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摄政王 >

第71章

摄政王-第71章

小说: 摄政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人也受到惊吓,大喊大叫说她流氓,一言不发就要动手,还好朝曦虽然喝了不少,眼神都迷离起来,可她底子在,随随便便就将那人制服,压在膝盖下。

    “沈斐?”

    摇了摇头,感觉不太像,声音不像,身子也不像,“你是不是胖了?”

    还不等那人回答,衣襟突然一紧,有人从背后拽住她的领子,将她拖出了帐篷。

    迷迷糊糊似乎听到沈斐好听的声音响起,“去烧几盆水来,给她洗洗。”

    然后朝曦便被两只手扒光,有女人嫌弃的声音道,“浑身酒气,这是喝了多少啊?”

    “还好她没吐,不然……”

    “呕……”朝曦趴在木桶边吐了一地。

    水月:“……”

    清扫秽物倒是不累,累的是摁住朝曦,这厮以为谁要害她,打死不肯入水,光着身子站起来,还要去打元军,劝她不听非要出来。

    水月与镜花两个人都不是她的对手,轻而易举被她扫的全身是水,从头湿到尾,朝曦还不作罢,一跃而起从木桶里逃了出来,衣裳也不穿,直直往外跑去,刚掀开帘子,砰的一声撞入一个人的怀里。

    力气太大,跑的又急,沈斐踉跄一下,险些朝后倒去,缓了缓才发现这人安静下来,声音从他胸前响起,闷闷的,像鼻子塞住了似的。

    “你身上好香……”

    她就这样轻而易举拜倒在沈斐的体香中,被沈斐用披风一裹,劝她回去继续洗,朝曦同意是同意,但是拉着他的手不丢,无奈沈斐也进了帐篷,默默陪着她洗。

    帐篷里还有两个人,不可能做其它的,沈斐规规矩矩背着身站起,一只手被朝曦握住,反复把玩。

    镜花和水月趁机给她搓澡,使的力气极大,搓的朝曦嗷嗷直叫,她疼了,便死死握住沈斐的手,那手本来如玉一般,洁白无瑕,被她掐的尽是痕迹。

    朝曦还不知道,第二天醒来失去记忆,只晓得自己昨儿似乎喝了酒,闹了一阵子,现在浑身酸疼,头痛欲裂。

    喝酒的后遗症。

    缓了缓才好过来,撑起身子瞧了瞧,发现沈斐睡她旁边,身上没穿衣裳,后背是青青紫紫的痕迹,不像挨打过后的那种,倒像是用力吸吮出来的。

    不知道遭受了什么,沈斐一只手呈现不自然的状态,朝曦抬起来摸了摸,不严重,是手腕脱臼,接上就好。

    她找着点,陡然使力,给手复原,咔擦一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沈斐,似乎有些疼,沈斐倒抽一口凉气。

    朝曦细细揉了几圈,不解问,“手腕怎么折了?”

    沈斐斜斜瞥她一眼,“你说呢?”

    他回身,朝曦这才发现他正面更惨,身上尽是吻痕,脖子上,胸膛上,肩膀上,脸上,连下巴上都有咬过的牙印,唇也给他咬破了。

    畜牲!

    朝曦骂起自己来也是十分不客气。

    都对他做了什么?

    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刚洗完澡,沈斐抱她进了帐篷,她说渴,这人便去倒水,还没来得及走,突然被她偷袭,从背后将人拉到床上,一个翻身面朝里,制服在膝盖下,自个儿拉开他的衣裳,啃他的肩膀。

    这人不肯,她咔嚓一声,把沈斐的手给弄折了,又威胁似的握住他另一只手腕。

    沈斐迫于压力,老实趴在床上,被她从左到右,来来回回啃了好几遍,啃完了背面啃正面,总之昨天她把沈斐给睡了。

    朝曦连忙给自己把了把脉,又摸了摸脖颈,药蛊不在,拉过沈斐的手,细细探了探,怀疑她睡了个假觉。

    药蛊还在沈斐体内,丝毫没动过。

    这是不打算挪窝了还是怎么回事?

    “沈斐。”朝曦突然出声。

    “嗯?”沈斐坐起身,拿起昨夜被朝曦剥下的衣裳匆匆套上。

    “我昨天护住了军旗。”朝曦邀功。

    “嗯。”沈斐去系衣衿。

    “还杀了元军的一个小统领。”

    “嗯。”沈斐抬头瞧了瞧她,“你想说什么?”

    “我立了那么大的功劳,总该有点奖励吧?”

    沈斐将过长的黑发从衣裳里掏出来,摆在身后,悠然道,“想要什么奖励?”

    朝曦一把将他推倒,“想要你牺牲一下。”

    她找了个好借口。

    “把药蛊还我。”

    还药蛊是次要的,朝曦的主要目的是……哈哈,今天的沈斐瞧着秀色可餐……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的第一更,晚上还有一更给营养液的加更,么么哒,爱你们?? ?c

    

87、选一件吧() 
其实沈斐每天瞧着都秀色可餐; 只不过今天格外。

    昨晚上喝得太多; 什么都没感觉到; 想重新感受感受。

    这一感受; 感受到了中午,帐篷外的水月和镜花都等急了,隔着帘子喊话,“朝曦,公子体弱; 你悠着点……”

    朝曦这才‘适可而止’; 懒洋洋趴在沈斐身上; 被沈斐推去一边。

    他坐起来; 长腿迈下床; 弯腰去捡地上的衣裳,背对着朝曦; 朝曦这个角度正好该看到的,不该看的尽数看完。

    沈斐宽肩窄腰; 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 线条优美到不可思议; 不像一个长期不锻炼虚弱的人; 倒像经常练武的那种。

    原来确实练武,可惜腿废了之后躺在床上太久; 懒下去容易,再想勤快很难,沈斐又忙; 平时要处理奏折,兼顾元军的事,剩下的时间全被朝曦霸占,根本没空练武。

    现在吃得多,晓得不练会胖,这才被迫捡起来,每天早起一个时辰练剑,有时候和朝曦对弈,你来我往,好不快活。

    沈斐穿好衣裳,轻轻敲了敲桌子,镜花和水月听到声音,连忙催了人将早已备好的木桶抬进来,然后是一桶桶热水。

    他们不笨,公子确实很喜欢赖床,早上只要事不多,便干脆拖到辰时才起,最晚辰时,再晚没有。

    毕竟是摄政王,不能太放纵自己,就算有了朝曦姑娘,同样如此,突然赖到中午,只要有人走近便喊出去,不让人进来,怎么看怎么有古怪。

    孤男寡女能干什么?肯定是那事。

    公子又最爱干净,事后肯定要好好清洗一番,这时候送上木桶和热水,无异于锦上添花。

    朝曦从被子里露出头,“镜花姐姐,你好体贴啊。”

    镜花不搭理她,倒完水,便吩咐人出去,自个儿也跟着出去。

    朝曦不明所以,“怎么了?镜花姐姐为什么不理我了?”

    沈斐已经脱去衣裳跨进木桶,不咸不淡瞥了她一眼,“昨晚你做了什么都忘了?”

    朝曦眨眨眼,“昨天我做什么了?”

    沈斐不答,只将黑发拉出桶外,尽量不碰湿,慵懒似的躺下去,露出一颗脑袋。

    朝曦撇撇嘴自己想,她喝的太多,记忆有些断层,只记得赤身与镜花姐姐打了一架,还非要扒镜花姐姐的衣裳跟她比谁……胸大。

    被镜花姐姐骂本性暴露,流氓,色胚。

    朝曦好生无辜,她俩都是女孩子,她怎么色镜花姐姐?只是酒后失言彻底放纵罢了。

    其实她平时不这样的。

    朝曦苦着脸想怎么哄好镜花姐姐,镜花姐姐似乎软硬不吃,只听沈斐的话。

    让沈斐帮她多说两句,这人肯吗?

    朝曦望了一个自个儿洗澡洗的心情愉悦的人,指望他,不如指望母猪上树。

    她自己烦,也不想放过沈斐,蹬蹬几步跑过去,进了沈斐的木桶,沈斐阻止已经来不及,只得无奈叹息,“坐不下两个人。”

    朝曦才不管那么多,“挤一挤嘛。”

    沈斐摇摇头,尽量往一边坐,留了很大位置给朝曦,朝曦洗好擦好,衣裳都换了件,他才慢悠悠上来。

    在箱子里翻了翻,本来打算穿黑色大氅,结果发现被朝曦穿走,只好挑了件宝蓝色的。

    这件是朝曦买的,朝曦很喜欢亮色的衣裳,她买完又不穿,压在箱底起了皱,撑开一看,发现尺寸与他的一模一样,他可以穿。

    朝曦每次买衣裳都会刻意买大一些,穿起来宽松,她手脚又长,胳膊只比沈斐短了一点点,沈斐穿的正好到腕上,朝曦会盖小半的手,没影响,便干脆一直买沈斐的尺寸,正好俩人都可以穿。

    她穿沈斐的,沈斐穿她的。

    朝曦每天泥里来,雨里去,几天的时间把沈斐的衣裳作完,又接连下雪,衣裳不好干,弄的沈斐没衣裳穿,只能穿她的。

    虽然是被逼的,不过朝曦莫名开心。

    她自个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得意,夹了一丝满足。

    沈斐本来长得便俊,穿了亮些的衣裳更显得人面如冠玉似的,透着白皙细腻的光泽,比朝曦自个儿穿都好看。

    朝曦越打量越满意,冷不防沈斐突然叫她,“待会儿跟我去一个地方。”

    ???

    “什么地方?”朝曦蹙眉。

    “去了就知道了。”沈斐没有细说,又敲了敲桌子,镜花再次进来,这回带了两批人,一批清理木桶,一批上菜。

    许是赶跑了元军,还折损了元军一名小将,是件喜事,沈斐给大家添了菜,他自己的菜也多了两样。

    朝曦歪头看着一个个从木桶里提了水出去的侍女们,每次洗完澡,清洗木桶都是件麻烦事,怎么将水倒满的,就要怎么将水弄出去,是个大工程,需要的人很多,每个人路过沈斐时,脸上都带着微妙的笑容。

    沈斐自己或许还没注意,面上与平时一样,严肃正经,吃顿饭搞得跟谈论国家大事似的。

    平时朝曦赌气,也不说话,跟他大眼瞪小眼,事实上只有她瞪沈斐,沈斐连瞧都不瞧她一下,朝曦很多时候就像自己跟自己玩,没太大意思。

    今天心里憋着一口气,特别……想笑。

    沈斐嘴角破了,脖间尽是吻痕,遮都遮不住,那手拿着筷子,动作稍大,便显得有些不自然,是被朝曦掰折的后遗症,没那么快好,最少两三天。

    偏偏沈斐似乎没有发现,还这么义正言辞,像个严厉的夫子,认真的朝廷权臣,要与朝曦谈论无比重要的事,面上一丝不苟。

    “怎么了?”沈斐的目光终于落在她身上,“笑什么?”

    朝曦摇头,“没事。”

    不能让沈斐知道她笑他狼狈。

    沈斐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半响才催促道,“快点吃,吃完就去。”

    朝曦眨眨眼,问,“就咱们两个吗?”

    忍不住打探,想提前知道。

    “嗯。”沈斐轻描淡写回应。

    朝曦脑海里瞬间过了一遍两个人有可能做的事,钓鱼?摘菜?还是带她去玩?

    说起来自从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已经很久没去玩过,整天就待在军营里,去得最远的是离军营近在咫尺的后山,监督旁人种田,将山头发展起来。

    再远那是没有的,不敢离开,担心沈斐被人刺杀,被人偷袭,被人用强。

    这厮就像个瓷娃娃似的,总觉得一转身,不在视线下便会磕着碰着,被人打碎。

    虽然并没有,在旁人眼里他是安全的避风港,危急时刻的主心骨,可在朝曦看来,就是觉得他需要保护。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太喜欢了吧。

    朝曦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物和人,连她师傅都没到这种地步。

    喜欢到想将沈斐藏起来,希望他腿还是瘸的,这样就没有别人跟她抢了。

    好端端的沈斐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朝曦开始不屑,觉得自己哪都去过,沈斐顾着国家大事,肯定走不远,偏偏心里又有些期待,干脆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平时最少吃三碗,今天只吃了两碗,八分饱跟着沈斐出来。

    沈斐七拐八拐,带她到了一个帐篷里,很大的那种,周围挂满了武器。

    朝曦一头雾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她对武器不感兴趣,其实对武功也不怎么感兴趣,是被师祖吓到,才开始拼命习武,如果没有师祖,即便她天赋奇佳,不努力还是没有成就,就是个渣渣。

    沈斐回头看她,“给你选一件武器。”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昨天我看过了,朝曦,你没有属于自己的武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加更,少了五百字,明天补你们双倍,刚坐车去合肥,四五个小时,现在困的打瞌睡,先睡啦,明天早点起来码字,么么哒,爱你们?? ?c

    

88、大顺英雄() 
凡是武者; 尤其是高手; 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武器?

    有些人为了一把属于自己的剑; 上刀山; 下火海,走遍大顺的每一个角落,累出毛病也在所不辞。

    朝曦是个另类,不打武器有两个原因,第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