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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骑士失格-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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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要命的是,他们要在完成任务后从联军的包围中逃脱。这样一来,能有多少人成功活下来呢?劳伦斯也许可以凭借自己白金级的实力一头莽出去,但其他人可不行,一想到这些自己带出来的手下到时又得折损不少,劳伦斯就一阵肉疼。

    不过奥兰多也并不是派劳伦斯他们去送死,除了几支残兵外,当地还有一支佣兵团等候指挥,这也许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在奥兰多公爵眼里佣兵是最靠不住的,一旦欠薪就哗变,战局不利就跳反,这些被人不齿的行为对于这些把金币看的比命还重要的邋遢鬼来说是家常便饭,一般来说除了一些小贵族私斗或商会押车需要雇佣他们外,没人会愿意跟他们打交道。如今战局已经吃紧到了老公爵也不得不把他们调来协助防御来看,自由之城确实已经无兵可派了。

    不过这些佣兵的存在聊胜于无,至少他们站在前排充数的时候能让队伍看起来更不好惹一些倒也不是件坏事。但要把活下去的希望寄托在这些不靠谱的家伙身上就未免想得有点多了,关于怎么管理这些家伙,劳伦斯打算还是让有经验的人去负责操办吧,他只要马马虎虎完成任务并考虑怎么活下来就行了。

    “嗡~~~”口袋里的耳环震了起来,劳伦斯立马回过神来,掏出耳环并向其注入了一点魔力。

    “喂!你是不是又接到新任务了?”菲丽丝有些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耳环里传来,不难听出她此刻的心情应该十分焦急。

    劳伦斯自然懂她的意思,菲丽丝是最了解他的几个人之一,不会无缘无故就用掉一次通讯功能来跟他闲扯的。

    “是啊,怎么了?”

    冗长的沉默后,耳环里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且带上了一丝哀求的语气:“放弃这个任务吧,你会没命的。”

    “抱歉,我已经快到目的地了。”劳伦斯挥手支开了几个侍从才语气平缓的回答道:“而且这个任务完成,就又能从公爵那要到。。。”

    “别管那什么该死的军备和金币了!”咆哮声震得劳伦斯脑袋嗡嗡作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只要你给我活着回来,作为我的骑士,你要敢给我死在外面,我。。。我。。。我也不活了!”

    女人啊,还真是麻烦。虽然劳伦斯这么想着,但双眼还是泛起了光芒,忍不住在心底感叹了一句有人关心真好。

    “还剩三分钟。”劳伦斯尽量保持平静的回应道:“我记得这东西的通话功能只能持续五分钟。”

    “你不知道!这次的任务和之前比起来实在是危险太多了!你会死的!”菲丽丝很识时务,并没有纠结于劳伦斯顽劣的态度,而是真的在抓紧这仅剩的三分钟时间来试图说服劳伦斯。

    “打仗么,总会死人的。再说我好歹是个白金级的骑士啊,难道你对我这么没信心?”

    “为什么?你完全可以不参加的,奥兰多到底答应你什么了?才让你这么固执的赖在前线不回来?”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些领地急需的军备物资和金币而已,自从半年前唐纳德一直抱怨训练完的士兵没装备用的时候,劳伦斯就把这事记下了,虽然他大可以选择窝在自由之城或茶花镇里享清福,但为了领地的未来和朋友们的期望,他还是站了出来。

    “还有。。。两分钟。。。”

    “你个混蛋!就不能听我一次?”

    话虽如此,但菲丽丝也没有用血液来命令劳伦斯,也许她也有什么别的考量吧。

    “听着,我会安全回去的,而且领地里的新兵们很快就会有新装备用了,罗恩也不用再把一个金币掰成两半用,我会回去的,我保证。”

    还有一分钟。

    “必须回来!听好了,如果我发现你少了一根汗毛,那么以后…”

    “放心吧,打完这仗回去我就娶你,就在咱们的…”说到这,通讯十分突兀的中断了,劳伦斯犹豫了一下,将这个不靠谱的“微型手机”放进了口袋。

    希望这个无意中立的flag并不那么要命吧…

第111章 西境以西() 
关于自己当初为何没有选择跟奥菲利亚走,劳伦斯也有他自己的考虑。

    打个并不恰当的比喻就是会咬人的兔子和安分守己的狼,两两相比之下,劳伦斯当然会选择为自由之城效力,和菲丽丝在一起。

    兔子就是再怎么凶狠,咬人再怎么疼,也终究比狼来的可爱。狼再怎么安分,它骨子里的血腥味是藏不住的,与其跟在狼身边每天提心吊胆的思考该如何保住自己的脑袋,不如呆在兔子身边安稳的过日子来的惬意。

    效力的对象如此,择偶标准也是如此。劳伦斯向来不是个喜欢一头扎进权势中心体验只手遮天快感的人。况且奥兰多虽然有时候嘴上不饶人,但暗地里还是帮了他很多忙,且对他私下做什么从不过问。菲丽丝有时候会显露出凶狠的一面,把他拧的抱头鼠窜,但劳伦斯自己心里也明白,这种行为只是这个女孩在笨拙的表现自己的关心。

    所以战争开始的时候,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留在自由之城。

    不过眼下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吗?显然并不是,刚抵达敦斯科村劳伦斯就感觉脑袋大了两圈。

    作为自由之城的周边村落之一,这里的建筑和街道布置就透着一股自由且野性的气息。参差不齐的石头小楼与茅草建的农舍混搭在一起,因常年得不到修缮已经坑坑洼洼的石板路并不比泥泞的土路好走多少,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已经关门大吉的小酒馆和赌场,村子并不大,骑马绕一圈也不过十分钟,最糟糕的是,村子的外围只有一堵三米高的土墙,而从土墙上向北望去,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

    以前劳伦斯就在怀疑到底有没有比自己领地更寒酸的地方,如今到了敦斯科村,劳伦斯才明白,还真有,而且相比较下茶花镇简直就是座小城市。

    该死的,现在劳伦斯总算知道菲丽丝为什么劝他回来了,哪怕那些传奇强者在世,看见眼前的景象也会绝望的暴毙吧。这里没有任何险要,就如同一座荒坟孤零零的矗立在平原上,好似一个脱光了衣服的魅魔搔首弄姿的站在这里,用妩媚的眼神看着远处一票饥渴难耐的彪形大汉奔袭而来,这是一种怎样的无奈啊。

    不过人总要学会接受现实,毕竟已经接下了任务,如果屁都没放一个就灰溜溜的逃回去,那先不论公爵要怎么处置他,就是劳伦斯自己,也接受不了这种懦夫行为,他一边下令扎营一边思考着对策,试图能想出些野路子拦住敌人的追兵。

    “哎…咱也真是够倒霉的。”不远处,两个士兵拖着疲惫的步子靠在了一颗树上唠起了家常“你说那些家伙不是脑子有问题吗?半年多就折损了近十万人还没意识到自由之城是块硬骨头,要是提尔防线设在西境的东边,就凭那些三脚猫,恐怕连墙头都摸不到。”

    “就是就是,真该把死亡荒漠那些鬼东西放过提尔防线,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神棍看看咱每年都和什么怪物战斗。”

    “等会,你说什么?”劳伦斯听到这再也坐不住了,不由得开口问道:“你的意思是,咱们在两线作战?”

    如果这是真的,那这无疑是个灾难,前世有太多例子证明两线作战的后果了。

    “不不不,监管者大人您误会了。”其中一个士兵赶忙解释道:“自由之城设置在此最初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要提防恶魔卷土重来,二是要在死亡荒漠那些鬼东西大规模出现的时候为王都预警,提尔防线就是为此设置的,不过那些骨头架子已经很久没大规模出现了。”

    “什么意思?死亡荒漠里有什么?难道比恶魔还危险?”

    “监管者大人,您从来不看书么?”士兵很无奈的挠了挠头说道:“死亡荒漠是人类的禁区,那里是亡灵的乐园,早在斯特姆二世的时代提尔防线就建好了,它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抵御亡灵的大规模入侵,我说的与那些鬼东西作战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您别太在意…”

    等等…亡灵…恶魔都是西境的邻居,劳伦斯隐隐感觉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重点,但却一时间无法察觉,这让他感觉很是烦躁。

    “跟我说说那些家伙会在什么露面。”

    “战争,饥荒,瘟疫,死亡和苦难。每当各国有这些情况出现时,那些家伙也会随之出现。”40从不远处的拐角走来,摆了摆手,示意两个士兵可以走了,接着说道:“关于这些,你感兴趣可以之后再聊,我带了六百多人来,说说看吧,你对这个任务怎么看?”

    能怎么看啊?这不是送命局么?劳伦斯没答话,但他已经把自己的看法写在脸上了。

    “要是不知道怎么办就再等等吧,34和另外两人一会就到。”40很随意的坐在了劳伦斯身边,优雅的伸了个懒腰,这才好像想到什么一样继续问道:“你不会是想吸引亡灵来对付那些神棍吧?”

    “要不呢?你觉得我对那些骨头架子很感兴趣?”劳伦斯扶着额角叹道:“只是我虽然有这个想法,但具体该怎么做却没什么头绪。”

    “理论上这两年的情况很特殊,从飞利浦六世驾崩时到现在,战争和死亡向来不少,但却没什么亡灵出现。这样的情况还没在史书上出现过,关于原因,到现在也没人能说清,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别考虑这个了。”

    好吧,看来这个办法是行不通了,劳伦斯长长的叹了口气,命令士兵先搜索物资并设置陷阱,等人到齐再做打算。

    ……

    傍晚时分,由四位监管者,一个佣兵头领带领的共三千人集结完毕,短暂的休息后,简单的作战会议开始了。

    “我和兄弟们就是想混口饭吃,所以咱也别绕圈子了。怎么构筑防线的问题交给你们,我只负责支援和报信。”名叫罗夏的佣兵头领一开口,便毫无掩饰的表露了自己的意图——不出意外的话就二线露个脸混点战果,看局势不对就撒丫子跑路,美名其曰报信。

    这狗日的还真靠不住啊…就属你带的人多…劳伦斯转头看向其他人,发现除了40外其他人的脸色也并不怎么好看,默默叹了口气。

第112章 无耻骑士的正义陷阱() 
“能看出来你并不是一般的佣兵,你有点罗圈腿,说明你之前经常骑马,还有你手下拿着武器的动作一看就是经过大量训练和战斗洗礼的,另外你胸口的纹章,应该是狮鹫战斗勋章,能得到这个勋章的人,绝不可能是只是什么默默无闻的佣兵,所以我觉得由你来指挥这支部队更合适…”

    40分析的头头是道,她旁若无人的陈述着自己的推断,让罗夏脸上的表情也渐渐狰狞起来。

    “闭嘴!我就是个普通佣兵,拿钱办事,你们爱怎么想怎么想,没事我先回去睡觉了。”

    在40的叙述中,劳伦斯才发现罗夏胸口的勋章有些眼熟,仔细看看这不就是他之前在王宫授勋时得到的勋章么?确实这东西不太可能颁给一个普通佣兵,除非这个“普通佣兵”拯救了世界,才能得到如此稀有的嘉奖。

    “请等一下,老实说我们之前干的是维护治安一类的工作,对于行军打仗并没什么经验,所以请您来指挥是最合理的安排。”40顿了顿补充道:“如果您答应的话,我会请公爵大人回头再多付您些金币的。”

    罗夏把头转向另一边,没有答话。

    “我不知道您过去是什么职务,不过现在我们需要您的帮助,而且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请下令吧,做点什么让我们多活几天。”

    “三千金币,少一个子都不行。”也不知是40的哪句话让这个胡子拉碴的佣兵回心转意了,罗夏绷紧了脸,五官都挤在了一起,看上去十分狰狞,他肚子上软乎乎的赘肉也不住的颤抖着,似乎在对他这种要钱不要命的做法提出抗议。

    所有人都惊呆了,不是因为要价多,而是因为…要的太少了。

    一般来说雇佣一支百人规模的佣兵队最低市场价是一万金币,而这个一身赘肉却并不显肥胖的凶汉一开口才要三千金币,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不,说错了,定金三千,如果你们活下来,我就收三万金币…”眼看众人都在愣神,罗夏突然意识到什么一样慌忙改了口,但他的演技实在是太拙劣了,以至于劳伦斯都能看出他并不是为钱来的,或者说钱对他而言并不是那么重要。

    不过既然他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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