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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回天剑狂-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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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黄逸看着老骥故作姿态的样子,嘿嘿一笑:“就知道你最好了!”

    “可是我想吃蕃薯粥。”张宝突然插了一句。

第二十三章 奇功绝艺榜() 
迎接张宝的是两双愤怒的目光。张宝左看看黄逸,右看看老骥。缩了缩脖子:“我我说笑的。”

    黄逸打听下了那些强盗。猜想,他们应该就在余杭一代行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你慢慢吃,我去取些家伙。你吃完在此等我,然后我们趁得他们没变卖之前,先讨回那批货。”

    “可是,你如何知道那批货他们到底卖了没有啊。都已经好几天了。”张宝问道。

    “就当碰碰运气,就算被卖掉。我也可以教训他们一顿。”当兵的人,最讨厌那些欺负老百姓的恶棍。黄逸算是根深蒂固了。

    张宝想了想,懦弱的开口:“我看还是算了。连那些史臣都帮他们,只怕我们讨不了好。”

    “无需担心,不用你出面。到时候你只要躲着就行,其他交给我。”

    黄逸赶回扬州武馆。他在寻找之前掉落的‘啄剑’。幸好,之前经过的小丫头,见黄逸把剑丢在地上。把它捡了回去。

    黄逸提着剑,拿了几颗益气草备用。益气草可以直接口服,伤口若不是太大,便可起到凝血补血的作用。黄逸想了想,最后把那本焦邪的夺命刀法也给带上。

    出武馆之际,黄逸碰见了站在门口的老幂师傅。心中厌恶,冷冷说道:“我心情不好,明日再请一天假。你若不肯,便将我开除。十两银子我会想法子还给你。”

    老幂看着黄逸,摇摇头道:“黄逸,我知你心里难受。其实我也一样,只是有些东西形势所逼。我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你只想着我们害死那么多人,可曾想过,若我们不那么做,我们武馆却要死多少人?两家武馆明争暗斗,死伤也是不少了。”

    黄逸知道他说的是事实,起码石龙道长也算不上好人。但是,两个武馆相争,却是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孩子。黄逸心里始终放不下。有多少人,像自己一样毫不知情的成为了帮凶?又有多少人,就那么一无所知的死去?

    黄逸头也没回,只奔老骥的宾来客栈。

    连夜,张宝驾着马车,带着黄逸出了扬州。扬州城,东下长江,可出海往倭国、琉球及南洋诸地。故而扬州城成了全国对外最重要的转运站之一,基本不会关城门。不过今夜气氛却有点异样。城里城外都多了大批的官兵,过关的检查亦严格多了。

    黄逸心道:“想来,是为了搜索那本,传说能让人长生的长生诀。”好在黄逸是扬州武馆的武师教头,算是有正式身份的人。只是盘问了一番,就给放行了。

    马车不是租的,没有车厢。后面拖着一个板车,黄逸就坐在上面看着手中的夺命刀法。没错,这辆称不上马车的马车。正是宾来客栈用来买菜的板车。不是老骥突然大方借给他们的。而是被黄逸顺手牵羊,偷偷给牵出来的。

    不是他们不雇佣马车,只是雇佣一俩马车却要三两银子作为抵押。然后按每天收取相应的费用。黄逸全身上下一两银子都不到。自然无能为力。而驿站的马车,只在两地驿站路上奔跑。却不会为你的江湖恩怨改道。

    马后面拉着板车,行驶自然不快。就此时的速度,黄逸也感觉颠簸。不过黄逸看着手中的秘籍有些入神,时不时的抬起‘啄剑’当作刀来比划几下。

    ‘奇功绝艺榜’只收录近年来出现在江湖上的奇功绝艺。当然不是你上了榜就说明你的武功就是天下第一。只能说你这门新奇的功夫,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像云玉真的轻功‘鸟渡术’,独孤阀家传的碧落红尘。

    两门皆是身法绝艺,同上‘奇功绝艺榜’。对真正的大宗来说,却算不得高深,但也绝对不可小视。

    焦邪,凭借夺命刀法屡屡杀敌制胜。不一样连夺命刀都被人砍断了?若拿夺命刀法与宋阀的天刀相比。差距只怕比不知事的小孩,跟成年人之间的差距还大。可问题就是,焦邪的夺命刀法上了榜,偏偏天刀宋缺的天刀八决却是没上。

    黄逸自然不知这些,只觉得夺命刀法,不愧夺命二字。刀法中展示的招式,真是招招见血封喉,杀人灭口。比之当初在军营里学的用刀手法,不知高级了多少。

    整本刀法并不厚。黄逸看完后,闭上双眼细细领悟其中的奥义。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马车已经进入了余杭。

    余杭郡,有一颗苍天大树前。道路从两边分开。向右前方,以这种速度行驶。两个时辰左右就能回到翠山村。而马车却是驶向了左边。黄逸向翠山村的方向凝望了一下,没有路灯等设备。借着月光,只觉远处黑压压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黄逸没来过左边这条道。马车又是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张宝指着一处三岔路口说道:“我之前就是在哪里被打劫了。”

    黄逸望去,见那地果然是一个好地段。三条岔路口,黄逸虽不知道通往何处。但,若要前往扬州,必定要从此处通过。

    心里想到,差不了了。强盗窝必然离此处不远。两人将马束在一颗树下,搜索起来。不久后,果然在一座平地而起的山壁下发现了一点端倪。

    黄逸让张宝留守在哪里,自己抹黑向前。心想:“一片漆黑的地方,你竟然灯火通明。不是自找死路么。”

    也不知是不是散漫惯了,黄逸提着剑,一路小心靠近。竟发现没有任何的守卫。黄逸心下大喜,擒贼擒王。是要看时机的,不然一大堆人中,你怎么擒王。

    黄逸在前世,负责暗杀与捣毁基地。一个人夜闯营地自然是不怕。观察了一下地形,猜出了强盗头子帐篷的大概方向。黄逸摸了过去。

    这里毕竟荒郊野外,并没有建筑物。只有十几个帐篷围绕而起。按帐篷的排列方式,主将必定在最中间。外面没人巡逻,有好几间帐篷内生着烛火。偶尔传出银(那个字无法显示)秽之声,想来是在饮酒作乐。

    黄逸没管他人,直取中间帐篷而去。

第二十四章 内功使用() 
此时,中间帐篷传出一阵笑声:“哈哈哈虽然,让你们跟我窝在这荒郊野外有些憋屈。但是,每隔几天总有肥羊在此经过。前些天取得五箱布匹,我已找到买家。那人已承诺,二十两一箱向我们购买。八十两银子,足够我们潇洒小半年了。”

    紧接着,迎来一阵附合的笑声。笑声落后,一人说道:“只可惜了要分官家一箱的钱財。不然多了二十两,日子就更富于了。”

    黄逸心中计算,一百两,那可是将近四十万的人民币。连这些强盗也不嫌少,看不出来,张宝蛮有钱的。若不是赃物,正常贩卖,起码还能多卖出个二三十两。难怪张宝说自己做了这笔生意就能衣锦还乡了。

    “诶,怎么说话呢。”那强盗头子的声音再次响起:“若不是那官家在背后帮衬,我们哪有这般逍遥快活。可能早就人人喊打了。据说江都郡的一些毛贼,得到的赃物都要分当地的官府一半。我们算是幸运的了。”

    “说的是,只要官家的人罩着。我们再搞几手大的,每位兄弟发放几十两,都可收手还乡,做些小买卖了。这刀口舔血的日子,还是早结束早好。”另外一个人符合道。

    “不错,只要我们离开这里。谁知道我们曾做过什么。多少人前半生坏事做尽,后半生却逍遥快活。又多少人前半生兢兢战战,后半生却饿死了也没得到人同情。”那首领赞同道。

    黄逸听着里面的动静,觉得人数不少。少说也有六七个。不知这些人武艺如何,觉得自己不能豁然冒险。但是等在帐篷外也不是办法,若是有人出了帐篷,他便会被曝光了。

    主将帐篷都立于中央,有两优势。其一,刺杀主将不易。需要经过重重防备。其二,即便混入,却也难逃升天。

    黄逸不知道这些强盗有多少人,但看那十几个帐篷,想来也有二三十号人。若就这么进去。那强盗头子只要吼一声。自己立马就会被包围。如何是好?

    正不知如何是好,暗自着急时。那强盗头子的声音突然说道:“他娘的,喝的有点多。等我出去解个手,回来继续。”

    黄逸听了一喜,竟有这种好事。急忙隐到帐篷后,等待出手时机。

    只见那强盗出了帐篷,便没有就地解手。或许是怕臭,竟走出了帐篷范围。在一块巨石边解开了裤带。

    黄逸一直尾随。见他解开腰带,知道自己机会来了。身体一个激越,啄剑刺出,想要逼其就范。

    那强盗头子似有所感。竟然尿了一半硬生生憋住。一手提着裤子,一手抽下腰间的大刀迎接上去。

    “铿!”刀剑碰撞。原来刺出的啄剑,被强盗头子的刀背挡住。强盗头子借力向后跳开几步,相隔两三米后,谨慎的盯着黄逸问道:“你是何人。”

    “讨债的人。你们打劫过路行人,就没想过人家会来报复?”黄逸脚步跟上,又是恨刺了几剑。

    一听这话,强盗头子知此事难了。急忙喊了一句:“快来人,有人行刺。”

    黄逸暗道一声糟糕,必须速战速决。暗转‘夺命刀法’内功,以剑化刀

    只见黄逸双手浮现淡淡红光。森寒剑气,离体而出,席卷强盗头子。剑尖的一点寒芒,更显锋利。刚过大暑的天气,竟让强盗头子觉得全身寒冷。

    强盗头子毕竟不是出入江湖,经验老道。看黄逸这模样,深知对方气势十足,自己势弱必定不是对手。急忙收刀后退。边向帐篷赶去,边发出指令大吼。叫手下喽啰围攻。

    黄逸大喝一声,双膝一曲一伸。竟是跳起一人多高,数米之远。追上强盗头子。手中啄剑化作刀法,闪电劈下。

    “当!”刀剑交响。

    强盗头子一手举刀,一手扶住刀背。抵住下劈的长剑。

    一股无可抵御的巨力透刀而出,强盗头子竟吃不住势,只觉双臂震麻,脚步跄踉跌退。一个照面就吃了个大亏。可知黄逸用出内力后的劲道是如何霸道。

    那强盗头子也是个刀口舔血的人物。见逃跑不得,属下又是散漫不齐。喝醉的喝醉,刚醒爬起的爬起。半天等不到来人。心下恼火,反倒激起凶性,扑身而上。人随刀行,亦是化作滚滚刀影,向黄逸冲去。

    黄逸一个凌空腾翻,躲过刀影。

    强盗头子一喜,自己不会太高强的刀法。那刀影看似吓人,其实外强中干。他的目的就是要让黄逸躲避。

    见黄逸躲避后翻。心知自己争取了时间,转身就跑。而此时,帐篷内也有数人,提刀拿剑的冲出来。强盗头子更是大喜。

    只是,刚跑出四五步,一截剑身就从他背后透体而出。

    强盗头子脚下一顿足。眼神茫然的看着透体而出的一点寒芒。他认得,这剑是对手的剑。这点寒芒他记忆深刻。那时,它在主人手里。他们相隔两三米。那时强盗头子就已经觉得,这点寒芒非常锋利。

    原来,真的很锋利。自己还没感觉到痛,剑已经透体而出了。

    这的确是黄逸的剑。这点寒芒正是啄剑名称的由来。啄,本意是鸟用嘴取食。鸟嘴尖锐,一击即破。

    黄逸站在数米外。深知强盗头子若是和手下回合,今日怕是只能逃跑。情急之下竟是再次用出‘百步飞剑’。而,强盗头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黄逸既然会将剑掷出。用这么无赖的打法。翻滚后,黄逸离自己数米。强盗头子自然无需防备,却是被他一击而成。

    要知道,若这一剑没成,黄逸只怕要弃剑而逃了。要知道,正常情况下,弓箭手都很难击中人。所以,从来没人会选择用这种招式。强盗头子有点不甘心,却也只能认命。

第二十五章 杀人越货,来钱最快。() 
后面冲上来的三个强盗,一看强盗头子倒下,心中一颤。急忙停下脚步。谨慎的盯着黄逸。

    黄逸镇定的走向前,来到强盗头子的尸体旁站立。右手一挥,抽出了啄剑。

    黄逸将啄剑一指那三人,面色冰霜:“放下武器,告诉我之前抢的五箱布匹在哪里。然后滚,从此不得行恶。否则死”

    三人原本怕死,被黄逸这一吓,深深退了三四步。

    其实也不怪的他们怕死。不怕死的人,谁来做强盗?好不容易蹲个人,还要跟那么多人分。基本强盗,都是没多大本事。拉盟结党,以人多之势抢劫商人钱财。能有一两个英雄好汉,就算不错了。

    有本事,不怕死的人。那些人不叫强盗,你看王须拔,再看李子通。人家打着旗号跟皇帝对着干。

    没本事,又不怕死的人也有。你看李弘章、李弘芝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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