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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摄政王-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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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斐。”朝曦直言道,“我把你的画卖了。”

    沈斐挑眉,“就卖了十两?”

    “当然不是啦。”说起这个朝曦有些自豪,“我本来只打算买十两的,不过想着大家肯定要还价嘛,就提高了一点,开价二十两,没想到还真有人买,价都没还。”

    赚到钱朝曦很高兴,“画毕竟是你画的,咱俩平分,你十两我十两,不算欺负你吧。”

    沈斐数出五两出来,另外五两推还给朝曦,“我画这副画只用了半柱香时间,纸和笔不值钱,要五两就够了。”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好?”

    沈斐颌首,“你能把画卖出去实属不易,多劳多得,多拿一些也是应该。”

    朝曦连忙点头,“是啊,找了好多人,都不信是真的,就最后一个小将说他要了。沈斐,是不是你画的太丑了,画好难卖啊。”

    “学艺不精。”沈斐低垂下眼,“惭愧。”

    朝曦摆手,“很厉害了,还会倒着画画,就是画的不怎么好看,除了那个鞋印我一个没看懂。”

    画画嘛,都有意境,沈斐画里的意境在哪?朝曦左看又看也没看出来。

    “不说了,我先睡一觉,下午约了人打擂台。”这里临近元国,属于两国边境,实在太冷,将士们便想出了个热身的办法,练功打擂台。

    也是为了提起大家的积极性,每月一次小比,第一名奖五十两白银。

    朝曦运气挺好,正好赶上这个月的,她本来跟着沈斐来这里是为了打仗,结果发现没有仗打,受了重伤的人都迁移到别的地方,其它轻伤自然有大夫照顾,用不着她,朝曦只好安安心心当沈斐的侍卫。

    然而她这个侍卫没有拿俸禄,做起来也懒散,想起来过去瞧瞧沈斐,想不起来便自己干自己的。

    什么时候早起,什么时候回来,完全凭心,没有人管她,原来沈斐还会念叨,让她不要一个人去山上,或是走出军营。

    朝曦每次嘴上答应的好,转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久而久之沈斐也不管了,只让她去哪都先告诉他一声,免得他担心。

    这点朝曦做的倒是挺好,如果不出军营,就什么都不说,出去便会告诉沈斐,回来也会将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一五一十说与沈斐听。

    俩人达成默契,沈斐不会过多干涉朝曦,朝曦也会尽量不让他担心,坚持不走远,只在附近晃荡,寻找一切能吃的东西。

    然而并没有,这座山被整个军营掏空,雁过拔毛似的,什么都没留下。

    朝曦只好自己种,就种在沈斐的帐篷附近,沈斐的所有花瓶和能装土的东西都被朝曦占用,用来……种菜。

    种子有一部分是她沿途找来的药材,其实大多数药材都可以当成食物吃,如果味道好的话。

    有句话说得很对,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才叫药材,其实两者之间都可以吃。

    药材摘的早,经过几天沉淀,叶子发黄,种子也没那么好,零星几个,种在能经常照顾的地方,比如沈斐的书桌,沈斐闲了也会帮她浇浇水之类的。

    还有一部分种子是军营里拿的,这么大的军营,吃吃喝喝都是问题,总靠外界送来食材不现实,本地开扩了不少土地,就种在另一面,有专人看管,一般人不让摘。

    朝曦还算懂规矩,知道那是人家种的,不是野的,从来没染指过,只找了沈斐要来一些种子,自个儿圈出一块地种。

    沈斐由着她来,也不管,朝曦每天都在努力扩大她的地,然而并没有用,帐篷和帐篷之间间隔很小,勉强只能犁出三四圈来,种些这个季节可以吃的大白菜。

    现在连芽都没有发出来,刚种的。

    朝曦这一觉睡的,没人打扰,直接睡到下午,险些错过比赛,好在台上还有人,朝曦上去后倒是打赢了那人,可惜她不是正儿八经的士兵,只是宁王的‘侍卫’,所以无缘得那五十两白银,最后被别人拿去。

    很多人为她惋惜,朝曦倒不觉得有什么,她确实想拿那五十两白银,可对手似乎更想拿,打法又凶又猛,受了伤立马站起来继续,倒叫朝曦愧疚起来,总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东西。

    她想放水,又被那人骂,说她侮辱他,朝曦认真起来,直接将人打败,差点拿了银子,还没想好怎么把这钱让出来,她的身份便被人拆穿,不用她再想理由,那钱已经到了对方手里。

    如此也好,朝曦没啥遗憾,打了一架感觉浑身舒坦多了,回来倒头就睡,身上有点疼。

    半夜起来发现沈斐不在,出去找了找,瞧见这人站在不远处看雪,朝曦来了兴趣,蹑手蹑脚过去,一把将人扑倒。

    沈斐最近不经扑,她随便用点力道这人都能倒,没来之前坚持的久。

    等等,没来之前坚持的久?是不是说明这人又变弱了?

    才几天的功夫不可能出现这么明显的变化,除非沈斐得了病。

    一说起病,朝曦想起来,她前几天赶路留下的后遗症还在,小腿肚子酸痛酸痛,沈斐怎么就没有?从来没听他喊一声痛。

    莫不是……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去扒这人的鞋袜。

    之所以容易倒,肯定是下身不稳,为什么不稳,还不是腿上的毛病,沈斐腿本来就不好,又接连赶路,到了这里后也没来得及休息,整天都在处理奏折,睡都睡不好,这腿怎么可能好?不加重病情都要谢天谢地。

    宽松的裤腿往上一撸,果然,露出来的腿青青紫紫,有冻伤,也有过度疲劳后留下的红肿。

    朝曦轻轻摁了一下,问:“疼吗?”

    沈斐摇头,“不疼。”

    朝曦加重了力道,“疼不疼?”

    沈斐微微点头。

    朝曦当即发作,“疼为什么不说?你藏着掖着它就不疼了?是准备骗你自个儿?还是骗腿?”

    沈斐别的都好,就是有些避医,居然不告诉她腿伤成这样。

    

80、种菜能手() 
难怪总觉得最近忘了些什么?她记忆力差; 每次想起来; 撑着等沈斐; 结果发现跟沈斐的作息不一样; 等沈斐回来,她已经困的睁不开眼睛,也管不了那么多,直接躺下就睡。

    沈斐不说倒也罢了,她这么久才发现; 也是她疏忽大意。

    “都肿成这样了。”大多数还是因为累的; 小部分是冻的。

    那套衣裳只有一套; 毛又厚; 每次洗完好久干不了; 一套也替换不过来,每天赶路; 会流很多汗,衣裳内尽是汗臭味; 几乎一天要换一次; 这就导致沈斐好几天没来得及穿那套。

    他的老寒腿定是发作了。

    这几天都是朝曦先睡; 有没有给他暖老寒腿也没有注意; 自己潇潇洒洒完,发现这人在受病痛折磨。

    说不出什么感觉; 心里有些憋的慌,沈斐似乎发现了,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慰道; “不怎么疼我就没说,别担心,就是普通青肿,过两天就好。”

    “你还说。”用力拧了一把,“肿这么高还有脸说普通青肿。”

    沈斐蹙眉将鞋袜穿上,不给她再折腾的机会,朝曦帮着他穿,穿完一个使劲将人抱起来,送回屋里,恶霸似的挡在床外,“这几天你就老老实实躺这吧,哪都不能去,直到腿好为止。”

    沈斐也不反抗,轻笑道,“好。”

    嗯,看在他这么配合的份上,放过他这次,朝曦没再继续折腾,反而认认真真的拿出自己的药箱,找到活血消肿的药,先给他裤子扒了,用热水擦了两遍红肿的地方,在将药膏当成按摩膏,借着滑腻给他按摩。

    沈斐疼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倒抽一口凉气,朝曦也不管,继续摁,这条摁完了摁那条,还是有些担心,“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

    怕沈斐还对她隐瞒了什么,“实话实说,不说我要检查啦。”

    她一检查,肯定是将这人尽数脱光,全身检查一遍,与其这么折腾,不如他主动抖出来。

    “没别的,只是最近经常感觉眼睛有些干涩。”沈斐撑着身子坐在床边,许是眼睛难受,经不住揉了揉眉心。

    “你冻着脚了,眼睛不受影响才怪。”朝曦边说边去让人打来热水,给他泡脚,“早就跟你说过了,脚就是人的根本,脚不舒服,全身都不舒服。”

    沈斐愣愣点头,“这样啊。”

    他以为是最近批阅的奏折太多,没多少时间休息累的,原来是脚上的原因。

    “每天晚上要坚持泡脚,不能偷懒,一定要用布擦干净,不能晾干,等晾干再冻一把,你就白泡了。”朝曦像个小老太婆似的,一一交代。

    沈斐配合似的附和,“都听你的。”

    朝曦当即有些膨胀,水打来,特意让多加了些水,泡到沈斐小腿肚子那里,又在热水里加了些东西,一股子药味才作罢。

    “今晚不要想着奏折了,好好睡一觉。”朝曦去写方子,煎药给他喝,等她回来,这人已经擦好了腿脚,又用另一个盆洗过手,老老实实听她的,躺在床上哪都没去。

    朝曦多少有些欣慰,那么点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还跑出去给他弄了份夜宵回来。

    在这个地方吃食显得十分珍惜,在不搞特殊的情况下,这份夜宵可不容易,是朝曦自个儿找人买的腊肉,搁在竹筒里,做的竹筒肉。

    尽管生活清寒,不过偶尔还是有能出去采办的士兵,可以从外面带东西回来,譬如做饭的,山上食材不够,想吃肉还是要下山买,这附近有村子,也有集市,离这边比较远,需要来回两三天的路程,一般情况下他都一次性带很多吃的用的,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自己的就算了,别人的要给钱。

    朝曦刚来,没赶上他这波,下波说好了带咸鱼和腊肉,这波只好高价买别人的,腊肉好储存,又不会坏,可以吃好久。

    “我的手艺没有生疏吧。”朝曦饭和药一起煮的,等沈斐吃完,还有一份大礼。

    沈斐颌首,“嗯,比以前还有进步。”

    朝曦开心的拿出药,“那正好,试试我煎药的手艺有没有落后。”

    沈斐先是错愕了一下,后又摇头失笑,药都煎好了,不喝不太可能,他只能选一个不太痛苦的时机,饭吃到一半再喝,这样喝完再吃饭,嘴里被饭香味熏陶,显得不那么难接受。

    朝曦一直盯着,吃完喝完才放过他,简单收拾了一下,满足的搂着这人睡去,顺便给他暖暖老寒腿。

    第二天因为监督他,哪都没去,只找人问了问,有没有卖瓶瓶罐罐的,闲着也是闲着,还想多种些菜,把能开发的地方尽数开发。

    沈斐的一套笔洗中有一个他不怎么用,好像叫笔浅,朝曦发现后管他要了过来,种了韭菜,韭菜炒蛋很香。

    帐篷外被朝曦种了一圈,没地方放,那笔浅还搁在沈斐的桌子上,沈斐每次瞧见,眼皮子都在跳。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任朝曦胡来,还在寻找能种菜的东西,以至于沈斐将他需要的东西另外收起来,能不用就不当着朝曦的面用,免得被朝曦惦记。

    可见他小瞧了朝曦的翻找能力,藏在箱子里,还是给他一一翻了出来,惊喜的抱过来,问他可不可以种菜?

    那自然是……可以的。

    沈斐平时看完奏折抬头,发现他的笔洗遭殃,站起来走走,发现他的花盆遭殃,有些累伸个懒腰,发现他的鱼缸挂在帐篷上,里面也种了菜。

    幽幽叹口气出来,发现帐篷外一圈全是菜。

    朝曦的种菜能力格外的强,几乎没多少死的,种什么出来什么,这种菜发芽很快,刚开始几天瞧着还尽是土,这两天出来已经是绿油油一片,格外喜人。

    虽然还是芽,不过朝曦已经开始尝试在里面翻找一些长势喜人的,揪出来炒菜吃,没两天沈斐便吃到了新鲜的韭菜炒腊肉。

    嗯,不枉费他的笔洗,花瓶,鱼缸,连同装东西的木箱贡献,吃自己种的菜干净还特别容易满足。

    

81、是谁偷的() 
朝曦还在到处翻找可以种菜的东西; 实在买不着; 又嫌太贵; 盯上了沈斐剩余的瓶瓶罐罐。

    只要发现; 一律没收,没几天沈斐的全套笔洗尽数沦陷,只给了他一个杯子,让他凑合着用。

    沈斐没意见,过几天杯子也给他收了回去; 换成了酒杯。

    酒杯小; 笔洗不干净; 毛很快便会失去弹性; 变得不那么好用。

    左右出不去; 被朝曦盯的很紧,腿没有好之前什么都不用想; 但是可以在她的监督下到附近走走,沈斐闲时便去河边洗洗他的笔; 偶尔还有时间; 干脆让人拿来鱼竿; 寻个好地方钓鱼。

    自然什么都钓不上来; 朝曦前两天刚跟他抱怨,说湖里不知道被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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