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生存斗争 >

第104章

生存斗争-第104章

小说: 生存斗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战斧。看到她那副摆弄自如的样子,马丁立刻明白了她拥有怎么样的力量。

    最后,在马丁对她说准备为她购买一领盔甲的时候。娜塔莎略微思考了一下,接着就以一种下定决心的口气说道:“我想,其实您不必为此破费,事实上,我有”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立刻就被他哥哥厉声打断“你疯了吗?竟然想要在这位马丁先生面前显示出那件东西来!”

    “不!我想的是,伙伴之间应该坦诚相待!”娜塔莎坚决的说道,接着,她又转向马丁,对他说道“走,到一个人比较少的地方去。我给您看一样东西。”

    马丁带着好奇心看着兄妹两人的争吵,以及娜塔莎最终拿出的那件盔甲。

    是一件不错的盔甲,主体用皮革制成,护住了全身大部分地方,而在那些要害所在,以及容易被攻击到的地方则用铁板条加固。兼顾了轻便与防护。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件魔法盔甲!

    为什么这件盔甲没有被一贫如洗的兄妹二人卖掉?

    答案很简单,构成它主体的皮革,不是猪皮不是牛皮更不是犀牛皮,而是人皮

    西基泰族对剥人皮有独特的嗜好,比如人手皮做的手套、上身人皮制的皮衣、连着头发的头皮擦布、或者整张的人皮旗帜

    “你最终还是把这件邪恶的物品拿出来了吗?要我说,它早就该被烧掉了!”当哥哥的愤怒的说道。

    “干吗烧掉?这可是一件魔法物品啊!”娜塔莎十分不屑的反驳自己的哥哥,接着向马丁说道“您能够接受我穿这件盔甲吗?”

    出乎那名骑士意料的是,马丁连想也没想就回答到“干吗不呢?这不是一件很好的盔甲吗?”

    接着,马丁看到了那名骑士诧异的表情,于是笑着向他解释道“您看,我身上的这件盔甲,是件龙麟甲呢!既然我们可以拿作为智慧生物的龙来作盔甲,那么,为什么就不能拿同样作为智慧生物的人做皮甲呢?而且,那人皮做用具也是你们民族的习惯啊。”

    “这这可是”那名骑士实在找不出什么样的理由来反驳马丁。

    “好了,我再给你买一顶头盔之后,装具就齐全了。”马丁见他无法反驳,接着转向娜塔莎说道,“不过我要补充一点,你最好将那件盔甲伪装一下,让别人看不出来是人皮做的。我不想生出太多的是非来。”

    最终,当一切事情都办妥的时候,也是三人踏上旅途的时候了。

    本来,紧接着比武大会还有舞会等活动,但是马丁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他希望更早的找到那件圣物,因此将娜塔莎装备完毕之后,就同她离开了这座小镇。

    在分别的时候,那位骑士阴郁的提醒马丁,不要忘记那个誓言。并且在言谈中还有着警告的意味——即便是他明知道自己实力不如马丁,同他也会为妹妹的贞洁问题而向马丁决斗的。

    马丁一面唯唯诺诺,一面想到了那句流传至广的一句话——在每一个哥哥心中,都有很多惦记自家妹妹的淫贼。

    不过,娜塔莎倒是极为豪爽的与自己的哥哥分别,甚至有种“再也不被你这个累赘拖后腿了”的意思

    在离开那座小镇之后,几个小时之内,马丁除了最基本的几句话之外,什么也没对娜塔莎说。他毕竟是一个不擅长同异***流的人。

    他只是在注意观察娜塔莎。因为同属蛮族,娜塔莎同样是漂亮的金色头发与勾人的蓝色眼睛的蛮族外表。而因为居住在偏北的地区,日光和煦,因而肤色偏白,只是大概是因为那种艰苦生活的缘故,皮肤略微有些粗糙,但并不是特别严重。毕竟西基泰女子是惯于用面膜的——她们将波束、杉树、**木捣碎,和上水,用这种浓稠的液体涂抹脸甚至全身。第二天将这些东西取下后,女子们的皮肤会变得即干净,又有光泽,身上还有一股香气。而某些人所说的游牧民族的体臭问题,在她身上现在也是没有的,至少嗅觉敏锐的马丁就没闻到。西基泰人是不拿水洗身体的,但是他们爱喜蒸气浴。而娜塔莎的身形则是一看就是挺健美的类型,让人感到结实这个词。但是马丁注意到,在她身上大概是不会有那种可怕的肌肉的,因为她的动作极为轻盈,不像是有着大量肌肉成为重负的样子。至于个头,她的体型在北地民族中只能算是中等,但是要比柳克丽霞高上将近一头,立在平地时,她的头顶到马丁的眼睛处。

    不过后来,他实在是熬不住好奇心了,对娜塔莎说道“为什么,你会决定跟随我这个陌生人出去冒险呢?难道你不怕就像你哥哥担心的那样?”

    “跟着你的原因很简单,是为了人头。至于那件事情如果真的害怕的话,我还出来冒险干啥?”

    “人头?”

    “对!人头,在我们族里,未婚的少女必须亲自上阵杀敌,拿到敌人的人头才能结婚。这就是外界所传说的猎头少女的由来。”

    “那么,难道你没有杀过人吗?”马丁不解的问道。他晓得娜塔莎的武艺多么的出众,没错,她是比不上之前认识的那个能够用长矛刺中硬币的侠义骑士何塞,但是娜塔莎可是弓箭,长剑,斧头,长矛都擅长使用的啊。而且马丁自己也试过使用长矛刺硬币,毫无悬念的他失败了。以长矛的长度和战马的熟读,只要手稍微的一抖就会导致矛尖偏出很多的。

    “人?当然杀过。我杀的人不怎么多,也就是半打吧。不过地精兽人什么的倒是杀过不少。”娜塔莎比了一个手势之后轻松的答道,就好像一个农耕民族的姑娘谈自己能收割多少捆麦子一般的自然。

    “那么为什么还要”

    “因为我杀的那些人都地位太低啊!我想要一个地位比较高的家伙的脑袋。我觉得那样才配得上我。”

    “”

    接着,娜塔莎又向马丁露出了微笑,说道“其实,你知道吗?虽然我一直嘲笑我哥哥看骑士小说得出来的那些浪漫幻想。其实,我和他一样,也是有着浪漫的幻想的。我就经常幻想,加入我是马萨格泰女王该有多么好的好!把那样一个声名显赫之人的脑袋切下来”

    马萨格泰女王嘛?这真是马丁这样想到。他知道那是谁。那个人,可以号称是这个世界的人类第一女将了。那个著名的誓言“不管你多么嗜血,我也会叫你把血喝饱。”以及之后的那件事情——她真的砍下了“万王之王”(相当于远东地区的皇帝,诺玛的撒皇)的脑袋,将其装入了盛满血的皮囊之中

    少女清脆的声音打断了马丁的思绪,娜塔莎继续说道“不过,我倒是真的看不起我哥哥的行为,看了几本小说之后就给自己起了那么一个可笑的名字,叫什么堂塞尔吉还做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

    “那个名字并不是可笑。”马丁打断了她的话,大概是因为出身自低贱的农奴阶层。因而马丁掌握了知识之后生出来了一个不好的习惯,总是喜欢向别人讲述他所懂得的一切事情。“堂这个字是伊比利亚地区的贵族们所用的。只要在名字里看到这个字,就可以知道那是个贵族。如同我们老家那边的“封”字,以及我们邻居所用的“德”字,类似的还有“范”字。”

    “您倒是学识渊博啊”

    经过了短暂的交流之后,又陷入了沉默之中。过了一会,马丁再度开口道“那么,就算你想要一个人头,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跟我这个陌生人呢,而不是你哥哥或者别的什么人?”

    “这个?你知道吗?我当时就认出了你身上的盔甲乃是龙鳞甲,知道你自然不是一般人,于是觉得跟着你的话更有机会拿到贵人的头颅至于我哥哥,我说过,他看小说把脑子看坏了。如果跟着他,他才不会让我砍人头呢!他呀,只会搞什么对于对手的尊重,即不让砍头,也不让剥皮。你知道吗?在部落里,他甚至拒绝从人头做的酒具中饮酒!”

    “这个娜塔莎,你没有给别的外人说过这些吧。”马丁忽然觉得有些头疼。

    “当然没有,对他们说这些还了得?我对您坦诚公布,是因为我们是冒险伙伴。而且,您既然不嫌弃我那件人皮魔甲,那么自然也不会不理解这些吧!”

    是吗我之所以不嫌弃人皮魔甲,其实是向让自己向“超人”更靠近一些吧既然想要成为超人,就必须要有主人的道德啊。所以,我才特意赞同你的人皮魔甲的吧另一面,也是想要和普通人拉开距离吧,普通人之于超人,不就如同牛马之于普通人吗?马丁阴暗的想道。

    “那么这次冒险之后,你打算怎么做?”马丁再度问道。

    “当然是回老家结婚啦。我对于从事冒险者这份工作,兴趣不大。毕竟族里面还有不少事情我真不知道我哥哥要是离开了我的帮助,能干点啥其实你从我身上就能看出这点来。”

    “从你身上?”马丁感觉十分纳闷。

    “对,从我身上,”娜塔莎一指自己的胸部,说道。“如果我真的对于冒险啊战争啊有着那么大的兴趣,就把右边的**用烧红的烙铁熨平了。去当亚马孙女战士。熨平那里,一方面不会妨碍拉弓射箭,另一方面可以让右臂有着更大的力量。而我只想拿到人头之后回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因此没必要那么做。,我的**并不是特别的大,我现在只要用一件皮护胸把那里勒紧,就能避免影响射箭了。”

    “是这样啊”

    “当然是这样啦,虽然亚马孙女战士出自于我们的民族之间,但是不可能所有我们民族中的女战士都是亚马孙吧!就好像虽然凯特族以出德鲁伊著称,但是不是所有的凯特族男子都是德鲁伊啊!在我们之中,那种熨平右乳的亚马孙女战士还是比较少的。大部分女战士同我一样,婚前出征用斧子砍个人头,婚后的话就只拿弓箭在后面提供火力支援了。”

    看到娜塔莎这样的无所拘束,于是马丁就把内心的那个好奇问了出来“据我所知,如果长久的骑马的话,会造成罗圈腿的。那么为什么你的腿还那样的直呢?”

    “这个啊,是用绳子绑直的,从小就绑,就不会变罗圈腿了。”

    就这样,马丁同他的新队员逐渐的熟悉,向着同一个方向驰去

    ————————————————————————————————————————————————————————————————

    居然都忘了在篇尾例行了

    话说,为了写这章我还专门重新进罗马全面战争打了一局。好久不玩罗马全面战争了,打起来居然有些生疏。据说好多人都是丢下中2重返罗马,我却是完了中2之后基本不碰罗马全战了。

    恩恩,因为一些原因,很想做一些事情证明自己。不晓得有什么杂志合适我现在投稿。

第十一章 地下() 
上层幽暗地域,靠近地表,与地表种族有着大规模接触的地下世界。这里是黑暗精灵、眼魔、矮人、夺心魔、地底侏儒和鼠人等诸多种族生存的地方。

    在这里,世界一片漆黑,而且有着和地表截然不同的生态环境,异常严酷的生态环境。

    有人说,残酷的自然环境会培养出残酷的民族。这句话至少对于黑暗精灵这种生物是适用的。在黑暗精灵的世界里,永远不缺少厮杀那些从未被阳光照耀过的种族,内心常常如同他们的外表一般漆黑。

    “没有发现魔法符文。”

    “部队已经全部就绪。”

    “对方外围岗哨已经清除完毕,对方尚未察觉。”

    通过黑暗精灵独特的手语,一连串的信息无声的传递着。而负责指挥的苏乌嘴角荡起了浅浅的微笑。一切已经准备就绪,马上就可以铲除掉那个可鄙的家族了,那将是对蛛后的莫大奉献!

    这并不是一个由主母掌控的家族对另一个主母掌控的家族采取的争权夺势的战斗,而是另一种战斗——宗教圣战!

    在这片大陆的地下的幽暗地域,也生活着被称为卓尔的黑暗精灵。他们也是被驱赶入地下的。当年,他们也曾生活在阳光之下,并且一度征服位于他们南部的表亲,建起来当时最庞大的帝国。但是在那位一代雄主死后,巨大的帝国分崩离析。而卓尔们的表亲奋起反抗,取得独立地位。尔后的几百年间双方征战不休,最终卓尔或者他们的表亲之中的一方首先应用起了一个龙与巨人时代的古老魔法,威力巨大,最终造成的结果是卓尔和他们的表亲的寿命永远下降到了一百多岁,不复昔日之长寿。之后经历诺玛帝国兴起等诸多事件,卓尔被逐入地下,成为了幽暗地域的居民。

    虽然都是居住在地下,肤色如乌木的种族。但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精灵与他处的黑暗精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