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笑的警察 作者:[瑞典]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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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三号晚上,斯德哥尔摩大雨滂沱。马丁·贝克和科尔贝里正下着国际象棋。他们在科尔贝里的公寓里,离南边郊区的斯卡玛布林地铁站不远。最近几天没发生什么大事,因此他们两人都休假。
马丁·贝克棋下得很糟,但还是照下不误。科尔贝里有个刚满两个月的女儿,这天晚上他被迫带孩子;而马丁·贝克则是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愿回家。天气糟透了。倾盆大雨哗啦哗啦地冲刷过屋顶,打在窗户上,街头几乎杳无人迹。少数几个人显然是有要事在身,才不得不在这种晚上出门。
位于滨海大道的美国大使馆外面,以及通往此地的几条街道上,沿路有四百一十二名警察正和人数大约两倍的示威者对抗。警方配备有催泪瓦斯弹、手枪、警鞭、警棍、警车、摩托车、短波无线电、电池驱动的扩音器、镇暴犬和歇斯底里的马匹。示威者则带着一封信和被大雨渐渐湿透的纸板标语牌。要将这些示威者视为同一批人马有点困难,因为群众里男女老少都有:身穿牛仔裤粗呢外套的十三岁女孩,认真严肃的政治系学生,鼓噪煽动群众的人士,以闹事为职业的家伙,此外竟还有一位八十五高龄、戴着贝雷帽、撑着蓝色丝制雨伞的奶奶级艺术家。这些人之所以冒着大雨并不计任何后果聚集在此,是因为某种强而有力的共同动机。相对而言,警方则完全称不上是精英部队。这些警察是从市内各分局征召来的,但每个有医生朋友或者善于规避的警员,都设法躲过了这项讨人厌的任务。剩下来的人有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有的被人认为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有的则太年轻没经验,无法摆脱这种差事,更何况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为什么要这么做。马匹人立起来,咬着嘴里的衔铁,警察摸着枪套,挥舞警棍一次又一次往前冲。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带着令人难忘的标语,上面写着:尽你的责!继续干,生更多警察!三个一百九十磅重的巡逻警员扑向她,把标语扯个粉碎,把女孩儿拉进巡逻车里,扭她的手臂,粗野地摸她胸部。女孩儿今天才满十三岁,还没发育出什么可摸的昵。
总共有五十几个人遭到逮捕。许多人受伤流血。其中有些是名人,他们还没超然到不去写信给报社,或是不在广播和电视上抱怨的程度。分局的值班警员一看见这些人就打了阵哆嗦,歉意满面,堆笑哈腰地请他们回去。其他人在无可避免的审讯中可就没有这番待遇了。一个骑警被空瓶子打到头,那个瓶子绝对是人群中某个家伙扔的。
这次任务是由一位在军校受过训的高级警官指挥。这人素有治安专家的美誉,现在他正满意地望着自己精心制造出来的一场乱局。
在斯卡玛布林的公寓里,科尔贝里收起棋子,扔进木盒里,“啪”一声把盖子盖上。他的妻子上完进修课回来了,立刻就回房睡觉。
“你永远也学不会的。”科尔贝里哀怨地说。
“人家说下棋要有特殊天赋,”马丁·贝克沮丧地回道,“要具备叫做‘国际象棋判断力’的东西。”
科尔贝里换了话题。
“我敢打赌今晚在滨海大道上一定够瞧的了。”他说。
“可想而知。到底是什么事?”
“他们要递交一封信给大使,”科尔贝里说,“不过是一封信嘛,寄去不就算了?”
“寄去就没有这场热闹了。”
“是没有,但话说回来,这种事真是蠢得丢脸。”
“的确。”马丁·贝克同意。
他戴上帽子,穿了外套准备走人。科尔贝里很快站起来。
“我跟你一起出去。”他说。
“出去干吗?”
“哦,散散步。”
“这种天气散什么步?”
“我喜欢下雨。”科尔贝里说,并穿上深蓝色的毛葛雨衣。
“我一个人感冒还不够吗?”马丁·贝克说。
马丁·贝克和科尔贝里是警察。他们隶属于凶杀组,目前没有什么案子要办,因此可以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很闲。
市中心街上没有警察的影子。倘若中央车站外面有个老太太正等着巡逻警员过来敬礼,然后笑着扶她过马路,那么她的愿望可要落空了。此刻就算有人用砖头砸破商店橱窗玻璃,也用不着担心尖厉的巡逻车警笛会突然打断他的好事。
警方正忙着昵。
一个星期前警察局长公开表示,目前许多警方的例行职责都不得不暂停,因为他们必须保护美国大使,不让讨厌约翰逊总统和越战的人所投递的信件和其他玩意儿威胁到他。
伦纳特·科尔贝里侦查员也不喜欢约翰逊总统和越战,但他倒真喜欢下雨时在城里散步。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雨仍旧下着,示威行动差不多已经解散了。
就在此刻,斯德哥尔摩发生了八宗命案和一宗谋杀未遂的案件。
第二章
下雨了,他想着,泄气地望向窗外。十一月那黑暗和冰冷的倾盆大雨。这正是冬天来临的前兆。不久就会开始下雪了。
目前城里没有任何东西特别吸引人,尤其是这条街上光秃秃的树和巨大陈旧的公寓楼房。一条荒凉的街道,从一开始就规划错误,完全弄拧了。这条街并不真的通往任何地方,也从来没有通往过某地,它就只是在这儿,成了某个堂皇都市计划的阴郁纪念品。这儿没有亮着灯的商店橱窗,人行道上也没有行人,只有没了叶子的大树和街灯,后者冰冷的白光映照在地上的积水和打湿的汽车顶上。
之前他在雨中蹒跚行走了许久,头发和长裤都浸透了,现在他感觉到脚踝上的湿意,冰冷的水还沿着脖子一路滴到肩胛骨上。
他解开雨衣最上面的两颗纽扣,把手伸进上衣里面,摸着手枪的枪柄。那玩意儿摸起来也是又冷又湿。
摸到枪,这个穿着深蓝毛葛雨衣的男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他试图想点儿别的。比方说五个月前他去安德瑞兹度假时的旅馆阳台;比方说那沉重凝滞的热气,码头上灿烂的阳光,渔船和港湾对面那山峦上方的无垠蓝天。
然后他想到,每年这个时候那儿八成也在下雨,而且屋子里没有中央暖气,只有壁炉。
车子已经不在同一条街上了,而且他很快又得出去淋雨。
他听见后面有人下了阶梯,知道是那个在十二站之前,市中心的克拉拉堡路奥伦斯百货公司外面上车的人。
下雨,他想,我不喜欢雨,事实上我痛恨雨;我想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升官,我到底在这里干什么,为什么我不待在家里的床上跟……
这是他最后一个念头。
这是一辆红色的双层公车,外面车顶是乳白色,里面天花板是灰色。这种公车是利兰亚特兰型,英国制造,但驾驶座配合了瑞典靠右行驶的车道,两个月前才引进的。这天晚上它往返于斯德哥尔摩的四十七号公车路线,从动物园岛的贝尔曼斯洛到卡尔贝里路,然后再原路折返。现在车正朝西北前进,接近北站街的终点站,那里离斯德哥尔摩和索尔纳的分界线只有几码之遥。
索尔纳是斯德哥尔摩的郊区,也是个独立的市政单位,然而两者之间的分隔只是地图上的虚线而已。
这辆红色公车体积很大,超过三十六英尺长,将近十五英尺高,重十五吨有余。它在两排没有叶子的路树之间,沿着荒凉的卡尔贝里路轰隆隆地行驶,车头大灯亮着,雾气迷蒙的窗户让车子从外面看起来温暖舒适。接着它向右转到北丘路上,引擎声也随着下坡而变小。雨打在车顶和窗户上,车子沉重执拗地往下行驶,轮胎激起哗啦啦的小瀑布。
坡道终止之处道路也戛然而止。公车接下来得转个三十度的弯到北站街,然后再开三百码抵达终点站。
这个时候,唯一看见这辆公车的人正在北丘路上方一百五十多码的高处,紧贴公寓墙壁站着。这人是个夜贼,正打算敲破一扇窗。他之所以注意到这辆公车,是因为希望它快点开过去,所以贴墙站着等待。
他看见公车在转角处放慢速度,打着方向灯开始往左转,然后就消失在视线之外。雨下得更大了。这人出手打破玻璃。
他没看见的是,公车并没有转过弯去。
这辆红色的双层公车在转弯的过程中似乎停了一下。接着就直直穿越马路,开到人行道上,一头冲进北站街和荒芜的堆栈场中间的铁丝网。
然后车停了。
引擎熄了火,但车头大灯仍旧亮着,车里的灯也是。
满是雾气的窗户在寒冷的黑暗中仍显明亮温馨。
大雨继续打在金属车顶上。
此刻是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三号,晚上十一点三分。
地点是在斯德哥尔摩。
第三章
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是索尔纳的无线电巡逻警员。
在他们十分平凡的警员生涯中,逮捕过好几千个醉汉、几十个窃贼,还曾经抓到一个恶名昭彰的性变态,当时他正打算攻击并谋杀一个六岁女孩儿。因此他们俩算是救了那女孩儿一命。这事儿距今还不满五个月,虽然纯属侥幸,但他们可打算要拿这丰功伟业一直炫耀下去。
这天晚上他们没抓任何人,只一人抓了一瓶啤酒。这似乎是违反规定的,因此最好假装没发生。
快十一点半的时候,他们收到无线电呼叫,开车前往胡瓦斯塔郊区的教堂街,有人发现公寓门前台阶上倒着一个好像死掉的人。他们花了三分钟就开到现场。
临街的公寓大门前,的确有个穿着破旧黑长裤、烂鞋和邋遢黑白外套的家伙俯卧在地。门内亮着灯的走道里站着一个穿拖鞋和睡衣的老女人。
显然投诉的人就是她。她隔着玻璃门对他们指手画脚,然后把门打开几英寸,从缝隙中伸出手,指向那个一动也不动的人形。
“啊哈,这是怎么回事?”克里斯蒂安松说。
卡凡特弯腰闻了一下。
“醉昏了,”他极端嫌恶地说,“帮我一下,克勒。”
“等一下。”克里斯蒂安松说。
“呃?”
“你认识这个人吗,太太?”克里斯蒂安松还算礼貌地问。
“应该认识。”
“他住在哪里?”
女人指向走道里面三码之处的一扇门。
“那里。他要开大门锁的时候睡着了。”
“哦,没错,他手上还拿着钥匙。”克里斯蒂安松说着抓抓头皮。“他自己一个人住吗?”
“谁会跟这种死老头住在一起?”这位女士说。
“你要干吗?”卡凡特怀疑地问道。
克里斯蒂安松没有回答。他弯身从此人手中取过钥匙,然后以长年练就的手法一把将醉汉扯起来,用膝盖顶开大门,把人拖进公寓里。女人杵在一旁,卡凡特则站在外面的台阶上。两人都带着不赞同的神情望着这一幕,但并未干预。
克里斯蒂安松开了门,打开房间里的灯,扯下醉汉潮湿的外套。醉汉蹒跚前行一步,倒在床上,喃喃道:
“谢了,小姐。”
然后他翻个身睡着了。克里斯蒂安松把钥匙放在床边的餐椅上,熄灯关门,出去回到警车上。
“晚安,太太。”他说。
女人紧抿着唇瞪着他,一甩头进去了。
克里斯蒂安松这么做并非出于同胞爱,而是因为他懒。
卡凡特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他们俩都还在马尔默当普通的街头巡逻警员时,他就多次看见克里斯蒂安松在街上带着醉汉往前走,甚至不惜过桥,只为了要把他们送到另一个分局的管区去。
卡凡特坐在驾驶座上。他发动车子,酸溜溜地说:
“席芙老是说我懒,她应该看看你。”
席芙是卡凡特的老婆,同时也是他最喜爱而且常常是唯一的话题。
“我干吗要白白被人吐得一身?”克里斯蒂安松一派聪明人的口吻。
克里斯蒂安松和卡凡特身材和外表很像。他们俩都六英尺一英寸高,金发,宽肩蓝眼,但性情大不相同,意见也常常相左。这就是他们俩无法达成一致的问题之一。
卡凡特正直不阿,他从不对看见的事情妥协,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可是个尽量眼不见为净的专家。
他在沉闷的静默中沿着一条蜿蜒的道路慢慢开车,这条路从胡瓦斯塔经过警察学校,然后通过一处社区花园地,途经铁路博物馆、国家细菌实验室、启明学校,然后曲折穿越广阔的大学区里面的各学院,最后经过铁路行政局到托姆特博达街。
这是一条经过深思熟虑的高明路线,所经之处几乎可以保证不会有人。他们一路上没有碰到别的车子,总共只看见两个活物,首先是一只猫,接着是另一只猫。
他们开到托姆特博达街尽头时,卡凡特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