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宝箱系统-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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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则是道:“林风,要不我去你那里住吧,我的星际广场舞,已经突破到了第三段了。”
林风听了,十分意外,道:“已经突破到第三段了?这么快?”
“是啊,比想象的还要快,加上我的飞刀,现在高队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
星际广场舞第三段,李璐也拥有了黄金级别的内力,同时还有比黄金级武者更加强大的力量和速度。
不过因为体质的关系,李璐虽然也可以飞行,但是却没有觉醒操控大地的能力。
而李璐的飞刀,也是一大杀器,所以现在的李璐,在黄金级武者之中,堪称是无敌。
飞刀甚至有可能威胁到白金级的武者,不过,她的实力和韩无敌相比,还是太差了。
所以林风道:“还是不用了,我的实力你也知道,哪怕打不过,我一个人逃也更加方便,你要是在的话,就只能和他拼命了。”
李璐听了,虽然不太情愿,但是她也知道,林风说的没错,只能答应了。
因为韩无敌的事情,林风和李璐都没有性趣做点什么了,林风也就离开了超应组。
回到了家里,黛芙妮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到楼上去找夏玥了。
林风在床上坐了下来,然后心中默默道:“系统,我要接受夺命七针传承。”
“宿主是否确定?”
“是。”
接下来,林风感觉脑中一阵的刺痛,接下来,脑中一下子多出了许多的东西。
同时,自己的双手以及双臂的经络也在莫名的颤抖着,自己体内的星际广场舞内力,也跟着壮大了不少。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三章 夺命七针()
另一方面,林风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内力,似乎多出了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星际广场舞修行出来的内力,原本是没有任何的属性的,非常的中庸,适合任何人修行。
不过现在的话,这股内力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像是一杯白开水被加了糖,变成糖水了一样。
林风一时之间也说不来这种变化是好是坏,但是随着传承的接受,林风对于这夺命七针,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夺命七针,也不知道是何人所创,这七针,每一针都有不同的功效。
可以夺去人的性命,也可以从阎罗王的手中救人,堪称逆天。
夺命七针第一针,名为剥皮,这一针以对应的内力运转,刺在指定的位置。
对手宛如受剥皮之痛,疼痛难忍,精神上会受极大的折磨。
身体虽然几乎不会受创,但是这种疼痛,足以让人生不如死。
夺命七针第二针,名为抽筋,同样是以内力操控金针,刺入指定的穴位。
这一针,同样会让受针者感觉宛如自己的筋络都被硬生生抽出来一样,不同的是,剥皮主要是疼痛。
而抽筋一针,除了疼痛之外,受针者的经脉也会受到重创,需要好好调理一段时间,才能渐渐的恢复。
夺命七针第三针,名为碎骨,这一针下去,受针者不会有任何的疼痛感,几乎没有任何感觉。
然而,其破坏力,却相当恐怖。
碎骨一针,刺手断手,刺脚断脚,若是刺在头部,则会让头骨碎裂。
不痛不痒,却能轻易的将人废掉,甚至要人性命,这便是夺命七针第三针。
夺命七针第四针,名为洗髓,洗髓一针,和剥皮一样,让人疼痛难忍。
但是等到痛感消失之后,人的身体却会得到调理,体内毒素会被排出去。
这个过程对身体有着极大的好处,可以说是天苦后甜,痛苦并快乐。
夺命七针第五针,名为养气,这一针,受针者会有一定的疼痛感,但并不会太过分。
这一针,能够让受针者养气培元,使得受针者体魄健壮。
夺命七针第六针,名为凝神,一针下去,受针者会直接昏迷,昏睡二十四个小时。
二十四小时后,受针者会清醒过来,同时,受针者将会感觉神清气爽,大脑会得到充足的修养,精神状态会恢复到完美的状态。
夺命七针第七针,就叫夺命,所谓夺命,就是阎王爷手中抢人命。
夺命第七针下去,哪怕是身患绝症,濒临死亡之人,命也会被这夺命一针吊住,而且至少能够活够七天的时间。
而在这七天的时间之中,每日都对受针者使用夺命第四针、第五针、第六针,洗髓、养气、凝神,那么七天之后,受针者将会凭空拥有七年的时间。
而七年之后,受针者会必死无疑,大罗金仙来了都没有用处。
不过,这也已经证明夺命七针的强大了,平白让人增加七年的寿命,堪称恐怖。
不过使用夺命七针每一针,对于自身的损耗都不小。
连续七天,每天都使用洗髓、养气、凝神这三针,对于施术者,也有极大的损耗,每次都要损耗三年的内力。
所以,夺命七针虽然逆天,但也不是随便都可以施展的,不过,这损耗三年功力之事,对于林风来讲,好像不算什么。
他的星际广场舞,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修行速度快。
在别人跳舞的时候,林风混入人群之中,吸收大地之力,速度是正常修行的数百倍。
跳广场舞的有多少人,林风的速度就会加快多少倍。
所以,损耗三年内力,估计林风练上三天的极天凤舞功,也就练回来了。
所以,若是必要情况,用夺命七针来救人,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所夺命七针的杀伤力,也确实很恐怖。
不过,夺命七针必须刺入指定的穴位,才能有效果。
在战斗之时,林风若是拿一根针去刺对方,除非双方实力差距太大,否则想要刺中对方,难如登天。
而若是实力差距大的话,也完全用不着夺命七针了。
所以用于战斗的话,这夺命七针有些鸡肋,除非林风能够像东方不败那样,掌握一手逆天的针法,依靠着恐怖的速度,说不定还能有些用处。
所以夺命七针并不适合直接的战斗,反而比较适合用刑。
尤其是夺命七针第一针剥皮,扎上一阵,宛如受剥皮之痛,对于身体却没有什么伤害,只有精神上的巨大刺激。
若是多来几针,恐怕那些意志宛如钢铁的战士们都忍受不了吧?
夺命七针,前三针,是专门折磨人的针法,后三针,是救人命的阵法。
中间那一阵洗髓针,则是痛苦并快乐,身体会承受巨大的折磨,但是换来洗筋伐髓的效果。
用来救人,不合适,因为这根本不是救命的针法。
同时,受这么一针,所带来的剧烈疼痛,恐怕一个健康的人都有可能被扎疯了。
至于说用来折磨人,就更加不合适了。
虽然很痛,但是痛完了,却有着洗筋伐髓的效果,能够排除体内杂质,让身体更加的健康。
而且,这一针既然提到了排除体内毒素,那么一针扎下去,肯定能够让皮肤更好吧?
不知道自己的女人们,是否愿意挨上这么一针呢?
她们虽然一个个都是国色天香,非常漂亮了,但是没有人会嫌弃自己漂亮的,给她们扎上一针,保证能够更加的漂亮。
不过,林风又担心太痛了,想了想,他决定,等自己准备好了银针,先给自己扎上一阵试试。
夺命七针如此强大,对于所使用的针,当然有着极高的要求,夺命七针,每一种针法都需要特制的针来配合。
每一根针,材质方面,精确到分子级别,长度粗细方面,精确到了微米级,重量方面,精确到了毫克级别。
所以,林风需要找一些特别的实验室机构订做才行,在市面上是买不到这样的针的。
(本章完)
第三百零四章 马光明()
随即,林风掏出了手机,准备给高远那边打个电话,让他帮自己询问一下,知道不知道什么实验室之类的,让那边帮自己订做银针。
不过号码还没有拨出去呢,手机先响了起来,是马光明打过来的。
林风看着这个号码愣了几秒钟,才想起来,马光明,好像是自己在大巴车上见到的有一面之缘的一位老大哥。
当时大巴车上有个熊孩子,让人很厌烦,这个马老哥一巴掌加上一口浓痰,把那个熊孩子的老爸教训了一顿,大快人心。
林风还是有些印象的,据马光明所说,他是个厨师,怎么想起给自己打电话了?
想着,林风接通了电话,道:“马老哥,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当然是找你借钱了。”马光明笑道。
“是吗?要借多少?”林风开口道。
“哈哈,兄弟果然讲义气,不过老哥我是和你开玩笑的。
明天,老哥我和朋友合伙开的饭店要开业了,就在你们明州大学附近。
开业前一天,我想请几个朋友一起过来吃顿饭,喝喝酒吹吹牛。
不过我在明州市朋友不多,老弟你恰好是明州大学的,离的很近,就想到你了。”马光明开口道。
他当然不可能找一个不是很熟悉的朋友借钱,更何况对方还是个学生,刚才只是开玩笑罢了。
马光明为人直爽,喜欢开玩笑,按理说朋友不少,不过,因为他长得有点凶,跟道上大哥似的,所以朋友不算太多。
“是吗?那我先恭喜马老哥了,地点在什么地方?”
“就在你们明州大学附近,过来那个红绿灯再右转,走个七八百米就到了,名字叫光哥饭店。”
“光哥饭店?这个名字倒是很直接啊,行吧,我到时候一定捧场。”林风开口道。
“好,那老弟你先忙。”马光明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而林风则是给高远打了过去:“高队,你知道哪里能够给我制作一批针吗?”
“针?什么针?”
“有金针有银针,我要那种材料特别纯粹的,就是以我国的科研技术,能够做到极限程度的那种。
我对于针的外观、重量、长度,有着极高的要求,要最顶尖的化学物理实验室帮我制作。”林风开口道。
高远听了,道:“最顶尖的实验室?这个我虽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过国内要做到这种程度的实验室不少。
我倒可以帮你问问,不过要让这些实验室帮忙,基本都是有偿服务。”
“有偿服务?那没关系?多少钱就可以,只要制作出来的针符合我的要求就行。
你先帮我问问吧,等找到了合适的实验室,我再把数据给你发过去。”
“好,这件事情交给我吧。”高远直接便道。
对于林风的小要求,他不可能拒绝,林风对超应组的帮助太大了,没有林风,超应组可能已经团灭好几次了,
挂断电话,林风也直接躺床上休息了,毕竟时间已经不早了,而且今天和那个鬼鼓搏斗,消耗不小。
最重要的,接受了夺命七针,林风的脑袋有些晕晕的,还有些发胀,所以林风需要好好的休息休息。
次日,林风一直到十点多钟才起床,昨天的消耗确实不小,身体上和精神上都需要好好的恢复一下。
一觉睡醒,林风顿时感觉神清气爽,随后,林风换了一身衣服,然后便出门前往马光明的饭店了,毕竟约好了要一起吃东西的。
因为住处距离马光明的饭店不远,林风也就没有开车前往了,直接步行前往。
十二三分钟后,林风来到了马光明所说的饭店外。
饭店光看门面的话,装修的还算是精致,不过不是很大。
同时名字也挺接地气的,光哥饭店,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家消费不高的饭店。
今天这个饭店还没有正式的营业,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距离开业还有一天,敬请期待。
林风来到了门前,然后敲了敲门,过了片刻,门被打开,马光明那个光秃秃亮堂堂的大脑袋出现在了面前。
他将门打开,然后对林风道:“林老弟,快过来坐吧。”
林风跟着马光明走进了饭店,饭店里都已经装修好了,虽然不是十分奢华,但是典雅大方,来这里吃饭,还是挺舒心的。
而在饭店正中央,有两张大桌子,上面坐了不少人。
这些人,就是马光明在明州市的朋友了,确实不算多,总共只有十六七人,不过大家气氛倒是不错,喝酒聊天,挺热闹的。
马光明带着林风坐了下来,然后对众人道:“几位,这是我偶尔认识的一个小朋友,他是明州大学的学生,高材生,你们可不要灌人家酒啊!”
林风被称呼小朋友感觉有些怪怪的,不过却无从反驳,因为自己在这一群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