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香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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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拿走……
两人到香港转眼过去半个月,胡俊才给他表哥打过电话,那边说他表哥在海上打渔还没回来。胡俊才心想表哥不在,自己一个穷亲戚贸然投奔,恐怕不会收到什么好脸色,便死皮活赖地跟康剑飞寄住在吴成刚家里。
九龙也就那么大,转了半个月也逛腻了,康剑飞和胡俊才干脆整天窝在家里看电视。
这天表舅妈梁瑛买菜去了,另一位表舅妈周明芳则在主卧里哄婴儿睡觉。
客厅之中,胡俊才开着电视机,小声地对康剑飞说:“阿飞,你表舅是不是把帮你找工作的事给忘了?这都吃了半个月的白饭,老呆在家里也不是办法。”
康剑飞坐在沙发上敲着二郎腿,手里端着一份《工商日报》看得津津有味,他说道:“表舅不是忘了,而是有难处。”
“什么难处?”胡俊才问。
康剑飞分析道:“住这么多天,你还没看出来我表舅是个什么人?他就是个老实如牛的烂好人。再加上他又是搞技术的灯光师,整天呆在片场,社会接触面其实很窄,帮我找工作的话,也只能介绍跟自己从事的行业相关的工作。可是他刚从佳艺电视台转到现在的新单位,自己立足都还不稳,当然很难顾及到我们。而他这种性格的人,不把工作的事情全部搞定了,是不会告诉别人的,你就别瞎想了。”
“是这样吗?”胡俊才挠着头,见康剑飞还在那里优哉游哉地看报纸,忍不住说道,“可你也不能这样干等着啊!要是我表哥住在九龙,我早跑出去自己找工作了。”
康剑飞说:“也可不是干等啊,我每天都有看报纸。”
“看报纸能当饭吃?”胡俊才取笑道。
“那可说不定,”康剑飞翻翻报纸,指着上面的新闻说,“喏,香港地铁再过半个月就要开通了,还请了不少名人出席地铁开通仪式。石硖尾到观塘的地铁,起始站就在我们这附近,对于香港这座城市来说,这可是个历史性的大新闻。”
胡俊才问道:“什么是地铁?”
康剑飞科普道:“简单的说,就是把铁路修到地底下。”
胡俊才奇怪地问:“为什么要把铁路修到地底下,直接修在地面不好吗?还要在地下挖洞,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劳民伤财!”
康剑飞懒得再给他解释,说道:“以后要想在香港混好,就一定要多看看报纸。再不济,多熟悉一下繁体字也好,省得以后认字都要认错。”
“说得也是。”胡俊才也找了一张几天前的旧报纸来看,很快地就看得入神挪不开眼睛。
康剑飞扫了那报纸一眼,却是一张《明报晚报》,上面连载着温瑞安的《神州奇侠之江山如画》。
直到把那一期连载的内容看完,胡俊才惊喜地说道:“这种小说真好看,报纸的下一期呢?”
“拜托,一本小说你从半截看起,居然还看得津津有味。”康剑飞帮他在旧报堆里翻了一下,然后一拍脑袋说,“我记起来了,那天的报纸被舅妈拿去包东西了。”
“在哪里,那张报纸在哪里?”胡俊才焦急地问。
康剑飞道:“估计用完扔了吧。你想看武侠小说,直接去书店里买几本金庸的就行,看连载看着很累的。”
“我身上就剩几块钱了。”胡俊才埋头继续在废报纸堆里找小说看,也不管是不是内容连续的,只要是武侠小说就行。
康剑飞闲了半个月,着实是无聊透顶。见胡俊才看武侠小说看得入迷,他猛地一拍脑袋,心想老子干脆写武侠小说算了。
康剑飞跑到表弟吴瑞青的房里,翻箱倒柜好久,终于找来一个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歪在沙发上就写起来。
康剑飞本来想写《搜神记》或者《昆仑》,结果下笔之后发现自己文笔实在太烂。好好的剧情到了他的笔下,完全变了味道,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精髓。
康剑飞以前当了几年的群众演员,后来又做了几年的摄影师,本来还想着自己做导演,不过投资还没拉到就穿越了。
写小说与拍电视剧完全不同,前者是以文字来构筑世界,而后者则是用镜头画面来讲述故事。
康剑飞如果拍电视剧的话,拍出来的效果绝对很棒,但这不代表他写小说就写得好。即便他把故事情节记得清清楚楚,也不过是不用花时间构思情节而已,真正下起笔来依然捉襟见肘。
这属于笔力问题,有文字天赋的人写东西,稀松平常的内容写出来也很精彩;反之,非常新颖的情节,不会玩文字的人写出来也会苍白无感染力。
想了半天,康剑飞终于拿定主意:“那就干脆写《寻秦记》吧,这本小说的文笔白点也无所谓,本来就是穿越爽文。”
为了让读者看得更爽更有代入感,康剑飞将主角项少龙的身份定为一个香港草根男,也没提什么时间机器,反正就是被有钱人羞辱后,莫名其妙地穿越了,而且还在穿越后变得力大无比。
康剑飞和胡俊才两人,一个写小说一个看小说,各干各的很快就混过了一天。
傍晚的时候,吴瑞青和吴瑞雪兄妹放学回来。吴瑞雪一到家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吴瑞青这小宅男则一头钻到自己卧室里。
没过多久,表弟吴瑞青突然气急败坏地大吼道:“我的日记呢,哪个混蛋偷了我的日记……”
见表弟吴瑞青气冲冲地从卧室跑到客厅,康剑飞才停住笔,举起手中的笔记本问:“你在找这个?”
“你……你居然偷看我的日记,你个痴线大6仔!”吴瑞青气得脸和脖子都胀红了,那日记中可是写了许多他的少年心事,比如暗恋某某女生之类的。若是被人偷看了,他想死的心都有。
康剑飞被表弟骂白痴,却仍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他才不会和一个中二少年置气。何况,擅自用别人的日记本写小说,似乎是有点过分了……
吴瑞青夺过那个日记本,冲着康剑飞一通大骂。两个表舅妈听到骂声,连忙跑出来劝阻。
周明芳对康剑飞赔笑道:“小孩子不懂事,你们别往心里去。”
梁瑛没跟他们说好话,而是直接揪着儿子吴瑞青的耳朵拖回卧室,一边揪耳朵还一边骂道:“痴线,痴线,我看你才是痴线,次次考试不达标,一回家就看小说,也不知道温习功课……”
“妈……啊,痛啊,你下手轻点……”吴瑞青凄惨大叫道。
一场闹剧很快恢复了平静,胡俊才站在一边有些尴尬,毕竟吴瑞青骂人把他一起骂了。胡俊才心想:唉,明天我还是去大屿山吧,留在这里也是遭人白眼。
康剑飞倒是无所谓,他穿越前大部分时间都是寄人篱下,这点小风波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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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鼎爷】()
调教香江;004【鼎爷】
吴瑞青把老妈梁瑛推出门后,立即将房门反锁上,然后小心地检查自己的日记本。濠奿榛尚他暗恋班上一个女生很久了,却一直不敢表白,只能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情书。
只这个日记本中,就有吴瑞青写给那女生的八封情书,只不过一封都没敢送出去。
“那个从大6来的表哥太可恶了!”吴瑞青翻着自己的日记本,觉得自己的一颗脆弱中二少年心受到了巨大伤害,无比委屈地开始抹眼泪。
吴瑞青翻着日记本,突然发现日记本的最后几十页有文字,好奇地翻到最后一页看起来。
康剑飞的字迹很丑,丑到了那种没脸见人的地步。
康剑飞的文笔很烂,他写的东西只能算语句通顺。
可就是这丑陋的字迹、奇差的文笔,中间还掺杂着不少简体字写成的小说,却让吴瑞青乍读之下就挪不开眼睛。
吴瑞青今年十五岁了,闷骚、胆小、读书也读不好,几乎一无是处。可他由于从小爱看武侠小说,写文章写得非常不错,对于武侠小说也有着极强的鉴赏力。
吴瑞青自认为读遍了各种各样的武侠小说,什么复仇、奇遇、争霸看都看腻了,却从未见过这么新奇的情节。
明明是一个现代人,居然被人打一顿之后,直接穿越时空到了战国,还正巧落到一个大美女的床上。
主角项少龙只是个普通的草根平民,居然因为穿越时空变得力大无比,还赢得了美女的芳心和好汉的敬佩,实在太令人向往了。看着看着,吴瑞青就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代入项少龙,想象着懦弱的自己置身于战国,各路英雄听自己号令,无数美女都投怀送抱……
吴瑞青越看越入神,甚至字里行间许多简体字都被他自行脑补忽略了,直到再翻页发现是空白,才怅然若失道:“唉,可惜后面怎么没有了……”
就好像是被猫爪挠了心,吴瑞青心中迫切地想知道后面是什么情节。他完全忘掉了自己先前跟康剑飞之间的不愉快,迫不及待地跑到客厅,问康剑飞道:“表哥,这小说哪里有卖?”
半个多月以来,这还是吴瑞青第一次主动喊表哥,不知情的胡俊才还以为这小子吃错药了。
康剑飞笑道:“我刚写出来的东西,你说哪里有卖?”
“这是你自己创作的小说?”吴瑞青惊讶无比地问道,他还以为康剑飞是看过之后抄的小说——嗯,这想法其实很接近事实真相。
康剑飞反问道:“不行吗?”
“行,当然能行,”吴瑞青眼巴巴地望着康剑飞,哀求道,“表哥,这后面项少龙怎么样了?你快给我说说。”
康剑飞故作思考状,说道:“咦,好像刚才有人叫我痴线佬大6仔来着……”
吴瑞青毫无立场地求饶道:“表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跟我讲讲后面的情节嘛。”
吴瑞青这状态实在反常,不仅搞得胡俊才一头雾水,就连在看动画片的小萝莉吴瑞雪都好奇地看着哥哥。
…………
…………
在吴瑞青的注目礼下,康剑飞又写了三千多字的《寻秦记》,然后就接到表舅从外面打回来的电话,让他马上打的士去广播道那边的一家茶餐厅,说是给他找工作的事情有眉目了。
康剑飞不紧不慢地赶到茶餐厅,一进门就看到表舅吴成刚在冲他招手,跟吴成刚坐在一桌喝茶的是四十岁左右秃顶男。
“阿飞,快叫鼎爷,”吴成刚等康剑飞过来后,立即开始介绍,又对那秃顶男人说,“阿鼎,这是我那个刚从大6过来的表外甥康剑飞。”
康剑飞没搞清楚这“鼎爷”是什么人,不过看起来应该是比较混得开的人物,老实地问候道:“鼎爷好!”
鼎爷伸过手来按按康剑飞结实的胸膛,点头赞许道:“不错,身体够结实,以后好好干,有你出头的日子!”
吴成刚也鼓励道:“鼎爷也是从大6过来的,混得比我好一百倍不止。你以后可要跟着鼎爷好好做事,说不定哪天表舅还要靠你关照。”
康剑飞坐在那里满头雾水,他还是没想起眼前这位“鼎爷”是谁,只是觉得有些面熟而已。
鼎爷颇没形象地吃着蛋挞问:“你有没有练过功夫?”
康剑飞点头说:“我练过一阵子鹤拳。”
“阿飞,你练过武功?我怎么不知道。”表舅吴成刚惊讶道。
康剑飞道:“前些年搞运动,村里下放来一个老先生。那老先生是个大学的教授,懂得很多东西。我悄悄地跟他学过功夫,他还教我念过许多书。不过因为怕被批斗,他不准我告诉别人。”
康剑飞的鹤拳其实是穿越前跟他那扒手师父学的,现在说出来,主要是怕以后他表现出的能力太多,趁早找个借口出来打消别人的怀疑。
“哦。”吴成刚对康剑飞的话深信不疑,没想过康剑飞会骗他。
“鹤拳?”鼎爷问道,“宗鹤、鸣鹤、食鹤,还是飞鹤?”
康剑飞道:“我练的是飞鹤拳。”
鼎爷满意地点头道:“不错不错,鹤拳中食鹤拳杀伤力最大,但说到招式漂亮,那就肯定是飞鹤拳了,很适合用来拍电影。”说着,鼎爷对吴成刚道,“你明天直接把他带到片场来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吴成刚连忙站起来相送。
等到表舅送完那个鼎爷回来,康剑飞才问道:“表舅,这个鼎爷是谁啊?”
“这个鼎爷叫李嘉鼎,原本是广州的富家子。八岁时遭遇土地运动,家里的财产都被充公了,跟家人一起逃难到香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