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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修仙高手都市纵横-第2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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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汐沫姑娘,你有没有什么看中的东西,如果有,还请说,我可以为您效劳。”庄翰成站在秦汐沫身边笑嘻嘻的道。

    “庄爷,你说笑了,我没什么需要的。”

    “汐沫姑娘,您千万别叫我庄爷,这是折我的寿啊。”

    秦汐沫疑惑了一样,她这个疑惑的眼神很是可爱。在她的认知里,庄家无比强大,庄家三爷,庄四爷大名鼎鼎,她从小就这么叫。

    因为庄翰成在家里排行老四,但又是第三个儿子,所以有人叫三爷,也有人叫四爷。

    庄翰成诚惶诚恐,她跟在叶风云身边,他哪敢摆谱。

    “以后,您直接叫我小庄就行。”庄翰成低头弓腰。

    “不好吧。”

    秦汐沫摇头,她的很多观念还是没有掰过来。

    “好好好,有什么不好的。”

    “要不我还是叫你庄先生吧。”

    “好好,您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只要不称呼我为庄爷就可以。”

    现在秦汐沫跟在叶风云身边,庄翰成自然要讨好。

    秦汐沫心中感概,她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江省大名鼎鼎的庄爷居然会要求她称呼小庄。

    这人生转变的真是太快,前一刻,她还是那个受尽欺负的臭丫头,而现在确实受所有人尊敬的仙女秦汐沫。

    在这之前,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人愿意知道她的名字,更没有人问她的名字。

    而现在……

    繁华若梦,不过转眼之间。秦汐沫摇头,世间沧海桑田,不过转首而已。

    她望了着闭眼的叶风云,正是她这位公子。

    如果没有遇上他,或许这辈子只能在特定的轨迹上面运行,跳脱不出去。

    远没有现在这种超脱一切,不染尘埃。

    秦汐沫在这一刻感慨很多,不过无论如何,她都很感激公子,这种大恩情,需要一世来报。

    (本章完)

第144章 百死之地() 
    叶风云闭目,场中没有他需要的任何东西。

    “主人,看来这次没有那么好的机会了。”

    “你指望这种拍卖会能够有什么好东西,还有铜灯那种稀世宝物?”

    虽说铜灯现在无法使用,但若日后修复,必是一大杀器,摧枯拉朽,所向无敌。

    “并非这个想法,只是这蓝星太小,即便以前有类似修士的存在,也强度有限。”

    叶风云点头,他不否认,地球在古时,确实有修士,那时候叫练气士,现在也有。不过他们可能都是小打小闹,比不得天枢修士。

    地球上为什么会出现铜灯,叶风云也很疑惑,铜灯究竟是什么来历,值得他去研究。

    不过相比研究铜灯,他还是更为在意之前夏紫曦使用的那道剑气。

    那道剑气,里面的运气轨迹,和天枢高度相似,令叶风云震惊。

    和天枢类似的剑气,还有道器,都值得叶风云去探索,还有武夷山大红袍,以及铁壮实得到传承的山洞等等,地球蕴藏很多秘密,不是眼前看到的这么简单。

    “咦。”叶风云突然睁开双目,盯着台上那块木头:“竟然是这东西。”

    “叶天人,难道你对台上这东西感兴趣?”庄翰成坐在叶风云身边,在叶风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就上前问道。

    “此物拍下,我有用。”

    “是。”庄翰成大喜,他正愁没有东西孝敬叶风云呢。

    “好了,此物不知何物,但是很坚硬,就算用刀都砍不断,起拍价五十万!”

    这东西看不懂好坏,但很多有钱人钱多没地花,就喜欢买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多人都出价。

    庄翰成可不和那些人啰嗦,直接出价两百万。

    所有人顿时一惊,当然不是价格,而是庄翰成。

    庄翰成扫视一眼,心中比较得意。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响起:“三百万!”

    庄翰成脸上一怒,朝着那边看去,只见那里坐着一个黑衣人,他带着鸭舌帽,看不清脸。

    “这人是谁,居然敢和我抢东西,五百万!”

    “六百万。”那人跟上。

    “一千万!”

    此言一出,黑衣人犹豫了一会儿:“一千一百万。”

    “一千五百万!”庄翰成直接发话。

    此言一出,顿时无数人不敢说话,所有人在想庄翰成是不是疯了,一根木头,一千五百万。就算有钱,也不是这么败的。

    庄翰成也没办法,好不容易叶风云看中一件东西,若被他们拍了过去,先不论叶风云会不会生气,光是他脸上就无光。

    好歹他也是江省大佬,在自己地盘被人给抢了东西,这算什么?

    再说,其他省的几位大佬都在身边看着呢,谁愿意丢这个脸。

    “好,一千五百万成交!”拍卖师砸下最后一锤。

    黑衣人脸上怒气腾腾,死死盯着庄翰成那边:“他是谁。”

    “此人名叫庄翰成,是江省地下大佬,在江省一手遮天。”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冷隐隐的盯着庄翰成。

    “哼,待会儿便叫他家破人亡!”

    “额,陈大师,恐怕您让他家破人亡没用。”

    “怎么说?”

    “你看见他身边那个年轻人了吗?”

    那个叫陈大师的黑衣人疑惑:“看见了。”

    “那个人被庄翰成称之为叶天人,如今在江灌上流社会,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想必庄翰成买那个木头,应该是送给他。”

    “哼,叶天人,好大的口气,居然叫天人。待会儿我便会会他,把他打的向我求饶。”那人对叶风云很是不屑。

    身边那人犹豫了一下道:“陈大师,您还是慎重,此人不简单啊。”

    “说着他拿出一些视频给黑衣人看。”

    “呵,就这么点本事,也叫天人?充其量不过大宗师,看我怎么收拾他,我们练气士其实他们武者能够相比的?”

    “是是是。”

    他不敢反驳,当时他和庄翰成争斗,结果失败了,如果庄翰成能够家破人亡,他自然也乐见其成。

    “练气士一脉,已经沉默千年,这千年以来,一直是古武称雄,而今,我们要从出江湖。”

    身边那人不敢反驳。

    说着,他狠狠瞪了叶风云一眼,然后走了出去,他来这里就是为了这根木头,现在被他人抢去,他还留在这里干嘛。

    “公子,刚刚那人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秦汐沫在叶风云耳边淡淡吐气。

    叶风云没有说话,他知道,不过他根本不屑。

    “公子,那木头到底是什么?我们要来有什么用?”

    “此物名叫阴木。”

    这东西在天枢也算珍贵,好的阴木被放在百死之地上万年,一取出,煞气震天,群妖乱舞,魔云冲霄。次一点的,放上千年,也能引起动荡。

    阴木用处有很多,可以刻画阵纹,也能够用来修炼,还可以用来祭炼武器,若武器是用阴木说制造,在祭出时,阴气缠绕,冥鬼哮动,可影响心神。

    此物诞生不易,很是难得。

    阴木放置的阴地不同,时间不同,所得质量也不同。

    天枢的百死之地可是指染血无数,万里赤地,血流成河的那种。其中有人杰葬身,诸雄喋血之地,方才叫百死之地。

    地球,这种地方根本没有,若说勉强符合的地方只有寥寥几处,比如昔年白起坑杀赵军,以及明末清初川地大屠之地,近代有金陵大屠杀葬身等等之处。

    这些地方,可以诞生出阴木,虽然质量无法和天枢比较,可也能勉强。

    当然,如果在大帝葬身之地诞生阴木,那此物更加恐怖,一出世必定阴风怒号,鬼哭神嚎,天降血雨,神魔涌现,天地都为之震动。

    不过大帝葬身地,很少出现这东西,大帝身前气血强大,气冲霄冥,即使是死后,也威震山河,不存在诞生阴木的条件。

    阴木诞生,需要强大阴气和煞气滋养。而大帝陵寝,不存在这些,除非发生异变。

    “走吧,这里也没什么东西了。”叶风云起身,秦汐沫跟着。

    看到叶风云起来了,庄翰成等人,也急忙起来,来主心骨都不在,他们还待在这里有什么用。

    再说,他们手中几乎人人都拍了一件宝物,已经心满意得。

    “叶天人,我们送送你。”

    庄翰成等大佬谦卑的说道,他们一个个都很是诌媚。

    “不用,我们自己走。”秦汐沫笑着回拒。

    几人不敢反驳,对叶风云行礼,然后纷纷退去。

    “走,去解决麻烦。”

    (本章完)

第145章 给你一个死法() 
    叶风云往前面走,他走的地方很偏,秦汐沫也跟着他。

    “哼,真是自寻死路。”

    在叶风云前面,那个黑衣人现身出来:“原本你往人群当中串,我还要费点功夫,没想到你居然朝这种偏僻的路上行走,既然如此,就怪不得我了。”

    “咦,身边居然还有这等美人,看来我艳福不浅!”黑衣人虐笑。

    原本他只是要那块阴木,没想到还能遇到这种不食烟火的美人,这种美女,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都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

    叶风云淡淡的看着他,就算他不找叶风云,叶风云也会找上他,因为刚刚他露出杀气。叶风云不会容许敢对他有敌意者留下。

    “给你一个死法,自行选择。”黑衣人抱着双臂,骄傲的看着叶风云。

    他有强大的自信,叶风云逃不了。

    秦汐沫慢慢走上前,对他直接出手。

    黑衣人惊了一跳,急忙后退:“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一个高手,真是小看你了。”

    黑衣人双手捏决,嘴中念叨,他手中出现一道类似真气的东西,对着秦汐沫打了出去,秦汐沫转身避开。

    碰!类似真气的东西击中河面,溅起无数水花。

    叶风云仔细看他路数,这种东西与天枢修行方式很像,但却又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而那真气,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弱法术。

    在其体内,并不是与武者一样,将气存储在脉搏,血管中,而是在体内开辟一颗内丹,将气全部凝聚。

    天枢是在体内开辟星宫,自成一空间,用于存储器物,以及灵气,精气。

    地球武者是存储筋脉中,而这练气士和天枢修士差不多,不过他是利用气凝结一金丹。

    三种修炼体系各有优势,很难评说。

    但毫无疑问,存在即可理,自有其道。

    “没想到,你居然如此之强!”黑衣人震惊的看着秦汐沫,他已经算是天才,但没想到,秦汐沫居然比他还强,而且根本不费什么劲,这令他大为吃惊。

    他可是玄阶后期,如同武者当中的大宗师。

    而且他不同普通的大宗师,他还有其他手段,他注重的可不是武力。

    “小娘们,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哼,看来我不动用全力,是拿不下你!”

    黑衣人双手舞动,嘴中念叨,然后猛地一拍左边口袋:“出来!”

    此时天空忽然变得昏暗,乌云阵阵,黑风呼呼,一道黑烟从黑衣人左手口袋漂了出来。

    黑烟散发着无边阴气,黑煞浓郁,其慢慢凝聚成一道不规则人形生物。

    “这是!”叶风云看到那东西,眼睛猛睁:“元神。”

    “哈哈,怕了吧,这可是的地阶鬼魂,我不信你们不死!”黑衣人大笑,他看到叶风云的样子,很是得意。

    “主人,这并不是元神!”钟小灵也察觉到了。

    “的确不是元神,只是有些相像,应该是地球当中的鬼魂!”

    起初,叶风云的确被这东西吓了一跳,元神,那可是星宫境修士才能诞生。只要元神不死,即便是肉身损坏,也不会身死。

    不过元神与原本肉身契合度是最高的,发挥的战力也是最强,若不是生死危机,很少有人会丢弃肉身。

    肉身,神魂,记忆,此三物重中之重,为一个人的代表。

    “没想到地球居然有这种类似元神的修行。”

    天枢当中,只有达到星宫第二境界才能修炼神魂,肉身毁坏后,只要神魂不死,还有卷土再来的机会,但若灵魂消逝,空有肉身,也是无用。

    “主人,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居然没有达到星宫第二境界,还能有神魂?”

    “不过那黑气并没有达到星宫第二境界,看来应该是地球独特的修行方式。虽然这东西没有神魂,但有魂魄。”

    其实人顿时有魂魄的,只不过在星宫第二境之前,一直寄托在肉体内,无法离体,除非死后。

    有人做过实验,据说在人死亡的前一刻,人体会突然轻上几克,随后便会恢复。有人说魂魄是有重量的,只不过是令一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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