宇宙互不外在,二者相类相协,通为一体。 
  人作为主体来讲,有着认识客体本质的趋势和能力,又能把自身本性对象化,与客体形成具有认识结构的状况。人们在现象领域根据已知本质再经逻辑推导,或者以某种体验方式,就可以对那些未显现为现象的未知领域提出某些推见。张载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孔子说“下学而上达。”这些就是老子所谓“致虚极,守静笃”后,由人的内在天性推见了道的超越共性。 
  这类似古希腊人的认识论: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实体,单个实体可以从中分离出来,从外到内加以分析认识,对实体的本质性认识形成概念,与实体的性质相一致,它与实体是对应的。 
  这也象全息粒子的分析方法:孤立的分析建立在整体的范畴之上,整体是各组成部分的机械总和,部分可以脱离整体而存在,并保持它的本来状态,系统分析方法将二者统一起来,揭示内在联系的秩序性。根据全息律的三条原则(对应、同构、共效),我们不难发现,在三大和谐(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和谐)之间实际也存在着类似的全息关系。 
  承认每一个人都具有一种共性,把社会视为具有普通人性的联合体。然后从个人的体验,个人与个人的相互关系中推导出“自然状态”。己心即人心,人心即天心,人道即天道。人与宇宙的关系可谓是混沌模糊的辩证全息学。 
  老子就是观察了天地和人类自身以及鸟兽等客观事物,综合其变化规律,对混沌现象通过理性思维来进行抽象化(秩序化),对普遍现象进行概括,从而透过现象认识到了事物的本质,使经验知识成为了可能的“先验”的东西。所以,老子对道的认识属于是一种宏观的思维观念,它是老子将人类的行为和自然万物纳入到整个自然运行之中进行整体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它有着完整的逻辑体系作为基础,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故而对人类行为有其规范价值。老子就是这样将形而上的“天道”,通过形而下的“人道”、“地道”体验了出来。老子说:“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道的三大法则   
  (一)道的永恒及其运动法则──有生于无,反者道之动   
  老子的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道之质,即化生为万物的原物质。二是道之性,即这原物质化生的万物演化时所遵循的基本法则。 
  老子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现代科学家认为:天体是由分子构成,分子是由原子构成,原子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原子构成,原子核又是由夸克组成,而夸克是看不见的。物质在时间上是永恒的,在空间上是无穷尽的,它不会消失,也不会重新产生,它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它只会改变自己的形式。 
  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现代科学家也说:植物动物每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即和自己同一,又和自己相异,这是由于分子无休止变化的缘故。万物存在,同时又不存在,这是因为万物在流动和不断变化,是在产生和消灭。这种“有”和“无”同集一身的现象,正是万物发展变化的“众妙之门”。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反者道之动”,“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老子的论断深刻地揭示了辩证法的实质:对辩证法来说,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规律外,其他理论都只是暂时的、相对的、近似的接近真理,人们对于各个发展阶段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近似的真理性。宇宙的进化表现为一事物不断地走向自己的否定,不断地转化为他事物。否定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但这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在否定的否定中达到新阶段。   
  (二)道的应用法则──为无为,弱者道之用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弱者道之用”。 
  “道”就类似于大自然,它营造了宜于万物生长的环境,万物各自顺着适应环境而形成的天性自然生长,“道”从不去干涉它束缚它,不替万物做主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可谓是“为无为”。 
  “道”无形无声,无贵尚之迹而不见可欲,为出于无为,可谓柔弱之至。广慈博爱,不仁于一物,无以私意为之.任万物自生自成,自作自息,而万物却各适所用,各得其所。不为而能成全万物,可谓“无为而无不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一切能够适应环境的东西被选拔出来,并保存下去,同时一切不能适应环境的东西则被淘汰掉。古人说:“人定者胜天,天定亦能胜人。”只不过是人胜天是近而显,天胜人是远而隐。苏轼就此言道:“世之论天者,皆不待其定而求之,故以天为茫茫,然以远久见闻考之,天胜定可必矣!” 
  道是“挫其锐,解其纷”,是“善利万物而不争”,不干涉事物各自发生发展的途径,任其适应环境的殊途同归,以致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   
  (三)道的和谐法则──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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