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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风姿物语-第4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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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商议确定,兰斯洛就带着爱菱预备重新潜回城内,然而,有一个问题,他实在是很好奇。
  “喂!丫头,你这头红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兰斯洛轻撩起少女的一络发丝,笑道:
  “呵!摸起来挺软的,发质不错嘛!”
  “当然是假的,白三先生说,要改变外表,主要就是肤色和发色,所以帮我染了这头红发,怎么样?不会太难看吧!”
  “唔!皮肤也变白了,这也是假的吧?”兰斯洛将手按放在爱菱颈子上,雪白肌肤幼滑细致,“碰起来挺嫩的,用染的可以染成这样?”
  “当然是假的,我是矮人族与人类的混血儿啊!这个肤色是白三先生用魔法变的,他说这是他特别研究出来的美容魔法……大郎先生你别一直摸,好痒喔!”
  “那……这边怎么忽然变大了?该不会也是假的吧!”终于问到问题中心,兰斯洛略微试探,失声道:“捏……捏起来为什么这么有弹性?什么魔法这么厉害?”
  啪!
  啪!啪!
  清脆的巴掌声,刹那间连续响起,其中更夹杂着少女又羞又气的叫骂:“……这是真的啦!大郎先生,你……你怎么可以对女孩子做出这么……这么没有礼貌的动作?!”
  “不过就是两块肉而已,摸一下又不会死,我也只是单纯地好奇为什么你瘦不拉叽的身材忽然变得有料了?所以才小心求证一下啊!”
  “平常要工作,晃来晃去不方便,当然要找东西绑住……不和你说这个啦!总之你这样做就是不对,随随便便捏人家女孩子的胸部,你……你这条大淫虫!”
  “淫虫?你从哪学来这种字眼?哈,你以为我很稀罕吗?告诉你,这种尺寸我在我眼里只能算是还没发育的小女生啦!”
  身为已婚男士,兰斯洛是比较有资格装作阅历丰富的,他比手划脚道:“想要诱惑男人,就得要有这样的尺码……晤,上次在自由都市碰到的那个郝可莲,就有这种资格。她的胸部有……这么大……不,奸像不只,我看有这么大!”
  兰斯洛比出来的尺码,让少女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喃喃道:“怎……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那根本不是人,是……是胸部妖怪了……”
  “会对这种事感到吃惊,证明你不过是个黄毛丫头而已啊!”兰斯洛两手环抱,点头道:
  “不过,我们都称那个毒辣女人叫爆乳大妖姬,说她不是人类,倒也没错啦!只是,爱菱啊!
  帮个忙行不行?“
  “……如果目的和色情有关,我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不……你可不可以叫卡布其诺把嘴巴松开?每次都咬我的脚后跟,好痛啊!”
  “谁叫你对女孩子毛手毛脚的,我对卡布其诺的设定,是看到采花淫虫就自动攻击,它没有对你发射光束炮,你已经应该偷笑了!”
  “……”
  虽然这样的拌嘴实在很没营养,不过双方都没有什么猥亵的意味,说着说着更笑了起来,只是给卡布其诺死咬住脚跟不放的兰斯洛,笑起来十分尴尬就是了。
  另外,他们两人也绝对想不到,这番谈话正对数千里外的某处发生影响。
  “有刺客!”
  “捉拿刺客!”
  “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来犯我花家总堡?留下命来!”
  花家总堡之内,被惊动赶来的众子弟兵大呼小叫,想要追截两名行踪败露的神秘客,只是双方武功实在相距太远,纵然已动员千人之数,仍是给那两名黑衣神秘客破空而去,无法拦截。
  只不过,虽然换上了黑色夜行衣,花家子弟仍可以辨识出,其中一人是女子之身。事实上,倒不如说是正因为穿着黑色紧身衣,将那具丰满胴体勾出令男性屏息的火辣曲线,众子弟才轻易判断了来人性别。
  “……可莲,怎么搞的?不过是到总堡来侦察一下,你怎么忽然喷嚏打得那么厉害?”
  “谁知道你家是怎么搞的……哈啾……一定有人在说我的坏话……哈啾……一定有……
  哈啾!“
  要带爱菱找个暂时落脚的地方,这着实是一件难事。本来的住处在太研院范围内,自然是不能回去了,随便找个旅店把她放下,那也不妥,要是被太研院的研究员找到,可麻烦得紧。
  没人胆敢进来搜查的象牙白塔,原本是个好地方,可是如果兰斯洛就这样携美而归,真实身份一定会被拆穿,毕竟现在在爱菱眼中,自己只是个叫做源大郎的普通军人,兰斯洛并不希望太早被拆穿。更何况,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带个女人回自己家,倘使妻子喝起飞醋来,自己岂非自寻死路?
  这样一想,那可处处都是麻烦,稷下城内根本没地方可去。自己好歹也是亲王殿下,除了爱菱这个不关心时事的研究狂,见过自己长相的人着实不少,任是哪个地方都有危险,被人指着鼻子大叫亲王殿下。
  苦思无计,最后只好铤而走险,带着爱菱来到平日喜欢逗留的酒店街,到自己最熟的那一家“阿里布达”酒吧,先让她把斗篷套头戴上,掩饰容貌,在外稍待,自己先进去探看有无可疑人物。
  才推开门,听到里头的大笑声,兰斯洛就心里有数,某人因为最近太闲,每天晚上都到这里来打工骗酒钱。
  果不其然,才一进去,就看到已经暍得半醉的雪特人,拎着一瓶蜂蜜酒,正站在一张由几个木桌叠起来的台子上说书,讲的仍是那套加油添醋过后的剑仙传奇。与其他的雪特人不同,有雪自称与剑仙本人义结金兰,讲起来格外有真实感。 
  “别笑……告诉你们,不是我在臭屁,我和那李小子是过命的交情啊!当年他在艾尔铁诺落难,我万里迢迢地赶了过去,为他杀进死牢,与数百禁卫高手血战七天,把他救了出来,再传给他绝世武功,他才有今天的……”
  “咦?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你应该也是天位高手了,为什么我们一点都感觉不出来呢?”
  “去,我已经说过了嘛!为了道义,我把绝世武功传给李小子了啊!就因为这样,我才功力全失,若非如此,当今大陆上什么剑圣、剑爵,哪个人敌得过我的一条腿啊?我神腿一出,他们个个都飞出八丈。”
  这话一出,全场自然又是一阵哄然大笑,只有兰斯洛听得心惊肉跳,幸好李老二的天心意识是出了名的烂,不然若是他感应到这番说话,说不定立刻由海外回奔,挥剑干掉这雪特胖子,顺手再宰光这里所有人。
  “咦?老大,你怎么会来的?”
  看见兰斯洛站在门边,有雪大呼大叫跑了过来,人还没到,浓浓酒气已经薰得兰斯洛一阵反胃。
  “废话少说,有一件事你立刻给我办。我今天带了一个女孩来,暂时要在店里躲一下,你马上回宫去把小草找来,还有帮我传话给大家,我现在叫做源大郎……总之干万别让那女孩知道我是雷因斯亲王,明白吗?”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听到这项命令,有雪本来醉意浓厚的眼神,忽然灵活起来,兰斯洛正想要多补充一些,有雪已经扯开喉咙大嚷。
  “喂!大家听好,我家老大今天要带马子开心,等一下他就叫源大郎,谁敢拆穿他本来身份的,那就是妨碍亲王殿下泡妞,全部依叛国罪满门抄斩。”
  兰斯洛平时在此与一众酒友笑闹惯了,这番话当然没有什么恫吓效果,反而掀起一阵大笑。
  “喂!兰老大,今天终于想开啦!值得干一杯喔!”
  “莉雅陛下过世还没多久,这么快就想找续弦,会上报纸头条喔!”
  “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死过老婆的人就不能追求人生第二春吗?兰老大,你放心的去泡吧,谁走漏消息,我们一起给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各方鼓噪不断,众酒客本就是市井粗人,这一下叫闹起来,差没将屋顶掀翻过去,兰斯洛连开口解释误会的机会都没有,懊恼不已,刚想要换个地方,在外头久候的爱菱已经推门进来。
  “少说废话,快走。”兰斯洛在有雪肩头一推,让他从后门离开。在这酒店先混过今晚,只要小草来到,就有办法解去爱菱身上的变装法术,那时至少不用担心太研院那边的追查。
  爱菱自己是觉得有些奇怪,平常闲暇的时候,她都是躲在住处工作,较少外出,再加上自己是女孩子,不适合跑去一些出入份子复杂的地方,自然更没来过这样三教九流汇集的酒店街。现在虽是跟着大郎先生一起来,但感觉总是很怪,特别是这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好像都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在看着自己。
  对于男性世界所知不多的爱菱,并没有联想到,虽然斗篷在雷因斯是常见的服装,不过通常都会加上一些花纹、绣饰,会像她一样就这么穿着朴素灰黑斗篷,如果不是魔导师,就是内里穿着暴露的酒街女。当她进门时,众人瞥见她光裸的小腿,加上有雪先前的介绍,会有什么样的想像也就不难理解了。
  兰斯洛将她领到吧台,为她点上一杯蛋酒,心中思索该怎么样才能把她挽留下来。可恨的就是自己囊里欠金,不然直接拨钱成立一个太古魔道研究单位,直隶于象牙白塔,让爱菱在里头尽情发挥就成了。
  当初要在爱菱面前隐藏身份,主要是因为自己这个亲王的形象太坏,不想给她恶劣的第一印象,但以现在两人的交情,之所以还隐藏身份,只是因为找不到机会说出真相而已。
  想着该如何说服爱菱,让她留下来,脑里却想不出点子,这种思考非己所长,既然小草已经牵涉进来,等会儿她来了之后,把这恼人的问题扔给她吧!
  (等等……那我现在起码也得要想办法拖延,什么方法拖延最好?喝酒?)
  一个念头闪过,恰好爱菱已经将杯中酒液饮干,兰斯洛便朝调酒的酒保打了个手势。这手势以前自己看阿猫常作,每次打这个手势,酒保就会调一些看起来很清淡,喝下去却极为醉人的烈酒,这是常常在酒吧里厮混的人都晓得的小伎俩。
  不过,这两天都没看到阿猫,也下知道他……算了,还会上哪里去,肯定是与他的新拍档一起去偷香窃玉。唉,也辛苦他们了,如果不是都喜欢这个调调,他们一老一少如何相处得来?
  爱菱将酒杯接过,浅尝一口,觉得甜甜的很是好暍,不假思索地便一口饮尽,再要一杯。 
  一面浅酌,两人再次聊起白日在研究院发生的事。旁人知道亲王殿下今晚志在必得,当然谁也不会过来打扰,离他们远远,两人又是压低声音,倒也不怕别人听见。
  起初,兰斯洛只是纳闷,矮人族的身体真和人类有差那么多?连续几杯了,没有丝毫醉意,少女的精神还越来越好,这样下去,酒钱的数目就伤脑筋了,但是当听到爱菱在太研院内威胁自爆的那一段,心里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奸像在哪里听过类似的事,只是一时想下起来。
  “不过,丫头啊!你真的甘心吗?”兰斯洛道:“在太研院做事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吗?虽然行动失败,但我们还是可以想别的办法啊!”
  “不,我觉得这样就够了。人生是很广阔的,不一定非要受到单一梦想的限制,即使改变了方向,只要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在逃避,那样子就很够了。而且……”
  连续喝了几杯,少女雪白的面颊,泛上一层艳红,看上去粉扑扑的甚是动人,她细声道:
  “当我在太研院吓唬人,学习我朋友的气势时,看到那些平时欺侮我的家伙,一个个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里实在觉得很痛快,那种痛快的感觉,奸像这些时间以来受的气,全部都发泄了……”
  兰斯洛心中摇头,这笨丫头未免太易妥协,光看人家目瞪口呆的样子就算出气,换作是自己,起码也得砍上个十刀八刀。
  “可是,慢慢地,我觉得不喜欢这种感觉……我不大会讲,但我真的是不喜欢那种感觉,也不喜欢沉浸在那种感觉里的自己。所以,我向进行蜕变中的自己反抗。”在模拟的过程中,少女的心情也逐渐改变,而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
  尽管她由衷地喜爱各位友人,但却抗拒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每种生物,都有适合其存在的生存方式。莫问先生、华扁鹊姊姊的生存方式,正是因为与他们的个性、才情相辉映,所以才能迸射出独一无二的惊世锋芒,如果旁人强要模仿,最后也只会惨淡收场。
  迷糊而择善固执,这就是爱菱:水远也没可能变成李煜或是华扁鹊。尽管曾经为他们的炫目光彩所惑,可是在最后关头,她仍然发现自己与他们的差别,进而做出抉择。
  “在那之后,我就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有下这决定,我以后一定会迷失掉的。所以,我觉得现在这样子比较好,知道以后该怎么样活下去。”爱菱吐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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