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神-第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人向外走去,走了约摸八、九步,他停了下来,转过头,看向我。
“怎么了?”济州侯问道。
“雷,感觉很奇怪。”他喃喃地道。
“什么?”
“像是……很熟悉的感觉……”
他的话一出口,济州侯就猛然一震,迅速的地转身,看向我。他的目光是那么的锐利,像是要透过我的身体看到我的心里面。
“你认识我们?”隔着几步,他问。
不管认识不认识,如今不都已成陌路了吗?我不懂他眼里的希望和焦急从哪里来,但是……
假如一切能够重来,我宁愿他们从未认识过我,我宁愿他们忘却,只要他们能幸福的活着……
原来,我曾经那样强烈的希望他们能活着,能活生生的感受幸福,即使是……忘了我。
原来,这就是我的希望,这就是我的心。
既然如此……
“不,我们从未认识。”我退后两步,卑微地低下了头。现在我只是一个低贱仆佣不是吗?
送走了济州侯和柳州侯,我心中竟只剩下平静,即使明知道马上就要面临审讯,我也亳无畏惧。
“大将军想要问什么?”望着一直盯着我看的封德兴,我淡然一笑。
“你到底是什么人?”封德兴问道。
“我也想知道啊。”虽然想着应该释怀了,但仍然免不了哀伤,“如果真要说是什么人,那就是个被尘世遗忘的可怜虫吧。”
显然封德兴会错了意思,他古怪地道:“这么说,你喜欢那个柳州侯回鹤风?”
那是我的感情,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我点头,“是的,不仅仅是喜欢,我爱他,一直都是,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封德兴神色更古怪了,“皇朝虽不禁男风,但总归是些见不得光的下作之事,回鹤风更是声名狼藉,他有什么好,值得你这样作贱自己么?”
“他的好,只有我能体会。”我淡淡地道:“将军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即使被他遗忘、被他抛弃?”
我沉默不语。小风是绝不会抛弃我的,如果他记得,他是怎样也会找回我的,可是,没有我,他似乎能过得更好。现在的轩辕皇朝,已经不是那个残缺的王朝了,如今他和小雷都光鲜亮丽的生活在阳光下,再也不必像以前那样躲躲藏藏,只要他们活着好好的,我的得失又算得了什么。
“其实,本将军倒并不是歧视。”封德兴眼底闪过一丝深沉,“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那个回鹤风,本将军倒是有办法让你接近他。”
“什么?”我猛然抬起头。
“只不过,这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想必你也听说过了,皇上有意让八公主下嫁济州侯,但回鹤风总是缠着他,回鹤风的名声想必你也知道,如果济州侯是一时糊涂那也罢了,毕竟男人偶尔荒唐一下,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如果鬼迷了心窍,那就实在是不应该了。你即使喜欢柳州侯,这个人的品味本将军也就不予置啄。本将军也不瞒你,我可以将你送到他身边去,目的也很简单,就是隔离他和济州侯,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只要引得他重视你,远离济州侯,那就够了。”
我怦然心动,就算小风已经不记得我,如果我已经与小雷无缘,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是不是可以让小风重新爱上我,爱上现在的我……如果同时爱小风和小雷,是一种贪心,那么只是小风一个人,这样算不算贪心呢?
“你考虑清楚,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连考虑都不愿意考虑,哪怕是如今的我已经不能吸引小风的注意力,只要能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守着他也好,如果我已经没有了给予他幸福的资格,那么就让我看着他幸福也好。
“既然如此,你下去准备一下,明天送你过府。”
“是。”
我应声,满心雀跃。
“你……这样高兴?”封德兴迟疑了一下,轻声问道。
“难道这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吗?能接近自己心爱的人,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吗?”
“他是个男人啊,你自己也是。”
“我爱他,这和他的性别有什么关系?”我笑得更开心了,“如果爱一个人,因为性别的原因就不爱了,那还能被称之为爱吗?”
封德兴怔住了,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懒得去管他怎么样,反正那也不关我什么事。
走到门口,回过头,“将军,其实小风他从未抛弃过我,如果说我们之间的确遗忘了什么,那也是上天给予他的幸福,那本就是他应得的。”
一直走出门去,回到自己住的仆佣间,我仍然能感觉到封德兴投在我背上疑惑的眼神。真好,我再也不必受流相醉的影响,不论他当初对封德兴是否存有愧疚,如今我都放下了,而封德兴看我的目光也没有以前的迷恋和歉意,原来被自己不爱的人放弃,是这样的轻松。
看着镜子里的人,我有些哭笑不得。封德兴一声令下,我被送进了柳州侯的府坻,身份也很是奇特,居然是娈童。好吧,娈童就娈童,这个我倒不在乎,想必依柳州侯的声名狼藉,收个娈童在府中也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问题是谁规定娈童就一定是烟视媚行、不男不女的,镜子里这个涂脂抹粉,插满珠玉、似男非男、似女非女的怪物究竟是谁?而且我这样的,和“童”字挨得了边么?
难怪刚才刚进府时,小风瞧我的表情仿佛吞了个大鸭蛋一样差点没哽死。不过,这样的打扮虽然奇特,但至少给小风的这“第一印像”够深刻。
我简单地梳洗了一下,换了件简单朴素的长袍,拨下一堆珠钗饰品,虽然现在头发比刚来时长了不少,但戴这些女人用的东西,还是有些勉强,况且我生平最恨扮人妖,已经“惊吓”过别人,目的已经达到,就没必要继续糟蹋自己了。
等安置下来的时候,已经到中午了,才坐下来休息,就有仆人来传说,说是侯爷在偏厅设了午宴,要为我接风。
看那仆人暖昧的眼神,我冷汗立刻下来了,一个“娈童”罢了,用得着“接风”么?
果然啊,一到偏厅,那端坐在桌子两边的人,感觉就像三堂会审。更加奇怪的是,这济州侯和柳州侯难道真如外界传闻那样,有不寻常的关系么?这柳州侯不过是纳了个“娈童”进来,济州侯立马就跑来兴师问罪?
我战战兢兢的走到桌边,感觉两个人的目光都狠狠地盯在了我的身上。天啊,我虽然是将军府送来的,但我绝对不是奸细,我绝对不会帮着大将军对付你们的,请不要这么凶恶的看着我好不好。
就在我害怕得两腿打颤,差点就跪下来求饶的时候,小风一声轻笑,指了指两人中间的那个位置,“别害怕,来,坐到这里来。”
我忐忑不安地坐了半个屁股在椅子上,现在在我面前的两人虽然是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风和小雷没有错,可是他们已经忘记了我,也遗忘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对他们来说只是陌生人,他们是高高在上的候爷,如果我有什么不当的举动和行为,他们肯定不会念什么旧情。
“听说你名叫赵小宁?”小雷漫不经心地问道,手指在桌沿轻轻地敲击。
“是……是啊。”
“这名字是打小就有的?”
“当……当然,小人一生下,就是这个名字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紧张得不得了。
小雷和小风互看一眼,都坐直了身子。两个人盯着我看的目光又差点让我屁滚尿流。
“不必紧张,既然进了侯府,就是本侯的人,这府里也没有什么外人,不必太拘束。”看到我一副紧张得仿佛要昏过去的模样,小风皱了皱眉头,但语气还算柔和。
“是。”我除了小心翼翼的称是,已经不知道做何反应。
“不如先吃饭。”小雷也皱了皱眉,“他想必也饿了。”
小风拍了拍手,一道道菜肴很快就堆满了桌子。
我规规矩矩地在柠檬水里洗净了双手,小心地垫好餐布。抬头看了看桌子上,桌子上的菜肴很丰富,但我最喜欢的仍然是中间那盘烤鸡。虽然,对于大户人家来说,烤鸡实在算不上什么能登大雅之堂的菜肴,但说我粗俗也好,容易满足也好,我却十分享受抱着烤鸡狂啃的幸福感。要是以前,我抱鸡狂啃时,小风和小雷虽然觉得我动作不雅,表情嫌恶,但我视而不见,他们也只能无奈地任由我弄得满嘴满身的油,等我吃完再把我好好的洗刷一遍,一想到,就觉得怀念不已啊。
不过,现在我不敢放肆,如同受气的小媳妇一样,只敢用筷子点点我面前的那几道菜,连看也不敢看烤鸡一眼,后面的仆人连忙夹给我。
我小口小口地吃着菜,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几乎贴在盘子上,我自认餐桌礼仪已经很到位了,而且也不敢乱吃乱喝,为什么他们两人盯着我的目光却越来越阴沉,难道他们仍然觉得我吃得太多?
小雷突然将筷子“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看着我,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
我吓得刷得站了起来,连忙道:“我吃饱了,吃得很饱了。”
“你……”小风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小雷怒火冲天的脸,轻不可闻的一叹,柔声道:“既然吃饱了,就下去吧,以后就在自己的院子里吃吧,不必到偏厅里来了。“
他们已经不想和我一起吃饭了。我眼泪刷一下就下来了,我做错了什么,我有哪点做得不好,才进来第一天,就被小雷讨厌,小风虽然温柔,却已好似不想再看到我一样。原来,失去了流相醉的美貌,流相醉惑人的风情,真正的自己竟然一点也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么,自己竟这样被人讨厌着。
就算被讨厌,也要锲而不舍,就算被讨厌,也要越锉越勇。
为了讨好小风,我已经好几天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既然他们不喜欢我吃得太多,虽然这一点很奇怪,不过既然身为“娈童”,估计要保持身材,小风肯定是觉得我吃得太多,就会发胖,这样看起来就不舒服,不过,没关系,不喜欢我吃得太多,我就少吃点,反正饿几顿也死不了。可是我的妈呀,晚上饿得那叫一个痛苦啊,我赵小宁长这么大,还没过过这种日子,我家里虽然不富裕,但饭总还吃得饱,怎么到了这里,就跟到了万恶的旧社会一样呢?
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只要一闭上眼睛,就想起那只烤得油光皮脆的鸡,更加可恶的是,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为了不让小风觉得我好吃懒做,我连小点心也不敢要,纵然已经饿到饥不择食,可是现在连一丁点的食物也没有,想饥不择食都不行,总不能叫我啃家具吧。
看了看天色,估计已经是三更了,肚子里饿得慌,也睡不着觉,想想,侯府里的下人也都该睡下了吧,就算晚上溜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吧。而且白天,我趁着在府里“熟悉环境”的机会,着重地留意过厨房的位置,那里总会有点剩菜剩饭吧。
我起床,穿好衣服,跑到房门口,悄悄地打开房门,先伸出头去看一下,很好,我住的小院里静悄悄的,几个仆佣的房间里也已经没有了灯光,虽说外面一轮明月,照得整个庭院像是镀上了一层银辉,但这并不影响我的行动。
我摸黑出了院门,躲过几个懒洋洋巡逻的士兵,朝厨房溜去。虽然一路上撞到不少东西,也差点被发现,但总算是有惊无险,而且真的被我找到厨房的位置,果然,上天还是眷顾我的。
其实像侯府这样的富贵人家,如果有吃不完的饭菜一般会倒掉,绝不会留着过夜的,我找了半天,果然什么吃的也没有找到,不由失望透顶,摸索了半天之后,终于被我发现在靠墙的灶台下面,几根做菜用的胡萝卜被丢弃在那里,而且很明显还很干净,没有被老鼠咬过,我扑过去,捡起一根,在衣服上擦了擦,就狼吞虎咽的啃了起来。
啃着啃着,眼泪就下来了。我胡乱地擦了擦,就继续死命的啃,但是到嘴的萝卜还是越吃越咸……
不知道啃了多久,一阵冷风吹来,我猛清醒过来,侧过头。
厨房的门口,一个人穿着白色的睡袍,站在那里看着我,清冷的月光照着他白皙的脸,透出惨白的光晕。他就站在那里,不知道站了多久,也许从我进来,从我开始啃萝卜,从我开始流泪,我的一切狼狈的样子就都被他看在了眼里。
一瞬间我有种巨大的恐惧感,我抖着身子站了半晌,才尖叫一声,丢掉啃了一半的萝卜,跌坐在地上。
人影抿了抿嘴唇,转过了身。
我觉得羞愤欲死,我这样只会被他更深的讨厌。我不知道我究竟想要做些什么,只是我害怕,他这一转身,就会永远地把我丢弃在角落里。
我冲了上去,抱住他的腿,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